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代欧美摇滚乐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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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亚文化作为一种相对于主文化而言的文化概念,本身就有对主文化的解构与对立,而作为青年亚文化的主要代表之一的摇滚乐以及那些着名的摇滚英雄仿佛从一出世就连带着反抗的基因。所以如果要真正深入探究摇滚乐的历史及其精神内核的话,摇滚乐的反抗精神就是一个恰当的切入点与落脚点,而这一研究的最佳载体就是摇滚的童年历史,即20世纪60年代的摇滚与嬉皮文化。当然也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认为所谓的“摇滚精神”只是一种虚无的文化建构、情感投射,或者是文化霸权主义的阴谋。
【关键词】摇滚乐嬉皮士亚文化反抗
前言?
摇滚乐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左右,起源于美国黑人南方布鲁斯音乐,融合白人民谣与乡村音乐等,形成一种节奏强烈、音节简单、声音巨大、歌词粗糙的新音乐形式,并迅速跨越种族界限在青年中间飞速传播,在60年代蔚然成风。而此时一群奉行波西米亚主义的青年发起的反战、性解放、无政府运动正好通过摇滚乐这一渠道发泄了自己的力比多和政治诉求。直至60年代末,雅皮们抱着棺木在海特街上象征性地为嬉皮士送了终,这一伟大的时代及运动算是画上了一个淡淡的句号。可以说六十年代是摇滚乐的童年,而根据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童年经验在人格形成中起绝对重作用,弗洛伊德认为个人所有表现可以在其过去的经验尤其是童年时期的经验中寻找根源,所以我认为摇滚乐原始的精神和信仰全部蕴藏在60年代之中。我们对于摇滚乐的种种误解与错觉也许也正是由于我们没有对六十年代的历史及人物进行深入和全面了解。摇滚乐的精神内核最初到底是什么?也许我们应该回到狂飙的六十年代去问一问扭着骨盆的埃尔维斯?普莱
斯利,问一问带着圆框眼镜的约翰?列侬,问一问点燃吉他的吉米?亨德里克斯,问一问躺在浴缸里的吉姆?莫里森……
一、摇滚乐与“反叛精神”的关系
着名乐评人、亚文化研究者颜峻在《灰飞烟灭——一个人的摇滚乐观察》一书中的自序中曾说:“我对别人好的主要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让自己变好友很多方法,因人而异。我还在学习中。如果我不够好,在你对世界的负面情绪中增添了砝码,请一定原谅,并且,请继续让自己变得更干净、更勇敢,争取多影响我。”看似谦和低调的陈述,里面却极尽辛辣的暗讽和戏谑。的确,摇滚乐的世界里从来不是干净的,你可以想象一个整天酗酒抽大麻且牛仔裤几年都不洗的壮汉是怎样对待自己的齐腰长发的吗?诚然,摇滚乐也不一定是勇敢的,虽然大多数摇滚乐手的形象和音乐都充满了阳刚气,但是被认为是嬉皮士运动代表人物的约翰?列侬在面对激进的嬉皮士时却是这样说的:“因为那些激进派嬉皮实在让我恶心透了,不管他们是谁,跟我好像就是过不去。不管在街上还是在哪里,在电话上,或者想吸引我的注意,好像我欠他们什么一样。操,我又不是他们的爸妈,就是这种情况。他们扛着去他妈的和平符号跑来我家门口,然后在房子周围游行之类的,就像以前的披头士迷。他们幻象只要留长发就代表着觉醒,那就是我觉得恶心的地方。我被他们吓坏了,一大帮神经兮兮的狂热分子走来走去,还扛着去他妈的和平符号。”The Who乐团一次在台上演唱的时候,六十年代最出名的一个大左派霍夫曼上了台,呼吁大家为刚被抓起来的“白豹党”领袖声援抗议。可是,乐团吉他手彼得?汤申德却用吉它把他撞到一边。就当时来说,搞摇滚的尽量要和搞革命的保持一个安全距离。摇滚乐的确反叛,但这种反叛始终只是精神和意识上的,摇滚乐从来没有真正举起过机枪,相反“花童”们高唱“做爱,不作战”。那么摇滚乐的反抗精神在到底如何变现呢?我觉得就是对主流文化及
