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仅供参考)

合集下载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国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一部分,人民解放军是维护国防建设的重要力量。

但是如果军官达到一定年龄,为了个人发展的需要,是可以申请转业的。

那么,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是怎样的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军队改革:一是文职干部非现役化。

(今年开始全军统一招聘非现役文职)二是干部退出现役,以退休和复员为主,团以上有机会选调地方工作,复员的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细节是:1、团以上军官和满18年军龄的营职军官,主要以退休方式安置。

达到以上要求可以自愿申请退休;营职40岁、团50岁、师55岁强制退休。

2、约20%的团以上转业干部平职选调地方担任实职。

(有一系列限制条件)3、不满18年的营以下作复员安置,少部分可参加考试成为公务员。

根据军龄和职务发给一次性复员费和相应金额的月退役金。

国家建立复员干部社会救助机构,健全失业、医疗、住房等各类保障制度,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准。

自愿报考公务员的复员干部各地组织统一考试,录用人数约为全体复员干部数量的20%。

以下是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退伍转业军人立功补贴新政策

退伍转业军人立功补贴新政策

退伍转业军⼈⽴功补贴新政策军⼈是中国的魂,我们都是他们的保护对象。

中国的军⼈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数汗⽔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系列的退伍军⼈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

退伍军⼈都有哪些补贴政策呢?标准是什么?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官退役费1、基本复员费按⽉⼯资基数(军衔⼯资、军龄⼯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半计发。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资基数计发,复员到⼤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官按⽉⼯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活补助费,最⾼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资条件的,按基本⼯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账户累计⾦额发放。

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总数,下⼠约为1.6万元,中⼠约为2.7万元,上⼠约为4.3万元,四级军⼠长约为6万元。

具体⾦额因个⼈军衔⼯资档次等不同⽽有所不同。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未领取过伤亡保险⾦的,将个⼈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领取过伤亡保险⾦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账户保险⾦转⾄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退还给个⼈。

中发〔2023〕3号的简单介绍

中发〔2023〕3号的简单介绍

中发〔2023〕3号的简单介绍拥有很多精彩的文章,为迷茫的你指引方向,接下来介绍中发〔2023〕3号,让你不再为生活和工作中阅读和查找资料而烦恼。

✅2023年退役士兵安置最新政策1、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落实中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2、退伍军人回乡生产补助费退伍军人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5个月。

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2023年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023年自主择业定期增加退役金吗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法律分析:符合逐月领取退役的年限,逐月领取退役金领取者极有可能是工作16年或者以上。

领取者需要符合三期以上士官这个条件,与自主择业一样,领取者需要一定的年限作为起始标准。

一建考试时间2023年1、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9日-10日。

2、2023年一建的考试时间是9月9日至9月10日。

一级建造师考试开考2天,分为两个上下午,各个科目根据考试考务安排依次进行考试。

3、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9日、10日。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4、2023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为:9月9日、10日。

报名时间为:6-7月,在考前2-3个月左右开始,具体报名时间考生可以随时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消息。

5、一建2023年考试时间是9月9日和10日。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转业新政策是什么(最新士官转业加分政策)

转业新政策是什么(最新士官转业加分政策)

转业新政策是什么(最新士官转业加分政策)新研究起草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时间是:2023年12月17日至2023年1月17日。

截图自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通读全文,颇为感慨。

话不多说,这是整理的10条干货1、《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并非“新修订”,而是“新起草”必须强调一下,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不是新修订的,而是新起草的。

这里面的主要差别是,一个是原先的内容作为基础进行修改,而新起草这意味着另起炉灶。

至于,有一些人误以为这是“新修订”的,是因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存在。

征求意见稿最后一条指出:本条例自202*年*月*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时废止。

所以,强调一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跟《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两个不同的存在。

2、安置,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征求意见稿指出: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各地各部门应当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置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从这些法条中可以看出第一,安置,是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维护,需要得到保障。

如何保障和维护呢?大的方针有16个字,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具体落地,就需要《安置条例》中提到的个人、单位、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尽好责、不违规。

第二,安置工作,是地方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这是在给安置退役军人提升档次,也是搞好安置工作的关键一环。

