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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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1、“三违”界定。

根据危害程度界定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典型“三违”,严重“三违”,违反规定给予对应处罚。

(1)轻微“三违”,按5-30元处罚。

(2)一般“三违”,罚款50元,联保人员各罚30元。

季度内个人连续发生两次一般“三违”的,按典型“三违”处理。

(3)典型“三违”,罚款100元,联保人员各罚60元,进行“五谈五过关”,并按安全抵押金办法处罚。

(4)严重“三违”,罚款200-400元,进行“八谈”,待岗3-6个月,联保人罚款200元,并按安全抵押金办法处罚,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罚200元。

(5)单位当月“三违”人次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3%以上的,每超一人单位正职罚款50元,累计考核。

当班集体“三违”(3人次以上),扣发责任单位管技人员兑现金额的50%;管技人员违章作业(指挥),按典型“三违”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和电视采访。

(6)实行“三违”积分考核,轻微“三违”积3分、一般“三违”积5分、典型“三违”积15分、严重“三违”积30分。

半年内积30分按严重“三违”论处,做待岗处理,积15分按典型“三违”处理。

(7)党、团员、群监网员、管技人员“三违”的加重处罚。

(8)“三违”人员必须在《违章人员通知单》下发2日内到安监处报到,拖延1天加罚50元。

(9)加强对“三违”人员的帮教管理,以典型案例、现身说教、亲情感召、反“三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

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以上人员,要与“三违”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教。

典型“三违”过“五关”(分管矿长帮教、纪委及团委工会帮教、党支部书记帮教、协安会帮教、亲人帮教),严重“三违”过“八关”(分管矿长帮教、党支部书记帮教、班长帮教、联保人帮教、群安组织帮教、亲人帮教、妇女协安帮教、安监部门帮教)。

典型以上“三违”人员,每季度由职教办组织,集体办班学习三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帮教后月度内再次发生“三违”的,给予帮教人罚款50元。

(10)基层单位要建立“三违”人员档案,重点管理时时帮教。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 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罚款30元,绞车司机、瓦检 员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20元 罚款20元 罚款30元 罚款20元 罚款100元 罚主事者50元 罚款20元 罚相关者50元 罚款30元 罚款20元 罚款50元 罚款30元 罚款30元 罚款30-50元 罚款30-50元 罚款20元 罚款30元 罚款30元 罚款30-50元 罚款50-100元 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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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未执行“一炮三检”的 罚款30元 16、为按规定排放瓦斯的 罚款30-50元 四、机电 1、井下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的 罚款100元 2、绞车保护不全或失灵的 罚款50-100元 3、为按规定定期检验钢丝绳的 罚款30-50元 4、违反规定停、送电的 罚款30-50元 5、停电未挂牌、上锁,不检电、放 罚款30-50元 电的 6、未经批准随意停、送电的 罚款100元 7、存在失爆现象的 罚款20-100元 8、当班电工未及时处理电气故障, 罚款30-100元 影响生产或造成停产的 五、运输 1、斜巷运输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的 罚款20-50元 2、把钩工不按顺序摘挂钩的 罚款20-50元 3、提升超挂车辆的 罚款30-50元 4、运送材料超高、超宽的 罚款30-50元 5、推车放飞车、蹬车滑行的 罚款20元 6、信号不清开车的 罚款30元 7、运送大料存在问题,把钩工不认 罚款30-50元 真检查的 8、推车拐弯、过巷道口、风门不发 罚款20元 警号的 9、声光信号不灵继续开车的、摘挂 罚款30-50元 钩的 10、斜井提升地辊不转的 罚款20元 (1)根据本矿安全奖惩制度制定本规定。(2)职工有本规定列 举的“三违” 行为的,依本规定实施处罚。(3)规定中规定了罚款 额度的上下限,根据违章情节确定罚款额度。(4)职工有本规定以外 的“三违”行为的,根据情节、性质和危害,应经矿长批准比照本规 定执行。(5)本规定于2008年3月1日执行。 阿盟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

