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

(2014--2030年)

规划公示稿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统筹协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卫生更高的要求,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行循环,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以下称“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

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

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15、《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7、《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

1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19、《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20、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等片区的相关规划;

2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赣州中心城市范围,总面积约为223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328平方公里、城市人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原则

规范性原则

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都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将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统筹性原则

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中心城市层面统筹考虑完成设施布局。

协调性原则

注重环卫专项规划与都市区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充分发挥现有环卫设施的效益,确保设施用地落实。

因地制宜原则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推进环卫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建设、多元化投资。

可持续发展原则

有目标、有次序地协调发展;提倡资源循环理念,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坚持以人为本,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前瞻性原则

对赣州中心城市未来环境卫生设施需求做出预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城市建设速度同步、适度超前。

五、规划内容

1、科学预测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内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清运量

2、提出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及垃圾处理方式

3、科学布局环境卫生设施

4、科学规划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农村垃圾管理等内容

5、制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6、提出环境卫生设施分期建设规划,并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

7、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六、规划目标

本规划总目标是,至2030年,中心城市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达到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立规范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建立与各片区环境卫生管理职权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创建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章制度。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在保持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0年时实现如下目标:

1、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需求;

2、完成“三级转运系统建设”。

3、完善环卫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4、试行垃圾分类收集;

5、实现各类垃圾处理无害化。

到2030年实现如下目标:

1、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2、建成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

3、环卫公共设施满足需求;

4、建成赣州中心城市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提高环卫设施的科技含量。

七、规划策略

1、“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将生活垃圾按不同的类别分开收集,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的分类处理。

2、“压缩收运”:完善压缩式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作用,通过提高垃圾压缩比,对垃圾进行一定的减量,可提高生活垃圾的收运效率,降低环卫管理成本。

3、“综合处理”: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构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体系

垃圾填埋场具有选址困难、减量化效率差、污染水体等缺点,“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构建“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的综合处理体系,提升垃圾处理效率。

4、“集中设置”:倡导环卫设施集中理念,尽量集中布局环卫设施

环卫所、垃圾中转站、车辆清洗站、环卫停车场、公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设置密度有一定的重合性,规划将环卫设施集中设置,建设环卫综合体,使得环卫设施设置既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能集约节约城市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配置完善”:配置充足的环卫公共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环卫公共设施的布局应以方便居民使用为首要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满足环卫公共设施设置密度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环卫公共设施体系,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