如果连重视都做不到,如果都不是年度重点工作都不算,那“搞好”二字可能只能停在纸面上了。

第三,安置,有一个关键词,妥善。

大伙可以读一读征求意见稿全文,“安置”的前面很多次都出现了“妥善”二字。

何为“妥善”?依法依规是最基本的,另外还需要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让退役军人和有关方面满意。

军人转业职级并行细则

军人转业职级并行细则

军人转业职级并行细则
一、职级套改原则
军人转业至地方后,其职级套改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转业军人在军队中的职务等级、工作年限、专业技能及地方政府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二、同级职务职级套改
转业军人原在军队中担任的职务与地方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应按照相应职级进行套改。

确保转业军人的职级与其在原单位的职务等级保持一致。

三、低级职务职级套改
对于原在军队中担任较低职务等级的转业军人,应根据其实际能力、工作表现及地方政府的用人需求,进行适当的职级套改。

不得因职级套改导致转业军人的职级降低。

四、工资待遇与职级关系
转业军人的工资待遇应与其套改后的职级挂钩,确保转业军人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随着职级的晋升,工资待遇也应相应提高。

五、职级晋升规定
转业军人的职级晋升应遵循地方政府的晋升规定。

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情况下,转业军人应享有与其他公务员同等的晋升机会。

六、套改不受比例限制
转业军人的职级套改不应受比例限制。

无论地方政府当前职级结构的实际情况如何,都应确保转业军人能够按照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职级套改。

七、首任时间起算规定
转业军人的职级套改后的首任时间应从其转业报到之日起计算。

在此期间,转业军人应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

八、并行规定执行说明
本细则与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并行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冲突,应以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准。

同时,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转业军人职级套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执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地方政府负责解释。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改革,军人转业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于即将转业的军人来说,了解最新的政策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需要的人。

首先,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军人转业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其中包括就业优先、安置补贴、创业扶持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帮助军人顺利融入社会,解决他们在转业后面临的就业和生活问题。

同时,政府还会对军人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

其次,军人转业后的安置问题也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根据最新政策标准,军人转业后可以选择自主安置或者接受政府统一安排。

对于自主安置的军人,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和相关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而对于接受政府统一安排的军人,政府将根据其个人情况和意愿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此外,军人转业后的福利保障也是政策的重点之一。

根据最新政策标准,军人在转业后可以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在转业后能够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支持。

总的来说,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旨在为转业军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发展和生活目标。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军人转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军人了解到相关政策,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能够对即将转业的军人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让他们在转业后能够更加顺利地走向新的生活和工作。

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继续加大对军人转业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力度,为军人的转业之路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2022年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2022年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2022年军⼈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军⼈如果达到了⼀定的退休年龄的是可以进⾏退休的,当然如果在从军的时间越长,则军⼈在退休的时候的待遇就越好,军⼈从军的待遇⼀般在转业的时候能够充分体现。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2022年军⼈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官退出现役的,由⼈民政府扶持⾃主就业。

⼆、退役⼠兵符合下列条件之⼀的,由⼈民政府安排⼯作:
(⼀)⼠官服现役满12年的;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的。

三、中级以上⼠官符合下列条件之⼀的,作退休安置:
(⼀)年满55周岁的;
(⼆)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作能⼒的。

退休的退役⼠官,其⽣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中级以上⼠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6级残疾等级,本⼈⾃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民政府安排⼯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节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军⼈在转业的时候应当提前进⾏申请,然后根据各项程序之后能够进⾏转业,专业的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进⾏。

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转业落户条件

转业落户条件

转业落户条件转业落户条件是指的军人转业后要满足的申请落户的相关条件。

转业落户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军人转业政策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包括:一、军人转业及落户条件:1、军人职务上应当执行转业政策,即军人必须按照军事机关通知对其进行营级下级、停止服役、提前退休等处理,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服役年限满10年,并在服役期间无不良记录;②患重大疾病,被军事医学机构判定为不适宜继续服役;③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

2、从事军人职业的申请人,在满足退役条件后,应有购买住房或者租赁住房的能力,并有在当地工作的能力。

3、申请人转业后,应按要求办理转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军机关出具的军人转业证明书、士兵离休证明等,并办理营级下级、停止服役、提前退休等处理。

