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流程节点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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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流程图(超经典)

民诉流程图(超经典)

一般:起诉→ 审察程序不切合针对不一样状况作出不一样办理审审理理起诉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中期发限人或其余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详细的诉讼恳求现从案立和事实、原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情案复次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杂日一,起起诉状应记明以下事项(民诉第 110 条)。

若有短缺→审可计以算限时补正转(为而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应该附有切合起诉条件相应的证普非通转据资料程化序时起诉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合用简略程序的法院: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能够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不合用简略程序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只好是事实清楚、权益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审理波及人民调停协议的民事简略案件,一般应该合用简略程序。

)程序不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①起诉时被告着落不明的案件;②已经依照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③发回重审和依照审讯监察程序再审的案件。

简略程序的特色:①起诉方式和受理案件的程序简易(爽口头起诉;两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立刻审理);②传唤方式简易;③独任审讯;④开庭审理程序简易;⑤审理限时短(审限仅三个月,且不行延伸)。

合用简略程序应注意的情况:①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能够直接开庭进行调停。

调停前见告当事人诉讼权益义务和主持调停的审讯人员。

在咨询当事人能否申请审讯人切合(法定条件)受理应该在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假如在立案后发现不切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能够提起上诉①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见告原告提起行政诉讼②在两方当事人依法自发完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状况下,应见告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法院仍可受理: * 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无效或许内容不明确没法执行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许选择判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受应该事人的起诉; * 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争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津高法〔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津高法〔2016〕60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各审判管理委员会),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部门:《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已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6年1月18日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院可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细则。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高院执行局联系。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为规范执行实施行为,提高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天津法院执行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执行启动阶段第一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同时向双方发出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承办人员告知书和执行费收费标准告知书。

第二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如获悉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并同时进行上述第一条工作。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将案件材料转交执行审查部门审查:(一)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二)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超过申请执行期间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实体事由提出阻止执行的;(三)被执行人对仲裁裁决或者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执行的;(四)其他依法应当转交执行审查部门审查的。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讲解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讲解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解决方案目录第1章系统概述 (4)1.1 应用背景 (4)1.2 需求分析 (4)第2章总体目标 (6)2.1 系统设计 (6)2.2 总体构架 (7)2.3 系统组成 (8)2.3.1 执行指挥调度平台 (8)2.3.2 移动指挥系统 (8)2.3.3 单兵执行系统 (9)2.3.4 执行押解系统 (9)2.3.5 视频监控系统 (9)2.3.6 显示控制系统 (9)2.4 系统功能 (10)2.4.1 客户端应用功能 (10)2.4.2 视频指挥功能 (10)2.4.3 任务管理功能 (10)2.4.4 实时监控功能 (10)2.4.5 电视墙控制功能 (11)2.4.6 存储管理功能 (11)2.4.7 报警功能 (11)2.4.8 GPS定位功能 (11)2.4.9 电子地图功能 (11)2.4.10 日志查询功能 (11)2.4.11 信息发布功能 (12)2.4.12 网管巡检功能 (12)2.4.13 第三方对接接口 (12)第3章系统特点 (13)3.1 先进的视音频技术 (13)3.1.1 视频监控与无线传输结合 (13)3.1.2 视频监控与GPS定位结合 (13)3.2 行业级解决方案 (13)3.2.1 专业调度平台 (14)3.2.2 科学有效的多级指挥协调 (14)3.2.3 专业的任务管理功能 (14)3.2.4 结构紧凑,集成度高 (14)3.2.5 系统可操作性强 (15)3.3 高可靠系统设计 (15)3.3.1 适应复杂单兵环境 (15)3.3.2 适应车载环境 (15)3.4 全面的数据库支持 (15)第1章系统概述1.1 应用背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为了促进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执行权分权和高效运行机制1、执行权是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各类执行措施以及对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事项进行审查的权力,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2、地方人民法院执行局应当按照分权运行机制设立和其他业务庭平行的执行实施和执行审查部门,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3、执行实施权的范围主要是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实施事项。

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员或者法官行使。

4、执行审查权的范围主要是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审查事项。

执行审查权由法官行使。

5、执行实施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审批制,执行审查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合议制。

6、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不同阶段并明确时限要求,由不同的执行人员集中办理,互相监督,分权制衡,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执行局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分段执行实行节点控制和流程管理。

7、执行中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人员经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和其他控制性措施,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8、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内建立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以有效解决消极执行和不规范执行问题。

执行申诉审查部门可以参与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并应当采取排名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促进涉执行信访案件的及时处理。

