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5课件:专题二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 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
C.烈士的名誉权
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
[解析]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张某通过
其微博发文,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故选 C。
[答案] C
[针对训练] 2.关于名誉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
释中进一步规定,以________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
案例。
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 尊严。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_生__命__健__康__权__。侵犯他人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 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探究] 1.复旦投毒案在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 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林森浩与 被害人黄洋为同宿舍居住室友,因平时琐事产生 些矛盾。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 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 洋饮用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法 院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 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
①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
②向老师报告违法犯罪分子
③书面
④口头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 D。①②不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③④符合要 求,应选 D 项。
邓丽君姓名肖像侵权案
某演出策划有限公司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办“四小邓丽君(台湾 已故著名歌星)-宝岛情歌、金曲盛典-梦幻丽影演唱会”,在 演唱会之前的宣传广告中大量使用了邓丽君的生前肖像及“邓 丽君”称谓。邓丽君之兄邓先生诉至一审法院时称,该公司未经 授权和许可,在举办演唱会的宣传中,擅自使用了邓丽君的名字, 并在灯箱、地铁、售票广告中使用邓丽君的肖像。这是对邓丽君 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该公司向邓先生 书面致歉,并给付 2 万元经济损失。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2014 年 3 月 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此上诉案。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修二
《民法典》第一千零十八条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 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 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 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 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 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议题1.生命健康俱可贵
情景1: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 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 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 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 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 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 幕。
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
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请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 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浙江省2020版高考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新人教版
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答辩,原告不能举证反驳的,合议庭应作出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2)诉讼时效的计算 ①《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 侵害事实,可以开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
上能否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应当知道”则是一种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c 1.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 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
法律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⑤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⑥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 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 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杂使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
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
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 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消除影响、恢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 复名誉 赔礼道歉 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 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c 1.著作权 (1)著作权分为著作人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
2-1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课件)——高中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 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名誉权侵权要件
探究与分享:
材料: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 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 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 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 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 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 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 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 险的一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 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 案例中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 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 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 决学生欺凌问题。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
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 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 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 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学课件)—— 高中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③摄影师未经同意将小李的照片复制发行侵害了小李的肖像权
④摄影师能以财产权受侵害为由要求李母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壹叁
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
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荣誉是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 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 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或用其名字取网名,是否侵犯他 们的肖像权或姓名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壹贰
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 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 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父母和老师不能以监护和教育为名,侵犯子女和学生的隐私 权,应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尊重他们的权利; ✓子女和学生也要尊重父母和老师,主动与他们沟通,从而得 到理解和帮助。
2.隐讲私授权新课
(1)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 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 动、私密信息。
(3)法律保护: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①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 护理 费 、 交通费 、 营养费 、 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 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ppt课件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名师精讲●
含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 义 的民事权利
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它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其中生命 分 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类 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 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地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也 位 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 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 名。
一二三
2.肖像权 (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 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使用公民的肖像。
法律规定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 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 扬他人隐私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例 2】 张某与陈某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张某为 发泄心中怨恨,故意买了一条小狗并起名“陈某”,并且经常趁邻居陈某在家 时用该名字唤其小狗。陈某为此上门质问张某,张某却说:“我自己养的狗, 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某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 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某”之名唤其小狗,陈某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 该怎么办。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例 1】 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颁布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新教材】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二(共21张PPT)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 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 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 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案例三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号“艺龙旅
(6)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使其免受非法侵扰,对于保护自然 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
乙:我不偷不抢, 为何要隔得这么 远呢?
甲:“一米线” 是个人隐私的保 护线!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 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侵权表现: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 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 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 露、公开他人的隐私。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要求
(1)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 承担法律责任。
4.意义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权益,身体是承载生命 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 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探究活动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 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 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 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 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 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 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理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的 依据是什么? 提示: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积极维护人身权(共35张PPT)
高某制止王某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这种行为既合法,也符合社会主义道德。
小涛的父母于2008年9月将石家庄三鹿集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15万元。
①②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均属侵权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灯,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
逮捕。该火锅店侵害了顾客的( )
A.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B
河南郭小涛自2007年7月出生后,一直选择三鹿奶 粉。2008年6月,郭小涛经北京儿童医院诊断,确认患
肾结石、尿道结石等结石病,并导致孩子急性肾功能衰 竭和肾积水。其发病原因就在于小涛服用含有三聚氰胺
诸暨中学高二学生王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 名字太土,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 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 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 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 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 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 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 下罚款。
费5359元。当高某要
求王某赔偿损失时,王某说:“我打张某与你无关,你 自己伸手挡棍,我没有责任。”
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高某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生命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生命只有一次,身 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 件。
2、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如果侵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经济损失。
高中政治专题2民事权利和义务2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新人教版选修5
3.杨小娜的人身权除了上述权利外还有哪些表现?
