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管理制度
辽宁出台农机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
‘ 个一” 三 :购机 一 户 ,成功 一户 ,示 范一
上 两台 。 ”苍梧 县农机 专业合作 社机手 李定雄参 与验 片 。广 西农 机化 管 理局提 出以村 干部 和农 机大 户 为 收后说 : ‘ 机插前期 禾势没那么好 ,我一 直担心机插 重点 ,加 大扶 持 和培育 力度 ,要 求各 县 ( )农机 市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 办法 》等有关规定 ,结合 辽宁 本办法的经销商基本条件和结算经销商条件 自主提 出
实际 ,2 1 00年年初辽宁省出台了 《 辽宁省农 机购置补 经销商和结算经销商名单 ,并将相关资质证 明和相应 贴产 品经销商管理暂行 办法 》 ( 下简称 《 法 》o该 授 权材料报送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其次 ,辽宁省 办
下转 2 6页 ) 于 3 0万元 ,具有 良好的企业完税记 录和相 关资质证 搭车销售 ,不得 向∞ 0∞ 。 202 1 嬲. 0
推广天地
) 鞋 蹦嚣l》 《
各种水 稻育插秧机械化现场会 ,全州县农机局 召开水 组织农机技术人 员经常到示 范镇 ,走 村入 户 ,及时解 稻 育插秧机械 化现场 演示会 6次 ,技术 培训班 7期 ,
《 办法 》共七章三 十一条 ,分别对 本省农 机购置补 贴 农 村经济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生产企业提 出的经 产 品经销商 的确认原则 、基本条件 、认定程 序 、责任 销商和结算经销商进行审查确认 ;最后 ,经审查确认 管理等进行 了规定 。该办法 的出台 ,对 于确保农机 购 的经销商和结算经销商 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在辽 置补贴政策顺 利实施起 到重要作用 。
宁省农 业机械化信息 网上 向社会公布 ,并颁发 《 辽宁
辽宁省农机 在经销商确认原则方面 , 《 办法 》规定 ,辽宁省 省农机购置补贴产 品经销商资格证 》和 《
农机购置补贴必须加强对供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
货 企业 , 取 消 当年 供 货 资 格 , 应 情节
严 重 的 永 久 取 消 供 货 资 格 。 促 企 业 督 按标 准 生产 ,建立 技 术 服务 网络 , 不
( 把好 补贴 资 金使 用 结算 和补 2) 贴机 具档 案管理验 收 总结关 。农机 管
理 部 门要对补 贴机 具 的使 用情 况 、 产
8
农机 购 置补 贴措 施 有所 调整 . 农 机 供 货 企 业 和 经 销 商 在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中 扮 演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角 色 。 前 供 当 货 企 业 和 经 销 商 出 现 了 一 些 不 容 忽 视 的 问 题 . 接 影 响 补 贴 政 策 的 有 效 直 落 实 。 些 问题 的 主 要 表 现 在 乏个 方 这
二 是 严 格 电话 调 查 制 度 。 格 按 刘 补 贴 金 额 5 万 元 以 上 必 须 随 机 抽
取 1%作 为入 户访 查 对象 ; 贴金 额 5 补
制度 进行 补充 完善 。
一
. 5万 元 的 .抽 取 1 %作 为 入 户 0 补 贴 金 额 5万 元 ( 5万 元货企 业奖 惩 4) 制 度 。 供 货 企 业 “ 农 ” 务 意识 不 三 服
强 , 品 质 量 及 售 后 服 务 差 . 机 管 产 农 理 部 门 应 配 合 质 监 、 商 等 部 门 对 其 工
制 约 监 督 。 对 于 投 诉 较 多 、 开 展 培 不
抽 取 适 当 的 比例 进 行 入 户 访 查 。要 科 学 设计 抽 查 、访 查用 表 并 如实 填 写 ,
建 立 统 计 台 帐 、 行 统 计 分 析 , 到 进 做
0 单 须 出 示 补 贴 产 品 明 白 卡 。明 白 卡 必 须 抽 查 比例 必 须 达 5 % 以 上 : 机 补 贴 包 括 以下 内容 : 具名 称 、 体 配 置 、 机 具 出 厂 日期 、 比价 格 ( 厂 价 格 与 申报 可 出 价 格 )保 修 事 项 等 内容 。 农 机 经 销 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试行)
20 年第 2 09 期
新疆农机化
・ 机 购 置 T贴 ・ 农 I -
服务半 径确 定 , 各经 销商 区域确 定后 , 格在 划定 区 严
域 内开 展销售 活 动 。
店 堂告 示等 方式 作 出对购 机农 民不 公平 、不 合理 的
规定 , 或者减轻、 免除其损害购机农民合法权益应当 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经销商应当支持社会和大众传播媒 体对损害购机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七条 总经销商应当于每年 7 月和 1 月分 1
对较大的农机产 品上一年度销售农机产品价值在
2 0万元 以上 。 0
( ) 其产 品经 销 区域 内有 健 全 的售后 服 务 网 4在 络 , 较强 的售后 “ 有 三包 ” 务能 力 , 业人 员 中取 得 服 从 农机 经销 和维修 相关 专业 资格证 书 的服务人 员 原则
3 . 6
得农 业机 械经 营服 务技术 合格 证 。 () 2 经各 地 工商 税务 管理 部 门注 册登 记 ,注册
经审定确认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 ( 包括总经 销商 和 二级经销 商 )名单 由 自治 区农 机局 以文件 和 公告形式通过互联 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各级经销商要坚持 谁销售 、 服务 、 谁 谁负 ・农机 ຫໍສະໝຸດ 置 补 贴 ・ 新疆农机化
20 年第 2 09 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A) is g-
(09年 1月 9日新 疆维吾 尔 自治区农机局 以新农机 管[ 0] 20 2 96号文 下发公布 ) 0
第 一条 为 了切实 贯 彻落 实农 机 购置 补 贴支 农 上不 少 于 5人 ,具备 三包 服务 配件供 应能 力并 备有 服务 车辆 。 ( ) 业有 健全 的各项 管理 制度 。 5企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背景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农民更好的发展农机化和现代化农业而出台的。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由国家指定农业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的财政资金。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的使用,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政策目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财务管理,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开、规范和透明,能更好地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与农民收入增加做出贡献。
资金管理方式1.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农民购置符合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认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在确认补贴对象时,要严格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确认,并实行动态调整,使每年的资金得以充分利用。
2.资金拨付:所有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都必须按程序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资金将及时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3.资金使用监督:基于政府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及时公开和公布政策和标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农民、村委会、企业、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4.资金使用审计:对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活动实行审计。
审计结果将向自治区农业厅、县政府及村委会负责人报告,并公开报告结果。
拨付及支付清算的准则1.拨付准则:符合要求的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自治区农业厅按照程序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农行账户。
资金按比例分配至每个乡村通,由乡村通代表乡村(或者村)委员会进行具体的托管和管理。
2.支付清算准则:乡村(或者村)委员会对农民购置农机的发票进行核对,并在条件具备时,进行一定的奖励。
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在具备要求后,直接在农行指定账户内,进行清算。
结论综上所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的管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并及时的支持农民购置农机,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一、引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是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金使用原则1. 效益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使用补贴资金,确保资源分配公平合理。
3. 节约用途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杜绝各种浪费和滥用现象。
