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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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项目在进行中。

为了保障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有效改善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本规定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和培训1.1 项目部应组织安全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不得因为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

1.2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及时补足。

1.3 因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导致严重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暂停工程。

2. 安全设施2.1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护栏、安全网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2.2 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2.3 因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导致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停工整顿。

3. 安全监控与管理3.1 项目部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3.2 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建立。

3.3 因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导致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三、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1. 环境保护1.1 项目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确保建筑工地的环境整洁。

1.2 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1.3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环境问题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2. 噪音控制2.1 项目部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2 未采取噪音控制措施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2.3 因未采取噪音控制措施导致居民投诉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3. 文明施工行为3.1 项目部应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喧哗、争吵等。

3.2 未遵守工地规章制度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地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严重者,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3.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法或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4. 吊销执照: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吊销其执照,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违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还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中标,以及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总之,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处罚措施,促使施工单位持续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工地施工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水平。

同时,也能有效维护工人和公众的利益,减少工地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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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内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安全帽下颚带者,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内,不佩戴胸卡者罚款10元。

(办卡以后执行)4、在施工现场内随地小便罚款1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并对施工班组处罚200~500元。

6、非电工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者,罚款50元。

造成触电事故,责任自负。

7、非木工人员乱动用木工机械者,处50元罚款,造成事故全部责任自负。

8、不服从领导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者处200~5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全部责任自负。

9、酗酒闹事、有事不请示领导引起打架斗殴者处200~500元罚款,对起哄帮忙者加倍处罚,造成他人伤害全部责任由双方当事人自负;情结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10、随意挪动、挪用施工现场内的消防器材者处200元罚款。

11、随意拆除、拆改、挪移施工现场内防护设施者处200元罚款。

给他人造成伤害,全部责任由当事者负责。

12、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系安全带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13、高空抛仍材料每次对其班组罚款200~500元。

14、外出必须和项目部有关领导请假,回来消假,如私自外出,罚款100元。

15、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罚施工班组500~1000元,责令限期将未成年人送回家。

16、非电气、焊人员动用电气焊者处200元罚款。

17、电、气焊人员,操作时未开动火证者处100元罚款,看火人不到位罚款100元,无灭火设施罚款200元,未按时交会动火证罚款50元。

18、盗窃工地材料者根据所盗窃物品的本身价格给予10倍处罚,并对其班组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19、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加罚罚款500元。

20、故意损坏机械设备照价维修并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处理。

21、施工班组的责任区域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处100~1000元罚款。

22、特殊工种不使用保护用品的处100元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规定(3篇)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施工现场。

三、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罚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平公正:罚款应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 教育为主:罚款应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 罚款与整改相结合:罚款的同时,应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罚款项目及标准1. 人员安全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2. 施工现场环境违规行为(1)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2)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3)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4)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5)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3. 施工现场管理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符合规定,每处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是指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一、违反安全规定处罚:
1.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志,或未进行安全培训的,处以警告并限期改正;
2.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或未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 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将给予处罚和相应的赔偿。

二、违反质量规定处罚:
1. 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3. 多次违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可以吊销承包企业资质。

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处罚:
1. 未进行垃圾、废弃物分类处理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工地,处以罚款;
2. 未按要求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3. 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范,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以上仅为示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不同地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工地施工行为,确保工地质量安全,保护工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各类工地。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所有处罚行为必须基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进行。

2. 公正公平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一方,损害任何工地、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处罚内容1. 质量问题(1)非法操作对于存在非法操作行为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或书面形式警告并责令整改。

2)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责令停工:对严重违法操作的工地,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4)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违法操作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施工质量不合格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责令整改:要求工地负责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

3)责令停工整改:对严重质量问题的工地,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4)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 安全问题(1)违反安全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停工整改:对严重违法安全规定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3)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事故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吊销施工许可证: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处罚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依法对违反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促进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备齐资料、证照及文件报送材料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机构或岗位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较重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行政许可证。

6.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每日安全例会,且通报不及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建筑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施工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扬尘等的治理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在禁止施工日期或特定时段进行施工,且未经审批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施工单位未对职工进行体检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体检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规定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涉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违规行为。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1. 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2.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3. 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4. 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5. 违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6. 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处罚标准:从业人员罚款100元。

