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5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____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____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____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____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
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二章高处作业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属于高处作业范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施工人员佩挂、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1、坠落高度在两米和两米以上的;2、临边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低于80cm的;3、坡度大于____度、滚落高度大于____米的。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____元罚款。
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____元/人.次。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挂安全带(安全绳);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部领导已要求张挂水平、垂直安全网,必须规范张挂。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二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处罚细则。
2.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本处罚细则所称违章违规,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分类第一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4.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从事需要安全规定的活动,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6.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7.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安全生产培训不达标,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8.未制定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9.未建立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0.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1.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实施等工作,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节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划分12.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节,将违章违规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
13.轻微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无明显影响,但已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14.一般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5.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严重影响,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16.轻微违章违规行为,一般采取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违章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机械和设备的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使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发生违章,依据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的日常养护作业人员、修理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的原则,无法明晰责任的一般性事故、违章、隐患追究,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并接受相应考核。
第五条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充分认识违章、事故的危害性,促进个人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各班组要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要对违章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并作好记载。
自查处罚的违章不作稽查处罚依据。
第七条成立稽查小组,公司各部门部长、专职安监员都是稽查小组成员,都负有稽查的责任。
第八条各级稽查人员要认真开展安全稽查工作,严格执行“连带处罚”、“责任追溯”和“记分考核”制度,即:稽查发现违章,在处罚班组长、班组负责人的同时,对现场工作当事人都要进行连带处罚,并作好登记。
本单位稽查处罚的违章不作上级稽查处罚依据。
第九条稽查发现违章,应填写《处罚通知书》(一式二份,格式见附件一),其中一份公司总部收执,另一份由安全负责人收执。
第十条违章下岗处罚由公司综合部门和安全专职共同执行,违章人员的下岗与复岗时间由安全专职提出并通知人资部门,下岗人员的处罚及管理按照有关下岗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记分与处罚第十一条违章记分标准分为“2分、4分、6分”三档,并分别定义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违章”。
详细内容见附一“违章记分标准“。
违章处罚类别分为经济处罚、重新考核、调岗三种。
对多次违章,采取累计记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处罚,考核周期均为一个季度考核分12分/季度。
在一个考核周期满后,累计考核分值重新从零开始计算。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反“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
安全生产反“三违”行为分为三个层次: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
第四条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是指对员工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照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和警告。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反“三违”的分类和处罚第六条安全生产反“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
具体行为如下:(一)轻微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未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执行,但没有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一般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可能造成轻微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严重违规:指员工在操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轻微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员工及时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发生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员工立即改正。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记过处分:对一般违规行为进行记过处分,并要求员工改正,并进行安全教育。
(二)降级处分:对多次发生一般违规行为的员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并要求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三违”处罚细则模板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300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0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100O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罚款200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300元,操罚款Ic)O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罚款200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0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50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望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100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2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200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6、采空区或禁止入内的巷道,无明显警示标志,对本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一、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会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处罚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处罚制度是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结合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处罚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体员工、承包商、外来人员等,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否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处罚制度实行逐级递进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开除等形式进行处罚。
第四条处罚决定应当经过合法授权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委员会的讨论和审批,并且事先通知被处罚人,听取其申辩意见。
第五条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并在汇报评议、考核等环节中予以记录和反馈。
第二章处罚的具体内容第六条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的;(三)私自改动、拆解安全设备或相关设施的;(四)冒用他人证件、工作牌等违规行为的;(五)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操控危险设备的;(六)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轻微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较严重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同时要求其进行再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严重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进行停职检查,同时要求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恶劣行为,可以给予降级处分,并进行停职检查,同时要求其接受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大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分,并进行专项调查,同时要求其接受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危害后果的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并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4篇)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为了确保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下列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以便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惩处和纠正。
