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方案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doc
目录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 (1)二、种植险 (2)(一)承保工作内容 (2)(二)承保所需资料 (3)(三)承保单证样本 (4)三、养殖险 (9)、(一)承保工作内容 (9)(二)承保所需资料 (10)(三)承保单证样本 (11)四、林业险 (15)(一)承保工作内容 (15)(二)承保所需资料 (16)(三)承保单证样本 (17)理赔篇~一、理赔流程图 (22)二、种植险 (23)(一)理赔工作内容 (23)(二)理赔所需资料 (24)(三)理赔单证样本 (25)三、养殖险 (36)(一)理赔工作内容 (36)(二)理赔所需资料 (37)—(三)理赔单证样本 (38)四、林业险 (42)(一)理赔工作内容 (42)(二)理赔所需资料 (43)(三)理赔单证样本 (44)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二、种植险(二)承保所需资料(三)承保单证样本1.投保单如集体投保,加盖投保组织者公章2.投保清单集体投保的需加盖投保组织者公章,上传影像资料时,如多张,可上传第一页、中间一页和最后一页。
3.验标调查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政策性种植保险(含森林保险)投保标的现场验标表一、被保险人基本概况:1.被保险人名称:2.被保险人地址及联系电话:3.被保险人类型:企业单位□专业户□场□站□合作组织(社)□4.土地经营性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自耕自种□二、保险标的情况1.投保品种:水稻□棉花□油菜□玉米□甘蔗□森林□2.投保数量:亩。
3.投保标的座落地址:三、被保险人资信情况:1.营业执照有□无□-营业执照号码:2.土地流转协议有□无□-协议书号:3.承包经营合同有□无□-合同书号:4.代耕代种确认书有□无□-确认书号:5.监证单位有□无□-监证单位:投保人最近三年有□无□合同纠纷经办支公司名称:投保人签名(章):日期:验标人签名(章):日期:协保人签名(章):日期:2.本表必须作为承保资料归档。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1. 概述农业保险是指由国家、农民或保险公司等主体参与的保险项目,旨在为农业生产提供经济保障。
在农业保险中,保险理赔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良好的实施方案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保险的效率和实用性。
本文将介绍一种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旨在为农业保险提供一种高效、可靠的理赔方式。
2. 理赔实施方案2.1 理赔申请农民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保险公司应当在理赔申请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农民出具《农业保险理赔申请确认书》。
2.2 理赔勘验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及时组织理赔勘验工作。
理赔勘验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并通知农户参加。
农民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发生损失的证据、收入、成本及其他与损失有关的应收款项。
理赔勘验人员应当认真核查农户提供的证据,对有争议的损失现场进行拍照或视频记录。
2.3 赔款计算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和理赔计算。
理赔计算应在理赔勘验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赔款以农民的经济损失为计算基础,按照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赔款。
在赔款计算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化处理,严禁采用统一的标准。
2.4 赔款发放保险公司应当在赔款计算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农户出具《农业保险理赔赔款确认书》,并及时依法向其支付保险赔款。
3. 优势该理赔实施方案具有以下优势:1.提高理赔效率。
理赔申请的快速受理、勘验及计算的速度和精确度的提升,使得理赔的效率得到提高。
2.增强理赔公正性。
理赔勘验的全程拍照或视频录像,确保了理赔过程的整个可视化和可追溯性,有效地维护了理赔的公正性。
3.提升服务水平。
理赔发放时的提供赔款确认书以及及时支付赔款,使农户感受到了保险公司的关心和服务,从而增加客户满意度。
4. 总结综上所述,该农业保险理赔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水平,增强农业保险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作为农业保险的一种重要支撑,理赔工作应当给予更加重视和关注。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详解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详解以下是农业保险理赔流程更口语化的版本:1. 出险报案:赶紧打电话:农作物遭灾了,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或通过网上平台报案,别忘了说清楚自家的情况。
拍照留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拍下受损作物和灾害现场的照片,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证据。
2. 勘查定损:等查勘员上门: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专人到田间地头查看,农民朋友要配合他们丈量受灾面积、数数损失数量,让他们看清楚损失到底有多大。
提供证明: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把身份证、保单、土地承包证明、受灾照片等材料准备好,一五一十告诉他们损失情况。
3. 提交资料:准备材料: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把需要的资料整理好,比如身份证、保单、土地承包证明、受灾照片、损失清单等,别落下什么。
认真填表:在损失清单上,详细写清楚受损作物种类、面积、预计产量、损失程度等信息,一定要实事求是。
4. 审核计算: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会仔细核对数据、评估损失价值、确定赔付标准,看赔不赔、赔多少。
专家鉴定:如果情况复杂或者有争议,可能需要请农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来鉴定,给出独立意见。
5. 算账给钱:算出赔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赔偿比例、免赔额等,保险公司算出该赔多少钱。
通知收款:保险公司会告诉农民朋友赔多少、怎么给,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
6. 拿到赔款:确认收款信息:农民朋友再次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正确,别耽误了赔款到账。
收到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把赔款转到农民朋友的账户。
7. 解决争议:有意见要说:如果对赔款结果不满意,农民朋友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来,讲清楚理由,提供补充证据。