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三违”的定义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行为界定的依据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

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为主,兼顾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充分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遵循科学、实用、易操作的特点定制。

当与上级界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界定执行。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其分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文明生产和违反劳动纪律四大部分,违章作业又分为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火工产品及爆破、顶板管理七部分。

同时按照“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有争议的“三违”现象,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向本单位安监科、矿安委会提出复议。

三、适用范围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适用于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的所有员工。

四、“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由违章指挥行为清单、违章作业行为清单、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清单3部分组成。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张图合计(一)“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指挥行为清单(二)“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作业行为清单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标准按已下发的《“三违”教育处罚实施细则》执行;2 .对违章作业按下列处罚标准执行;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情节恶劣的,经查实后给予重处重罚(由安委会讨论决定但最低处罚不得低于500元)。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72
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
罚爆破工200元
73
装药、联线、处理瞎炮时电雷管脚线不按规定扭结成短路。
罚违章者100元
74
裸露爆破。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违章者200元。
75
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罚爆破工100元
76
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机道维护时,不执行防止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开机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32
移架时,移架区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罚移架工100元,有强行穿越人员时罚本人300元.
33
不按规定坚持向采空区注氮,预防自然发火。
“罚业务部室、施工单位各500元,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各50元。
34
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业务部室500元。
98
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查看1年。
99
风筒风门跑风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0
人为损坏风筒.
罚责任人100元,并赔偿。
101
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2
局部通风机无人负责管理或无管理牌。
罚队300元。
130
井下密闭施工不符合要求,出现漏风等意外情况.
罚施工单位500元。
131
放炮不使用水泥炮。
罚施工单位300元,罚放炮员100元。
132
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巷帮,洒水降尘。
罚施工单位200元,罚降尘工50元。
133
不按规定进行个体防护.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2篇)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2篇)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三违处罚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处,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职业道德等。

第三条对单位内发生的“三违”行为,应区分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情节较轻的“三违”,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登记批评等措施;对情节较重的“三违”,应采取纪律处分,如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等。

第四条对于发生多次“三违”的员工,应采取逐级加重的处罚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在执行处罚过程中,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和处罚方式第六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 擅自停工、停产;3. 违反作业环境卫生规定;4. 违反防火安全规定;5. 擅自改动设备、设施;6.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7. 违反用气用水安全规定;8. 违规使用化学品、危险品。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方式如下:1. 轻微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罚;2. 较轻违规行为,可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处罚;3. 较重违规行为,可采取扣除绩效奖金、降职等纪律处分;4. 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调离岗位等纪律处分。

第八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2. 迟到早退、旷工;3. 擅自离岗、违规用餐;4. 违反工作纪律、交办事项不按时完成。

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方式如下:1. 轻微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罚;2. 较轻违规行为,可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处罚;3. 较重违规行为,可采取扣除绩效奖金、降职等纪律处分;4. 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调离岗位等纪律处分。

第十条违反职业道德的“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侮辱、诽谤他人;2. 擅自泄露单位商业机密;3. 贪污受贿、滥用职权;4. 做出损害单位形象、利益的行为。