【提示】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除了生命健康权,还有名 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
第 3 步结论——自我总结,素能培养 1.全面认识人身权 (1)含义: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 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地位: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 前提和基础。它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只有重视民事主 体的人身权才能激起社会尊重人格尊严和珍视人的价值的意识,才能唤起主体 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积极性。
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种器官、机能安 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
全的权利
用
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依照规 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
姓名权 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并禁止他人干涉、 假冒
盗用、假冒 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 肖像权 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
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对于人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 名誉权
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 民、法人的名誉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保护私人生活 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
隐私权
的安宁
人隐私
3.分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主要包 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 会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答案】 B
3. 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该国学大师钱款总 共 35 万元。这说明( )
2019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新人教版选修5
知识点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对于_人__格__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_公__民__ 和_法__人__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___格_
_尊__严__受法律保护,禁止用_侮__辱__、_诽__谤__等方式损害_公__民__、 _法__人__的名誉。
2.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_最__基__础__的权利。 人的生命只有一 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3.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_生__命__健__康__权;侵害_公__民__身__体__造成 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__医__疗__费___、误工费、伤残补助费、 _丧__葬__费___等。
2.隐私权 (1)隐私,不一定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的 保护,是针对_私__人__生__活__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 保障人们_私__人__生__活__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2)我国宪法关于_通__讯__自__由__、_住__宅__不__受__侵__犯__等公民权利 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提示: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 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
[理脉络·成体系]
[析重点·解难点]
一、正确认识人身权 (1)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 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 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 民事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 权和隐私权等;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 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家庭成员之间的身 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高中政治选修2《法律与生活》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精品课件)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 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三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补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 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侧重生命延续)
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三项人格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 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身体权
√
健康权
√
生命权
√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 姓名权和肖像权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 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2、肖像权
3 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2、隐私权
导入新课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 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 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 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 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股权 人格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二课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探究点三 肖像权 【合作探究】
小薇的爸爸发现,在某电影院北墙上有一幅很大的广告,其中的小女孩很像自 己3岁的女儿,他想起前段时间请照相馆给女儿拍过3周岁照片,就找到那家照相馆。 经证实,该照片是小薇的照片,广告公司是从照相馆借走照片的。广告公司认为, 它已经向照相馆支付了照片的使用费,不属于侵权。
小黄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故小黄所在的学校应当 承担责任。
(2)①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②作为未成年人,遇到校园欺凌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请家 长或老师解决。③应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为青少 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探究点一 生命健康权 【合作探究】
16岁的小黄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 急将其送医就诊,医生诊断结果是脾脏严重出血,并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 手术后,小黄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 打。两天前,小黄再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 危险的一幕。
[思考]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黄所在的学 校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案例,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学会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 哪些行动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答案] (1)夏某、林某、张某侵犯了小黄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根据民 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造 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健康是指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以及心理 状态的良好状态。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 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身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 例如,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又如,通过某种行为使得受 害人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3)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 。 身体权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身体权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2.2积极维护人身权 课件(共17张PPT)
评析: 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 构成侵犯肖像权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
经他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这并不是说不以营利 为目的就可以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画的所有权属于作者, 但公开展览时必须征得模特的同意;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 意而展出其肖像,尤其是裸体肖像,就不仅侵犯了肖像权, 同时也侵犯了肖像权人的隐私权)
五、隐私权
隐私权: ——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
息。
1.法律保护
法律保障人们私人生活安宁。自然人的个人 信息受法律保护。