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会跟农民朋友好好谈谈,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必要时可以找第三方调解。
打官司:如果协商不成,农民朋友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结来说,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就是从报案、勘查、提交资料、审核计算、算账给钱到拿到赔款、解决争议等一系列步骤。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一、投保:实施自愿性投保,保险人准备订立合同由投保人签字确认。
二、理赔: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条款和有关规定,鉴定保险事故原因、估定损失程度,按照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保险金。
三、注意:根据《保险法》,保险人有义务严格履行理赔义务,不得因投保人的异议而拒绝支付保险金。
四、监督: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投保业务和理赔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督促保险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五、宣传:为提高投保率,保险公司在投保前,应给与尽可能多的宣传。
制定一套完善的理赔流程,避免理赔拖延,提高理赔效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4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4号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强化农业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2月17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保险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符合银保监会关于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规定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协办机构,是指受保险机构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财政、农业农村、林草、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基层机构。
第四条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时,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遵循依法合规、诚实信用、优质高效、创新发展原则,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五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第六条保险机构在承保前应当以现场、线上等形式宣讲相关惠农政策、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可以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处理等内容。
江苏规范农保承保操作程序
亩 以上 的主 要种 植 业 保 险 : 蔬 菜 大 棚 保险: 水 产养 殖 保 险 。 验 标 内容 包 括 核 实 承 保 标 的 座 落位 置 及 数 量信 息 . 重 点 是核 实 标 的 及数 量 是 否 虚 构 . 主 要 种植 业 投 保 需 以 乡镇 为 单 位 核实 粮 食 直 补 面积 . 对 明显 超 出的 . 要 标 明地块 说 明理 由 : 投 保 数量 在 5 0 亩 以上 的 . 应 留存 土 地 流 转 合 同复 印件 或 村 委 会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现 场 核 实 保 险 标 的 . 验 标 人 员 须对 保 险标 的拍 照 . 做 好验 标记 录 . 并 保 留验 标 资料 投 保 签 字 确 认 集 体 组 织 投 保 的业 务 . 应 由被保 险 人 在 填制 的分 户 标 的投 保 清 单 上签 字 确认 分 户 标 的 投 保 清 单 应 由投 保 组 织 者 ( 如: 村 民 委员会等 ) 加 盖 公 章 或 骑缝 章 ( 若 由 于 被保 险 人 外 出务 工 等 原 因无 法 由 本人 签 字 .经被 保 险人 授 权 同意 . 可 由他 人 代 签 . 但应 注明“ X X 代 签” . 禁 止保 险 机 构人 员代 签 字 )
人员 ( 或委托三农保 险服务站 、 点 及 基层 农 业技 术 推 广 等 机构 ) 对 所 承保 的农 业 保 险标 的信 息进 行 核 实 . 严禁 以 虚构 保 险 合 同 、 虚 报 承保 数 量 等方 式骗 取 财 政 补贴 资 金 原 则 上 每 个 承 保标 的都 要 验标 . 验 标 的标 准 和 实施 细 则 由 当地 农 险 办 会 同 保 险 机 构 共 同制定 但 符合 下列条件 的 . 必须1 0 0 % 实 地验 标 : 按 保 险机 构 规定 须 单 独 出 单 的种 养 大 户 、 家庭 农 场 、 龙 头 企 业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强农业保险监管,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7章,包括总则、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协办管理、内控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8条。
《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更加突出以“服务三农”为中心。
如,增加“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的表述,进一步缩短定损时限、细化查验影像要求等,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
二是新增森林保险作为调整对象。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办法》将森林保险也统一纳入调整范围。
三是强化或细化有关规定。
如,进一步明确投保信息内容和要求、将承保标的查验内容区分不同险类予以规定、统一定损时限规定、明确禁止套取保费补贴等。
四是突出保险科技等相关内容。
结合近年来农业保险最新发展趋势,增加线上化、科技赋能、信息安全等有关条款。
《办法》的发布,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强化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政策措施。
《办法》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农业保险改革发展和监管实践成果,将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分险种承保理赔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更好地服务我国“三农”事业。
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标准
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第一部分承保操作规第一章组织推动一、建立联动机制。
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以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基层服务体系,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
