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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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一般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

渝工商发…2009‟14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的意见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行政单位:

为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总局“四个转变”、“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和“四高目标”的要求,使执法办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现提出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的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行政指导,是指在执法办案或与执法办案紧密联系的工作中,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之外,通过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的不具有强制力的手段和方法,引导相对人自愿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有效预防或纠正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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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为,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合理行政为基础,立足执法办案职能,贯彻人本和谐执法理念,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着力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市场违法,构建和谐执法环境,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在法定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国家政策,行政指导的具体内容应当合法。

(二)非强制性原则。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采取不具有行政强制性的手段和方法,引导相对人自愿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预防或纠正违法行为。

(三)针对性原则。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以特定的行业或特定的市场主体为对象,并针对不同的情形采用不同的具体方式进行。

(四)可行性原则。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不影响正常的执法办案行为,所采取的具体方式和指导的具体内容,于相对人应当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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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效性原则。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针对相对人可能或已经出现的情形,及时进行,以有效规范相对人的行为,防范市场违法。

三、主要方式

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行政指导,要根据执法办案或与执法办案紧密联系的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具体方式进行。

(一)行政提示。是工商机关通过对一定时期查处案件情况,或者查处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特定市场主体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特点、规律或带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向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特定市场主体进行提示,防范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发生市场违法行为。

(二)行政预警。是工商机关通过对执法办案信息、市场巡查信息、监管基础信息的综合分析,发现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可能实施某类或某种市场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对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特定市场主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或者通过类似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主动放弃实施市场违法行为。

(三)行政告诫。是工商机关对已经实施市场违法行为,但社会危害性较小或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特定市场主体,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责令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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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危害,限期纠正整改,实现依法规范经营。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先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行政约见。是工商机关对市场违法行为突出或在一个时期反复发生市场违法行为的特定行业,或者市场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或在一个时期反复发生市场违法行为的特定企业,约见行业(协会)主管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帮助分析市场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防范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促使特定企业或特定行业依法规范经营。

(五)行政建议。是工商机关根据一定时期查处案件情况,或者查处特定行业、特定领域案件情况,或者查处特定市场主体案件情况,为规范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或者为防范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市场违法,向特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特定的市场主体,提出加强管理、建章立制、防范违法、规范经营的建议,促使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四、程序方法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和方法:

(一)实施具体行政指导行为,应当由实施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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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实施机构所属区县局、直属局分管领导批准。

(二)开展具体的行政指导工作,应当明确一人负责,并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

(三)开展行政指导,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一定形式的会议进行,或者通过口头方式进行。不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行政指导的内容都必须明确具体。

(四)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的,应当留存相应的行政指导书;通过会议进行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口头方式进行的,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同时,有关实施机构要建立行政指导书式台帐,完整记录开展行政指导的情况,并跟踪记录行政指导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是工商机关转变执法办案理念的重要举措,提高执法办案效能的有效途径,对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有序推进。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推行行政指导,是新时期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新要求。各单位一定要要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今年,各地要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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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定的行政指导方式,有针对地对有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取得经验后,全面推进。

(三)注重实效。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行政指导,一定要从规范经营、防范违法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具体行政指导的实际效果。既不能因为强调执法办案,而忽视行政指导;也不能因为强调行政指导,而忽视执法办案。

(四)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行政指导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成效、经验,并及时报告市局。市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开展行政指导的情况组织进行交流,引导行政指导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1.式样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提示书2.式样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预警书

3.式样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告诫书

4.式样四: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约见书

5.式样五: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建议书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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