4. 创新引领原则支持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购置,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资金使用方案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农户、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对于农户,主要鼓励小农户购置有效的生产设备,提升生产能力。
2.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置种植、养殖、收割等农业生产环节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
3. 资金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4. 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
四、资金使用效益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促进农田生产效益提升。
2. 降低生产成本农业机械化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使农业生产更具竞争力。
3. 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机械化可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五、总结展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方案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充分利用补贴资金,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机奖补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农机奖补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县(区)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维修服务、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
第五条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专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目标。
第六条坚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三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七条资金申请(一)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 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农机产品;3. 在本地区有稳定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二)申请农机维修服务补贴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机维修企业;2. 符合国家农机维修服务补贴政策规定的维修项目。
(三)申请农机作业服务补贴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机作业服务企业;2. 符合国家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政策规定的作业项目。
第八条资金审批(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二)农机维修服务补贴资金申请,由农机维修服务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三)农机作业服务补贴资金申请,由农机作业服务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第四章资金拨付与使用第九条资金拨付(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
(二)申请单位应在收到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或维修企业、作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资金使用(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购买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农机产品。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制度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机补贴专项由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落实。
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
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第四条补贴对象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第五条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标准。
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第六条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
重点补贴:(一)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二)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杆还田等机具;(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四)秸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第三章补贴资金的申报与下达第七条根据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国家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农业部、财政部制定并下达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确定国家年度补贴机具种类、实施范围、补贴资金额度、工作进度及要求等。
农机购置补贴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和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四)效益优先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应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为目标,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的职责:(一)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
(三)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台账,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
(五)接受上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来源:(一)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三)市、县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第八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购置农业机械。
(二)购置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培训等配套服务。
(三)购置农业机械保险。
(四)其他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支出。
第九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程序:(一)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单位向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政策目的1.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2.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3.支持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4.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民生活品质。
三、政策实施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我国各地农村农场、农户购置农机设备时给予的补贴政策。
四、补贴对象1.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者;2.购置的农机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五、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补贴标准1.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机设备,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2.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补贴资金管理1.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农机设备购置补贴资金;2.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滞留。