当地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当地农险办)应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按照本规要求,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做好投保信息采集、保险标的核实、保费收取、农户签字、查勘定损、理赔兑现、公示、回访等工作。
三、明确委托关系。
保险机构可以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应当与被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费用支付,并对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承保管理一、确定保险关系人。
保险机构业务人员应指导协保员确定客户的投保意向,根据投保主体或投保方式核实保险利益并确定保险关系人。
严禁欺骗投保农户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一)单独投保。
由农民(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省属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自行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自行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单独出单,做到保单到户。
(二)集体投保。
由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投保组织者应为村民委员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
投保人为全体参保农户,被保险人为参保的每个农户。
无论单独投保还是集体投保,都应在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
二、采集投保信息。
协保员要加强对投保人资金账号、开户行信息及号核对工作,投保信息须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组织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及数量、种养地点、林权信息、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总保费、农户自缴保费、资金账号(一卡通或一折通、银行卡、存折账号等)及开户行信息等容。
农业保险承保具体流程
农业保险承保具体流程农业保险是指农民以缴纳保费的形式,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在发生风险导致的损失时获得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下面是农业保险承保的具体流程:1.意向申报阶段:申保人(农民)根据自己的农业生产情况,决定是否购买农业保险,并向当地保险机构提出意向申报。
意向申报一般有两种方式,即现场登记和网上申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2.确定保险责任阶段: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根据保单要求和农业生产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农田面积、作物种植情况、农业生产技术等等。
根据评估结果,保险机构会确定实际保险责任。
3.缴纳保费阶段:保险机构在确定保险责任后,会向申保人发送缴费通知,申保人需要按要求缴纳保费。
保费根据农田面积、作物种植情况以及保险责任等因素确定,保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4.签订保险合同阶段:申保人缴纳保费后,保险机构会出具正式的农业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机构与申保人之间的约定,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理赔条件等等。
5.承保验证阶段:在保险期间,保险机构会派员对投保风险进行实地调查,以验证申报的农田面积、作物种植情况、农业生产技术等信息的真实性。
如果发现虚报情况,保险机构有权取消保险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赔偿金。
6.灾害监测阶段:7.保险理赔申请阶段: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申保人需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理赔申请。
保险机构会派员到现场核查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计算。
8.理赔处理阶段: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核查结果,对申保人的损失提出赔偿计划。
赔偿金额通常按照损失的实际价值来计算,保险机构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理赔支付。
9.保险费追加阶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发生大面积灾害等,保险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险金的范围,保险机构可能会向申保人追加保险费。
10.保险续保阶段:在保险期满前,申保人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保险。
如果继续保险,需要按照新的农田面积、作物种植情况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保费计算,然后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农业保险承保具体流程
农业保险承保具体流程
1.投保准备阶段:
(2)投保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相关的农业保险产品,例如农作物保险、养殖保险等。
(3)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提供相关的农业信息,包括农作物种植区域、品种、面积等详细信息。
2.保险公司审核阶段:
(1)保险公司收到投保申请书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合规。
(2)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农田耕作情况、农作物种植面积等实际情况。
(3)保险公司根据勘察结果,评估农业风险和损失潜力,进行承保决策。
3.保险合同签订阶段:
(1)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决策结果,向投保人发送保险合同并注明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等。
(2)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阅读并确认合同内容无误,签署保险合同。
(3)投保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用后正式生效。
4.保险期间:
(1)在保险期间内,农田发生意外风险(如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导致农作物受损,投保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报案时,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农田勘察照片、损失面积确认等。
(3)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理赔金额的评估。