一、违章行为的定义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违章操作设备,擅自停工、开工,违章使用设备,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章行为。
2.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执行领导的安全生产指令,以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违章行为。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闯入消防通道、占用疏散通道,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等。
4. 违反电气安全规定:违反电气安全规定,如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未及时整改电气安全隐患等。
二、处罚措施1. 给予口头警告:对于违章行为较轻的,首次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2. 警告批评:对于违章行为较重的,或者违章行为较轻但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批评,并督促整改。
3. 经济处罚:对于违章行为较严重且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经济处罚。
具体处罚金额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综合评估,但不得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金额。
4. 降级处分:对于违章行为较严重且影响较大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降级期间,相关员工将被降低岗位职位、工资等级,以示警示和惩戒。
5. 撤职处分:对于违章行为特别严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撤职期间,相关员工将被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严重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程序1. 违章行为的发现:违章行为可通过现场监控、巡视检查、员工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发现。
2. 确认违章事实: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需要进行事实核实与认定,确保违章行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范本(2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范本一、违章处罚的定义违章处罚是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旨在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违章处罚的规定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震慑作用,能够有效地约束和惩罚违法行为。
二、违章行为与处罚1. 违反安全生产标准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属于严重的违章行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处罚措施:(1)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罚款:违法的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程度,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3)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单位,可以采取暂停生产整顿的行政措施,要求单位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进行整改。
(4)吊销执照:对于重大违章行为,涉及严重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危害的单位,可以吊销其相关执照,取缔其生产经营活动。
2. 违反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中常见的违章行为,对此需要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通报批评:通报违法行为,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整改。
(2)培训教育:对存在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记过处分:对经过教育与培训后仍然存在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的员工,进行记过处分,并通过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纠正。
3.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是一种严重的违章行为,需要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通报批评:通报违法行为,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倡导合理合法的行为规范。
(2)处罚款: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
(3)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检查和监督其整改情况。
三、处罚程序与权益保障1. 处罚程序对于违章行为的处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以下环节:(1)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范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追究与奖罚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能够推动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范本,以供参考。
责任追究范本:1.对于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2条,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罚款 X万元。
2.对于未履行职工安全培训义务的企业:依据《职工安全培训管理条例》第11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X万元。
3.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X万元。
4.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3条,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罚款 X万元。
奖励范本:1.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的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结果,进行表彰,并给予 X 万元奖励。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隐患积极整改的个人:根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表彰,并给予 X元奖金。
3.对于职工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强的个人:根据职工安全文明生产考核评比结果,进行表彰,并给予 X元奖金。
4.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的个人:根据职工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并给予 X元奖金。
以上仅为责任追究与奖罚的一些范本,具体的追责和奖罚措施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通过责任追究,可以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提高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奖罚激励,可以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责任追究与奖罚也需要公正、合理、有约束力地进行,确保其有效性和公信力。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0107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模版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模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的首要任务和基本职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将给企事业单位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模版,以规范和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二、违章行为的定义和范围违章行为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明知或应知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违章行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未经安全评价和审批,擅自进行高风险作业或项目;2. 未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3. 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造成工人受伤或意外伤亡;4. 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导致员工对安全生产规范不了解或不熟悉;5. 违反有关消防规定,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6. 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导致环境污染;7. 以欺诈、贿赂等手段获得安全生产证书、许可证或执照;8. 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措施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府规章,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初次违法行为且情节较轻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达到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2. 罚款:对违法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并通知其立即整改,达到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3. 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书、许可证或执照: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将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证书、许可证或执照,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通知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4. 拘留:对严重违法行为和故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法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通知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4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法律制裁措施。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的目的是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原则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行为。
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认定和处罚:1.原则上对所有安全生产违章行为都要进行认定和处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2.依法认定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根据情节轻重合理确定处罚。
3.注重预防和惩处相结合,注重预防和效果相结合,通过处罚来起到威慑和震慑作用。
4.违章责任主体负有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和个人承担相应的协助职责和配合义务。
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分类和处罚措施按照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可以分为轻微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和重大违章行为。
