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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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一、精简管理人员配置
(1)企业内部优化管理结构。

企业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整体管理架构应该紧凑,以层级化的管理形式成形,减少有效管理人员的配置,减少企业内部管理复杂程度,以及各类管理环节不必要的管理流程。

(2)细化基层管理体系。

应当加强企业基层管理的细化,调整和加强企业管理机构在基层的组织管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细化基层管理体系可以大大减少管理人员的配备。

(3)加强员工素质提升。

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素质的提升,扩大员工的职业能力,可以减少对管理人员的配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4)完善管理规范。

企业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规范,因而应当完善管理规范体系,以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管理人员配备的需求。

二、合理筹划经营投资
(1)把控市场风险。

实体经济发展的风险非常大,因此应当通过有效的市场分析方法,把控市场风险,减少经营风险,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投资成本。

(2)提高投资效益。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最新)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最新)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x〔x〕48号)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坚持政府与企业双轮驱动、双向发力,更好地发挥实体企业降成本的主体作用,支撑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用户范围从目前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大型用户逐步放宽,x年底前全部放开。

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从公用火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逐步放宽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备电厂。

(责任单位:x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x电力公司)(二)降低新增负荷投产初期成本。

x年1月1日起,3年内对新建企业、项目新增负荷的工业用电,免征0.01元/千瓦时城市附加费。

国家批准的x级及以上园区内落地的新建项目,根据园区和新增企业的需要,国网x电力公司将公共配电网络建设至企业厂区地界。

(责任单位:x物价局、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x电力公司)(三)对诚信用电企业实行电费旬末结清制。

对近3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每旬期末一次性结清电费,不再提前预缴电费。

(责任单位:国网x电力公司)(四)推进售电侧改革。

加快推进售电公司准入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率先成立园区售电公司,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x 〔x〕2120号)规定,开展增量配电业务。

(责任单位:x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网x电力公司)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增强工业企业融资担保能力。

从x年起,将新型工业化专项担保基金由2亿元增加至3亿元,用于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担保,并给予不超过2%的保费补贴。

设立1亿元工业运行专项调控资金,对重点企业流动资金新增贷款和当年投产的新建重点项目当年贷款,给予基准利率30%的贴息。

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为全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落实企业税费、融资、交易、社保、物流等系列优惠政策,突出“降成本”政策的普惠性、针对性和差别化,着力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5号)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合理降低企业税费(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和筒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对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免征增值税。

(省国税局牵头;省财政厅、地税局配合)(二)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和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关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7年1月1日一2019年12月31 曰,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先投入后补助的原则,统筹既有资金,依据企业先期投入的研发经费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配合)(三)落实国家有关“双创”税收优惠政策,众创空间按照规定条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进口设备税收等优惠政策。

2016年1月1日一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引导金融机构利率正常化。

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贷款定价不得以额外收费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服务对象,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

清理规范金融机构收费项目,鼓励推行收费清单制,并在营业场所、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抓住省财政厅在我市开展“苏微贷”试点机遇,进一步加大“苏微贷”推进力度,适度扩大贷款规模。

在其他金融机构推广“苏微贷”贷款新模式,通过政银合作模式,实现共赢。

(徐州银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参与)2.降低企业担保抵押成本。

在清理整顿资产评估市场的基础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财政补贴0.5个百分点。

鼓励银行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

贯彻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效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X府发〔X〕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与挖掘企业内在潜力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经过1—2年的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融资成本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合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能源成本显著降低,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管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活力有效激发,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到X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继续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部署,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首台(套)政策,做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2)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2)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2)四、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二十一)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5%(个人费率不超过0?5%)。

按照国家部署,综合采取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开展基金投资运营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申请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省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牵头负责)(二十二)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面排查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缴存比例情况,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按照国家要求,在两年内各市(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缴存意愿,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交金额。

(省住建厅牵头负责)(二十三)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

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

充分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合理确定调整幅度。

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促进批量就业,降低企业招工成本。

支持企业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部分培训补贴支持。

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

(省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牵头负责)五、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二十四)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

