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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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真实地反映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各公司、中心室财务报表的内容、格式和操作规程,更好地发挥财务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____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蒙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企业内部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和管理做出规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年度对外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报送内容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三类,具体规定如下:(一)液体奶公司、冰淇淋公司、奶粉公司、奶源中心、报送的报表如下:1、月度报送的内容。

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及责任会计利润表③应收、其他应收及预付账款考核表④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⑤营业费用月报表⑥管理费用月报表⑦财务费用月报表⑧财务运营分析2、季度、年度报送内容除月度表之外,增加以下报表:①存货季报表②营业外收支季报表(二)包头及区外各公司按月报送的报表如下: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及责任会计利润表③应收、其他应收、预收及预付账款考核表④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⑤存货月报表⑥营业费用月报表⑦管理费用月报表⑧财务费用月报表⑨财务运营分析以上报表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表、附注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填报外,其它报表可根据各分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增减,具体格式见____。

公司总部的财务报告,由计财中心核算部负责编报,并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负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

合并会计报表除上述规定的报表外,还应按月增加现金流量报表,即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报表及内容。

第四条:财务运营分析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经营业绩说明,主要包括预算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简要分析;2、主要产品售价变动因素分析;3、应收账款分析;4、边际效益分析;5、主要产品成本升降变动因素分析;6、期间费用分析;7、财务闸口指标的分析;8、财务预警分析;9、市场状况及经营对策;关于财务运营分析说明书的具体编报规定,由计财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发布。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

第四条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二)准确性原则。

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应当准确无误,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完整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信息。

(四)及时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和披露,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等有关各方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报送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条企业向股东、债权人、监管部门等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告时,应当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报送函,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企业统一的要求,及时向企业总部报送财务报告。

企业总部应当对所属各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报送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报告报送的流程和责任,确保财务报告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报送。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报告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等向有关部门报送的财务信息。

第三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披露的财务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涉及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告编制、内部审查、报送审核和报送材料的保管与归档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工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报告编制第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内部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内部审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确保报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应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和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内部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查工作应当注意保护财务报告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报表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第四章报送审核第十五条公司财务报告报送审核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的上级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报送审核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审核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关于规范各子公司上报经营报表要求的通知2

关于规范各子公司上报经营报表要求的通知2

关于规范各子公司上报经营报表要求的
通知
各下属全资子公司:
为了规范各子公司的经营报表报送工作,保证各类计划、统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实现总公司对经营考核各个环节的科学有效管理,根据公司 [2014]9号文《2014年度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通知。

一、报送要求
1、根据《2014年度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各报表编制单位要真实、准确、及时填写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同时要建立相关统计台帐,及时准确统计相关数据,完善内部核算及统计制度。

2、随文下发各报表表样,各单位须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填写。

3、各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须先经各子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

4、各子公司上报的报表中,如发现错误、擅自修改报表的,各上报单位必须重新报送。

如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扣除管理指标得分。

5、报表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如出现送报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总公司经营管理部。

二、报表格式
1、随着总公司管控体系的逐步完善,各类管理报表将逐步细化、丰富。

如若出现报表的增加、删减、变更,总公司经营管理部将及时修订并通知各子公司并下发新的报表格式及报送要求。

2、现管理报表中要求各子公司提供报表一式两份:纸质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城投经营管理部邮箱
3、本管理办法另附管理报表表样,表样见附件。

4、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4.8.20。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办税指南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办税指南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规范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减轻纳税人负担,夯实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征管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前款所称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得编制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分别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除有特殊要求外,同样的报表只报送一次。

?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部门采集录入,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纳税人按税种或者在办理其它涉税事项时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取得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保密,不得随意公开或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第二章报表报送第七条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

第八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

确需按月报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

超期报送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报送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报送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报表报送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财务报送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财务报送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财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的财务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财务报送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的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通报部门领导。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隐瞒、篡改、误报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公司财务报送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公司财务报送包括财务月报、财务季报、财务半年报和年度报告等,报送程序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第九条财务报送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业绩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十条财务报送的时间为每月月底、季度末、半年末和年底,具体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前通知。

第十一条财务报送的要求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财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财务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三章财务报送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财务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财务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的财务报送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进行退回或者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整体财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有隐瞒、篡改、误报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报送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信息的报送管理,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送范围
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全员报送。

2.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发展计划、重大项目进展、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报送内容
1. 报送内容应包括事项概况、相关原因、影响分析、解决措施、负责人等信息。

2. 报送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或隐瞒重要信息。

四、报送程序
1. 报送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信息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在接收到报告后及时审核,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 针对重大事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在48小时内作出决策,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4. 报告涉及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公司全员通报。

五、保密原则
1. 报送的重大信息属于公司机密,相关人员在处理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重大信息。