三违行为及处罚办法

三违行为及处罚办法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对“三违”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暂行规定”一、共性方面(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无规程措施安排生产的,罚款100元;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罚款100元;3、规程所示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4、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200元;5、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罚款100元;6、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罚款100元;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200元;9、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罚款200元;10、瓦斯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罚款100元;11、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罚款100元;12、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罚款100元;13、发生人生事故和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14、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15、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它严重“三违”行为,罚款2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酒后上岗,班中睡觉、打架的,罚款50元;2、下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罚款50元;3、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50元;4、井口把勾工不安规定发送信号的,罚款50元;5、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50元;6、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罚款50元;7、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元;8、在井口20m范围内吸烟或有其它火源的,罚款50元;9、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罚款50元;10、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元;11、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罚款50元;12、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罚款50元;1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50元;1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50元;15、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16、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罚款50元;17、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18、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19、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罚款50元;20、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罚款50元;21、跨越皮带不走专设过桥的,罚款50元;22、各类司机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罚款50元;23、未按规定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罚款50元;24、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元;2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罚款50元;2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元;二、采煤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罚款100元;2、进入采空区的,罚款100元;3、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罚款100元;4、煤机、溜子、皮带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罚款100元;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罚款100元;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罚款100元;7、工作面过断层、老峒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溜子的,罚款50元;2、打眼结束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罚款50元;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罚款50元;4、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罚款50元;5、采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米内有非采机司机工作或逗留的,罚款50元;6、放炮后不按规程措施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放炮倒棚后不处理的,罚款50元;7、不执行先支护后操作顺序的,罚款50元;8、失效支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或倒打的,罚款50元;10、回出的支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2、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勾头的,罚款50元;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罚款50元;1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罚款50元;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罚款50元;16、采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的,罚款50元;17、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罚款50元;18、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的,罚款50元;19、超过最大控顶距不及时支护的,罚款50元;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罚款50元;21、综采工作面无措施放炮或有措施不按措施执行的,罚款50元;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罚款50元;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罚款50元;24、工作面退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25、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罚款50元;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的,罚款50元;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罚款50元;28、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执行由下而上、由老空向煤帮的回料顺序或回柱放顶的分段长度小于规定的,罚款50元;29、切顶线未按规定实用挡矸帘的,罚款50元;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离的,罚款50元;31、用溜子牵引设备或用溜子回料的,罚款50元;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罚款50元;33、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支护的,罚款50元;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罚款50元;三、掘进、维护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维护时空顶作业的,罚款100元;2、掘进迎头未按规定配备、实用安全点柱、撅顶道、十米整体加固的,罚款100元;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罚款100元;4、上、下山掘进时运输安全设施不全的,罚款100元;5、锚杆支护巷道出现截锚杆(索)或少打锚杆(索)行为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未及时用长把工具找掉危岩、活石的;找掉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罚款50元;2、井筒作业时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坠落措施的,罚款50元;4、掘进工作面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顶等隐患不处理,继续施工的,罚款50元;5、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的,罚款50元;6、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未按措施规定执行的,罚款50元;7、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罚款50元;8、进入已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罚款50元;9、不按掘进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罚款50元;10、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的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1、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检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罚款50元;12、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13、锚杆间排距、锚杆距肩窝的距离超过设计200mm 及以上的,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罚款50元;1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罚款50元;1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的;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罚款50元;16、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50元;17、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罚款50元;18、锚杆支护巷道支护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罚款50元;19、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20、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罚款50元;21、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的;处理堵塞的喷射路时喷射口前方有人的,罚款50元;2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的;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罚款50元;23、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的;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的;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罚款50元;24、综掘机作业或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罚款50元;25、综掘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罚款50元;26、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罚款50元;27、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罚款50元;28、非独头巷道两个面相向修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20m 