(4)理赔金额和理赔结果通过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5.保险终止:
(1)在保险期满后,如果投保人不再需要农业保险保障,可以选择终止保险合同。
(2)投保人需要提前通知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终止的申请,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保险合同正式终止。
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方案
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方案一、前言为规范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利益,特制定本《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方案》。
二、承保操作规范1.风险评估在农业保险承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对农作物、畜禽以及农户的风险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种植环境、气象因素、病虫害情况等。
评估结果应建立合理的农业保险费率,并在保单中明确告知农户。
2.出险报案保险公司应建立便捷的出险报案渠道,农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应设立24小时报案热线,并提供线上报案服务。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应及时派员前往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保险公司核查员应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对损失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核查。
核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事故原因以及损失范围。
4.材料审核5.理赔结算保险公司应及时安排理赔金额的支付。
理赔金额应根据保险单约定以及损失核查结果确定。
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农户理赔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服务反馈农户在承保理赔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之处,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或提供反馈意见。
保险公司应设立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复农户的投诉。
保险公司还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以改进服务质量。
三、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的意义1.保障农民利益通过规范的承保理赔操作,可以确保农户在出险时能够及时得到保险金的赔付,保障农户的利益,减轻其经济负担。
2.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
一方面,标准化的操作规范有助于减少操作错误,提高核查农户资料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及时的理赔结算和服务反馈有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
3.促进农业发展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规范能够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提供保险服务,可以减少农户投资风险,增强其信心,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结论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公司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操作规范的执行,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2011新版)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11版)为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下简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检查流程,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江苏省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务规程,请各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险领导小组”)和经办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经办公司”)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承保实务一、承保实务流程示意图二、承保准备(一)组织协调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应成立农业保险业务承保推进工作组,由农工办、农林、财政和经办公司派员组成,负责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并在农户个人交费等具体工作中发挥组织保证作用;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承保前通过会议或文件的形式明确要求,统一布置承保工作。
县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承保工作推进小组要组织乡(镇)政府有部门做好投保信息采集和农户自交保费的收取工作。
经办公司要有设立农业保险部,具体负责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的落实。
做好各项承保准备、承保出单工作,指导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做好组织投保和承保公示工作。
(二)风险评估承保前,经办公司要对承保区域内标的风险特征、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及巨灾风险等进行评估。
1、种植业保险重点关注:(1)自然灾害。
包括:承保区域气候条件、自然灾害历史情况及发展趋势等。
(2)种植品种。
包括:承保区域内种植作物种类、作物生育期及田间管理方式、单位成本、区域试验产量指标,抗旱、抗倒伏、耐病、耐盐碱性的强弱等。
(3)种植环境。
当地土壤及灌溉情况,拟承保区域农田分布,耕地面积、水田、旱田面积、水浇地面积等。
(4)防灾防损能力。
包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人工增雨、防雹等方面的设施及能力。
2、养殖业保险重点关注:(1)饲养品种。
承保区域内主要饲养品种、饲养目的、饲养周期、饲养成本等。
(2)防疫及防灾防损能力。
当地动物卫生防疫体系,当地畜牧兽医站(或者动物检疫站)密度,防疫工作人员数量及业务技能等。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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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012〕6号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6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报案查勘管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一)保险公司应切实完善接报案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应保持报案渠道畅通,规范分支机构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业务系统。