7. 违规行为七: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8. 违规行为八:未按规定设置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9. 违规行为九:未按规定规范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0. 违规行为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四、追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处罚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负责。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工地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处罚机制。

本文旨在制定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以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受罚范围和对象1.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受罚范围包括工地内的所有施工区域,无论是建筑物、设备安装还是临时设施,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2. 受罚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工地上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处罚原则和程序1. 处罚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同类违规行为,一视同仁,实行一票否决制。

(2)惩罚原则: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行为,实行罚则严厉、惩罚到位的原则。

(3)教育原则:对于初犯或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和警示措施,帮助受罚对象提高意识和水平。

2. 处罚程序(1)违规发现阶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调查和取证阶段: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处罚决定阶段: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地管理人员应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作出书面决定。

(4)执行和监督阶段: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必须立即执行,并受到监督,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处罚措施和范围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临时设施不符合规定、施工噪音过大等,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施工质量不达标、工地秩序混乱等,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单位或从业人员进行罚款。

3. 暂停施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发生施工事故、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可以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改。

直到矫正违规行为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执照: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如在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规操作致使工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可以吊销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执照,并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大门口安全文明施工扣罚标准

工地大门口安全文明施工扣罚标准
500元/次
12
吊篮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500元/次
13
外墙吊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500元/次
14
现场施工违章指挥
500元/次
15
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等病人上岗责任管理人
500元/次
16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
5000元/次
深圳万科项目施工现场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序号
违章情况描述
处罚标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500元/人
2
进入施工现场不随身携带平安卡
200元/人
3
在施工现场不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穿拖\凉鞋、高跟鞋、踩鞋跟、赤脚
500元/人
4
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不系安全带、穿硬皮鞋,带钉易滑鞋
500元/人
5
施工现场、仓库吸烟
500元/人
6
高空作业向上、下抛掷或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传递任何零件、工具、材料、废杂物品、嬉戏、打闹
500元/人
7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
1000元/次
8
酒后上班操作
1000元/人
9
所有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操作
800元/人
10
电工、焊工、架子工无持证上岗
1000元/人
11
电工,电、气焊工违章操作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处罚措施,仅供参考:
1. 警告: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或第一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

警告是为了提醒违规者及时改正错误,并且警示他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2. 罚款: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的违规行为和情节轻重而定,罚款金额应当合理适当,并且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3. 停工整顿: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或多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罚。

停工整顿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整改违规问题,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执照: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后仍不改正的单位,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

执照的吊销意味着该单位将无法从事相关工作,必须重新申请执照才能恢复施工。

为了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处罚,不仅需要依法从重惩处罚,还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施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工地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违规搭设脚手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令拆除,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2. 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记录、报验等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4.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5. 工地安全通道被堵塞、道路被占用,妨碍公共通行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6. 未履行建筑垃圾管理义务,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7. 工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8. 施工单位违规挪用施工资金,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9.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10. 违规使用农民工,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三、处罚程序1. 工地负责人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违规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并注明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方式以及应缴纳的罚款金额。

4. 被处罚单位收到处罚决定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5. 复议期间,被处罚单位不得停止履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1. 被处罚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2. 被处罚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缴纳证明。

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进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或文明施工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来加强管理和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下面是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现场安全处罚细则:1.安全培训不合格: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或没有及时参加安全培训,应对其进行警告,并进行二次安全培训。

2.安全操作不规范: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工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

3.违反安全防护措施:对于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设置警示标识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处以罚款、停工整顿或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4.事故责任:对于由于工人严重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罚。

5.违反应急指挥要求:对于不按照应急指挥要求进行组织和协调的,可以进行口头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等处罚。

二、质量问题处罚细则:1.违反施工质量规范: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可以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款等处罚。

2.造假行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虚报工程量、弄虚作假等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3.设计变更不合规:对于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的,可以责令整改,并采取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4.施工材料不合格:对于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可以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整改并使用合格材料,并进行罚款等处罚。

