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与检验周期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②均匀腐蚀,或不影响定级或定为2级或者3级。
③局部腐蚀,按是否需要补焊考虑。
19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7、错边和棱角度 ①错边和棱角度的尺寸影响,可定为3级或4级。 ②错边和棱角度超标,必须通过应力分析,符合安全使用,定为4级, 否则定为5级。
对口处钢材厚度t
≤20 >20~50 >50 对所有厚度锻焊容器
4
一、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引入
(二)检验周期的延长 1、对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①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②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 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 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
错边量
≤1/3t,且≤5 ≤1/4t,且≤8 ≤1/6t,且≤20
棱角度
≤(1/10t+3),且≤8
≤1/6t,且≤8
20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8、焊缝埋藏缺陷 ①圆形缺陷 ②非圆形缺陷 ③非活动缺陷
21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9、母材有夹层 ①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 ②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10°的夹层,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③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者等于10°的夹层,确认夹层不影 响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者5级。
新生缺陷或者超过上述要求的,应当予以修复;
③低温压力容器不允许有焊缝咬边。
18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6、有腐蚀的压力容器 ①分散的点腐蚀,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影响定级 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扣除腐蚀余量)的1/3; 在任意200mm直径的范围内,点腐蚀的面积之和不超过 4500mm2,或者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50mm。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与检验周期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固容规TSG21-2016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检验周期(考试用滴)8.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5.1评定原则1)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等级;2)需要改造或者修理的压力容器,按照改造或者修理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3)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8.5.2 材料问题主要受压元件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者材质劣化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8.5.3结构问题有不合理的结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8.5.4表面裂纹及凹坑(脑补)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
如果有裂纹应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影响定级;否则,补焊,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8.5.5变形、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8.5.6咬边低温压力容器不允许有咬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1)承受疲劳载荷的,2)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3)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4)盛装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8.5.7腐蚀有腐蚀的压力容器,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8.5.8环境开裂及机械损伤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压力容器,发现裂纹,应当打磨消除,并按8.5.4(凹坑)的要求进行处理,8.5.9错边和棱角度1)在下表范围内,不承受疲劳载荷且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可2)错边棱角度不在上表范围内,或者在表内的压力容器承受疲劳载荷或者该部位伴有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或者4级。
8.5.10焊缝埋藏缺陷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允许的焊缝埋藏缺陷,不影响定级;超过相应产品标准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圆形缺陷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者大于9mm,定为4级或者5级;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并且小于9mm,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见下表。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目的是早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由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3、固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固定式压力容器一般在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有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为1~2级的一般每6年1次,其中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1~3级一般每3年1次;
2)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4级的应监控使用,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期满后应对其缺陷处理,提高安全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5)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4、压力容器检验的一般程序:检验前准备、全面检验、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出具检验报告。
5常用检验方法:宏观检验(目测、锤击、量具检验)、壁厚检验、理化检验、无损探伤检验、声发射检验、压力试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的检测周期
压力容器的检测周期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简称《大容规》。
8.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6.2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每2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3皸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继续在当前企质下使用,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时,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是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5)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7.1检验周期的缩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注8-2);(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4)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5)超高压水晶釜使用超过15年的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的;(6)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7)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并且无有效防腐措施的蒸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低合金钢制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进行开罐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3篇)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是一类特种设备,为了保证其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程序,包括检验的时间、方法、要求等。
下面是一般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1.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高压容器的检验周期为1年,中压容器为2年,低压容器为3年。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根据其特性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2-5年。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验、尺寸测量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表面和附件是否有损坏、腐蚀、渗漏等问题;材料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尺寸测量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安全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结构是否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条件。
3.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检验内容,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尺寸测量、材料性能检验、破坏性检测、无损检测等。
4. 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常用的标准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规范》等。