(二)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
保险公司应在接报案后及时组织查勘,并确保查勘科学高效,服务规范到位。
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应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范围组织整体性查勘,一次灾害造成的损失范围超过一个行政村的,原则上应查勘到行政村一级。
(三)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保险特性,建立科学的二次或多次定损制度。
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确认保险标的已经全损的,应及时开展后续定损工作;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程度的,应根据保险标的的生物特性,设立不同的观察期,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开展二次或多次查勘定损。
二、提高定损规范程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一)保险公司要准确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数量。
保险公司应通过清点数量、实地丈量、查阅账目等方式,借助科学手段,准确核定损失数量。
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等保险标的在生长期间内多次遭受保险事故并发生部分损失的,应综合考虑历次出险因素,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核定标的损失数量。
(二)保险公司要科学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
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抽样的方式测定损失程度。
保险公司省级(含省级,下同)以上机构应事先制定抽样定损的规则,对抽样方式、方法、组织程序等进行规范。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被保险人认可的抽样方式定损;如保险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会同有关农业技术部门,采用农业生产通行的其他方法进行科学测定。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一节投保第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一)客户信息。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二)保险标的信息。
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三)其他信息。
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
上述信息应在业务系统中设置为必录项,确保投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第二节承保第六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和分布情况,采用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状况。
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保险标的有关信息,以核对承保信息的真实性。
承保种植业保险,应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江苏农业政策性保险
江苏农业政策性保险时间:2015-08-07 10:44来源:未知江苏农业政策性保险一:为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下简称“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流程,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江苏省政府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务规程(试行),请各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经办公司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承保实务一、承保实务流程示意图二、展业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一)展业宣传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并由财政给予投保农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是一项惠农措施和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保障农民遭灾受损后得到经济补偿。
在“联办共保”的农业保险运营模式下,政府和经办公司应密切配合,采取电视、广播、宣传单、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要针对农业保险特点和农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宣传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积极宣传省、市、县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部署,各级财政的补贴政策;宣传经办公司的网点、人才、经验、服务规程;宣传当地发生的农业保险重大理赔案例;详细介绍保险产品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如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确定、赔偿方式及被保险人的义务等。
(二)展业准备1、组织准备:各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应成立农业保险业务指导工作组,由农工办、农林、财政和经办公司派员组成,负责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并在农户个人交费等具体工作中发挥组织保证作用;经办公司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2、人员培训:经办公司应对相关展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掌握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补贴规定、农业保险条款、条款说明及实务操作规程,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财务、防灾和其他相关知识。
3、承保准备:1)相关展业人员应调查和了解本地农作物的数量、品种、种植面积、生长期、种植习惯、上年度种植单位物化成本、生产条件及管理水平等相关情况;调查和了解本地近3-5年内的暴雨、洪水、内涝、暴风、冰雹、冰冻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发生的频率、损失情况和有关气象资料。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农业保险是国家出台专门保障农-民农业⽣产的保险,近⼏年,我国出台了不少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来保障农-民利益。