5.质量事故责任:对于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罚。

三、文明施工处罚细则:1.违反环境保护要求:对于不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的,可以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施工噪音、污染: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噪音、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可以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罚款等处罚。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处罚暂行办法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处罚暂行办法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处罚暂行办法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或控制,预防或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绩效,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之相关规定,制定以下考核处罚暂行办法:一、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处罚办法:1、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安全管理目标(含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不明确(包括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考核办法未落实等)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无安全措施即组织施工的(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安全措施不全面或无针对性等),责令立即停工,并可处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6、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或未履行签字手续)的,责令立即停工,并可处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7、无安全检查制度或检查无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对甲方或监理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所列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包括要求书面回复未按时认真回复且无正当理由的),责令继续整改(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9、安全教育不到位(包括无安全教育制度、新进作业人员有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业人员有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等)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0、无班前安全活动(包括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等)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三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三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建立一套严格的罚款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人的伤亡和施工延误,并通过罚款的方式激励各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三、罚款标准1. 未佩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每次罚款200元;2. 使用未经许可或滞留在施工现场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每次罚款500元;3. 打闹、打架、互相嘲笑等不文明行为:每次罚款300元;4. 未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每次罚款200元;5. 未按规定穿着服装:每次罚款200元;6. 违章作业(如未按规定使用密闭施工、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等):每次罚款500元;7. 在施工现场吸烟:每次罚款200元;8. 未经允许私自带进施工现场物品:每次罚款500元;9. 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妨碍其他工人工作:每次罚款300元;10.未按规定采取防止事故措施:每次罚款500元;11.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

四、罚款程序1. 员工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并立即收取相应罚款。

2. 罚款金额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核定,并将罚款事宜通知违规员工。

3. 违规员工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履行罚款义务。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每逾期一天加收20%的滞纳金,直至全额缴纳。

4. 违规员工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限为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复议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5. 经复议确认违规行为成立的,应当在收到复议通知后三天内支付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滞纳金规定进行处罚。

6. 违规员工如有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7. 主管部门对申诉进行复核后,做出最终决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违规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违规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违规处罚标准为规范项目分包单位和工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统一各项目的处罚标准,特制定此标准。

一、文明施工1、厨房要时刻注意卫生,出现地面脏乱差,乱放杂物等情况,第一次出现可以要求班组限时整改,第二次出现,罚款100,第三次发现罚款200,第四次300,以此类推,封顶2000元。

2、厨房煤气罐必须采用国标瓶身,严禁用非标产品,第一次发现,限时整改,第二次直接没收,并罚款200元。

3、燃气管道跟煤气罐连接处采用金属波纹管或者内衬钢丝的软皮管。

减压阀固定牢固。

在不使用时,开关阀处于关闭状态。

发现一项不按规定设置的罚款20元。

4、工人宿舍严禁工人私自从空调开关上接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规插排,并罚款20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500元,并在班前会上进行检讨,第三次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封顶5000元。

5、工人宿舍严禁当作厨房,进行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违者罚款200元,并没收工具。

6、住宿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50元。

7、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光脚、赤膊、袒胸露背、穿短裤,若发现违反者,每人罚款50元/次。

8、严禁工人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小便每人罚款50元/次,大便每人罚款100元/次。

9、不节约用水、用完水后不关水龙头者,视严重情况罚款20-100元;10、严禁在宿舍进行工具充电、车辆充电,一律在电工工具充电处进行充电,违者罚款200元。

11、不服从管理,殴打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的每次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拨打110报警电话。

12、严禁工人喝酒闹事,违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2000-10000元,情况严重时直接拨打110报警,喝酒闹事人员一律开除。

13、严禁工人私自从工地上外带钢筋、钢钉、铜管等材料卖钱或者用作他途,发现一次按照公司采购价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拨打110。

14、严禁工人在宿舍进行赌博和吸毒,违者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参与人员直接开除工地。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3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3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一、总则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的人员和设备。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施工工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等。

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安全管理处罚1. 重大事故责任对于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事故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存在故意隐瞒事故信息、篡改现场证据等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 安全违章行为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将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1)一般安全违章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处以罚款100元。

(2)较严重安全违章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事故的,第一次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