2.法律禁止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 (1)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信息, 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 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则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 或非法人组织,而隐私权只能为自然人享有。
办事,并要求周老师对此事保密,所以林 律师没有侵权;而周老师和班上同学对此 事处理不当,致使事情泄露,班上同学相 互传言,故侵害了小顾的名誉权。
四、名誉权
名誉: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
1.法律保护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 权。
2.法律禁止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探究问题6、P26提示:
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权与隐私 侵害名誉权、隐私的法律责任
案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引述人身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各项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
1.了解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明确姓名权与肖像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3.懂得名誉权和隐私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探究]1.复旦投毒案在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为同宿舍居住室友,因平时琐事产生些矛盾。
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何理解法院的判决?[提示] 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森浩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姓名肖像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1.姓名权: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此外,自然人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2.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探究]2.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
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
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法律知识对张丙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
张丙将甲的姓氏改回,属于干涉甲改变姓名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该负法律责任。
三、名誉隐私权1.名誉权: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法律保护隐私权,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探究]3.山东郑某在某百货商场自选超市出门时,被商场工作人员拦住,问:“小姐是不是在超市拿了什么东西而忘了付钱?”郑某说:“没有。
”两名工作人员不相信,指着收款台前贴的告示说:“我们有权检查你们的包。
”该告示写的是:“收银员受商场指示,有权在收银处检查带进自选超市区的包、袋,请顾客协助将包、袋打开检查。
”郑某很气愤,拒不打开背包接受检查。
于是,商场工作人员又将郑某带到商场办公室要求检查,经检查,并没查出什么东西。
商场工作人员又要求郑某解开大衣扣、摘下帽子接受检查,郑某禁不住落了泪,解开衣扣、摘下帽子让他们检查,经查又未查出什么东西,商场工作人员这才将郑某放行。
事后,郑某越想越气,遂起诉百货商场侵害自己名誉权,要求商场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百货商场的行为侵犯了郑某的什么权益?[提示] 百货商场的行为侵犯了郑某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损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誉的结果就是降低了社会对其名誉的评价。
本案中,商场工作人员怀疑郑某偷拿了商场的货物,本应依照法定程序提交法定机关处理。
但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公共场合叫住她,几经盘问,这种问话的含意是明显的,对周围顾客产生的影响是:她是一个有问题的人,很可能偷了东西。
所以,商场工作人员的拦截盘问,实际影响了对郑某品德、声望、信用等方面应有的社会评价,实际损害了郑某的名誉。
所以,百货商场的行为侵害了郑某的名誉权,应该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积极维护人身权⎩⎪⎨⎪⎧生命健康俱可贵⎩⎪⎨⎪⎧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与肖像权侵害姓名权、肖像权的法律责任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权与隐私依法保护名誉权、隐私权教材P 19“探究问题”提示 (1)该公司应承担谢某死亡的法律责任。
因为该公司在经营游泳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缺少医务人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等。
该公司应承担谢某的丧葬费、谢某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一要增强安全意识,二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
可由师生讨论在各种具体情形下的自我保护措施。
教材P 20“探究问题”提示 本案中小张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而且其受教育权也受到侵犯,小李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教材P 20“探究问题”提示 在我国,自然人有权使用笔名,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变绰号、网名(网络ID)等其他别名。
因此,鲁迅这个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
教材P21“探究问题1”提示小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
因为小薇是肖像权的主体,广告公司使用小薇的肖像应经小薇监护人的同意,而不是照相馆的同意。
本案中照相馆和广告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薇的肖像,因此二者都是侵权人。
教材P21“探究问题2”提示小顾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林律师依法办事,并要求周老师对此事保密,所以林律师没有侵权行为;而周老师和班上同学对此事处理不当,泄露事情原委,班上同学进行传言,已侵害了小顾的名誉权。
教材P22“探究问题”提示 (1)可根据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的利弊,并结合实际从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角度表达自己的看法。
(2)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父母和老师不能以监护和教育为名,侵犯子女和学生的隐私,应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尊重他们的权利;子女和学生也要尊重父母和老师,主动与他们沟通,从而得到理解和帮助。
一、正确认识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类别和内容(1)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生命健康权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姓名权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其他别名肖像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隐私权法律保护隐私权,保障私人生活安宁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①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②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③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享有的民事权利。
3.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也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
超市侵害了顾客的( )A.人身权B.生命健康权C.隐私权D.肖像权[解析] C、D两项明显与题意不符,A太笼统。
[答案] B[针对训练] 1.张某与陈某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张某为发泄心中怨恨,故意买了一条小狗并起名“陈某”,并且经常趁邻居陈某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其小狗。
陈某为此上门质问张某,张某却说:“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某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某”之名唤其小狗,陈某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什么权利?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解析:张某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姓名权、名誉权是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权,张某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姓名权和名誉权。
张某应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二、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自然人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自然人所有。
我国民法对人身关系进行调整,对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进行保护,其目的就在于满足主体对人格尊严和身份保障的需要,以保证社会关系的协调有序发展。
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C.烈士的名誉权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解析]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
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故选C。
[答案] C[针对训练] 2.关于名誉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________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 )①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②向老师报告违法犯罪分子③书面④口头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解析:选D。
①②不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③④符合要求,应选D项。
邓丽君姓名肖像侵权案某演出策划有限公司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办“四小邓丽君(台湾已故著名歌星)-宝岛情歌、金曲盛典-梦幻丽影演唱会”,在演唱会之前的宣传广告中大量使用了邓丽君的生前肖像及“邓丽君”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