的,罚款50元;29、综掘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切断电源的,罚款50元;四、火工品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时,未设“危险”标志的;搭乘无关人员的;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罚款200元;2、放炮时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的,罚款100元;3、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罚款100元;4、放炮母线未及时扭接成短路的,罚款100元;5、放明炮、糊炮的,罚款200元;6、爆破前放炮工未放出警号的;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未巡视放炮地点的,罚款100元;7、违章处理瞎炮(拒爆、半爆、残爆、丢炮等)的,罚款200元;8、炮眼深度小于0.6m,无专门措施放炮的或炮泥未封满的,罚款100元;9、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罚款200元;10、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的或私藏炸药、雷管的,罚款2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时,雷管箱末低于车厢上缘100mm的,或雷管箱立放、侧放的;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罚款50元;2、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的;运输设施速度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3、将爆炸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罚款50元;4、对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的,罚款50元;5、火工品管理台帐、卡不相符的,罚款50元;6、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存放的炸药超过三箱的或雷管超过300发的,罚款50元;7、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罚款50元;8、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的,罚款50元;10、审批雷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导致清退量超过审批量三分之一的,罚款50元;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器材箱内的,专用器材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罚款50元;12、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罚款50元;13、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的、在警戒线以内及有行人逗留地点的、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平扭接成短路的,罚款50元;14、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罚款50元;15、未按照工作面爆破说明图板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连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罚款50元;16、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短接并悬空的,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罚款50元;17、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装药放炮的,罚款50元;1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罚款50元;19、迎头20m范围内,积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装药、放炮等,罚款50元;20、爆破母线未随用随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等管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罚款50元;21、放炮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款50元;22、放炮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放炮的,罚款50元;2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或放炮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的,罚款50元;2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罚款50元;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到发放点的,罚款50元;26、炮后不检查、遗漏未爆炸药、雷管的,罚款50元;27、炮眼深度为0.6一1米时,封泥长度小于炮眼深度二分之一的,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小于0.5米的,罚款50元;28、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小于1米的,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米的,罚款50元;29、无措施反向装药放炮的,罚款50元;30、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储煤仓或溜煤眼时,严禁使用低于安全等级炸药的,罚款50元;31、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或未按规定留煤垛的,罚款50元;32、放炮员私自转借炸药、雷管的,罚款50元;33、装好未放的炮没交接清楚就离开现场的,罚款50元;34、有突出危险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未按规定的时间、距离躲炮的,未按规定的范围停电的,罚款50元;五、通防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罚款100元;2、矿井、采区(指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4个掘进面同时作业的)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罚款200元;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罚款200元;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罚款200元;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罚款200元;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罚款100元;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罚款200元;8、人为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或任意开停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200元;9、发现火情和其它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罚款200元;10、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罚款200元;11、无措施进人盲巷的,罚款200元;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罚款200元;13、“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位、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罚款100元;14、未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罚款200元;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罚款200元;1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有一个及以上分站或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和瓦斯员携带仪器、仪表现场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罚款100元;22、(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的,罚款50元;2、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和停风不及时撤出人员强行作业的;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悬挂警标的,罚款50元;3、瓦斯员不及时上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4、通防管理牌板未按规定填写的,罚款50元;5、瓦斯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后不及时填写瓦斯手册、牌板的,“三人连锁放炮”未按程度换牌、签字的,罚款50元;6、损坏“通防”设施的,罚款50元;7、掘进工作面装煤或割煤时掐风筒,迎头空风筒的,罚款50元;8、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风门未挂警示牌的或无专人看管的,罚款50元;9、永久风门不闭锁和主要反向风门不连锁的,罚款50元;10、盲巷、密闭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罚款50元;1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罚款50元;12、通风设施附近5m范围内和风门之间存放杂物、电气设备、车辆或作工具房的,罚款50元;13、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的,罚款50元;14、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队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50元;15、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或“一风吹”的,罚款50元;16、一趟风筒有超过3个小破口和一处大破口未及时补上的(迎头20m除外),罚款50元;17、综采面移架、放煤时不及时使用喷雾的,出煤(矸)时不打开喷雾的(煤、矸潮湿手捏成团除外),罚款50元;18、井巷高冒点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或未定期检查的,罚款50元;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罚款50元;20、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的,罚款50元;2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隅角回料带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新增),罚款50元;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50元;23、局扇未设专人管理,风机及风筒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24、采掘机械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的和内外喷雾动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内、外喷雾失效强行产生的,罚款50元;25、采掘工作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罚款50元;六、机电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罚款200元;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罚款100元;3、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罚款200元;4、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罚款200元;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勾保险的,罚款100元;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罚款200元;7、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间隔变压器的,罚款100元;8、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罚款100元;(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罚款50元;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罚款50元;3、在停止运转的皮带或顺槽溜子上行走或作业的,罚款50元;4、没有避开皮带主、副滚筒垛接头的,罚款50元;5、皮带运转时更换托辊的,罚款50元;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实验的,罚款50元;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罚款50元;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罚款50元;9、不执行“两票三制”的,罚款50元;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罚款50元;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罚款50元;12、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罚款50元;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配戴防护用具的,罚款50元;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罚款50元;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盘成“8”字的(开关列车除外),罚款50元;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罚款50元;17、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罚款50元;七、运输专业(一)重大、严重“三违”行为1、爬皮带、爬车、跳车、蹬勾头(车梯)、骑溜子的,罚款100元;2、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装卸材料未停电的;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罚款100元;3、无措施用皮带或溜子运送物料的,罚款100元;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的;挂勾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勾的,罚款100元;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走勾的,罚款100元;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罚款100元;7、在斜巷中摘挂勾、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罚款100元;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罚款100元;(二)一般性“三违”行为1、接、拆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条器的,罚款50元;2、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戗柱、地锚或打的不合格的,罚款50元;3、皮带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罚款50元;4、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罚款50元;5、绞车护身板打到方向拉车的,罚款50元;6、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车处理钢丝绳的,罚款50元;7、斜巷钢丝绳断丝超过仍然使用的,罚款50元;8、斜巷钢丝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罚款50元;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罚款50元;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罚款50元;11、皮带垛接头,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捆通带皮带的,罚款50元;12、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勾工相互兼任的,罚款50元;13、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勾的,罚款50元;14、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它人员同坐一趟列车的。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是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其中,“三违”通常指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军事纪律。