(3)严重安全违章行为:违反明令禁止的行为,或者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第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4)特别严重安全违章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故意破坏安全设施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3. 防火管理处罚对于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1)一般防火违章行为:违反防火操作规范,如乱堆乱放、吸烟等,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处以罚款100元。

(2)较严重防火违章行为:超标准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材料等,第一次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

(3)严重防火违章行为:违反明令禁止的行为,或者造成轻微火灾的,第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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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顺利交工,使每一个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施工工作环境,凡违反如下管理规定的,项目部以照片、录像为证据,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与扣除:1.施工项目部制定的一切安全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队必须认真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更改。

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施工造成返工或损失的,全部损失及相应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2.现场内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项目部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许可,施工队任何班组及个人不得随意私自拆除及拆改。

违者罚款施工队500~1000元。

3.施工现场内开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苫盖,土方外运的,必须使用有顶盖的运输车辆,车辆离开施工现场后,必须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理,并及时清理遗洒在沿途道路上的遗土。

未及时清理弃土或未及时苫盖土方的,每催促一次罚款200元,因此造成上级单位、建委、城管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罚款金额均由责任施工队承担。

4.电力管沟、雨污水管沟、建筑基坑,开挖后必须及时搭设安全防护栏,并设置钢制安全爬梯,安全爬梯必须满足稳固、刚度要求;安全防护栏除留出供施工人员上下进出的安全口外,其余部分必须封闭;安全防护栏搭设高度不得小于1.2米,安全防护栏顶部设顶杆,中部设腰杆,底部设扫地杆,竖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扫地杆距离地面不得高于0.2米,并配挂细目网。

靠近市政道路的,设置安全警示灯和安全提示牌。

未设置安全爬梯的,罚款500元,安全爬梯不符合刚度、稳固要求的,罚款200元;未搭设安全防护栏的,每次处罚500元,安全防护栏搭设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正或拒不执行整改的,每次处罚500元。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赤脚、光背,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嬉戏、打闹、随地大小便。

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50元,实行数项并罚。

6.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指挥,配合管理,在问题有争议时,不得态度蛮横、语言粗野、辱骂项目管人员或有关领导,不得与项目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态度蛮横、语言粗野者,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的罚款。

发生肢体冲突的,项目部有权将施工队当事人清除出场,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施工队对自己分管的责任区、食堂、水房、厕所、宿舍进行专人管理,及时进行清扫,不得出现“脏、乱、差”或不达标现象。

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100元,实行数项并罚。

8.施工班组之间在穿插作业发生矛盾时,双方之间严禁打架斗殴,态度粗野,有关事情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领导进行调解。

如不遵守,项目部有权对双方处以2000~5000元罚款,出现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双方自负。

9.凡遇上级各部门及我公司领导来工地检查指导工作,各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排,统一行动,服从管理和统一安排。

不服从管理和统一安排者,罚款当事人100元,罚款施工队1000元。

10.施工队的“特殊工种人员”、“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卫生标准。

严禁出现不持证上岗或无证上岗者。

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施工队500元11.施工队提计划后的进场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在沟槽2米范围内严禁码放工具;沟槽边3米范围内严禁码放砖材及管材,砖的码放高度不得大于1.5米,混凝土管材管口必须正对沟槽边,不得将管材与沟槽平行码放;进场的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必须对其进行苫盖或作有效的防尘处理。

堆放材料不符合要的,每项处罚施工队500元;未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进行苫盖的,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

12.施工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热毯,和私接乱拽电源线;施工现场或宿舍门口严禁乱泼水、乱倒污水、赃物、剩菜剩饭,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施工队200元。

13.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设隔油池。

食堂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后罚款的,罚款金额均由施工队承担。

14.工人宿舍内生活用品需摆放整齐,保证宿舍内具有良好的通风,严格执行现场“宿舍卫生标准”,施工现场内严禁出现帐篷,工地看守人员的临时住所,不得使用能够燃烧的材料搭建。