八、补贴申请1.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机购置者,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农业部门申请补贴;2.提供购机发票、购机合同等相关材料。
九、补贴发放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机购置者,农业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者的银行账户;2.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有效发放。
十、补贴监督检查1.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发现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责令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调整1.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政策调整应提前通知各地政府和农机购置者。
十二、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解释权归农业部门所有。
以上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希望各级政府和农机设备购置者遵守执行,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农业部要求:各地规范农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
供 应 能 力 。经 营所 需 设 施 设 备 达 到 G / 1 3 9 BT 88 —
3年 以上 。经 销 商 必 须 遵 守 “ 个 不 得 ” 规 定 , 七 的 即
定 程 序 。要 认 真执行 农 机补 贴产 品经销 商 由生 产企 业 自主推荐 制度 。 机生 产企业 依据 资质 条件 自主确 农
经 销企 业 不具 备 基本 的资质 条件 、服务 能力 达 不 到 要 求 , 的企 业违 法 违规 操作 、 取 骗取 国家补 贴 资 有 套
金 , 的企业 采取 不 正 当竞 争手 段 . 乱农 机购 置 补 有 扰 贴 政策 实施秩 序 , 重损 害农 民群众 的切 身利益 。为 严 深 入贯 彻 落实 《 国务 院关 于 促进 农业 机 械化 和 农 机
下 资质 条 件 :一 ) 工商 行 政管 理部 门注册 登记 , ( 经 具
有 企 业 法 人 资格 ; 二 ) 企业 注 册 资 金 不 低 于 5 ( 0万 元 ;三 ) ( 具有 与 经 营范 围 、 模 相适 应 的 固定经 营 场 规 所, 营业 、 储 场地 面积 2 0平 方 米 以上 ; 四 ) 事 仓 0 ( 从 农 业机 械 经 营业 务 2年 以上 ,有 良好 的社会 信 誉 , 2 年 内无 有 效 群体 性 投诉 ; 五 )具有 与 经 营规模 相 适 (
应 的一 定数 量从 业人 员, 企业 管 理者 、 业务 人员 、 后 售
为 的监 督 。 督 促 经 销 商 守 法 经 营 、 信 服 务 , 格 要 诚 严 执 行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相 关 规 定 和 纪 律 要 求 。 销 经 商 应 在 经 营场 所 醒 目位 置公 示 所 经 营享 受 补 贴 农
农业机械购买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 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密切配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 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 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试时32卷,3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5工且5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版(3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__文件精神,根据《___农业机械化促进法》、《___省农业厅___省财政厅___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___》(云农(计财)字〔〕___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___届___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目标,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现状和农民实际需求,以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特色产业机械化、以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设施农业及节水灌溉管理模式;规范程序操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优化农机种类结构,拓宽农机服务范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山区半山区农机化发展。
(四)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装备水平;推动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机服务___的发展,提高农机化经营效益。
(五)实施“以机代牛”,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规划、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特色,优先保证抗旱机械补贴,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范本(2篇)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范本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装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____年的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应该保持稳定和持续增加的原则,旨在鼓励广大农民购置和更新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1. 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针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农机设备类型而定,例如: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设备的补贴标准将根据设备的性能和功效来确定。
2. 农机设备更新补贴:鼓励农民对老旧农机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能减排。
农机设备更新补贴将根据更新设备和废弃设备的差额来确定,具体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补贴申请和管理1. 补贴资金的申请方式:农民可以通过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农机补贴申请窗口进行补贴资金的申请。
2. 补贴申请的条件:农户必须是合法土地经营者,具备购置和使用农机设备的条件。
同时,农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农用机械标准和质量要求。
3. 补贴资金的管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划拨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对于违反补贴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补贴资金来源____年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渠道:1. 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预算,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获得补贴资金。
2. 农机设备制造商资金:鼓励农机设备制造商参与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激发其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设备。
3. 农业发展基金:利用农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发挥农机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宣传和引导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能够得到广大农民的知晓和认可,需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1. 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结合当地的农村群众广播站、村务宣传栏、农机专卖店等渠道,向广大农民传达政策信息。
现代农机管理制度(3篇)
现代农机管理制度尊敬的领导/主管:根据我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观察和分析,农村农机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规范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此,我特向您推荐一份现代农机管理制度规范范文,希望能够在我国农机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农机登记制度:1. 农户应在购买或拥有农机后及时办理农机登记,包括农机型号、农机所有人、购买日期、购买途径等详细信息。
2. 农机经销商应对每一台卖出的农机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定期更新登记信息。