六、监督检查
1. 公司内设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报送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报送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报送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涉及重大信息泄露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或补充。

3.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公司领导提出。

以上为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希望全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集团的经营状况,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财务报表主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财务分析报告等财务资料。

第四条须例行提报的财务报告资料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财务分析报告。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写,提报对象是所在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单位第一负责人,主管领导确认后报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特定用途的财务报告资料主要有以下内容:1.税务报表:上报主管税务部门的报表、年度汇算清缴资料等;2.工商年检报表:每年用于工商年检的报表;3.融资报表:用于融资用途的财务报表。

第六条财务报表1.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会计处理,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

对于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提交上级单位财务部门审核。

2.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的财务报告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产编制个别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3.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集团财务中心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资料和相关会计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4.报表合并要求:报表分为两类:一类是严格按法理股权结构及层级,使用UFO 报表系统逐级合并,生成三张主表。

为了满足合并抵消需求,需手工录入股权结构内部往来情况表数据,生成的股权结构报表为抵消内部交易后的合并报表。

另一类是管理权属汇总报表。

即集团需上报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帐套的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和现金流量表(合并)。

每季度出具预算执行情况表。

5.上报流程:各一线公司财务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通知上级公司,上级公司按法理股权结构提取再合并,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再逐级提取合并,直至一级控股公司。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统计报表是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对于企业管理决策和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统计报表管理行为,提高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和人员。

三、报表编制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日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 部门经理负责编制与其部门相关的报表,如销售报表、采购报表等。

3. 每个报表的编制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报表编制流程1. 收集数据:各部门收集与其相关的数据,并按照固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供给财务部门。

2. 数据审核:财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报表编制:在数据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并将其保存到系统中。

4. 报表审核:报表编制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表发布:审核通过的报表发布到相关部门,并提供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五、报表存档管理1. 报表存档:报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

2. 存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报表存档系统,并负责对存档文件进行管理和归档。

3. 存档查阅:存档的报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查阅,但必须遵循相关的查阅流程和规定。

六、报表变更管理1. 报表变更:如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或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2. 变更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报表变更进行审核,并将其记录到报表变更文件中。

3. 变更通知:报表变更完成后,财务部门负责将相应的变更信息通知相关部门。

七、违规处理1.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数据或篡改统计报表的行为,将会给予严肃处理,并报相关机关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

abz.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abz.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abz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治理方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打算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咨询题明确如下:一、认清意义,狠抓规范。

针对长期以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过多、过滥的积弊,总局从去年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力求逐步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咨询题。

这次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治理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第一步,它不仅有利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而且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报送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方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自行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使得“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咨询题在近期能够取得明显改观。

二、统一报送,信息共享。

今后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文号见附件二)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方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

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储备的要求进行治理。

目前,各省市在财务会计报表之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同类报表,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的,要赶忙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公布,以幸免重复报送。

确属税收治理专门需要而报表数据又不能满足的,县级税务局能够统一确定由纳税人另行提供。

与此同时,“一户式”储备的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财务会计数据,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各个部门工作职责、使用需求确定权限,授权使用,实行信息共享,并要切实加大各个部门之间和谐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防止显现治理上的“真空”。

三、力求文件、软件同步。

《方法》涉及的软件修改将在2005年5月1日《方法》生效前完成,确保文件、软件能够同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3.01施行日期2005.05.01文号国税发[2005]20号主题类别会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认清意义,狠抓规范。

针对长期以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过多、过滥的积弊,总局从去年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力求逐步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问题。

这次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第一步,它不仅有利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而且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报送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自行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使得“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在近期能够取得明显改观。

二、统一报送,信息共享。

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文号见附件二)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办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

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

目前,各省市在财务会计报表之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同类报表,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的,要立即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发布,以避免重复报送。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集中汇总、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三条季报、半年报、年报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时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时限上报。

第四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科室、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综合统计机构,由综合统计机构进行汇总,经填表人审核签字、统计负责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机关综合统计机构。

第五条综合统计员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六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1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在更正期内立即申请更正。

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七条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各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各部门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评估工作。

由业务科室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评估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一级综合统计机构。

第九条统计数据的评估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实反映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第十条各部门对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及评估分析,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统计数据和结果。

第十一条在质量审核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统计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应当责成填报人核实订正,并须经该部门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名或盖章。

除逻辑性、计算性差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自行修改或编造虚假说明。

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新动态,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工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坚持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一致性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计报表包括周报、月报表、季报表、年报、快报、临时性各类报表等。

第三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由各单位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四条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同时和业务口核对有关数据,力求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传出数据,确保填报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数出一门。

第六条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统计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各单位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各单位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并在签到表上签名,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到,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执行报表报送通报制度,对迟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迟报视为拒报,对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将请示市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类统计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应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所有报表的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纳税人财务最新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doc 12)