5.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检验单位的名称、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
总之,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工作正常,人们在使用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2)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其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有不同的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变形、裂纹、腐蚀等缺陷。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精品文档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
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
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 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
④凹坑的深度超标的,计算无量纲参数。
14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一)进行无量纲参数计算的凹坑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凹坑表面光滑、过渡平缓,并且其周围无其他表面缺陷或者埋藏缺陷; 凹坑不靠近几何不连续区域或者存在尖锐棱角的区域; 容器不承受外压或者疲劳载荷; T/R小于0.18的薄壁圆筒壳或者T/R小于0.10的薄壁球壳; 材料满足压力容器设计规定,未发现劣化; 凹坑深度C小于壁厚T的1/3并且小于12mm,坑底最小厚度(T-C)不小于3mm;
凹坑半长;
凹坑半宽B不小于凹坑深度C的3倍。
15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二)凹坑缺陷无量纲参数的计算
C G 0 T
A RT
式中,T为凹坑所在部位容器的壁厚(取实测壁厚减去至下次 检验期的腐蚀量,mm);R为容器平均半径(mm)。
16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5、内、外表面焊缝咬边 对内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超 过100mm、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确保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的,可以
定为3级。
12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2、压力容器结构不合理 ①封头参数不合标准,可以定为2级或3级。 ②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形式问题,可以定为4级或者5级。 ③焊缝布置不当,可以定为3级、4级或者5级。 ④焊缝结构问题,可以定为3级、4级或者5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热电论坛
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 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 “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 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 3 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 5 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 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 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 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 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 牵索道等。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 耐压试验
一次。
汽车罐
车 2220、年
铁路罐 度 车 2210、检
每年至少一次。
罐式集 验
装箱 224
新罐车首次检验 1 年;安全状况
移动式 (2200)
全面检验
等级为 1、2 级的,汽车罐车每 5 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 4 年至 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 5 年至少 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汽
1/9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 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 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 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 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 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 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使 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 出定期检验要求。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1. 背景与目的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定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流程、检验标准、人员职责,以确保压力容器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3. 定期检验内容3.1 检验周期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周期如下:•2年及以下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2—4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4级及以上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
3.2 检验项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项目如下:•外观检查:检查容器外观是否存在裂纹、变形、腐蚀等问题;•焊接接头检查:检查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可靠性;•壁厚测定:测定容器壁厚是否符合标准;•泄漏检测:检测容器内部和外部是否存在泄漏;•泄压阀检验:检查泄压阀的正常工作状态;•安全附件检查:检查安全附件的功能是否正常;•腐蚀检查:针对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容器,进行腐蚀检查。
4. 检验流程4.1 提交检验申请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应提前提出检验申请,并在申请中供应以下信息:•压力容器的名称、型号和编号;•压力容器的使用地方;•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4.2 检验计划编制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检验申请后,应依据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和数量编制检验计划,并将计划通知使用部门。
4.3 检验准备和组织使用部门应依照检验计划组织人员,搭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含:•压力容器内部清洁及准备;•供应必需的检验工具和设备;•布置人员帮助检验。
4.4 检验实施依照检验计划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应严格依照检验标准进行检查,并记录检验结果。
4.5 检验报告和记录检验人员应编制检验报告,包含以下内容:•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结果;•若存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周期确定
C级:安全状况较差,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并采取相应措施
D级:安全状况严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进行停用或报废处理
检验周期确定
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
3
确定依据
压力容器的使用年限压力容器的运行状况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压力容器的使用环境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压力容器的制造标准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法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压力容器的检验设备压力容器的检验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检验结论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分析压力容器的检验整改措施压力容器的检验复检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合格证压力容器的检验证书压力容器的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检验规范压力容器的检验规程压力容器的检验制度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压力容器的检验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检验结论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分析压力容器的检验整改措施压力容器的检验复检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合格证压力容器的检验证书压力容器的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检验规范压力容器的检验规程压力容器的检验制度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压力容器的检验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检验结论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分析压力容器的检验整改措施压力容器的检验复检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合格证压力容器的检验证书压力容器的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检验规范压力容器的检验规程压力容器的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根据压力容器的检查结果,评定其安全状况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标准
评定周期确定: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其检验周期
01
03
0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设备名称及代码 检验周期锅炉(1000) 外部检验一般每年一次。