二、农机检验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对农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验和性能检测,确保农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农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
三、农机使用与维护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遵守农机使用和维护规定,严禁超过农机使用年限,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2. 农机使用单位应建立农机使用和维护档案,记录农机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维修记录等。
四、农机购置补贴制度:1. 国家和地方应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民购买最先进的农机设备。
2. 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农机交易市场管理制度:1. 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农机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打击农机假冒伪劣产品。
2. 农机交易市场要加强对农机经销商和农机使用单位的市场准入和管理,保护合法农机交易权益。
六、农机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1. 农机所有人应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农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政府应加大对农机安全事故的宣传和预防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以上是一份现代农机管理制度规范范文,希望能够为我国农机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机管理水平。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忠诚的下属/员工(签名)现代农机管理制度(2)农机管理标准化制度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
场行 为要求》 相关要 求 , 至少 且 有 1名熟悉计 算机管理 软件操
作 人 员;
( ) 六 具备《 业机械产品修 农 理、 更换 、 货 责任 规定 》 求 的 退 要 售后 服 务和 零 配 件供 应 能力 , 经 营 所 需 设 施 设 备 达 到 G/ B
一
、
销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产 品 的企 业 应 具备 以下 资质条 件 :
( ) 工 商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一 经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是 党 的 强农 惠农 富农政 策 的重 要 内容 。政策 实施 以来 , 部分 农 机 产 销 企 业 大 能够 守法诚 信 经 营 、 格 规 范操 严 作, 为保 障农 机 购 置 补贴 政 策 的 实施 发 挥 了积极 作 用 。 但是 ,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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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 踪 调 查 经 销 商 守 法 经 营 情 况 , 现违 法违规行 为 的, 当 发 应 及 时处 理 并 报 告 县 级 以上 农 机
1 ・ 8
化 主 管 部 门 。 经 销 商 出现 违 法
置 、搭 配 销 售 等 方 式 变相 涨 价 ;
违规行 为 ,省级农机 化主管部 门应 当 向生产 企 业提 出告 诫 。 生产 企 业 负有 重 大 责任 的 ,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应 按 程 序 取 消 其
真执行 农机补 贴产 品经销 商 由 生产 企 业 自主推 荐 制 度 。 机 生 农 产 企 业 依 据 资 质 条 件 自主 确 定 经 销 商 , 发 “ 业机 械 购 置 补 颁 农 贴 产 品经 销 商 ” 识 , 报 省 级 标 并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备 案 。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要 及 时 汇 总 经 销 商 名 单 , 一 向社会 公 布 。按 照 统 “ 推 荐 、 负 责 ” 原 则 , 机 谁 谁 的 农
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
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本企业自愿参与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了解并自觉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同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有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组织、不参与以小套大、以次充好、虚购报补、重复报补和提供不实申请资料、虚开发票。
二、正确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真实使用补贴产品标志标识,不误导购机者购置补贴产品,不参与购机者虚假申领补贴。
三、按补贴政策要求提供、保存真实完整的纸质和电子资料。
供应符合规定的农机产品。
自觉抵制和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整治“大马拉小车”“大嘴套小胃”等违规产品各种行业乱象,开具金额与实际销售价格相符的发票。
四、发现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当地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五、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首先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财政部门后,再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六、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主动退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补贴资金,接受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罚款等处理。
七、实现本企业补贴产品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
八、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5年备查。
九、按月对经销商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
筛查结果保存5年备查。
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相关机构和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购机者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行为。
十一、及时准确完整在相关系统中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分管生产制造、销售等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具体参与补贴政策实施、试验鉴定、产品认证等工作的员工)信息。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2.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强度;3. 支持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4.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二、补贴对象1. 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 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补贴范围1. 适用范围:(1)农业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化种植、养殖、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等。
(2)农业设施:包括温室大棚、农田灌溉、水肥一体化设备等。
2. 补贴方式:(1)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根据具体项目而定,一般为购买价格的10%-30%。
(2)补贴对象:购买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
四、申请和审核1. 农户申请:(1)农户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购买农业机械的相关材料。
(2)农户必须在申请表格中详细说明购买农业机械的用途、型号和规格等信息。
(3)农户必须提供购买农机的合同或发票作为证明。
2. 审核程序:(1)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终审,并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购置补贴给通过审核的农户。
五、实施保障1. 审核机制:(1)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到位。
(3)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宣传推广:(1)通过宣传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购置补贴政策。
(2)组织农业机械展览、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了解和认知。