4、申请人转业后,应当持“军人转业证明书”及相关证明,就业或经商,有正当收入,有稳定的住所,符合落户条件。

5、申请人转业后,应当向当地人才及就业管理部门申请就业,履行就业义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申请人的经济基础应稳定,尤其是转业落户期间的经济基础,收入来源应证明可靠。

7、申请人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能够正常参加社会活动。

二、落户资格审查依据:1、军人转业落户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军人转业政策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当地人才及就业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2、军人申请落户时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有效证件,如身份证;(2)军人转业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材料;(3)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收入来源证明;(4)住房条件证明;(5)有关职业培训成绩单;(6)其他有助于审查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当在落户审查期间保持财产状况、收入来源、居住地等状况的稳定,不得擅自变更。

4、当地人才及就业管理部门审查时,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婚姻状况、职业、收入来源、住所状况、道德品质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论将作为落户审批的依据。

转业军人住房补贴政策

转业军人住房补贴政策

转业军⼈住房补贴政策国家对于军⼈设有多种优惠政策,住房补贴政策就是其中⼀种,军⼈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说到军⼈住房补贴,下⾯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转业军⼈住房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

供⼤家参考。

⼀、军⼈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1.军⼈的住房补贴,采取的是“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

军⼈住房补贴的基本补贴主要依据军⼈住房补贴⽐例、个⼈基本⼯资、军⼈服役年限和军⼈职级补贴⾯积等4项因素计算。

2.2000年以后,军⼈住房补贴按⽉计算的基本补贴额=⽉基本⼯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3.军⼈住房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军⼈住房补贴时,另⾏计算。

军队师职以下⼈员与核⼼机关各职级⼈员的军⼈住房补贴⾯积标准⼀致,具体军⼈住房补贴标准如下:4.正师职120、副师职105、正团职90、副团职80、营职70、连排职60平⽅⽶;六级⼠官,军⼈年龄在26年以上的90平⽅⽶、军⼈年龄不满26年的80平⽅⽶;五级⼠官70、四级以下⼠官60平⽅⽶。

⼆、军⼈住房补贴如何领取1.军队⼈员按规定申请⽀取军⼈住房补贴,由本⼈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军⼈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2.在职军⼈和离退休军⼈购房时,按照批准的⽀付⾦额,从其军⼈⾃⼰本⼈住房资⾦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住房资⾦账户中抵扣;3.军⼈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军⼈⾃⼰本⼈住房资⾦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年度住房补贴计划,⽀付给本⼈。

4.军⼈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军⼈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军⼈⾃⼰本⼈住房资⾦账户中划转给地⽅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账户;5.军⼈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军⼈⾃⼰本⼈住房资⾦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住房资⾦账户中抵扣;总⽽⾔之,军队对于军⼈是有严格规定的,也是决不会有特殊对待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义务兵和士官转业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义务兵和士官转业政策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

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2024年退役军官安置法规

2024年退役军官安置法规

2024年退役军官安置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退役军官的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发挥退役军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退役的军官。

第三条退役军官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保障,确保退役军官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第二章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第四条安置对象为2024年退役的军官。

第五条安置方式包括:1. 安排工作;2. 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3. 提供社会保障;4. 教育培训;5. 其他安置方式。

第三章安置程序第六条退役军官安置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退役军官提出申请;2.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 确定安置方式;4. 实施安置;5. 安置结果公示。

第七条退役军官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退役军官身份证件;2. 退役军官证明文件;3.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安置保障第八条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九条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退役军官,补偿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提供社会保障的退役军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一条退役军官参加教育培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退役军官对安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国务院退役军官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为一份虚构的退役军官安置法规示例,实际法规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等功转业安置政策

一等功转业安置政策

一等功转业安置政策
一等功的转业军人可以享受以下安置政策:
1.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转业军官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统筹采取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直通车”安置、指令性分配等方式妥善安排。

2.优先安置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服役人员。

对特殊贡献的人员优先安置。

其中第五条提到,对参战退役
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应当优先安置。

3.在第二十一条中,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党、国家和军队授予的勋章、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战功
的,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