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次。
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一次。
压力容器(2000) 固定式(2100) 年度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定期检查 全面检验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周期确定
(一)检验周期确定的一般情况
• 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后,应当参照《固容规》及《容检规》的规定确 定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照如下要求实施: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对制造时焊缝中所遗
留的体积型缺陷,现在实施中一般定为6年)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 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 4级容器的安全管理,是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进行监 控使用必须确定监控的具体要求、并落实措施,而监控使用的压力容 器也是属于国家监察的重点。近年来,由于对于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的 高度重视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司所属压力容器已基本消除了4级 容器监控使用的情况,对于存在严重缺陷的压力容器及时进行了处理, 消除了安全隐患。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及检验周期确定
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 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固容规》中除使用超过20年外,同时提出了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 应进行检验,必要时合于使用评价并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使用。 对于该款,实施性较差,虽有超过20年的规定,但需经检验人员确 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方可缩短。压力容器的设计时 要求对于检验人员来说,要全部掌握难以做到。目前情况是通过和 使用单位协商决定。缩短周期的理由不充分、不确实。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及检验周期确定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 《容检规》规定对于停用2年以上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应予以缩短。 而由于停用2年以上的压力容器,已明确在投用前应当经过全面检验 及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应当根据其安 全状况等级考虑是否需要缩短检验。此外,重新投用的压力容器也 应考虑是否其工作环境产生变化,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决定是 否应当缩短检验周期。 容器状况良好,且确定工作环境无变化的,可以不缩短。但检验人 员由于实施检验检测项目、比例未达到计划的,可以缩短。
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及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及检验规程压力容器检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由当地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授权或批准的检验单位进行。
从事检验的人员应经当地劳动人事部门考核批准。
1.检验周期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可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三个类型的周期。
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自行确定。
但至少每年作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作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作一次全面检验。
压力容器遇有以下情况,检验周期应予缩短:用于强腐蚀介质并在运行中发现有严重缺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容器,每三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使用期已达15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使用期已达20年,每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介质对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材料焊接性能差或制造时多次产生裂纹并经多次返修的容器,交付使用满一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
另外,压力容器停用两年以上,恢复使用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必要时进行全面检验。
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在以下情况可以适当延长:非金属衬里完好、壳体无损坏,全面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八年;非腐蚀介质或有可靠的金属衬里,经1~2次内部检验确认无腐蚀,全面检验周期也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九年。
检验周期的延长应慎重考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
2.检验内容(1)外部检查外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压力容器及其配管的保温层、防腐层及设备铭牌是否完好无损;容器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腐蚀和局部鼓包;焊缝、承压元件及可拆连接部位有无泄漏;容器开孔有无漏液漏气迹象;安全附件是否完备可靠;紧固螺栓有无松动、腐蚀;设备基础和管道支撑是否适当,有无下沉、倾斜、裂纹、不能自由胀缩等不良迹象;容器运行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2)内外部检验除外部检查的各款项外,内外部检验还包括以下内容:内外表面的腐蚀、磨损情况;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接管处、人孔附近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有无裂纹,衬里有无突起、开裂、腐蚀或其他破损;高压容器的主要紧固螺栓应进行宏观检查并做表面探伤。
压力容器检验员培训——第五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五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压力容器的材料在使用中其性能可能会发生退化, 称为材质劣化。材质劣化的两个主要原因是在高 温下长期使用和腐蚀。必须指出的是,有材质劣 化倾向并不表明材质已经劣化,只有当发现了由 于材质劣化引起的缺陷或者材质劣化的明显表征 时,才能作出此结论。而且,部分材质劣化引起 的缺陷是可以进行修复的,如应力腐蚀产生的裂 纹,如果通过分析判断能够确保缺陷修复后容器 在下一检验周期内的安全使用,则其安全状况等 级可定为3级。
第五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 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
验机构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五条 压力容器一般应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 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 开罐检验);
12.搪玻璃设备。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 长至9年;
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一(实测 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 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 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 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
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一、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引入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 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
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бb≥540MPa材料制造
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12、搪玻璃设备。
11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1、主要受压元件的材质 ①用材与原设计不符,定为4级或者5级。 ②材质情况不明,可以定为3级或者4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和
液化石油气储罐,定为5级。 ③材质劣化定,为4级或者5级,如果缺陷可以修复并且能够
确保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的,可以 定为3级。
12
过100mm、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10%时; 外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1.0mm、咬边连续长度不超过 l00mm、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5% 时,其评定如下:
17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①对一般压力容器不影响定级,超过时应当予以修复; ②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罐车,检验时如果未查出
9
一、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引入
(四)监控使用 对于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
时间不得超过3年。 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
级,否则பைடு நூலகம்得继续使用。
10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应用
在用压力容器根据定期检验的结果划分安全 等级,其原因主要是从压力容器的失效角度来考 虑的,我们可以将压力容器视为串联系统,其失 效总是由最薄弱的环节引起的,其它环节无法对 最薄弱环节进行补偿。因此,必须以各检验结果 中的最低等级作为压力容器的安全等级。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标准和规定的影响。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规定:
