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填写生源报表情况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6届毕业生填写生源报表的情况说明
各学院:
生源汇总、上报、审核是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生源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毕业生能否正常派遣,因此,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生源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资格的初审工作,报送有关材料。
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
如若出现漏报、错报问题,学校将在对学院的就业工作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为全面掌握2016年全校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生源状况和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毕业生生源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要求
1.姓名、性别、学号、学历、专业:以上信息与学信网、学籍、身份证统一。
考生号不用学生核对。
2.生源所在地(户籍地)代码:此项为今年新变化,生源地与户籍地一致,山东生源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具体到县(市、区),外省生源地也要具体到县(市、区)。
如果户口迁入学校,请写原籍即迁出前所在地。
请学生本人按照生源地代码库查找自己的户籍地代码,并与下发的核对表核对,有误的请用红色笔重新填写,修改字迹要清楚。
毕业前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报到证根据生源地信息生成,所以请毕业生一定核实好自己的生源信息。
3.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的重要信息,必须填写真实身份证号。
毕业生所确认的身份证号即为毕业生在“山东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的注册号。
4. 入学年份(电子版):毕业生核对或自己填写实际的入学年份(包括留级生)
5.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库》中查找并自行填写,如果为新增街道办事处、村部或查询不到的,请按照就近原则填写;。
6. 户籍描述:户口在学校的地址填写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派出所,其他以户口本地址为准,往年不毕业学生可以不填。
7.定向委培:入学时为委培定向生的。
8.父或母手机:父亲或母亲的手机号码。
往届不毕业的可不填写。
9.户口是否迁入学校:迁入学校的填写“是”,没有迁入的不用填写。
核对完信息后,电子版由各院部将缺少的信息负责补全,电子版顺序不要动。
所有需要填写代码的部分请严格按照下发的代码表填写。
打印版需要将修改信息红笔标明,并要求学生核对后签名确认。
二、院部负责人注意事项:
1.认真核对各专业方向毕业生人数,如出现人数不符,请把不符的毕业生信息统计出来,汇总填写“生源增减原因表”(附件1),本专科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名(刘江伟老师)盖章(教务处公章)确认后方可增减;研究生由研究生处负责人签名(梁亮老师)盖章(研究生处)确认后方可增减。
2.特殊情况的:如转学、本专科提前毕业的需要出示教育厅下发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电子版如与纸质签名版不符,就业处将以签名版为准,不再进行二次核对。
4.往届不毕业今年上报生源的请由辅导员老师核对。
核对时以该毕业生正常毕业那年信息核对表信息为准。
5.学院收集齐后需要复印留档,以便日后查询。
三、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非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1000元)、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学院在报送2016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校特困生信息。
1.范围条件
特困家庭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山东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比例要求
特困家庭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确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3、选评方法
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院上交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院在上报困难家庭毕业生名单前,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汇总表(excel,按照学号顺序排序,附件2),并将打印版汇总表、申请表(两份)、证明材料与生源核对信息一并上报就业指导工作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邮箱sdjdjyzd@。
汇总表样表:
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报送
请各学院做好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并将已获得国家助
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名单形成汇总名单(按学号排序),与其他生源审核材料一并报送我处审核,电子版发送sdjdjyzd@。
注意事项:
1.在求学期间(本专研),任何一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均可上报。
2.无名额限制。
3.省补贴600元。
四、上交时间
请于11月13日(周五)下午4点前交到就业指导工作处,电子版发送到sdjdjyzd@ 邮箱。
山东建筑大学就业指导工作处
2015.11.9
附件1
生源增减原因表(excel)
附件2: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其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1916562,8859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