内部控制流程图

内部控制流程图

内部控制流程图目录第一部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一、工作步骤二、工作流程图三、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四、制度框架第二部分:经济活动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二节收支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四节资产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五节建设项目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六节合同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一部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一、工作步骤(一)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单位要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常设的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二)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1、建立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主要内容:议事成员构成;决策事项范围;投票表决规则;决策纪要的撰写、流转和保存;决策事项的落实程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2、建立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单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控制岗位责任制;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培训制度等3、建立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财会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会计业务工作流程等4、按照单位的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5、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建立六项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见下文) (三)开展经济活动内部控制1、梳理单位六项经济活动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环节,查找风险点2、根据找出的风险点、采取控制措施,进行内控设计3、进一步完善单位的制度建设,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手册二、工作流程图三、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四、制度框架第二部分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一)预算编制及批复(二)预算执行与分析(三) 预算追加调整预算调整流程节点简要说明(四)决算管理流程图决算流程节点简要说明(五)绩效评价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预算编制及批复(二)预算执行与分析(三)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二)支出业务(三)债务业务二、流程图资金支出流程节点简要说明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收入业务(二)支出业务(三)债务业务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1、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2、采购活动管理第四节资产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一)货币资金业务(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三)对外投资业务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货币资金(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三)对外投资第五节建设项目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项目管理(二)资金管理第六节合同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合同订立阶段(二)合同履行阶段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1.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为提高执行效率,防范执行风险,严格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公正、规范、安全执行,结合执行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第一章业务纪律篇第一条严格执行审限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节点控制期限,不得超审限办案。

第二条严格执行归档报结案制度,不得预报结案或已结案不及时报结。

第三条申请扣除、延长审限,不得虚构理由,不得倒签申请日期。

第四条法官呈报的案件事实必须属实、全面,经办人对案件事实负责;审批领导要认真审查把关,对审批意见负责。

第五条被执行人涉行政机关或其它重大、敏感案件,应及时履行报告程序。

第六条执行过程中制作的法律文书应统一规范、正确严谨,并按文书上网要求及时公开。

第七条不得超越本院权力清单的授权范围签发法律文书或进行案件系统操作。

第八条系统查询所得或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查控,避免造成财产流失。

第九条执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致使查控错误或财产流失,可能或已经引发当事人投诉的,应及时上报领导协调处理,不得隐瞒并私自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诉讼保全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保全(或解除)措施,不得拖延办理,避免造成不利后果。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等生鲜易腐、特许经营的特殊品类财产的查控措施应当审慎,查控前应充分考虑后续的变现障碍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新收案件应及时核查有无财产保全,如有则应及时续封并注意执行案号与保全案号的衔接。

第十三条强制搬迁案件,应先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并经局领导审批。

搬迁现场至少应有一名副庭长以上领导带队。

第十四条案件报结时,应结算案件执行到位的所有款项,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办理取款手续,暂不能结算的,应当书面注明原因并附案卷。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及风险点管控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及风险点管控

第一节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编制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二、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执行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执行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三、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
四、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五、预算绩效评价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绩效评价流程图。

《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是一份关于执行权配置和科学运行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执行权力的行使,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该文件的理解与适用:一、理解1.执行权是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各类执行措施以及对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事项进行审查的权力,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执行实施权的范围主要是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实施事项。

执行审查权的范围主要是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审查事项。

2.地方人民法院执行局应当按照分权运行机制设立和其他业务庭平行的执行实施和执行审查部门,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执行实施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审批制,执行审查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合议制。

3.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不同阶段并明确时限要求,由不同的执行人员集中办理,互相监督,分权制衡,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执行局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分段执行实行节点控制和流程管理。

二、适用1.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确保执行权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

2.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执行制度,明确执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3.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总之,《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该文件的精神,不断完善执行制度,提高执行水平。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为加强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省法院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现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执行案件流程图;(略)2.执行日志表。

(略)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甘肃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件必须遵照本办法实行流程管理。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是将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按照启动的时间先后划分为执行立案、执行准备、执行实施、执行裁决、结案归档、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要求,规定各个环节必须完成的步骤、顺序和时限等,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系统管理。

第三条执行案件应当设立《执行日志》。

《执行日志》是反映案件执行全过程的工作记录表。

执行员应当将办案中所进行的送达法律文书、财产调查、询问当事人情况、实施执行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执行日志》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1.19•【字号】鲁高法〔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鲁高法〔2019〕11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2018年第26次(总第47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执行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立案部门应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

立案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标准建立当事人信息识别系统,立案时充分采集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确认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执行案款接收账户等信息。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等特殊身份或者案件属于特殊类型的,应予以标注。

