职称业务办理指引—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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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业务办理指引—考核认定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三)缴交社保条件

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即申报人来粤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及缴费情况等信息),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四)持证上岗证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教师、律师、卫生、会计等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资格,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五)学历(学位)鉴定条件

申报人户口不在我市的,必须提交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二.申报材料及填写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第4页“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与“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均需出具意见并盖章,“行政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必须签章。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印后归还)。

(三)现工作单位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原件。

(四)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印后归还)。

(五)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印后归还,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一起复印)。

(六)相片页一份(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所提交的相片须与职称业务申报与

管理系统上传相片一致)。

(七)申报认定中级需提交硕士学位后公开发表相关论文原件一篇(少数专业需两篇或三篇);博士学位申报认定中级时论文不做要求。

(八)申报人户口不在我市的,认定中级时必须提交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

(九)申报中级认定时,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相片页》外,其余材料均需扫描上传附件至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三.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注册

1.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

与管理系统”(网址:/gzzc)。

2.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3.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共三项。

4.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

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

1. 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gzzc),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2.“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

1.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2.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⑴路径:正常申报/ 中级或初级(区县含南方人才市场)。

⑵“基本信息”栏:请慎重填写“认定专业”,请参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部分专业名称(仅供参考)》。

⑶“学历(学位)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栏:①“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添加栏中,“结束时间”栏,硕士、博士是指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其余的学历是指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专业名称”项选毕业证或学位证毕业专业,并在“详细专业”手工录入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②“非学历教育情况”栏不作要求,若填写,请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工作单位及部门”,若劳务派遣请注明派遣单位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认定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且满足申报认定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岗位工作内容,建议每个岗位不超过30个字。

⑸“见习期奖惩情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栏:“见习期奖惩情况”建议简述或填写“无”;“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建议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①申报人姓名;②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简写);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详写,包括工作时段、工作内容等);④业绩成果(详写);⑤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必须围绕所申报专业填写。

⑹“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参加学术团体情况”不作具体要求,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填写或暂不填写。

⑺“证书、证明材料”要求扫描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社保缴费明细表等。

(四)送审

“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个人网上信息将发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者,工作日均可受理材料。

参考文件: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

资历条件指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9号);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46号);

3、原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职字[1999]9号);

4、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注:以上文件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职称”频道查阅(网址:/gzzc/)。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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