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监管和持续改进评价分析(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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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
成都市东区医院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监管工作和持续改进分析评价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是尊重患者基本人权,也是依法执业的重要内容。本院在贯彻执行《保障消费者权益法》、《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并完善了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定期进行考核,不断改进,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贯穿于整个诊疗行为过程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通过培训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加强了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坚持实行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全院实行医疗质量与安全院、科两级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的反复培训学习,实行季度、年度考核,使全院医护人员基本掌握各种医疗文书和各类告知书的书写规范,充分认识到履行告知义务与签署各类知情同意书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重要性。其具体做法是:
1、强化医患沟通,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强对医生的信任,同时疏缓患者的心理压力,促进疾病康复,不仅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患者参与维护医疗安全,起到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和防范医疗事故的有效作用。
2、在对患者施行手术治疗、有创诊疗、大型检查、自费药品和材料、执行治疗方案前,充分尊重患者及亲属的隐私、知情同意和选择权,允许病人选医院,选医生,实现“三合理”医疗原则,绝不强迫患者接受某种所谓先进检查和治疗方法牟利。严格遵守医保政策,不向国家和患者转嫁经济负担,受到主管部门好评。
3、倡行廉洁行医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在患者心目中树立医院与医务人员良好的形象。近年来,医院未发生1例索贿受贿,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未反馈和查处过我院的此类案件。相反,出现了多起医师拒收红包,医院主动退返红包(打入患者预付账户),主动为贫困患者捐钱、借钱垫支医药费用,收到患者优质服务表扬信和锦旗的先进典型事例。
三、虽然采取各项措施有效的减少了医患纠纷的发生,但由于社会因素
复杂,医疗纠纷仍不可避免。我们将继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及时处理和解决,防止恶化和扩大,使医疗质量不断不提高,有效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尊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将永远存在并不断深化,今后,全院医护人员仍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把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做的更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的平安医院。
医务科
201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