(3)加强与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六、预算安排1. 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导向和引领的作用,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使用效应,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由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核实、登记、公示、监督执行等。
第二章目标第三条提高优势产业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农业。
第四条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第五条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六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第七条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
第七条向优势产业、重点作物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倾斜。
第八条在执行上级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第九条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第四章补贴对象第十条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第五章补贴标准第十一条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全省将统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标准,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结算。
第十二条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标准按省农委统一发布为准。
第六章补贴程序第十三条程序1。
购机补贴对象到本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与本人身份相符的“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法人身份证、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
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带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同上)以及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系统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维护第四条系统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具备补贴申请、审核、公示、资金兑付、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五条系统的开发、升级和改造应当经过充分的需求调研和论证,确保系统功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系统维护应当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备份、优化和安全防护,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漏洞,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信息采集与录入第七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的采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由购机者、经销商、农机管理部门等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
第八条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购机信息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销商应当协助购机者完成信息录入,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录入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信息审核与公示第十条系统应当具备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功能,对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
自动审核主要对申请信息的格式、逻辑等进行校验,人工审核重点对购机的真实性、补贴资格等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信息应当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购机者姓名、购置机具型号、补贴金额等。
第十二条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补贴申请,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
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
农业部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管力度,要求全系统做到“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对全国农机补贴实施情况开展了电话抽查和重点督查。
第二篇:三个严禁八个不得三个严禁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八个不得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四个严禁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五项制度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七个坚决禁止1、坚决禁止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和倒买补贴机具。
2、坚决禁止农机部门代理经销商收取农民购机款和向农民搭车收费。
3、坚决禁止农机部门收取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民的任何手续费、报名费、服务费、好处费、回扣等费用。
4、坚决禁止公开或变相向农民指定农机补贴经销商和农机补贴产品;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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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运行安全,确保补贴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质高效,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供应服务工作。
第三条严格执行购机补贴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补贴机具规定的销售价格,按照《补贴机具目录》核定型号和配置予以销售,不得加价销售和配售其它商品。
第四条所售补贴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非补贴同种类同型号同生产厂家的产品价格。
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第五条对所售商品质量和“三包”服务负责,应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妥善处理好“三包”期内的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
第六条在接到农户质量反映电话和要求时,应给予明确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予以处置。
不能及时到达维修现场,或因严重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处理的,应征求机主意见并说明情况,主动和生产企业联系,采取积极措施限期处理完毕。
第七条补贴经销商应设立和公开“三包”服务热线电话,并配备专人全天侯值班。
第八条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三包”服务登记簿和“三包”服务卡片,详细记录申请人、受理人、受理时间、处置时间、机械故障和处理结果等“三包”售后服务相关内容,问题处理结束后技术维修服务人员和机主要在“三包”服务卡片上签注意见。
第九条补贴经销商应加强对职工素质的培养教育,销售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所售产品的技术性能和作业特点,并在售前向购机户客观介绍补贴机具的性能特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指导。
第十条建立良好的供应服务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供货制和送货上门服务制度。
第十一条明确告知购机人提货时间和地点,及时办理购机手续,按机具目录配置予以供货,不得以无货等理由拒绝或推诿扯皮。
第十二条补贴产品目录配置未包含的机械配件,要提示性地向购机户介绍并说明情况,由用户选择购买,严禁强卖和搭车销售,树立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十三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热情接待购机农民,为农民提供购机方便,坚决克服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官僚主义作风,不准刁难农民、不准克扣农民、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不准编造虚假供销业务手续套骗政府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