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机制。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降低成本和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施这一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减税降费: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和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可以通过提高免征额度、减少税收种类、降低税率等方式来减税。

同时,可以适度降低企业的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

2.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降低企业的非税负担。

加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降低成本。

3. 支持创新创业:加大对创新型和高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其技术研发成本和融资成本。

鼓励创业者和企业家创新创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4. 降低用能成本: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能源浪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同时,推动清洁能源发展,降低企业使用传统能源的成本。

5. 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推动银行信贷政策的改革,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

6.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推动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7. 加强行业协商与政府合作:建立行业协商机制,加强企业和政府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企业成本问题的措施。

综上所述,降低成本和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可以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创业、降低用能成本、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加强行业协商与政府合作等措施来实施。

这样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园林绿化费、船舶通行费、涉案物价格鉴证费、条形码检验费、质监考核收费等5项收费标准降为零。

(二)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修复费中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降低50%。

(三)计量标准考核费、质监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3项收费标准降低20%。

(四)质监检验检定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2项收费标准降低10%。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人防办)二、进一步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降低10%-20%。

其中,招标、挂牌、拍卖出让转让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降低10%,协议出让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降低15%,其他交易服务费降低20%。

(二)建设档案利用技术服务费标准降低20%。

(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等2项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

(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标准降低20%。

(五)防雷技术服务费标准降低20%。

(六)房产测绘服务费标准降低20%。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另行公布),对保留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对不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中删除;凡是改由审批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凡是由行政相对人自行选择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任何特定的中介机构。

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根据行业运行特点,降低会费标准,对运行困难会员企业适当减少或免交年度会费。

工作方案: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印发《X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市行政审批局正常运作,督促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和高效政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编办)2.推动中介机构去行政化。

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

对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要件。

公布201X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重拳整治“红顶中介”,建立中介机构监管平台,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责任单位:市编办)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优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模式,实现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使用”,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政策落地见效。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进“同城通办”“局所通办”,实现“一个标准、一种服务、一样快捷、就近办理”,提升办事效能。

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二、降低企业税费负担4.全面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X年5月1日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启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根据政策更新情况,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新政新规;重点关注税负增加企业,按月统计营改增纳税人税负变动情况,辅导纳税人减税降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5.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X年5月1日起至201X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日前制定出台。

大家知道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最新的具体内容是如何制定的吗?下文是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欢迎阅读!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最新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效缓解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牵头负责)(二)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目录。

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政策措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省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厅、财政厅、工信委牵头负责)(三)落实国家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政策。

抓好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等政策落实。

(省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林业厅、森工总局、财政厅、物价监管局,各市县政府牵头负责)(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省财政厅网站常态化公示,将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省、市、县政府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及时动态调整收费清单项目。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严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捆绑服务并收费。

查处清理各种与行政职能挂钩且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收费。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X政发〔X〕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X政发〔X〕19号)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人工、用地、用电、融资和物流等成本,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较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

对利率较低的涉农、小微企业贴现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加强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提高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使用效率。

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科学理性定价,在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责任单位:人行X县支行、县金融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

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及各项服务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

规范银信、银基、银证等合作业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

引导金融机构严格遵守“七不准”规定,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对诚实守信、风险控制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担保放大倍数等措施给予更大支持。

(责任单位:X州银监分局X办事处、人行X县支行、县金融办、县物价局)(三)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

引导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动产抵(质)押贷款业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7〕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7〕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7〕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28日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企业困难、提升企业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与挖掘企业内在潜力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经过1—2年的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融资成本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合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能源成本显著降低,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管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活力有效激发,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到2020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处于西部先进水平。

工作方案:某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某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某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降低税费负担(一)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的政策规定,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对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将企业新购入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至500万元,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响三X,税励园区”等系列活动,深化办税“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改进税收执法,优化办税服务。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三)创新关税担保方式。

允许高资信企业设立总担保账户,担保额度循环使用。

拓宽受理担保业务面,在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由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

(责任单位:X市海关)(四)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一步清理省立项收费项目,实现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停征、降低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五)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取消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程竣工测量、建筑物定点放线、现状地形图等服务收费,上述服务事项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取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量房转移(变更)登记土地交易等服务收费。