针对这三类违规行为,一般有以下的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降低评级、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

2. 劳动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雇等处罚措施。

3. 军事纪律违反处罚办法:对违反军事纪律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降职、开除军籍等处罚措施,并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可能会因各地区、不同行业以及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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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三违处罚》摘要:“三违”分类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一)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附件:“三违”行为界定通用部分(一)严重“三违” 1、无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三违”范围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强化作业过程控制,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行为,界定惩处尺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的原则是:统一标准,明确范围;以过定处,屡错重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公司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范围界定第四条违章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省地方铁路局、上级单位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违纪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反企业规定的工作、生产、作业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指挥是指负责人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七条“三违”分类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

第三章分析处理权限第八条“三违”行为的分析处理权限(一)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检查人员有当场停止其工作的权力。

(二)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做如下处理: 1、分公司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发现的一般“三违”,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将分析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由分公司进行处理。

严重“三违”及带有共性和特殊性的“三违”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分析处理。

2、各车站、车间自行检查发现的一般“三违”,由各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处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并做好“三违”人员分析处理记录工作,如实填记好整改帮扶档案,以备公司检查分析和统计。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一)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给予次要责任人处罚300元;(二)发生一般“三违”行为的处罚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第十条对三个月内发生两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在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三个月内发生三次严重“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行政留用查看或开除处分。

“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

“三违”处罚规定施工工作人员共性严重、一般“三违”行为及相关责任人的界定与处罚标准1.按规定应持证而未持证(未经培训的、脱审的、丢失未及时补办的)上岗的,对当事人、负责培训的责任人、安排上岗的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200元、300元。

2.入井人员不检身或检身不认真的、不服从检身的、不清点出入井人数的、清点不准确的、不填写出入井人员记录的,对检身员、当事人、井口运输班长分别罚款100元、150元、100元。

3.酒后上岗的、没有发现及制止其上岗的,对当事人、井口检身员、班长、主持班前会的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150元、100元、100元。

4.携带烟草(火种) 下井的、在井下(井口棚内)吸烟的、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对当事人、井口检身员、班长、分别罚款200元、200元、100元。

5.不按规定携带矿灯(自救器) 入井的、不戴安全帽进入井口棚(施工现场)的、穿化纤衣服入井的、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的,对当事人、井口检身员、班长分别罚款100元、200元、100元。

6.在井下拆卸矿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7.破坏或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对当事人罚款300元。

8.擅自离岗(串岗、岗上睡觉)的,对当事人、班长分别罚款200元、100元。

9.无安全技术措施安排生产的、不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对项目经理、副经理、责任人分别罚款500元。

