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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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皖教秘师[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26号)有关教师培训院校和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的招投(邀)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坚持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按照“国培计划”项目招标指南规定的流程,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面向省内外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其中,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高师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

对于2011年“国培计划”绩效考评不合格、学员反映培训效果不好的院校和机构,取消其申报资质。

二、遴选条件1.承担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包括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下同)须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或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2.承担远程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须承担过国家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或3年以上省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三、培训项目(一)培训对象2012年“国培计划”包括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小学国培”)和安徽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

培训对象分别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含园长)。

其中,县以下农村教师不少于参训教师总人数2/3。

(二)实施时间2012年8月-2012年12月。

我院获批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我院获批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我院获批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周遭流岚升腾,没露出那真实的面孔。

面对那流转的薄雾,我会幻想,那里有一个世外桃源。

在天阶夜色凉如水的夏夜,我会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一场流星雨的来临…
许下一个愿望,不乞求去实现,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我那还未枯萎的,青春的,诗意的心,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同星空做了一次灵魂的交流…
秋日里,阳光并不刺眼,天空是一碧如洗的蓝,点缀着飘逸的流云。

偶尔,一片飞舞的落叶,会飘到我的窗前。

斑驳的印迹里,携刻着深秋的颜色。

在一个落雪的晨,这纷纷扬扬的雪,飘落着一如千年前的洁白。

窗外,是未被污染的银白色世界。

我会去迎接,这人间的圣洁。

在这流转的岁月里,有着流转的四季,还有一颗流转的心,亘古不变的心。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

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六)向省教育厅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属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各高校积极组织,按时填报,并认真审核把关,于4月22日前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需报送。

其中,纸质材料(一式3份)寄送到省教育厅科研处9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n,后期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推荐。

联系人:夏李慧联系方式:*************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3.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4月13日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

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7号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规划,在学校申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我部确定园林技术等17个专业立项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名单见附件1)。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项目主持单位,参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1年度申报项目专家评议意见表》内容(详见附件2),会同联合建设单位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中央财政确定支持的预算控制数(详见附件3),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切实履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各项目标、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专业教学资源库要体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能够满足学习者多样化需求;资源库应做到内容丰富,资源表现形式多样,有效整合行业企业生产一线优质资源,具有持续更新机制,确保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资源库平台要具备学习过程管理功能,学习者能够依托平台实现相互交流。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必须确保建设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建设成果归国家所有,参与单位和参与人享有署名权;项目验收后的持续更新部分知识产权归参与单位和参与人所有;建设经费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调研论证(5%)、专家咨询(5%)、企业案例(25%)、课程开发(25%)、素材制作(30%)、特殊工具软件(5%)、应用推广(5%)等方面。

按照“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园林技术、高速铁道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软件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印刷与数字印刷技术、电子商务、特警、数字校园学习平台等第一批9个专业须于2013年4月底前,畜牧兽医、轮机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网络技术、金融、艺术设计、酒店管理等第二批8个专业须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开展至少3个月的应用推广,同时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与运行管理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为推进我省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产生更多创新成果,扎实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我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一)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体系。

根据国家、省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含专项、基金,下同)体系,科学设置省级科技计划功能定位、目标和时限,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省级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按公开竞争、后补助、稳定支持等实施分类管理。

(二)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信息化管理。

按科技计划类别分类编制项目指南,建立由科研单位、企业、部门等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实行年度定期发布制度,扩大项目指南知晓度,提高科研人员参与度,增加科研人员申报项目准备时间。

10.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大、重点、一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10.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大、重点、一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3.其他
(二)经费概算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万元)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万元)
1
资料费
7
专家咨询费
2
数据采集费
8
劳务费
3
差旅费
9
印刷费
4
会议费
10
管理费
5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1
其他费用
6
设备费
合计
年度经
费预算
年份
金额(万元)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五、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及配套支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研究所需的时间和条件等)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姓 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教育教学主要
研究领域
承担工作
一、立项依据及目标
1.研究现状与背景分析(包括已有研究实践基础)
2.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拟解决的问题及主要特色
3.预期效果、具体成果及推广价值
二、具体安排及进度
三、经费概算
(一)资金来源:
1.申请省教育厅专项经费
2.学校配套
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本科)
申报项目级别
5-2
安徽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申报学校: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 制
2020年9月
项目主持人情况

安徽省高校职称资格评定条件

安徽省高校职称资格评定条件

教人〔2009〕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事局,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开展以聘代评试点的高校,可在本通知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聘任条件,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同意后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本科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本科高等学校(含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本部)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皖教秘科[2011]5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1.08.11【实施日期】2011.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皖教秘科〔2011〕56号)各高等院校:为做好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分4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内容设计要求。

1.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设计。

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

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

重大项目申报参照“2012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和我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4.委托研究项目。

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2012年,省教育厅设立委托研究专项,并继续在外语和相关学科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进行试点。

委托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1.27•【字号】皖教秘高〔2018〕135号•【施行日期】201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深入推进我省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范围(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2.一流(品牌)专业3.一流课程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3-3 智慧课堂3-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一流教材建设5.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5-1 高水平教学团队5-2 教学名师5-3 教坛新秀5-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6-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6-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7.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7-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7-2中外合作培养项目7-3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8.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8-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8-2学科和技能竞赛8-3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8-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二)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1.“双高”培育项目1-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1-2高水平高职专业2.高水平高职课程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2-3 智慧课堂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4-1 高水平教学团队4-2 教学名师4-3 教坛新秀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5-1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5-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6-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6-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7-1学科和技能竞赛7-2高水平技能竞赛成果转评(三)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二、立项要求(一)立项原则1.坚持分类引导。