对于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的违章行为,应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1.轻微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但是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影响较小,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对于轻微违章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处罚:对轻微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查。
(2)经济处罚:对轻微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
2.一般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一定影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处罚:对一般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或者处以罚款。
(2)责令整改:责令一般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重大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严重行为,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严重影响,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违章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处罚:对重大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巨额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机构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在公司/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本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三、处罚原则1. 严明纪律,依法处罚;2. 法定违法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法定处罚;3. 处罚具有针对性和惩处性,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4. 处罚公正、公开,程序合法。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一、一般类违规行为1. 违规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
2. 违规将危险品放置于非指定区域,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经教育纠正无效,第一次处罚:书面警告;第二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处罚:扣除当月奖金并限制晋升1年。
二、严重类违规行为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降职;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违规操作导致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降职;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妨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一次处罚:扣除当月工资并停职检查;第二次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备注:在以上处罚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需要赔偿损失的,责任人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五、责任追究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以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工作安全。
六、申诉和复核员工在接受处罚后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复核,结果以复核结果为准。
七、保密和公示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接受处罚的员工,公司将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在公司内公示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生产活动中的违章行为。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第一条违章行为的定义违章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或者不依照规定操作、使用设备,或者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威逼员工及企业资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条违章行为的分类违章行为可分为重点违章行为和一般违章行为两类。
1.重点违章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或者有意造成重点事故隐患,或者涉嫌犯罪行为导致的违章行为。
2.一般违章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细小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或者造成一般事故隐患的违章行为。
第三章惩罚原则第一条惩罚原则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在对违章行为惩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同一类违章行为,依法、依规、依纪惩罚,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2.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违章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纪法并重原则:对同时冒犯企业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违章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企业管理责任。
第二条惩罚程序对违章行为进行惩罚时,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发现违章行为并取证;2.进行调审核实;3.依据调查结果,依据本规定进行惩罚;4.向员工告知惩罚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惩罚措施第一条重点违章行为的惩罚措施1.记过处分:对重点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记过处分,记入个人档案,限制其肯定时间的晋升和嘉奖;2.警告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但情节较轻的重点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警告处分,记入个人档案;3.革职处分:对有意造成重点事故隐患或涉嫌犯罪行为的重点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革职处分,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4.解雇:对有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致人死亡或造成重点资产损失的重点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解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因此,需要有相关的处罚细则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处罚细则: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给予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他们整改。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违规方向的经济实力等进行综合考虑。
3. 停工整顿:对于涉及重大违章违规行为,可以暂停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完成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4. 撤销资质:对于多次重大违章违规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撤销其相关资质,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相关工程。
5. 刑事处罚:对于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和执行。
同时,在处罚的同时也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降低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版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劳动者、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违章行为,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违章行为按照其危害程度和后果严重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轻微。
第六条本规定所列处罚措施,仅供参考,具体的处罚措施应根据违章行为具体情况来确定。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通过了解授权的员工有权根据此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章行为及处罚第一节特别严重违章行为第八条特别严重违章行为指危害极大,后果严重,且主观恶劣,情节极其恶劣的违章行为。
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一经查明,将依法追究责任,员工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特别严重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故意损坏安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2. 故意泄露公司重要信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3. 故意破坏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4. 冒领他人证件,冒名顶替他人工作,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的;5. 贪污受贿或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
第十条特别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解除劳动合同;2. 追究刑事责任;3. 禁止再次雇佣;4. 罚款;5.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节严重违章行为第十一条严重违章行为指危害较大,后果严重,对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行为。
一经查明,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严重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未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事故的;2. 违反用电管理规定,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的;3.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设备故障和事故的;4. 未经许可,私自更改设备参数,造成设备损坏和事故的;5. 未按规定清理工作环境,造成工作秩序混乱和伤害的;6. 泄露公司重要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____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____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____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____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xx 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xx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xx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xx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xx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xx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xx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xx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xx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xx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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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1734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Provisions on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safety in production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200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