纳税人财务最新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doc 12)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认清意义,狠抓规范。

针对长期以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过多、过滥的积弊,总局从去年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力求逐步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问题。

这次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第一步,它不仅有利— 1 —于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而且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报送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共享。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清理自行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各种涉税资料,力求使得“重复报送、重复采集”信息的问题在近期能够取得明显改观。

二、统一报送,信息共享。

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文号见附件二)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办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

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

目前,各省市在财务会计报表之外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同类报表,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的,要立即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发布,以避免重复报送。

确属税收管理特殊需要而报表数据又不能满足的,县级税务局可以统一确定由纳税人另行提供。

与此同时,“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财务会计数据,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各个部门工作职责、使用需求确定权限,授权使用,实行信— 2 —息共享,并要切实加强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三、力求文件、软件同步。

《办法》涉及的软件修改将在2005年5月1日《办法》生效前完成,确保文件、软件能够同步执行。

统计报表上报管理制度

统计报表上报管理制度

统计报表上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统计报表上报流程,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所有部门及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统计工作人员、部门主管、负责人等。

三、统计报表上报流程1. 统计工作人员按照统计要求,准确收集、整理、处理所需数据。

2. 统计工作人员填写相应报表,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部门主管审查报表,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表无误后,将报表提交给负责人审核。

5. 负责人对报表进行终审,并签字确认后,上报给上级部门或总部。

四、上报要求1. 统计报表上报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确保报表及时上报。

2. 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统计要求填写。

3. 未经过审核确认的报表不得上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虚假、不实或错误的统计报表,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故意拖延或拒绝上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及个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于经常性违规上报或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及个人,将被视为失职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上级部门及总部定期对统计报表进行抽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追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以上为我单位统计报表上报管理制度,凡涉及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财务报告报送披露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报送披露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报送披露管理制度篇1:财务报告报送披露管理制度制度名称: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的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财务报告使用者同时、同质、公平地获取企业的经营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工作的控制。

第2章审计财务报告第3条企业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评价、选聘意见,确定本年度会计事务所选聘标准和程序,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报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4条根据审议通过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确定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事务所。

第5条会计事务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经财务总监、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6条企业本部、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及有关部门,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方案,配合会计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及时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

第7条会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并将意见交企业财务总监和总裁审阅。

财务总监及总裁及时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有关意见进行沟通。

沟通情况及初步审计意见交经财务总监、总裁签字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8条审计委员会审议会计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价本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会计事务所的选聘意见,审议、评价及选聘意见报送董事会审批。

第3章报送、披露财务报告第9条经审计后,企业月度财务报告于月度终了后6日内对外提供;季度财务报告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各子公司的各类报表均于次月4日内完成并报送财务部。

第10条年度财务报告发布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企业概括。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报表管理办法6篇

报表管理办法6篇

报表管理办法6篇报表管理办法 (1)1、业务人员在国外采购商的询价,做出产品报价前,应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包括是否终端客户、年采购能力、消费区域,以及产品的用途、规格及质量要求,我公司是否能够生产等。

.2、对于外商的邮件、传真,原则上在24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向外商解释及大概需要的时间。

3、对于外商的产品报价,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市场状况及生产成本,定期进行核算,并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业务人员应根据总经理办公室出具的价格表对客户进行报价。

4、对于定单数量较大,外商所能接受的价格低于我公司公布的价格的,业务人员应先上报经理批准实施。

5、对于C&F及CIF报价,需要我方办理运输、保险的或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等事项,业务人员应事先联系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定,选择中介机构应考虑业务熟练、服务效率高及收费合理。

6、对于外商要求按自己的要求生产的,业务人员应和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协调,确保产品的质量及规格符合要求;外商对于产品有包装或唛头及产品颜色等有特殊要求的,对此业务员要对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仔细核对并及时确认,正式包装或印刷前需经外商再次确认。

在正式包装或印刷等特殊要求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后,客户有要求变更的,其中额外产生的费用应向客户及时反映。

费用在公司承担之内的,由公司承担;费用在公司承担之外的,由客户承担。

在正式包装或印刷等特殊要求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中或生产后,如发现包装或印刷等特殊要求有不符合客户要求的,期中为业务员自己的疏忽产生的额外费用,业务员要为自己的疏忽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怎么承担,由总经理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决定。

7、企业按照客户预订交货时间生产后,并通过了报关、报检等一系列出口程序之后,由于业务员疏忽而造成交货延期,包括期间因商检、报关、港杂等产生的费用,同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业务员要为其疏忽承担一定责任。