10.在治理“三违”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三违”不立即制止的、包庇袒护“三违”人员的、不向安监部门汇报的,对责任人、当事人分别罚款500元、100元。

11.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职工施工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2.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3.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瞒报或蓄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罚款500元。

14发生人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险救灾的,对当事人、责任人分别罚款500元。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制定本《三违处罚细则》,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经确认的三违行为,本细则将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严肃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及处罚第六条对于三违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将其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以下分别对三种三违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第一节轻微三违行为第七条轻微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行为。

第八条对于轻微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提醒教育:对于初犯,可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的方式,提醒员工合规行事。

2. 双向告知:对于多次轻微违规的员工,除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外,还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双向告知,并在公司内部通告违纪事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轻微三违行为两次及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并在工资上进行相应扣减。

第二节一般三违行为第十条一般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违反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工作会、部门会等适当的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入员工档案。

2. 记过处分:对于情节较重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3. 停薪留职:对于情节严重,但不构成开除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停薪留职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停止发放工资一段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一般三违行为两次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严重警告或停薪留职直至解雇的处罚。

第三节严重三违行为第十三条严重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行为。

“三违”处罚制度模版(三篇)

“三违”处罚制度模版(三篇)

“三违”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第二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民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

第三条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2.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3. 不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履行职责;4. 擅自离岗或旷工;5. 私自带宠物或禽禽兽兽进入企业场所;6. 未经批准而外出;7. 迟到早退;8.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企业场所;9. 盗窃、侵占、抢劫企业财物;10. 接收非法私利,违反职务行为规定;11. 违背企业信誉和形象,损害企业利益;12. 其他违纪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纪行为的处罚程序,明确处罚的权力机关和程序,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涉事员工。

第六条涉事员工在收到调查结果通知书后,有权利进行申辩,并能够提出相关证据。

第七条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和员工的申辩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涉事员工。

第八条涉事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单位申诉。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九条对于涉事员工的违纪行为,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暂停职务;5.降低岗位职级;6.停职查看;7.解职;8.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处罚执行和备案第十条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企业应当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涉事员工,并在员工档案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处罚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员工无罪或处罚不当,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如确属误会或不当处理,应当恢复员工的权益并撤销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三违处罚制度模版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三违处罚标准

三违处罚标准

三违处罚标准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制定此处罚标准。

将三违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和轻微三违,严重三违罚款200元,部分严重三违根据影响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一般三违处罚50元;轻微三违处罚30元。

个人三违时,罚款直接处罚责任人;集体三违时,所有三违人员都分别承担相应三违等级的罚款。

现分别列举如下:严重三违:1.殴打、辱骂井口检身工、安检人员、其他管理人员。

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2.携带烟草、火机等点火物品下井。

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3.放炮不设警戒或放炮时警戒人员不负责任,对各责任人分别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4.已停风的巷道或盲巷未撤除电源继续送电,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5.主扇停风时不打开防爆门,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6.私拿井下电缆、配件、材料,处罚200元,并按事故追查。

7.穿化纤衣服入井,处罚200元。

8.酒后入井或地面重要岗位酒后上岗,处罚200元。

9.携带非防爆电子器材(照、摄象机、普通干电池电子表、非防爆检测仪表等)入井。

处罚200元。

10.在重要防火场所内抽烟,处罚200元。

11.机电失爆,处罚200元。

12.井下出现明火不停止作业(有措施除外),处罚200元。

13.瓦斯超限,强行作业,处罚200元。

14.随意停止局扇运行,处罚200元。

15.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处罚200元。

16.瓦检员空班漏检,处罚200元。

17.瓦检员假检,处罚200元。

18.巷道贯通不设警戒,处罚200元。

19.不听警戒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警戒区域,处罚200元。

20.破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电缆,处罚200元。

2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的,处罚200元。

22.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无补充措施作业,处罚200元。

23.回采工作面初采、末采无专门措施或不执行专门措施作业,处罚200元。

24.综采工作面搬家、切眼刷大无措施作业,处罚200元。

25.挑顶、开口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处罚200元。

“三违”认定及罚款标准

“三违”认定及罚款标准

贵州宏和矿业有限公司洒坪乡洒坪煤矿三违认定及处罚标准(讨论稿)一、违章认定标准及危害(一)采煤口违章认定标准(18条)严重违章(9条)1、无措施或不按措施用溜子、皮带运大料的危害:用溜子或皮带运大料时,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易顶倒支架或顶伤人员,造成事故。