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二章高处作业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属于高处作业范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施工人员佩挂、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1、坠落高度在两米和两米以上的;2、临边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低于80cm的;3、坡度大于30度、滚落高度大于2米的。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50~200元罚款。
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100元/人.次。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挂安全带(安全绳);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部领导已要求张挂水平、垂直安全网,必须规范张挂。
3、高处作业现场,不得安排垂直交叉作业。
如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垂直交叉作业的,必须做有效的隔层安全防护。
4、5米以上高处作业,未设施工平台的,或施工平台无防护栏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双保险(安全带,安全绳)防护。
5、马道板铺设后,必须进行可靠的绑扎固定,马道板厚度不得低于40mm。
6、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安全带挂点要牢靠,不得使用质量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安全带、安全绳。
7、高空作业,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8、高处安装、拆除作业,必须设定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设置相关安全标志。
9、水平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米。
10、特殊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设可靠的通信装置,确定与地面联系畅通。
11、六级以上大风,禁止安排高处作业。
第三章电焊作业第十二条无电焊操作证人员禁止进行电焊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电焊工须将操作证(或复印件)随身携带备查。
第十三条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100~200元罚款。
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或氧气、乙炔气瓶、液化气瓶等)附近电焊作业时,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电焊机一次线(电缆)爬地敷设时必须用套管防护(电缆无破损可埋设)。
2、电焊机一次线接线盒应完好无损,破损后必须及时修复。
电焊机的一次、二次线禁止混放在一起。
3、电焊焊花落点10米范围内,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或氧气、乙炔气瓶、液化气瓶等)。
4、电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面罩,切割(气割)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5、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并穿绝缘鞋。
雨天无防雨措施,禁止进行室外电焊作业。
6、电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电焊手套,禁止赤手更换电焊条。
7、电焊机的二次线接头必须做绝缘防护。
第四章起重作业第十四条起吊设备的操作人员和信号工(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岗。
否则罚款50~100元/人.次。
第十五条起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违者,将责令立即纠正,并给予批评、警告。
态度恶劣或重复违章的,给予违章人员100~300元处罚。
1、起吊较大物件时,必须使用牵引绳(溜绳)。
2、吊装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警戒,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十不吊”原则:(1)、超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3)、捆绑不牢或麻绳绑扎不吊;(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照明不足不吊;(7)、固定物和地埋物不吊;(8)、歪拉斜拽不吊;(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10)、气瓶混装不吊4、汽车吊的直腿垫木,必须用铁丝、扁铁或细钢筋捆扎以防碎裂。
5、钢丝绳禁止乱堆乱放,严禁与使用中的电线电缆放在一起,或放在有电焊的工作面上。
6、起吊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规范使用旗语(手语)并配备口哨语指挥。
7、禁止起吊存在高空坠物危险物品,如:碴斗盛装过满,所吊材料明显长短不齐、所吊构件没有清理干净等,捆绑短小物件等。
8、起吊大型物件,必须编制起吊方案,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并做好全员交底工作。
9、吊物或起重臂下禁止站人。
10、起吊场所地处高压线、光缆、农电、基坑沟渠临边、交通要道等危险环境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保证措施,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落实。
11、起重用钢丝绳(提升绳、牵引绳、吊索)断丝数已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报废、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12、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缺少、失灵时,应立即检修、恢复,禁止继续运行。
13、使用的卡环、吊索的允许起重量不得小于所吊重物重量。
第五章施工用电第十六条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100元/人。
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应随身携带备查。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守下列基本安全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个人违章的,将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1、三级配电箱内所有分路开关,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时间和漏电动作电流的整定值必须能够满足人员触电保护要求。
2、各配电箱箱门外侧必须张挂“配电箱责任牌”,箱门内侧张贴“漏电保护器检查登记表”。
3、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
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固定,设防雨措施。
5、漏电保护开关失灵、损坏后必须及时检修、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禁止甩开漏电保护接线使用。
6、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配电箱下引出线路必须整齐,并且标明去向。
进出线必须从穿线孔走线。
8、导线接头、剥口要及时做绝缘包扎。
9、电缆爬地敷设时,应加套管防护,禁止电缆电线从泥水中敷设。
10、经常来回拖拽的电源线,不得使用黑皮线、塑料线、护套线等,必须使用橡胶电缆。
11、使用插座,应匹配插头。
禁止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使用。
12、从电源线上直接取电,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开关。
13、单位电工至少每月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一次试验、检查,并将试验结果填写在配电箱箱门内侧张贴的检查表中。
14、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和防爆灯具。
15、架空线路不得使用铁丝绑扎,与钢结构交叉处要用软绝缘材料包垫防护。
敷设的供电线路不得阻碍交通,爬地线路过路段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16、配电箱必须上锁管理,门锁损坏应及时修复、更换。
17、各类线路绝缘层老化影响用电安全的,必须及时更换。
线路接头部位必须规范包扎。
18、照明线路必须采用两芯电缆并架空敷设。
1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的碘钨灯照明。
20、配电箱前、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21、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必须悬挂“电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标志,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发生误送电。
第六章气瓶运输、储存及气焊作业第十八条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和使用时,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重复发生的,给予架子队处罚100元/次。
1、气瓶、搬运过程中,禁止采用就地滚动方式。
2、乙炔瓶使用、储存时,禁止卧放。
3、氧气瓶立放时,必须采取防倾倒措施。
4、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5、使用乙炔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6、气瓶距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7、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气管禁止混用、错用。
8、禁止使用已破损(损坏)的氧气表和乙炔表。
9、气焊(气割)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10、乙炔气瓶吊装(运输)时,不得卧放。
11、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胶圈。
第七章起重设备操作第十九条特种设备操作运行时,出现以下情况,并经整改再次发生的,处以50元/次。
1、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
2、司机室内不清扫,环境不整洁。
3、在司机室用明火取暖或乱扔烟头。
4、用油料清洗机件时抽烟。
5、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检修设备。
6、操纵司机在设备运行中精力不集中,随意和旁人闲谈。
7、吊物悬空时,操作司机无故离开操作台。
8、信号工随意将报话机交给他人,未造成设备运行事故。
第二十条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其他事项,未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罚款50~200元/次。
第八章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安全第一”和“五同时”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处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现场负责人200~500元罚款。
1、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
2、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仍强行安排施工人员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
3、由于生产安排不合理,给施工作业埋下隐患或对后序施工构成威胁的。
4、明知是违章作业,仍不予制止,现场领导默认违章作业的。
5、在安排生产的时候,未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安排安全工作,导致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
第九章其他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件说明:1、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相应的罚款,第三次双倍罚款并停工检查学习,第四次将给予退场处理。
2、对于处罚规定中罚款到个人的,项目部将下发罚款通知单,并限期将罚款上交项目部财务,并纳入安全专项资金,违者停工检查学习。
3、对于处罚规定中罚款到架子队的,项目部将从当月各架子队工资或结算款中扣除。
4、对于各架子队屡次违反处罚规定的,架子队整体检查学习。
5、对于本处罚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违反一次将处以退场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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