放开安全评价、防雷检测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落实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等降费措施,进一步降低流量资费、中小企业专线标准资费和国际港澳台漫游资费。

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府发〔x〕25号)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社会资本投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降成本决策部署,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挖掘企业内在潜力,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经过1-2年的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融资成本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合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人工成本得到合理控制,能源成本显著降低,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管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活力有效激发,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到2 020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x年x月x日起增值税税率减至三档,分别为17%、11%和6%,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继续落实“营改增”试点期间相关行业纳税人扣除、免征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x年1月1日到xxx年x月x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50万元,对年纳税所得低于50万元(含5 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自x年1月1日到x 年x月x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县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县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

县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XX政发〔XX〕6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XX政发〔XX〕6号文件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XX政发〔XX〕9号)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税费负担、人工、用能用地和物流等成本,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资金需求。

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的政策要求,确保县域新增贷款占比稳步提高。

对符合“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资金不足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积极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降低融资中间环节成本。

引导金融机构转变原来“等客上门”观念,主动降低小微金融服务门槛,积极主动“送贷上门”。

在信贷审批上,努力减少企业贷款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积极开展银企对接,组织常态化金融顾问活动,推广利用“XX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推送至金融机构,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业务,通过调整贷款还款期限、还款计划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银监办、县金融办)(三)严格落实服务价格及融资管理政策,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严格执行“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七项规定,在确保覆盖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企业利息浮动水平,坚决杜绝乱收费、转嫁成本、强行搭售等行为。

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X 政办发〔2016〕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X政办发〔201X〕24号)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振兴实体经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拓展“多证合一”,对不能整合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办联批。

推广工业项目审批“零障碍”、注册“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的“三零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工业项目建设“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取消评审(评估)、检测(检验)、招投标服务等收费项目。

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相关报建手续区域性统一评价,对已经整体规划、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定位清晰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或功能区,由政府委托统一进行水土保持、矿床压覆、文化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符合整体规划、主导产业、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可简化评价手续或不再单独进行评价。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全面清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制定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目录,行政机关委托中介开展的技术性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

加快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

开展全市中介服务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物价局。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降低30%。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建立企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对信用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优惠政策、发放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不好的企业予以限制,降低诚信企业成本。

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出台_细则_

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出台_细则_

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出台4月1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一揽子具体举措,研究部署工业、中医药和足球发展等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提出一揽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地用能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鼓励企业内部挖潜的具体举措。

《细则》明确,将成立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宣传引导,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将以实施“万千百亿工程”为抓手,加快高端新兴产业培育,加强现有支柱产业提升,促进大企业大集团群体性崛起,稳步提升四川工业在全国的地位,到20xx年建成中西部领先的制造业发展高地。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未来几年努力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双创”新生态,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激发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明确推进中药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弘扬中医药文化等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坚持将中医药发展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加快四川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

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促进足球中长期发展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xx—2050年)》,细化扩大足球场地供给、创新足球人才培养模式、丰富足球赛事活动、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发展足球产业等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次常务会议开始前,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徐晓海讲解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有关内容。

国务院发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六大成本8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六大成本的一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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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全部取消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规范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其他不得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实行差异化工业用地区域开发政策和奖励政策。

滇中地区项目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的,最高可奖励25%;其他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奖励;
盘活工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闲置1年不满2年的要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对办理使用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以不超过每平方米10元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符合规定的进口产品和引进技术可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等;
实施重点铁路运输出省物资补贴,落实国家和省级鲜活农
产品“绿通车”政策等。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及奖补;
对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PPP项目按规定给予以奖代补;
构建“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支持间接融资等。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输配电价政策、完善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重点建设项目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减免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系统备用费和基本电费、降低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成本、落实城乡居民电能替代方案、完善天气然价格形成机制和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等。

降低企业税费
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奖励、企业创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农产品批发及大宗物流土地使用税和“双创”税收优惠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核准项目除重大项目需要环评审批外,只保留规划、土地两项前置审批;备案项目不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限制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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