价值观的冷漠和蔑视以及行为表现出来的对现代文明生活的逃遁,这种反抗看似消极,但是却是真实和彻底的反抗,是思想与灵魂的反抗。着名的作家、乐评人郝舫在他的着名的《伤花怒放——摇滚的被缚与抗争》的绪言“摇滚何为”中对摇滚乐进行了如下几个判断:“摇滚要求自由;摇滚参与革命;摇滚超越道德;摇滚躲避意识形态;摇滚挺身反抗贝多芬;摇滚无视国界;摇滚崇尚激情;摇滚反抗上帝;摇滚质疑理性……”。看那!这就是摇滚!无论从哪个方面,我们都可以感受到摇滚乐那种原初的、天赋的、与生俱来的、脱胎于酒神与撒旦的反抗精神。
二、摇滚乐反叛性的建构
对于摇滚的反叛性,学者们已经有很多阐述,比如姚文放就曾用专门的段落来阐述摇滚作为一种青年文化对成人文化和父辈文化的反叛,不过他也认为摇滚“并不直接诉诸武力和暴力,而只是标举某种理念,激扬某种情感和情绪,或者推崇某种生活方式,以构成对成人文化、父辈文化的对峙之势”。徐飞在《美国青年文化的演变》一文中曾这样描述当时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盛况“45万来自中产阶级富裕家庭的年轻人拥到郊外结庐而居,放弃了温文尔雅的举止和多年来所受的循规蹈矩的教育,在滂沱大雨的泥泞草地上,随着摇滚乐一起疯狂摆动、吼叫。他们吸毒、裸体、做爱,在泥泞中嬉戏、打坐、发呆、冥想。他们以疯狂的形式表达和发泄对越战的厌恶之情,以此嘲笑和蔑视虚伪的政治、平庸的文化。他们悲观厌世企图逃避现实的心态,通过各种随心所欲的自由方式在伍德斯托克摇滚狂欢节上,找到各自的归宿和幻想中的世外桃源。这些人以‘反文化’的主题和集体性的行为艺术,在伍德斯托克上演了60年代美国青年文化最耐人寻味的青春剧。”美国社会学家施瓦茨和莫顿指出:“青年文化是一种以真正反叛姿态而出现的反文化。”威廉?J?沙佛论及摇滚乐时说:“无论在外在形式上,还是内
在精神上,摇滚乐最鲜明的特点之一就是反叛。”
三、摇滚精神
在欧美音乐世界,摇滚的音乐和文化这两个方面:音乐上,“摇滚”在西方20世纪60年代后期收编为一种主流的音乐类型之后,自70年代起,之后的30年迅速裂变、与其他音乐融合成其他音乐风格(后摇、后朋、另类民谣和电子、实验等)。而在意识形态层面,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经典摇滚时期的摇滚信条,即“反叛、先锋、真实和个人性,”的摇滚精神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摇滚精神”持续地被解构和挑战,它的部分残余成为各乐队合理自己音乐“品味”的权宜之计。换句话说,“摇滚精神”的神话在西方逐渐被打破。但是这样的表述恰恰说明摇滚神话并不是虚无的,而是切实存在的,并且在60年代摇滚乐发展的早期是真切存在的。易蓉在《游戏与威胁:对中国摇滚乐的双重误读》中也有相似的论述:“其实摇滚乐通过许多名目不同的符号系统来与听众交流,而音乐只是其中之一,它甚至主要就不是一种音乐形式。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摇滚乐评论根本就未能提出有关它的甚至是最基本的音乐学话语。它更多地被赋予文化意义而非音乐意义。”
四、结束
关于摇滚乐神话的争论与探讨,从上世纪50年代摇滚乐一产生就开始并一直持续至今,先不论所谓摇滚乐的神话到底是否存在及值得传颂,人们对一种发自民间底层的音乐形式自产生至今长达半个多世纪始终热烈的争吵这一事实本身就是让人值得激动和震撼。而在这辉煌、颓废,热烈、阴冷,刺眼、深沉,勇猛、羞涩的光环下支撑起摇滚乐与一代或者几代青年心灵堡垒的摇滚精神及内核永远都是值得挖掘与膜拜的。无论摇滚乐的精神内核是不是反抗、先锋、独立,摇滚乐那种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种在每一代躁动、迷茫、愤怒、压抑的年轻人心里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