第二条立案时,立案部门应当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以及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审判部门发现立案部门采集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四条审理确权案件时,审判部门应当查明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及现状。

需要确权的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因其他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探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探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探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审判管理是基于对审判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而对审判行为与过程实施调控、评价与引导的一种司法工作机制。

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审判工作正确的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客观真实的数字使审判管理由无形变为有形,使繁琐复杂的审判管理更加直观化。

2006年以来,大港法院党组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以人才和管理为基本点”的方针,确定了“从宏观到微观,再由微观到宏观”的审判管理思路,探索通过建立审判质量评估体,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传统的统计数据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首先多数法院对传统统计数据的利用目前仍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

传统的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最高法院的司法统计报表,对于法院的审判质量情况,依据的也是司法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的。

而基层法院现有的司法统计报表牵涉到的各类数据,由于没有一条系统的主线,内容庞杂,数据分散,无法直观反映审判状况,使院领导对统计数据的利用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往往利用价值不高;其次,由于传统的对案件质量的评价主要来源于“发改率”的高低,而对审判效率的考核则以“结案率和办案数”为主指标,加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评先也主要涉及以上几项指标,使得法官在办理案件中,更多地想到的是审结案件,而对判决所产生的后果关注不够,往往导致了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发生,同时也容易形成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简单由两三个指标决定的现状,无法对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审判管理工作陷入盲目和被动的境地,已无法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

如何更好地利用统计数据,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日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反映,是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不断走向成熟的体现和标志,对于实现审判管理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化设计方案