不符合宿舍卫生标准的,处罚施工队200元;施工现场擅自搭设帐篷的,处罚施工队1000元,工地看守人员的临时住处不使用阻燃材料搭建的,处罚施工队500元。

15.严禁在施工现场、宿舍内出现赌博,或收看、传播淫秽音像制品。

违反者每人处罚5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6.施工队在领取材料时必须由项目部施工员或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找材料员领取,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时与材料员发生争吵。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1000元。

17.施工班组长在施工期间严禁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操作。

违反班组或个人,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

18.现场内的施工垃圾必须在本班组收工前分捡干净,沟槽边因施工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栏或围挡,必须在收工前恢复原状,土方开挖停止后,必须立即进行苫盖。

违反班组或个人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

19.电焊机必须有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焊把线与地线必须等长、施焊时必须双线到位,电焊机一次线长度(电源线)不得大于3米,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大于30米。

施焊者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焊工手套,焊工鞋,焊工帽。

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100元,实行数项并罚。

2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已完成的道路路床、路基、面层进行封闭或派专人看管。

看管人员失职的,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21.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高跟、易滑鞋上架作业,钢筋绑扎时不得踩踏钢筋骨架(绑扎底板钢筋除外)。

违反者任意一项者,每次处罚施工队100元,实行数项并罚。

2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常流水、常明灯、铺张浪费”现象。

违反者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施工队200元,实行数项并罚。

23.使用蛙式夯进行土方回填时,用夯与扶线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各种小型用电工具时,不得戴手套。

违反者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施工队100元,实行数项并罚。

24.小型发电机必须接电闸箱后方可开机发电,用电器必须接在专用闸箱上,不得直接接在发电机后直接使用。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

2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闸箱,必须做好接零、接地保护,电闸箱实行三级接地保护。

所有用电设备严禁出现不接地线或不接保护零线进行使用。

违反任意一项者,每项处罚施工队200元,实行数项并罚。

26.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接电源,严禁出现私接乱拽电源线现象,严禁非电工接线或安装拆除用电设备。

违反者处罚施工队5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出现临电线路裸露或私搭乱接现象,所有过街、过路线路必须使用绝缘材料架空,进行埋地处理的,电源线路必须套钢管,管底铺沙,管顶垫砖,钢管直径必须大于所穿线路直径的1.5倍,钢管埋深不得小于0.6米。

违反者处罚施工队500元。

28.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燃烧废料、垃圾。

违反者处罚施工队1000元。

29.施工人员不得由沟槽内向沟槽外抛掷物料,或由沟槽外向沟槽内抛掷物料。

违反者处罚施工队200元。

30.严禁私自拆改或不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灭火器严禁随意挪动。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

3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通知中的内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并完成整改,整改时间确实不足的,要书面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可延长整改时间。

不接受整改、逾期整改未完成或接受整改后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项目部有权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32.夜间施工时,不得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声,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灯,必须有绝缘装置,灯罩必须完好无损,电灯线路不得有破损,电灯灯杆、灯座必须缠绝缘胶布。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实行数项并罚。

33.严禁出现个人、施工班组或施工队恶意破坏公司标志、形象及设施者。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0元。

34.使用公司的钢管、卡子、钢模板、配件等材料,必须及时回收利用;使用公司的安全网,在进行拆除时严禁使用刀割或用其他东西破坏,使用公司的安全警示标志,用完后必须及时上交。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并照价赔偿。

35.使用公司材料不得长材短用,乱烧、乱锯、乱割或故意损坏;使用公司机械设备用完后必须及时清理、保养、遮盖。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损坏、浪费的并照价赔偿。

36.使用公司设备必须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对设备维修保养不认真的,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因失职造成公司机械、设备损坏的,其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因此造成人员受伤的,施工队独自承担。

37.禁止在施工现场沟槽内躺、卧休息。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

38.严禁出现偷拿公司任何材料、物品。

凡偷拿公司任何材料物品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原料价值的3倍进行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9.夏季禁止下河捕鱼或游泳,冬季禁止下河溜冰或滑雪。

违反者每次处罚施工队200元,当事人100元。

因施工单位不服从我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造成我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施工队违反我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罚款的,罚款金额均由责任施工单位承担,除此之外,我公司将对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进行严惩,直至请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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