2、超前支护连续二条悬臂梁没有支柱的危害:连续二条悬臂梁没有支柱,其悬梁不能支撑顶板压力,易发生冒顶事故。

3、不执行先支后回制度的危害:不执行先支后回,易发生冒顶事故。

4、工作面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的危害:一般工作面超前压力集中区在面前20m之内,若是超前支护不到位就会造成出口压垮,行人、通风受阻。

5、超前支护连续出现3棵失效支柱的危害:有失效支柱就有冒顶的危险,连续出现三棵支柱失效就会出现较大面积空顶,易造成冒顶事故。

6、空顶作业的危害:空顶作业就可能冒顶,易出现顶板事故。

7、顶板控制不力而在本区域工作的危害:顶板控制不力,易造成局部冒顶事故8、运煤机机头、机尾不按规定固定的危害:机头、机尾不按规定固定,机头、机尾易撬起,发生事故。

9、违反规程、规定、制度等,经分析属于严重违章的一般违章(9条)1、处理支架接顶时无人监护的危害:无人监护,支架工只顾操作,没有精力观察顶板等其它事项。

2、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跟机移架的危害:不及时缩小空顶距,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和面前因空顶时间长易造成冒顶。

3、工作面超前支护防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危害:防倒措施不到位就会出现倒柱,可能会伤及人员。

4、超前支护支柱连续2棵初撑力不足的危害:初撑力不足就会造成顶板下沉,顶板易因压力大而破碎。

5、液压系统有3处漏液不及时处理的危害:有漏液就会使液压压力降低,达不到额定压力,造成支架初撑力不足。

6、工作面调整支架时无人监护的危害:无人监护,支架工只顾操作,没有精力观察顶板等其它事项。

7、拉架时站位不当的危害:易造成意外伤害8、超前支护段足顶不实的危害:足顶不实,不接顶就不能支护顶板,可出现旷顶。

“三违”人员处罚标准

“三违”人员处罚标准

天誉煤矿“三违”处罚规定(试行)第一部分:综合部分处罚规定1、对上级安全指令、文件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罚款100元。

2、对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罚责任技术员100元。

3、发现“三违”不制止、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罚的同“三违”者同罚。

4、对举报“三违”的人员打击报复的给予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

5、验身员、安检员班中脱岗,对其给予100元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开除矿籍。

6、井下各种记录不及时或按规定填写,每次罚款20元。

7、乘坐运行皮带、溜子、攀爬运行中的矿车,矿属各区队,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项目部的,罚款10000元,并开除。

8、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9、无规程、措施擅自组织施工的,罚款1000元。

10、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或被有关部门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而不安排落实整改的,罚款500元。

11、对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定位仪、喝酒的,一律不许入井,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12、刁难、谩骂、殴打安检员或瓦检员、检身员的,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13风水、液压管路连接未使用专用“U”型卡子的每处罚款50元。

14、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

16、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回复的,每次罚款100元。

17、井下不系帽带或采掘面工人自救器离身3米以外,每次罚款30元。

18、出现其他“三违”现象的,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

第二部分:采煤部分处罚规定1、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发现每缺一颗单体支柱罚款50元,超过三颗罚当班班长100元。

2、超前支护支柱失效或支柱不挂防倒柱绳的每棵罚款50元。

3、单体支护柱距、排距超过规定每处罚款50元,超过5处罚班长50元。

4、发现一处悬顶超规程规定而不立即处理者罚责任人员100元。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____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____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____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____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____元,操作者罚款____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____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____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____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____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____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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