(最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化设计方案

(最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化设计方案某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智能化工程设计方案目录一、项目概述 (8)1、项目简介 (8)2、现状分析 (8)2.1. 某市中院概况 (8)2.2. 法院业务现状 (9)2.3. 业务量分析 (10)2.4. 智能化建设现状 (10)3、设计思路 (10)3.1. 整体架构 (10)3.2. 工作流程分析 (11)3.3. 各层功能区分布情况 (15)4、设计目标 (15)4.1. 硬件配备达到一流水平 (15)4.2. 软件应用深入推进 (15)4.3. 资源整合,提高效率 (16)4.4. 司法便民、公开服务不断完善 (16)4.5. 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16)4.6. 决策分析能力全面提升 (16)5、设计原则 (16)6、设计依据 (17)7、设计内容 (19)二、各系统设计方案 (20)1、综合布线系统 (20)1.1. 系统概述 (20)1.2. 需求分析 (21)1.3. 设计原则 (21)1.4. 系统设计方案 (22)1.4.1. 总体设计规划 (22)1.4.2. 布点设计原则 (25)1.4.3. 工作区子系统 (26)1.4.4. 水平子系统 (27)1.4.5. 主干子系统 (28)1.4.6. 管理子系统 (30)1.4.7. 设备间子系统 (30)1.4.8. 系统的安全性 (32)1.5. 建成后系统功能 (33)2、计算机网络系统 (33)2.1. 系统概述 (33)2.2. 需求分析 (34)2.3. 设计原则 (35)2.4. 系统设计方案 (36)2.4.1. 审判内网设计 (36)2.4.2. 互联网设计 (40)2.4.3. 设备网设计 (44)2.4.4. VLAN设计 (45)2.4.5. IP地址设计 (46)2.4.6. 路由设计 (47)2.5. 建成后系统功能 (47)3、综合弱电管路系统 (48)3.1. 系统概述 (48)3.2. 需求分析 (49)3.3. 系统设计方案 (50)3.3.1. 垂直、水平桥架 (50)3.3.2. 各子系统的管路设计 (52)3.3.3. 系统实施技术要求 (52)3.3.4. 对建筑、电气等专业的接口要求 (57)3.4. 建成后系统功能 (57)4、综合安防系统 (58)4.1. 系统概述 (58)4.2. 需求分析 (59)4.3. 设计原则 (59)4.4. 系统设计方案 (60)4.4.1. 系统核心构架设计 (60)4.4.2. 视频监控子系统 (60)4.4.3. 防盗报警子系统 (64)4.4.4. 电子巡更子系统 (65)4.5. 建成后系统功能 (67)4.5.1. 视频监控子系统功能 (67)4.5.2. 防盗报警子系统功能 (67)4.5.3. 电子巡更系统功能 (68)5、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69)5.1. 系统概述 (69)5.2. 需求分析 (69)5.3. 设计原则 (70)5.4. 系统设计方案 (70)5.4.1. 扬声器的选型 (71)5.4.2. 分区设置 (71)5.4.3. 前端点位设计 (71)5.4.4. 控制中心 (72)5.4.5. 信号传输部分 (72)5.5. 建成后系统功能 (72)6、一卡通系统 (73)6.1. 系统概述 (73)6.2. 需求分析 (74)6.3. 设计原则 (75)6.4. 系统设计方案 (75)6.4.1. 门禁管理子系统 (75)6.4.2. 梯控管理系统 (77)6.5. 建成后系统功能 (78)6.5.1. 管理中心功能 (78)6.5.2. 门禁管理子系统功能 (79)7、多媒体会议系统 (80)7.1. 系统概述 (80)7.2. 需求分析 (81)7.3. 设计原则 (81)7.4. 系统设计方案 (82)7.4.1. 大法庭设计 (83)7.4.2. 小法庭设计 (87)7.4.3. 院务会议室及视频会议室设计 (90)7.4.4. 中会议室设计 (92)7.4.5. 小会议室设计 (94)7.4.6. 党组会议室设计 (94)7.5. 建成后系统功能 (95)8、室外司法公开大屏及信息发布系统 (96)8.1. 系统概述 (96)8.2. 需求分析 (97)8.3. 设计原则 (97)8.4. 系统设计方案 (98)8.4.1. 显示前端设计 (98)8.4.2. 系统结构设计 (100)8.4.3. 控制系统设计 (100)8.4.4 显示屏远程开关及控制播放内容 (105)8.4.5 屏体组装模式示意图 (106)8.4.6 显示屏电气安装 (106)8.5. 建成后系统功能 (109)9、智能审委会会议系统 (110)9.1. 系统概述 (110)9.2. 需求分析 (110)9.3. 建设原则 (112)9.4. 系统设计方案 (114)9.4.1. 总体设计 (114)9.4.3. 视频显示系统 (123)9.4.4. 数字发言表决系统 (124)9.4.5. 音响扩声系统 (126)9.4.6. 信号处理系统 (129)9.4.7. 集中控制系统 (131)9.4.8. 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 (132)9.5. 建成后系统功能 (133)10、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系统 (133)10.1. 系统概述 (133)10.2. 需求分析 (133)10.3. 建设原则 (134)10.4. 系统设计方案 (134)10.4.1 业务流程 (134)10.4.2 现有机构和专业人员 (135)10.4.3 系统技术路线选择 (135)10.4.4 效益分析 (135)10.4.5 软件需求 (135)10.5. 建成后系统功能 (136)11、智能照明系统 (136)11.1. 系统概述 (137)11.2. 需求分析 (137)11.3. 设计原则 (138)11.4. 系统设计方案 (139)11.4.1. 监控内容及功能 (139)11.4.2. 控制系统介绍 (141)11.5. 建成后系统功能 (142)12、能耗计量系统 (143)12.1. 系统概述 (143)12.2. 需求分析 (143)12.3. 系统设计方案 (144)12.3.2. 系统应用 (145)12.3.3. 系统组网应用 (145)12.3.4. 系统特点 (146)12.3.5. 建筑能耗监测的适用性 (146)12.4. 建成后系统实现功能 (147)三、项目建设概算 (148)1、智能化工程概算汇总表 (148)2、各子系统概算明细表 (151)2.1. 综合布线系统 (151)2.2. 计算机网络系统 (152)2.3. 综合弱电管路系统 (153)2.4. 综合安防系统 (153)2.5. 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154)2.6. 一卡通系统 (155)2.7. 多媒体会议系统 (156)2.8. 室外司法公开大屏及信息发布系统 (160)2.9. 智能审委会会议系统 (161)2.10. 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系统 (162)2.11. 智能照明系统 (162)2.12. 能耗计量系统 (163)四、”互联网+”法院介绍 (164)1、互联网+法院的背景 (164)2、实现功能 (164)2.1. 互联网+阳光 (164)2.2. 互联网+老赖 (164)2.3. 互联网+拍卖 (165)2.4. 互联网+庭审 (165)2.5. 互联网+诉讼办理 (166)五、其他建议系统简述 (167)1、集成门户单点登录系统 (167)2、数据资源整合与数据挖掘 (168)3、诉讼服务平台 (169)4、分段集约执行系统 (170)5、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 (171)6、移动办公系统 (171)7、信息调度指挥平台 (172)一、项目概述1、项目简介某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某市市谯城区光明路1号,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下辖4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是蒙城县人民法院、涡阳县人民法院、利辛县人民法院和谯城区人民法院。