⽽对农-民⽽⾔,购买农业保险,则可能将农作物遭遇风险的损失降低。
那么农业保险理赔要怎么进⾏呢?本⽂将为您介绍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及案例分析。
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业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农业保险是国家出台专门保障农-民农业⽣产的保险,近⼏年,我国出台了不少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来保障农-民利益。
⽽对农-民⽽⾔,购买农业保险,则可能将农作物遭遇风险的损失降低。
那么农业保险理赔要怎么进⾏呢?本⽂将为您介绍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及案例分析。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介绍农业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分为报案受理、查看、确定理赔⾦额等环节。
1.报案与受理。
农户受灾后,可以通过⾏政村协保员、乡(镇)保险代理员向⼈保财险公司报案,同时应保护好标的物。
2.现场查勘。
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现场后,查明农作物受损原因、拍摄受损现场、核定受损数量、确定损失率。
3.对于重⼤理赔案件,应组成以保险公司为主,农业、植保、财政、⽓象等部门参加,乡镇配合的联合查勘⼩组。
4.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结束后,根据种植业保险条款进⾏确定赔偿⾦额,分散的农户可直接赔付。
⼤⾯积灾害损失,由地⽅政府和保险公司根据查勘损失情况,双⽅协议确定赔偿责任、赔偿⾦额和赔偿⽅式。
5.赔偿确定⾦额后,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将赔款⽀付给被保险⼈。
赔款实⾏张榜公布制度。
6.设置起赔点和绝对免赔率。
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80%时,按农作物⽣长期划分保险⾦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并实⾏15%的绝对免赔率[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额=各⽣长期保险⾦额*(损失率-15%)]。
对于损失率达到8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长期保险⾦额全额赔付。
农业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吴⽼汉在2007年承包了3座温室⼤棚,承包期3年,⽐不过同时为3座⼤棚购买了农业温室⼤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与理赔实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与理赔实务一、种植业农业保险承保与理赔(一)承保2015年1月30日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农业保险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意见》(通农险办发[2015]5号)的文件。
种植业保险就按文件精神办理。
1、参保对象全市从事粮食生产且单季需参保粮食生产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全托管”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粮食生产)等新型经营主体。
参保面积以土地流转经营合同为基础,结合当季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准。
2、保障水平在执行江苏省农险办有关粮食生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最高标准(700元亩)的基础上,分别开设稻、麦附加保险,使水稻生产最高保额达到1200元/亩,小麦生产最高保额达到800元/亩,粮食生产年度保障水平达到2000元/亩,切实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3、保费构成直接利用现有水稻、小麦农业保险条款。
稻、麦险提标承保按照现有政策的最高标准执行,稻、麦附加保险参照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执行,费率为4%,保费交纳比例为:县(市)区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分别承担40%、60%。
详见下表:2014年传统种植业收费标准:4、承保方式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生产保险仍采取“联办共保”模式,政府和保险公司各承担50%的风险责任。
由参保对象向村农业保险协保员或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直接申请,提交自交保费后,由保险承办公司直接出单,报县(市)区农险办备案。
参保对象可自主选择按原标准承保(550元/亩)、提标承保(700元/亩)。
如选择原标准承保的,不可以选择附加保险;如选择提标承保的,可自主选择附加保险。
5、工作步骤操作上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稻、麦保险提标承保。
现有稻、麦保险保额由550元/亩提高到700元/亩,费率为4%,每亩保费由22元提高到28元,有关财政补助政策按原有渠道和方式执行。
二是对稻、麦开设附加保险。
即:稻、麦保险提标承保的基础上,开设稻、麦附加保险。
农业保险 承保理赔方案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方案一、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方案背景介绍农业可是个靠天吃饭的行业呢,天气好的时候,农民伯伯们能有个好收成,那是笑得合不拢嘴。
但要是遇到天灾,像洪水啦、干旱啦、台风啦,那可就惨咯。
所以农业保险就像个保护神一样,很重要哒。
二、目标与需求说明1. 目标呢,就是要保障农民的利益,让他们在遭受灾害的时候,不至于血本无归。
比如说,种了大片大片的小麦,要是一场洪水把小麦都冲没了,保险就得给赔呀,这样农民还能有资金去重新种或者维持生活。
2. 需求方面,农民们希望保险的承保范围能广一点,理赔速度能快一点。
他们可不想在受灾之后,还得等个大半年才能拿到赔款,那时候可能都没米下锅啦。
三、解决方案概述1. 承保方面对于不同的农作物要有不同的承保标准。
像水稻这种比较常见的农作物,要根据种植面积、土壤肥力等情况来确定承保金额。
如果是一些比较特殊的经济作物,比如人参这种对种植环境要求很高的,那就要更加细致地评估风险,再确定承保内容。
可以按照季节承保,春季播种的时候就可以开始承保,一直到秋季收获。
这样能涵盖整个农作物的生长周期。
2. 理赔方面建立快速理赔通道。
一旦发生灾害,保险公司的查勘员要尽快到现场。
比如说,村里的大片玉米地被冰雹砸了,查勘员就得像救火队员一样,快速赶到,查看受灾面积和受损程度。
简化理赔手续。
不要让农民提供一大堆繁琐的证明,能从村里、镇上的相关部门获取的信息,保险公司可以自己去核实,而不是让农民跑来跑去。
四、实施步骤计划1. 承保步骤宣传推广。
保险公司得派人到农村去,就像走亲戚一样,和农民们唠唠农业保险的好处。
可以在村里的大喇叭广播,也可以在集市上发传单。
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要实地查看农作物的种植情况,和农民聊聊种植过程中的风险,然后确定承保方案。
2. 理赔步骤报案受理。
农民发现受灾了,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保险公司要热情接待,记录好受灾的时间、地点、农作物种类等信息。
