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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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青年汇
全民营销执行细则及奖励办法
一、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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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标准
凡推荐成交给予3000元/套的现金奖励
三、推荐流程
1、推荐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形式将意向购房客户信息报备至销售中心,销售中心查验客户是否已经录入来访登记系统,确认推荐成功进行独立记录,作为后期查验标准;
2、推荐人报备客户信息后,需求购房客户在30日内到访销售中心,否则推介将自动过期;
3、最终客户成交,并全款到位,(一次性客户付清全款,按揭客户银行放贷)则推荐人获得相对应的3000元现金推介奖励;
4、奖励发放将于每月的最后一天通知推荐人前来销售中心领取;
5、所有现金奖励根据推荐成交套数累计,上不封顶。

四、判定规则
1、推荐人通过个人资源推荐客户,必须以案场初次登记为准,如该客户在推荐人报备前已在销售中心登记过则不算作推荐,界定标准以《案场来访登记》上的记录为准;
2、两人或两人以上推介同一客户的,以销售中心可查验的最先登记为准;
3、推介客户认购,但最终客户退房的,推荐人不能获得奖励;
五、推荐人准则
1、推荐人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推荐人仅能向购房客户推介项目基本情况,并公正、准确传播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得待销售部向客户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六、销售部工作
1、推荐人报备客户信息,销售部需要独立登记或进行特别备注,作为后期查验的唯一标准;
2、客户签定《房屋定购协议》时,如果有相应的推介情况,则必须向公司上报案场销售经理的确认单,未报则视为没有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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