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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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省直)
(一)【参考答案】
“比逗咖啡馆”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众筹方式与大众创新。
(一)创新合作方式:及时发现市场需求,推广个性化定制,互联网寻找合作伙伴,降低股东投资门槛,投资者优势资源互补。
(二)创新交流方式:让消费者变成投资者、生产者、传播者,以需求导向寻找股东,将外部交易变成部合作,重视裂变和衍生合作。跨界与组合的合作方式要相互信任与背书,工作轻松,不断创新。
(三)创新管理方式:敢想敢干,重视创意的可行性,调查了解市场,目标明确,科学选址,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决策权于核心团队手中,制定原则保证顺利合作,设置股权流转计划,利用地域优势,主题定位明确,举办多样的线下活动获取资源,加强交流,提高活跃度。(290字)
(二)【参考答案】
社会创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路径,旨在实现财富创造与社会进步之间达到平衡的创业模式。
社会创业家特点:一是以创造社会价值为目的;二是多受过良好教育;三是更多强调公平,帮助弱势群体;四是对自己的产品、服务和项目设禁区更多;五是对梦想有超常执着与理念;六是更有社会情怀,责任感、使命感强,关注自然环境。(159字)
(三)【参考答案】
创业维艰勇敢前行
各位毕业生朋友们:
如今,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成为时尚,为大学生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然而,创业并不简单。有的同学准备不足,将创业简单化,遇到困难,轻易放弃;有的
急功近利,把创业当做投机行为;有的创业项目盲目跟风,伪创新,脱离现实需要,抄袭成风;更可惜的是因原创保护制度不完善,不少原创者被挤出市场。
为此,我们应该学习前辈的经验:一、明确目标。怀揣理想,致力于满足用户需求与社会价值。二、充分准备。思想准备、创业概念、创业项目、足够的资金、人脉和相关经验都是必不可少的。三、注重创新。既参与大众创新,还需要保护好原创性成果。
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创业没有失败者,希望大家抵抗诱惑,不惧艰险,勇敢向着梦想前行!(320字)
(四)【参考文】
论众筹的价值超越性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的感召下,众筹——一种公开向不特定的群众募资的新型商业模式诞生了。在一些人看来,众筹不过就是大家筹钱吗?这种是对众筹片面的理解,没有看到众筹穿越金钱之外的价值。
除了能快速募集资金,众筹模式还具有门槛低、多样性、开放性、依靠大众、注重创新等特点。这种新模式带来不仅仅是金钱,而是机会、梦想、平台;是新思路,新模式,新视野;是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关系。
众筹筹的不仅是钱,而是机会、平等和梦想。众筹是“大众创业”的驱动力,它让创业变得大众化、平民化、机会平等化,它让每个普通人都有机会实现“梦想”,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有参与创业的机会,分享创业成果,从而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于此同时,创业形式也变得多样化,创业不必再自己成立经营企业,可以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智慧、人脉等多种形式参与,这使得参与创业的机会触手可及。众筹不仅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化解了创业风险,整合社会资源,还让大家共享创业收益,让人民群众也能共享创业的时代红利。
众筹对创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众筹对“万众创新”的有效支持上。对创业的驱动,主要体现在创新上。众筹让创业依靠创新驱动,而不是依靠资金、政策、资源等传统要素的驱动。
首先,众筹的平民化决定了众筹依靠创新驱动。众筹驱动的创新和以往的专业化、精英化路线不同,是一种“万众创新”的人民创新路线。比起筹资来说,众筹筹集的更多是智慧、梦想、信任。参与众筹者,很多都是工薪阶层,是草根。他们资金有限,但智慧无穷。这种模式会倒逼着众筹的企业用更集约,更省钱,更高效,更智慧的方式,来驱动企业发展。
其次众筹公司结构的开放性有利于企业保持持续创新。以“一八九八咖啡馆”为例,其股东不仅人数众多,其中还包括各种不同行业、年龄、专业的人,而这些人既是公司股东又是生产者消费者,他们会不断给公司带来新资源、新思想,避免企业走向单一、呆板、僵化。
再次,众筹模式的风险低、压力小为创新营造了宽松的环境。众筹解放了创业者,让我们不需要赌上身家性命去创业,从而使创业者敢于创新。众筹的开放性使企业人才更加多样化,无需创业者成为全才通才,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领域深入思考,更容易出创新成果。
金钱是众筹的基本要素,但众筹绝不仅仅意味着金钱,它让人民有更多的机会,使社会分配更加公平,让经济发展更有活力,它是“大众创业”的根据地,是“万众创新”的发动机。它是一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动人民、依靠人民、组织人民的新经济运动,是我党群众路线在经济领域的新体现。众筹既需要群众智慧,也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还需要政策和法律保驾护航。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号召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下,在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孕育下,众筹一定能筹出一个更加开放、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的新世界。(1156字)最近,网曝“兰坪县政府发文给各单位人员下捐款指标,仅临时工可自愿”,尽管该县作出解释,然而利用政府发文敦促职工捐款,未免有变相摊派之嫌。这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慈善的法治浇灌还任重道远。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这意味着,行政索捐、文件派捐等各种“逼捐”行为被法律划出了红线。
法律禁止募捐摊派,实质也是对自愿慈善的倡导。就捐款行善而言,是心的道德选择,不应迫于权力,不该碍于压力,不需看谁的面子,而应植根于自愿自觉的土壤。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地铁上遇到乞讨者,本不想捐钱,害怕听到“这人怎么一点爱心也没有”的议论,就乖乖掏了钱。虽然终是行善,但总有“强扭的瓜不甜”的感觉。
不过,当这种“强扭”的善行放在富人身上,不少人的角色便发生转换。比如,马云曾被“逼捐”,有的人声称“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汶川地震之后,主“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的王石,因捐得少被斥为“有理性、无人性”。前一段时间,扎克伯格“裸捐”引发国一些人的“逼捐”心理,数落中国企业家、富人们缺乏慈善精神云云。“逼捐”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慈善又岂是“逼”出来的?
一些人的“逼捐”,比较流行的逻辑有二:一是社会责任逻辑,“达则兼济天下,你那么有钱就该捐”;二是比较责任逻辑,“没多少钱的人都捐得爽快,你更应该捐”。应当说,这种逻辑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甚至能形成相当的舆论压力。比如,当年“王石风波”之后,万科承诺捐出1亿元参与灾后重建。这貌似是公众施压的“胜利”,但也使富人陷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