查勘定损。
查勘员到现场后,要和农民一起查看受灾情况,不能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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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第一部分承保操作规范第一章组织推动一、建立联动机制。
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以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基层服务体系,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
当地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当地农险办)应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按照本规范要求,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做好投保信息采集、保险标的核实、保费收取、农户签字、查勘定损、理赔兑现、公示、回访等工作。
三、明确委托关系。
保险机构可以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应当与被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费用支付,并对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承保管理一、确定保险关系人。
保险机构业务人员应指导协保员确定客户的投保意向,根据投保主体或投保方式核实保险利益并确定保险关系人。
严禁欺骗投保农户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一)单独投保。
由农民(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省属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自行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自行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单独出单,做到保单到户。
(二)集体投保。
由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投保组织者应为村民委员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
投保人为全体参保农户,被保险人为参保的每个农户。
无论单独投保还是集体投保,都应在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
二、采集投保信息。
协保员要加强对投保人资金账号、开户行信息及身份证号核对工作,投保信息须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及数量、种养地点、林权信息、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总保费、农户自缴保费、资金账号(一卡通或一折通号码、银行卡号码、存折账号等)及开户行信息等内容。
其中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投保的,应收集农户及标的信息,并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三、填写投保单。
保险机构业务人员或协保员应向投保人告知条款内容,重点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报案方式等,并指导投保人逐项填写投保单。
集体投保的业务,应由投保组织者统一填写投保单,并盖章确认。
四、录入投保信息。
保险机构应将投保单信息及时录入业务系统,集体组织投保的政策性农险业务在录入投保信息时应导入清单信息。
主要种植业保险投保单补录最长时限为30天,其他险种原则上不得补录。
在单月15日前,各保险机构应向江苏农业保险网报送一次前两个月的承保分户信息。
五、明确承保时限。
保险机构应配合农险办根据保险标的种植和养殖周期以及条款规定按时做好承保工作。
其中,小麦、油菜必须在2月底前完成承保工作;春玉米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承保工作;水稻、棉花、秋玉米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承保工作。
六、核实保险标的。
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应提供行政村一级粮食直补面积清单。
保险机构业务人员(或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对所承保的农业保险标的信息进行核实,严禁以虚构保险合同、虚报承保数量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原则上每个承保标的都要验标,验标的标准和实施细则由当地农险办会同保险机构共同制定。
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必须100%实地验标:(一)按保险机构规定须单独出单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投保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主要种植业保险;(三)蔬菜大棚保险;(四)水产养殖保险。
验标内容包括核实承保标的座落位置及数量信息,重点是核实标的及数量是否虚构,主要种植业投保需以乡镇为单位核实粮食直补面积,对明显超出的,要标明地块说明理由;投保数量在50亩以上的,应留存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或村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明。
现场核实保险标的,验标人员须对保险标的拍照,做好验标记录,并保留验标资料。
七、投保签字确认。
集体组织投保的业务,应由被保险人在填制的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上签字确认。
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应由投保组织者(如:村民委员会等)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若由于被保险人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由本人签字,经被保险人授权同意,可由他人代签,但应注明“××代签”,禁止保险机构人员代签字)。
八、见费出单。
农民自缴保费的,保险机构应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在投保时收取农民自缴保费或由农户自行缴费;政府全额代缴的,由当地农险主管部门出具保费代缴确认函。
农业保险业务应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控要求。
保险机构应根据乡镇上划县(市、区)农险办指定账户的银行回执或农险办出具的保费已到账证明,视同农户自缴保费到账,并据此出单。
保险机构应及时对核保通过的保单进行缮制。
九、保费划拨。
保险机构要及时与县(市、区)农险办核对承保数据,并将核对后的数据提供给当地财政局。
财政局应对承保数据进行审核,并对保单进行抽查,在审核检查无误的基础上,及时将保险费划转保险机构,实行季度结算。
十、批改处理。
《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在农业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农业保险合同。
禁止以虚假退保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
农业保险原则上不允许批改。
