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京卫科教字[20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2.17

【实施日期】2013.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科教字【2013】3号)

各区县卫生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以及《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精神,自2013年起,本市开展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

2013年2月17日

北京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为做好我市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方式和方法,为逐步建立适应首都市情的助理全科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