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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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客运专线钻孔桩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JJKYZXZHB[2014]01号
发包人: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XX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客运专线工程XX 标段特大桥钻孔灌注桩
(二)工程地点:XX市历城区
(三)工程内容:XX客运专线工程XX标段XX特大桥、XX特大桥的桩基工程:(1)钻孔灌注桩包括设备的安装、拆除、调运,平整场地,护筒的制作埋设和拆除,围堰,钻桩成孔,挖和恢复泥浆池,泥浆制作及外运,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吊放、焊接安装,混凝土提供到孔口的灌注;(2)人工挖孔:设备的配备,平整场地,护壁,挖孔,挖孔桩土方外运,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吊放、焊接安装,混凝土提供到孔口的灌注。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2014.4.8
(二)竣工日期:2014.5.31
(三)合同工期: 按照甲方施工计划提供的工期安排完成。
(四)工程数量:殷陈特大桥16-60号墩
本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乙方进场十五天内编制进度计划(附进场设备和人员表)并报甲方审批执行。如乙方不能按进场设备和人员表按期进场,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将予以合同价款0.5%的金额罚款,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分割或者清场。
如因征地拆迁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其它因业主或设计或监理单位原因、自然灾害原因致使乙方暂时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对受影响部分按业主批准的期限顺延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价作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已含税金。
(二)分项单价。
1、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作业全部的综合价,包括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地质类别、运距、道路、施工条件的变化等)。此单价是工程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遇特殊地质情况(如溶洞等)可以按实际情况变更单价。
钻孔桩:φ1.0m:280元/m, φ1.25m:480元/m, φ1.5m:600元/m.
挖孔桩:φ1.0m:280元/m.
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吊放、焊接安装:400元/吨
2、甲方负责提供主施工便道、供电线和供水管道到施工承台周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当因甲方电源不足,乙方采用自备电源,可按实际发生由甲方结算。
3、明确纳税人及缴纳方式:本工程的各种税在单价中已含,按本合同计量总价和规定税率由乙方缴纳,甲方代扣代缴。
4、本合同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相关文件为基础,由甲方审定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
乙方承诺: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办法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本合同。
第五条质量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业主提供的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及技术资料、文件,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执行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规定。
(二)工程质量符合以下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
号
《建筑桩基础规范》GBJ7-94
(三)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桩基经检测必须满足XX客运专线指挥部的要求,不得低于Ⅱ类桩。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也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管理计划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及设备等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乙方应制定严格的环保制度,做到施工期间防治水土流失和泥浆污染,工程完工后恢复生态,确保沿线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和甲方下道工序不受影响。
(七)安全奖罚:从合同价款中扣留1%作为安全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未出现安全事故后予以退还,奖罚措施另行规定。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和质量标准。
2.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4.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乙方共同参加业主或监理等单位安排的工程有关会议,协助乙方接受业主及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
6.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7.对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