安徽省科研工作计分细则

安徽省科研工作计分细则

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的热情,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不同类型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一)论文以上学术刊物是指经国家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铜陵社会科学》、《铜陵工作》、《铜陵人大》、《铜陵政协》例外)。

增刊、专刊、特刊不计分。

如有重复被检索、引用的,以最高标准计分,但应扣除重复计分值。

(二)专著、译著、教材、音乐作品专辑等科研成果计分(三)获各级政府奖励的科研成果奖励(四)获授权的职务专利类获发明专利,每项1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6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6分。

(五)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类奖励1.授权职务专利,若实现专利成果转化,每项4分。

2.决策咨询项目: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党委政府领导(正职)批示的,每项给予6分;省部级党委政府领导(副职以上)批示的,每项给予10分。

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厅委办局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6分;被省委省政府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10分。

3.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报》采用的研究成果,每项给予10分。

(六)其他奖励1.被国家级有关部门(博物院或博物馆等)收藏的书画作品、艺术设计作品,每项4分;被省级有关部门收藏的每项1分。

须出具有关证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由文化部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画展,每次8分;由文化厅主办的每次4分。

第三条不同类型科研项目计分标准(一)具体标准。

(二)课题计分注意事项1.课题组成员规定。

20分及以上的研究项目课题组实际成员如果少于3人(含3人),则该课题的实际分值以应计分值的一半计算。

2.课题计分以结项为准,计分时一次性核定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首先分割研究项目分值中的50%,余下的50%在负责人和实际参与研究的课题组成员中分配,其权重系数由项目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贡献在提交结项报告时一次性核定。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学科分类语文学科课题名称新课程背景下‎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与学生民‎族文化素养培‎养申请人(课题负责人)邱家诚尚西中(签名)申请日期2009 年 4 月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填报须知1、按照《安徽省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课题负责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而且课题组中‎又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人员参加‎实际研究工作‎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质性‎的任务。

3、课题采取“双负责人制”,每个课题可以‎第一负责人和‎第二负责人的‎顺序填报两名‎课题负责人。

4、课题论证应尽‎量充分。

研究计划和阶‎段成果应尽量‎明确。

5、课题所需经费‎原则上由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如确有困难可‎酌情给予适当‎资助。

6、申请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7、申请书按一式‎三份(用A4纸型打‎印)报送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课程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行政职务专业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邱家诚尚西中男男30教务处副主任‎中教一级中教高级寿县正阳中学‎(138654‎32334)寿县正阳中学‎()课题负责人学‎术经历邱家诚寿县中语会理‎事,县级教坛新星‎,正阳中学语文‎教研组组长,主持参加2项‎市级课题研究‎已解题。

多篇论文在市‎、县获奖,2009年4‎参加六安高考‎语文研讨会作‎交流发言。

课题组主要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行政职务专业职务工作单位杨维胜朱士唐胡寿傅彬葛祥喜李军李传承金巨林卜少斐高德秀曹莉、涂德霞张蕴荣王海燕吴玲副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语文教师语文教师语文教师语文教师语文教师语文教师语文教师中高中高中高中高中一中高寿县正阳中学‎文化与教育有‎着不解之缘。

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表

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表
5
广东省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月21日-8月5日
6
湖南省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月31日-9月16日
7
河南省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月30日-9月24日
8
安徽省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0月8日-10月27日
9
上海市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0月11日-10月28日
10
福建省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6
内蒙古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1月3日-12月13日
17
海南省
医药卫生科研项目
8月10日-8月20日
Hale Waihona Puke 18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
6月7日-7月20日
19
山东省
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8月30日-9月25日
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表
序号
地区
申报项目
申报起止时间(参考)
1
浙江省
基础公益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月6日-7月25日
2
云南省
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面上、杰出、青年项目)
6月8日-7月26日
3
陕西省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6月10日-7月29日
4
北京市
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
6月26日-7月29日
10月29日-12月10日
11
江西省
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11月10日-12月11日
12
天津市
应用基础研究多远投入基金项目
12月1日-12月30日
13
新疆自治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皖教办〔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24〕27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2017年发布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皖教科研〔2017〕1号),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5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类别第四章申报第五章评审第六章管理第七章鉴定第八章经费第九章附则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为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0〕17号)的精神,结合委厅机关“三评一赛”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作用。

第三条立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搭建教育科学研究平台,凝聚教育研究力量,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凝聚教科研力量,探索教育规律,提供决策建议,改进教学实践,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工作,制定实施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21•【字号】皖教秘高[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项目规划安排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继续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1.省级特色专业。

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

重点支持高校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校地、校际和中外紧密合作,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办学资金、人才队伍、培养方案、实践基地、招生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紧密合作的特色专业建设。

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引导高校敏锐感知社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

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

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拟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要用于启动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农艺师、卓越法律人才和卓越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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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2011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并完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

现就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项目申报和立项继续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在第2、3、4项目类别中均可选择申报
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旨在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重点建设高校和院所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省属本科院校承接国家级项目、增强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研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

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

获立项的合作双方高校,资助经费各半;与科研院所合作并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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