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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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计量方法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实际,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计量方法作出规定。
一、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范围
(一)安全部门办公设备费用类
1.安全部门办公费用,包括电脑、专用小型打印机、照相机、文件资料柜等;
2.配备安全检查车辆的,每月给予车辆使用费。
(二)安全培训教育类
1.“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专兼职安全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
3.一般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4.“三类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有关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或讲座的差旅费、培训费;
5.购买各种供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的安全报纸、刊物、图书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设计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单位编印的安全学习资料等;
6.开办农民工安全培训学校的有关费用;
7.其他与安全培训教育有关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类
1.安全活动(国家统一开展的安全月和省指开展的安全月活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宣传品等;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
3.办安全生产简报、板报等;
4.悬挂、张贴安全标语,设立安全标志牌等;
5.其他与安全宣传有关的项目开支。
(四)劳动防护用品类
按照国家标准给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噪音耳塞、防静电工作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手套、防静电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护胶靴、安全带和安全网等有关国家规定的必需劳动防护用品。
(五)防暑降温药品及设备类
1.防暑降温的药品;
2.防暑降温的设备,如操作台(车)等增配的电扇、空调等(野外作业)。(六)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类
1.配电房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维护;
2.因消防需要设置的砂池、水池;
3.因消防需要的各种消防器材;
4.超过2米高度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维护;
5.对高边坡、桥梁、登高爬梯、基坑、泥浆池等增设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传动或皮带轮的安全网(罩)及其维护,送料传动皮带的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
6.蓄水池上面的防淹溺措施及其维护;
7.防止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倒车压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维护;
8.特种设备的仪表及其维护;
9.漏电保护装置、防静电和防雷装置;
10.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如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噪声检测仪、粉尘检测仪;
11.其他与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的有关费用。
(七)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
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所需的费用。
(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类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或咨询、整改治理、监控所需的费用;重要安全措施方案的评审费用。
(九)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类
1.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设备,如防毒面具、药品等;
2.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演练所需的费用;
3.其他与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直接相关的项目费用。
(十)安全生产预防与监控类
根据项目施工特点,防台风、防山洪、防泥石流、防滑坡等自然灾害
预防与监控费用。
二、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
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明确规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有: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和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
合同文件所列安全生产费用数目为计量支付的最高限额,但该额度不作为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限额。总承包单位须严格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相关分包单位或劳务协作单位。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施工单位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使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方法
(一)安全生产专项费计量支付按“实报实销”原则执行,由施工单
位提出,监理组、项目办(质量安全部)审核后,纳入当期统一计量支付报表中,按月计量;
(二)有发票的按发票计量,没有发票的按评估价计量;
(三)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照范围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量,不得按照工程完成量乘以提取比例进行计量。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费用必须规定比例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实事求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除将依法追究责任外,在下一个月的计量款中扣除被骗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骗取费用的5~10倍予以处罚;
(二)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接受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