1.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规定:根据ASME规定,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可靠性或安全性检验。
具体的检验周期取决于容器的类型、设计和使用环境等因素。
一般来说,ASME规定的检验期限为每隔一定年限进行一次。
2. DOT(美国运输部)规定:DOT对于压力容器的检验有具体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规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
例如,用于运输压缩气体的钢制压力容器,每5年需要进行外部和内部检查。
3. 欧洲标准:欧洲标准中也对压力容器的检验进行了规定。
根据欧洲压力设备指令(PED),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并根据其风险级别确定检验周期。
一般来说,低风险级别的容器可以延长检验周期,而高风险级别的容器则需要更频繁地进行检验。
请注意,以上仅提供了一般常见的规定,具体的压力容器检验期限可能会因不同的国家、行业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遵守当地的法律、标准和规定,并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的意见。
第 1 页共 1 页。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
压力容器检验周期规定
(1)外部检查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查周期分为:
安全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
安全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查周期应予适当缩短: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设计师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首次检验的;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使用期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查周期可以适当延长:非金属材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l毫米/年的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周期由用户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耐压试验周期:每10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更换材里在重新衬里前;停止使用两年重新复用的;新安装的或移装的;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用户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疑问。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查或压力试验,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
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周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一、锅炉(一)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 2 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 6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二)锅炉停止运行 1 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运行1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三)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为内部检验;(四)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 3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五)固定式小型锅炉每 2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六)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
二、压力容器(一)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二)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 级的,每 6 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每 3年至少一次;(三)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 6 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四)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五)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测温仪表、液面计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 2 至 3 年内更换。
三、压力管道(一)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役检验,每年一次( 可由使用单位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二)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与储罐定期检验同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三)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四)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安全阀、压力表一般每年校验一次;爆破片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全面检验周期
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全面检验周期首先:投用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其次:首次检验时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来确定后续定期检验周期,安全状况等级。
1、2级:每6年一次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6年一次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4级: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5级:说明特种设备有缺陷,先应处理缺陷,不处理的话,直接报废。
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就要进行1次耐压试验。
比如:xxxx 年xx月xx日投入生产,xxxx年xx月xx日之前联系当地特检所检验,如果运行设备没有什么损坏,评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则到xxxx年xx月xx日在联系特检所检验,再次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再确定下次检验日期.
综合这两次,也就是说xxxx年到xxxx年,这两次全面检验期间要对该压力容器做1次耐压试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容规TSG21-2016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检验周期(考试用滴)
8.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8.5.1评定原则
1)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等级;2)需要改造或者修理的压力容器,按照改造或者修理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3)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8.5.2 材料问题
主要受压元件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者材质劣化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8.5.3结构问题
有不合理的结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8.5.4表面裂纹及凹坑(脑补)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
如果有裂纹应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影响定级;
否则,补焊,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8.5.5变形、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
2)机械接触损伤、工卡具焊迹及电弧灼伤等,打磨后按凹坑评定
8.5.6咬边
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
1)承受疲劳载荷的,
2)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
3)盛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4)盛装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
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
8.5.7腐蚀
8.5.8环境开裂及机械损伤
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的压力容器,发现裂纹,应当打磨消除,并按8.5.4(凹坑)的要求进行处理,
8.5.9错边和棱角度
1)在下表范围内,不承受疲劳载荷且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可以定为2级或者3级
有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或者4级。
8.5.10焊缝埋藏缺陷
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允许的焊缝埋藏缺陷,不影响定级;
超过相应产品标准的,按照以下要求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圆形缺陷
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者大于9mm,定为4级或者5级;
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并且小于9mm,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见下表。
规定只要求做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规定要求做100%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2)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8.5.11母材分层
8.5.12鼓包
8.5.14耐压试验(2004年定检规,要求每两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后取消)
属于压力容器本身原因,导致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可以定为5级。
8.7定期检验结论及报告
8.7.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结论(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