如发生行政区划调整、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数量增减等特殊情况需要批改的,必须经县(市、区)农险办书面同意(由于发生赔款导致系统自动批改保额的除外)。
批改应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并填写保险事项变更申请书。
批改通过后,应将相关单证送交投保人。
涉及批减的,财政补贴部分保费应退还给财政部门,农户自缴部分保费应退还给农户,确保将保险费退还给缴费人。
涉及批增的,财政部门应增拨保费,农户应补交自交部分保费。
十一、承保公示。
(一)公示形式。
保险机构应通过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将相关承保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同时,投保农户也可以通过江苏省农业保险网(网址:)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示内容。
在完成投保登记造册和预收保费之后公示承保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被保险人姓名、所在村(组)、标的种类、投保数量、农户自缴保费金额、各级财政补贴金额等。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公示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进行核实,确定是否需要修改投保信息。
(四)公示资料留存。
三农服务站、点人员应将公示情况通过拍照进行留存,并将电子照片报送保险机构,与承保资料一并归档。
公示照片必须能够反映公示内容、时间、地点。
十二、承保客户回访。
(一)回访方式。
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择回访对象,通过电话、短信或现场回访等方式进行。
(二)回访内容。
出单后两个月内,保险机构要对农户承保信息采集、保费收取、标的查验及信息公示等环节工作质量进行回访,对于各乡镇投保户次的回访比例不低于3%。
(三)回访处理。
通过电话、短信回访无法联系到客户本人的,应当进行客户电话联系方式再次确认,并根据确认信息再次进行电话回访。
再访仍无法完成的,应当就回访情况及不能完成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在回访记录的“备注”栏中进行详细记录。
进行现场回访时,应由被保险人在回访记录上签字确认。
保险机构回访过程中,如发现承保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要及时核查处理。
(四)回访资料留存。
保险机构要对回访记录进行归档管理,现场回访记录应留存纸质文件,非现场回访记录可留存电子版文件,以备调阅抽查。
回访记录应保存1年。
第二部分理赔操作规范第一章报案管理一、报案受理。
保险机构可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发放理赔服务指南等方式,向广大投保农户告知报案方式和渠道,引导受灾农户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并保持报案、转报案、咨询、投诉等渠道畅通、有效。
坚持保险机构服务专线(以下简称服务专线)集中报案的原则,所有报案由服务专线归口受理。
分散出险的案件,由被保险人直接向服务专线报案;发生大面积灾害时,可由乡镇或村级农村基层组织、协保员初步了解、统计受灾情况后,代表受灾农户集中报案。
保险机构要切实规范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录入业务系统。
二、报案记录。
服务专线在接到报案后,应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名称或标的识别标码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登记被保险人(分户)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起、止)、出险地点、受损标的、出险数量(报损数量)及单位、报损金额、保险标的详细座落位置(包括习惯小地名)、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方式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
同时应告知报案人/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调度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三、大灾及突发事件报告。
发生大灾和突发事件后,保险机构应启动大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当地农险办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保险机构汇报灾情及突发事件情况。
大灾及突发事件是指:(一)一次农业自然灾害或养殖业重大疾病影响范围超过两个县(区)的;或者影响范围仅在一个县(区)范围内,但影响程度较大,估损金额种植业在500万元以上或养殖业在100万元以上的;(二)发生与农业保险相关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利报道或群体上访等突发事件。
第二章查勘管理一、查勘时效。
保险机构应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查勘工作,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或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与被保险人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约定对受损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应于当天(最长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查勘工作。
二、查勘要点。
保险机构应根据灾害种类和事故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查勘工作,制定查勘方案,准备查勘工具、单证和防护用具,确保查勘科学、高效,服务规范、到位。
(一)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应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范围组织整体性查勘。
种植业保险一次灾害造成的损失范围超过一个行政村的,原则上应查勘到行政村一级。
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确认保险标的已经全损的,应及时做好定损工作;难以确定损失程度的,应设定合理的观察期,科学开展二次或多次查勘定损工作。
(二)要注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全面、翔实记录体现查勘过程和损失情况的资料和数据。
现场查勘照片或摄像内容应显示拍摄日期并保留拍摄参数。
养殖业保险应清晰摄入识别标码和标的物;种植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应在标示牌上注明出险地点、经纬度、查勘时间、标的物等要素。
查勘音像资料要及时上传业务系统,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三)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妥善保存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的原始资料。
(四)对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单独投保的业务,应注意核实其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五)对于畜牧养殖业保险标的,要及时注销出险标的识别标码(耳标)或对出险标的进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