建立三道防线,构筑四大机制——富阳“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工作理论与探索

建立三道防线,构筑四大机制——富阳“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工作理论与探索

建立三道防线构筑四大机制——富阳“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工作理论与探索一、开展“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工作的背景及意义党的十七大提出,反腐倡廉的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强调要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们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这一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如何建立健全一个既有科学性又具操作性的防治廉政风险体系,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既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理论界着力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更是众多基层党委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市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十分明显,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三礼”现象屡禁不止;“三公”问题仍需高度关注;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有待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而复杂。

如果不从根本上治理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环境,腐败蔓延的势头就不会得到有效遏制。

只有认真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深层次的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有效预防,才能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

2008年,浙江省委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提出要在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

为构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有效的现实载体和抓手,2008年,市从规范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着手,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研究权力运行的规律,掌握权力运行的轨迹,加强权力的过程监控,全面开展“权力清单、流程再造”工作,列出并公示了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行政处罚办法,控制自由裁量权使用,制定行政听证规则,公开“晒权”,亮出权力家底,明确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了外部监督促内部监督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行为公信力。

机关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

机关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

县委编办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编制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二、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执行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执行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三、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
四、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五、预算绩效评价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绩效评价流程图。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深化执行分段集约工作模式改革,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对执行案件全流程进行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分段集约】执行案件实行分段集约工作模式。

执行案件全流程分解为执行启动阶段、执行实施阶段、终本结案管理阶段。

各阶段可以集中实施的执行行为以集约方式进行,优化配置执行资源。

第二条【分工负责】执行启动阶段工作包括立案审查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财产网络查控、异地事项委托、足额结案等,由指挥中心集约完成;执行实施阶段工作的核心工作包括财产线下查控、现场清空处置、评估、网络拍卖、行为执行、案款分配、执行和解等判断性事项,由执行实施团队完成;终本结案管理阶段工作包括终本案件检查、及时启动恢复执行等,由指挥中心集约办理。

第三条【执行公开】执行案件实行执行日志制度,执行实施团队应按照执行公开的要求,以日志形式记录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全面记录执行全过程。

执行流程的各环节、各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均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四条【流程管控】执行流程管控采用期限明确的格式化《执行流程节点表》随卷流转,实现全程留痕,各节点责任人按规定时间完成执行措施,在流程表对应栏填入完成时间并签名。

《执行流程节点表》由实施团队成员共同签字后,归入副卷备查。

第五条【效率优先】执行流程各阶段应当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措施,以保证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

确有必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执行案件无法定理由四个月内未结案的,由各实施团队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

案件执行及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步骤详解

案件执行及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步骤详解

1.1.1 执行实施类案件1.1.1.1首次执行案件在列表中点击要执行的案件的“案号”,如图所示。

进入该案件办理流程界面。

包括“案件办理”、“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关联案件”、“流转节点”几个标签页,如图所示。

案件执行主要以流程图中各节点为主,每完成一个流程节点操作,该节点将会变成绿色,如有需要流程图以外的节点操作,可以再“快速办案”右边的“更多功能”点开查找。

执行通知在流程图中,点击“执行通知”节点,右侧编辑区将显示“执行通知”信息。

“执行依据文号”、“执行依据主文”、“执行依据生效日期”、“财产报告期限”默认获取收案时录入数据,主要是确认“财产初查结果”以及“初查日期”,生成执行需要的文书,以及对被执行人进行身份验证。

“执行文书”的“文书生成”需要在保存之后操作,如需要再次确认信息,可以点击“保存”按钮,进行后续更改,如录入无误也可以直接“保存并流转”,如图所示。

“执行通知”流转的下一个节点为“网络查控”。

注意,如果没有设置流程节点顺序的话,多数流程节点是选择性节点,也就是可做可不做。

所以,流转对话框中可以不用勾选,直接“完成并流转”,如图所示。

完成流转后,“执行通知”节点图片变为绿色。

后面各节点皆如此。

网络查控调用总对总查控接口,实现网络查控。

“网络查控”流转的下一个节点为“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如图所示。

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在流程图中,点击“网络查控结果分析”节点,右侧编辑区显示分析列表。

用户可以根据网络查控得出的“被执行人”、“财产名称”、“查明方式”、“查明日期”、“是否可执行”、“不可执行原因”等信息给出分析结果,如图所示。

用户还可以将该案件“移出可执行清单”,“是否可执行”默认为“否”,说明“不可执行原因”既可移出清单,如图所示。

如果该案件有历次网络查控结果分析,还可以通过点击“历次分析结果”按钮,查看以往分析信息,如图所示。

传统查控_调查相对于“网络查控”,传统查控主要是通过人工的“调查”、“传唤”、“搜查”、“悬赏执行”、“司法审计”的方式进行当事人的财产等查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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