8、付款方式上,原则上考虑前TT全部或部分作为定金,剩余见提单传真件付款,及全部短期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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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加强XXXX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管理,提高会计报告整体质量,提供及时、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XXXX公司本部、全资电厂和各控股公司
3定义或术语
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上报的月度财务快报、基建快报、价格快报、季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报表编制说明、月季财务及经营情况分析、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集团公司要求固定上报的其他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4管理与职责
4.1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考核评比的归口管理部门。

4.2二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所管三级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合并和上报,并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评比。

5工作内容与要求
5.1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认真贯彻国家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编报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5.2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内容包括: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和上报的及时性;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质量等。

5.3高度重视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财务部门配备专职报表编报人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5.4报送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5.4.1财务会计报告齐全,无漏报、缺页、漏项、串项;
5.4.2月度报表附有简要说明,季度、半年度报表有详细财务情况分析及编报说明,年度决算报告有财务情况说明书及详细的编报说明。

5.5报送准确的财务会计报告:
5.5.1财务会计报表的表间数据衔接正确,无逻辑性错误;表内和表间运算及勾稽相符;表内数据填报完整,无缺项、漏项数据。

5.5.2资产、负债账实、账证、账表相符;上、下级内部往来、上级拨入资金核对相符。

5.5.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正确,内部关联交易、内部债权债务及应抵销的投资、权益等事项抵消充分、正确。

5.5.4以电子邮件上报的报表数据为准,电子数据与纸质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5.6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要加装封面,装订整齐,印章齐全,资料完备,月度财务快报报送电子文档。

5.7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方式与时间要求:
5.7.1报送方式:月报、季报及半年度报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季报、半年报纸质报表采用特快专递邮寄,年度决算报告由专人送审。

5.7.2财务会计报告上报时间:
5.7.2.1月度财务快报在月度终了2日内报出,12月份快报在月度终了3日内报出;季度报表一二季度在季度终了8日内报出,三季度在季度终了13日内报出;年度决算报告按照集团公司决算文件要求时间报审;其他财务报表按相关时间要求报送。

5.7.2.2报表报出日期遇节假日不顺延,集团公司另行通知的除外。

5.7.2.3月度、季度、半年度报表报出日以电子邮件实际收到日为准,再次修改报表的,以最后一次上报时间为准。

财务决算报告以实际送审时间为准。

5.8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等文字资料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分析全面透彻、观点明确。

6考核评定
6.1本办法计分标准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6.2 1-11月份报表以100分为基准分,占年度总评分数的40%;12月份报表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100分为基准分,占年度总评分数的60%,按全年累计加权总分评定优胜。

6.3评比标准及评分细则:
6.3.1编报工作组织评分(10分):无专职报表编报人员扣4分,年终决算未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扣3分,年终财务决算会审,主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不带队参加扣3分。

6.3.2上报时间评比及评分(30分):月报、季报、半年报报出时间延误一天扣1分;12月份报表、年度决算报告延误一天扣2分。

6.3.3财务会计报告质量评比及评分(60分):
6.3.3.1上报数据文件为其他月份数据或空白表的扣5分
6.3.3.2因二级单位原因造成上报数据文件不能读入的扣减3分;
6.3.3.3上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资料数据不符的扣3分
6.3.3.4报表的电子数据和书面资料每漏报一张报表扣1分;6.3.3.5报表数据每错、漏、串一项,1-11月份月报扣1分,季报、半年报扣2分;12月份月报、年度决算报告扣4分;利润表、利润明细表、电热产品成本表及附表、费用明细表、技术经济指标表中指标出现差错的,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6.3.3.6表内及表间勾稽关系不符、运算关系不符的,每项扣1分,集团公司报表模版所设勾稽关系和运算关系不适用于本单位的情况除外;
6.3.3.7同样错误月度间重复发生的,每重复一次在正常扣分的基础上加扣2分;
6.3.3.8内部往来、上级拨入资金余额未与集团公司本部核对不一致的扣3分;
6.3.3.912月份快报数据与年度决算报告数据的主要指标(如应收帐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权益、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差异超过+1.5%的扣10分;
6.3.3.10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及编表说明内容空泛,不能准确揭示、说明问题,分析不透彻的,扣10分;如未报或未及时报送的,扣20分;月报无简要说明的扣3分;季报、半年报无财务情况分析的扣5分。

7奖惩与罚则
7.1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比,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评定出优胜单位、表扬单位与批评单位,以文件形式在集团内通报。

7.2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者数据差错较大,造成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规范要求的,由集团公司责令其重新编报,取消其评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7.3集团公司将结合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对有关单位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对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以及隐瞒重要事项的单位,集团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并予以严厉处罚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支持性文及相关图表
8.1支持性文件
8.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4号)8.1.2《会计核算办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5年第11号)
8.2图表
8.2.1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分表
8.2.2财务会计报告考评管理流程图
8.2.3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评分表被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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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考评制度流程图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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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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