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的性质与职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关的性质与职能
海关的性质与职能我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的性质与职能是什么
此条法规就是对海关的基本性质、基本职能作出规定。
是海关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条文,从内容上分为两个部分的内容:第一个部分,是对海关的基本性质作出法律上的界定,同时根据海关的性质表明了海关的法律地位。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国家设立海关,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表明海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主权的机关;
二是,海关作为国家机关是以监督管理进出境为己任的,这就明确地界定了海关的基本特点,也就是与其他机关的不同之处;
三是,海关是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说是国家行政机关,由于其行政执法职能明显,所以又称之为行政执法机关。
海关监督管理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监督管理是对其他进出口行政管理的再管理,是对其他行政管理的最后审查管理。
第二部分,即本条对海关的基本职能作出规定,并且是先对海关基本职能的实施所凭借的法律依据作出了界定,就是海关依
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来行使其职能的。
这样的规定表明一条重要的原则,即海关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实现各项任务。
海关的基本职能有以下各项:
1、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这里所指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
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而物品则是非贸易性的,它们在进出境时是海关监管的对象。
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关税是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所征收的税,征税主体是海关,征收关税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
海关可以依法在进出口环节代征税款,以及依法收取费用。
3、查缉走私。
这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海关非常重要的职能。
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管,进行非法的进出境活动,偷逃关税,非法牟取暴利,扰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必须坚决打击走私活动,查处走私案件,缉拿走私犯罪人员,惩罚走私行为。
4、编制海关统计表。
这又称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由海关负责。
5、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这是在法律上为海关可能发挥的作用留下了空间,也表明海关的职能是会增添一些新的内容的。
海关的权利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
1.检查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2.查阅、复制权
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3.查问权
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4.查验权
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5.查询权
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6.查询权
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7.扣留权
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它资料。
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8.连续追缉权
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
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9.行政处罚权
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
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情事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10.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佩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
1989年6月,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根据该项规定,海关使用的武器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以及其他经批准可使用的武器和警械。
使用范围为执行缉私任务时,使用对象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
使用条件必须是在不能制服被追缉逃跑的走私团体或遭遇武装掩护走私,不能制止以暴力掠夺查扣的走私货物、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以暴力抗拒检查、抢夺武器和警械、威胁海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11.强制执行权
是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海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
还看过:
1.我国海关的体制、设置与执法规定
2.公共基础笔记第四部分行政管理
3.报关员个人简历模板
4.会计专业个人求职简历模板
5.关于公务员公共基础复习大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