4.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退役军人,由接收安置单位所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
部门商同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同意,报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跨省安置。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具体执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

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

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是用于评估军人转业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旨在客观地衡量军人在部队的贡献和业绩,为转业安置提供依据。

以下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评分标准概述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军龄、职务、立功受奖、任职经历、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特殊岗位任职等几个方面。

评分标准根据不同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最终以得分的形式呈现。

二、军龄评分军龄是指军人服役的时间,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基础因素。

军龄评分主要根据服役时间长短进行累加,一般而言,服役时间越长,得分越高。

三、职务评分职务是指军人在部队中所担任的职位,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职务评分主要根据职务等级进行分类评分,一般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几个等级,职务等级越高,得分越高。

四、立功受奖评分立功受奖是指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立功受奖评分主要根据奖励等级进行分类评分,一般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奖励等级越高,得分越高。

五、任职经历评分任职经历是指军人在部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任职经历评分主要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和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分类评分,一般分为基层岗位、中层岗位、高层岗位等几个等级,任职经历越丰富,得分越高。

六、艰苦边远地区服役评分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是指军人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经历,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特殊因素之一。

艰苦边远地区服役评分主要根据服役地区的艰苦程度进行分类评分,一般分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等几个等级,艰苦程度越高,得分越高。

七、特殊岗位任职评分特殊岗位任职是指军人在部队中担任的特殊岗位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是部队转业量化评分标准中的特殊因素之一。

特殊岗位任职评分主要根据所担任的特殊岗位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分类评分,一般分为作战岗位、保障岗位、技术岗位等几个类别,特殊岗位任职经历越丰富,得分越高。

退伍转业安置政策

退伍转业安置政策

退伍转业安置政策
转业安置是指即将退伍军人实现社会融入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帮助退伍军人更好地完成转业,国家针对退伍军人推出了由安置、就业和职业培训三个部分组成的政策措施。

安置方面,国家为取得一定年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执勤有功服役军人和官兵提供补助,同时在基本生活条件和就业就学方面提供相应的帮助。

就业方面,国家向社会刊登退伍军人招聘启示,鼓励企业补贴技术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联合或社会力量助推退伍军人就业。

职业培训方面,国家制定了补贴就业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和支付实习费用的政策,鼓励官兵主动报名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军人转业新政策

军人转业新政策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2、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军转政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相关规定

[军转政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相关规定

[军转政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相关规定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部队干部转业政策

部队干部转业政策

部队干部转业政策
部队干部转业政策是指军队干部在服役期满或者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申请转业到其他单位或者行业工作的政策。

该政策旨在为军队干部提
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军民融合和国家经济发展。


据国家相关规定,部队干部转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服役期满或者符合
其他条件的干部可以申请转业。

2.转业干部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
作经验。

3.转业干部必须符合相关的身体条件和年龄限制。

4.转业干部必
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在转业过程中,部队干部可以选择到政府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的单位工作。

同时,转业干部还
可以享受一定的转业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总之,部队干部转业政策为军
队干部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有利于促进军民融合和国家经济发展。

军人转业最低要求

军人转业最低要求

军人转业最低要求
军人转业的最低要求包括:
1. 服役期满:军人必须达到规定的服役年限,才可以转业。

不同岗位和军种的规定服务年限不同,一般为8年到20年不等。

2. 身体健康:军人转业需要通过身体检查,保证身体健康。

如果身体存在严重疾病或残疾,可能会影响转业资格。

3. 学历要求:不同的转业岗位有不同的学历要求,有些岗位需要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些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资格证书:有些转业岗位需要具备特定的资格证书,例如司机驾照、保安从业资格证等。

5. 犯罪记录:军人转业需要无犯罪记录,否则可能会影响转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转业申请的最低要求,不同的转业岗位和单位可能还有其他的考核标准。

军人在申请转业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转业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和选择。

2021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2021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2021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部队士官转业指的是现役军人达到一定条件后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以下是在线分享的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军人退役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四、奖励及其它:
1.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2.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一、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仅供参考)
(2014-04-08 20:3
立里大木木 (2014-04-07 16:31:20)
转自长城博客——老兵资格的 Weblog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