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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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植被保护第三章水资源保护第四章自然景观保护第五章开发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桂林漓江生态环境,规范漓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与谐相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桂林漓江流域从事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建设、旅游观光、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确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保护原则]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保护体制]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理责任制]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漓江流域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签定责任状,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与奖惩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条 [协调机制] 自治区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解决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综合执法]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能够依法在流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执法。

第八条 [保护规划] 桂林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漓江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该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漓江流域城乡规划与其他有关规划应当服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第九条 [政策支持] 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

自治区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并落实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试析林业生态保护与生态景观修复的具体措施

试析林业生态保护与生态景观修复的具体措施
作者简介:黎晓青(1976-),女,汉族,广西桂林人,本科学 历,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景观环境保护修复。
害。此外,由于相关人员对周边石山的开采与开发, 使森林公园中的天然林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加剧了水 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因此,必须提高森林公园 环境保护意识,在进行开发建设时要尽量避免对桂林 国家森林公园造成破坏,对森林公园已经破坏的天然 林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恢复,从而保持人类社会与自然 环境之间的平衡。 1.2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摘 要: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应当积极行动起
来,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当中。本文主要对桂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与生态景观修复提出了相应的保
护措施。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生态文明;保护措施
文章编号:2095 - 4085 (2021 )06 - 0057 - 02
[M>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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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林业生态保护与生态景观修复的具体措施
黎晓青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广西桂林541004)
对森林公园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可以有效的促 进森林公园修复工作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利用科学 技术手段,以此来开发新型森林公园产业。从人才方 面来说,只有引进更多的专业性人才,并定期对其进 行组织培训,以此来创建优秀的专业队伍。除此之 外,还需要加大森林公园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联 系,以此来提高产业的利用率。在第一产业当中,需 要在对市场进行调研的基础之上,引入优良的树木品 种,以此来使生产率达到最大化;在第二产业当中, 需要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使林业资源开始向高端利用方 面转化;在第三产业当中,可以利用花卉栽种以及将 林区作为旅游资源进行观光等措施以此来提高森林公 园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绿色旅游产业的发展。

广西桂林市漓江生态需水量研究

广西桂林市漓江生态需水量研究

广西桂林市漓江生态需水量研究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推荐】【打印】【关闭】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一、漓江生态环境基本特征1、漓江概况广西桂林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孕育了美丽的桂林山水,形成了百里漓江“水绕青山山绕水,山浮绿水水浮山”的世间美景。

漓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桂江支流上游段的习称。

漓江流域面积为5959km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980mm,水资源量比较丰富,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210mm,人均水资源量为4390m3。

漓江属雨源性河流,雨量充沛,水量丰富,但径流年内分配极不均匀,丰、枯水季节径流量相差悬殊,80%以上降雨量集中在每年的3~8月份,日平均流量变幅也较大,以桂林水文站为例(集雨面积2762 km2),保证率为10%的日平均流量达286 m3/s,保证率为90%的日平均流量仅18.7 m3/s。

历史上漓江市区段实测最小月平均流量仅5.9m3/s(1956年12月),实测最枯流量3.8m3/s(1951年2月),基本处于断流状态,而实测最大流量达5890m3/s(1998年6月),因此,漓江水多与水少问题并存。

2、漓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1) 漓江枯水期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蜕变降雨量的时空分配极不均,导致漓江汛期洪水泛滥成灾,枯水期长期严重缺水,水量几近枯竭。

枯水期间漓江两岸山体裸露、河道干涸、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严重影响漓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防洪能力低,洪涝灾害严重漓江上游流域是广西桂北暴雨中心区,暴雨集中、强度大、洪水频繁,而该区又缺乏控制性防洪工程,加上桂林市城区大部分地势较低和城区防洪工程受旅游景观特殊要求限制,目前桂林市区的防洪能力尚达不到20年一遇,洪涝灾害严重。

(3)水污染潜在威胁大,水环境有恶化趋势漓江是桂林市城市供水水源地,也是主要纳污水体。

由于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排污量亦随之加大,而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有限,部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在枯水季节河水流量减少,稀释自净能力很低,使河水质量急剧下降,如1994年1月,桂林市东镇水厂因漓江水源严重污染而被迫停产。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漓江风景名胜区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以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和壮丽的自然风光而闻名于世。

作为中国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漓江每年吸引着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游玩。

然而,随着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活动对漓江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与压力。

因此,研究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显得尤为重要。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指一个景区所能容纳的游客数量,同时保持景区生态环境健康与稳定的能力。

漓江是一个多样化而复杂的生态系统,包括河流、森林、湖泊和湿地等多个生态要素,其生态平衡非常脆弱。

因此,了解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对于保护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进行研究需要全面了解该地区的自然状况和生态特征。

漓江地区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拥有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漓江的喀斯特地貌,如千层峰、黄布倒影、象鼻峰等,这些景观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光。

同时,漓江还拥有梯田、湖泊以及独特的动植物资源,其中部分物种属于濒危或受保护物种。

因此,在研究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时,必须考虑到保护这些珍稀物种的必要性。

其次,需要了解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流量和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漓江由于其独特的地貌景观吸引了大量的游客,特别是国内外的旅游团队。

游客的涌入给漓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如垃圾排放、景区破坏、水污染等。

同时,大规模的游客流量对当地的交通、住宿、饮食等基础设施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研究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还需要考虑到游客数量对场地和基础设施的影响。

然后,可以通过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游客行为进行观察和调查,评估游客对生态旅游环境的认知和行为。

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游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以及他们是否有一定的环保意识。

此外,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行为习惯和需求,从而为景区的管理和规划提供参考。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以漓江风景名胜区为例漓江风景名胜区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以其壮美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文化遗产而闻名于世。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漓江地区的生态承载力面临着持续的压力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并提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指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能够满足旅游活动所需的资源供给能力。

漓江风景名胜区作为一个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其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

漓江的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包括河流、堤岸、山体、植被和动物。

其著名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吸引了大量游客的目光。

然而,过度的旅游开发和不合理的资源利用会对漓江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例如,水污染、土地开垦和野生动物走失等问题都在不断加剧。

为了探究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要评估漓江地区的旅游容量。

旅游容量是指在可接受范围内,一个旅游目的地可以承载的最大游客数量。

通过调查和统计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漓江风景名胜区每年吸引了多少游客,以及游客的行为和消费习惯。

并根据环保要求、安全标准、健康指标等相关指标,计算出合理的旅游容量。

其次,要评估漓江地区的资源供给情况。

资源供给包括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

漓江地区的自然资源主要有山水、植被、动物等,而社会资源包括交通、通信、餐饮、住宿等设施。

通过对资源的现状和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漓江地区是否具备满足游客需求的资源供给能力。

第三,要评估漓江地区的生态环境承受能力。

生态环境承受能力是指一个地区生态环境可以承受的最大负荷。

我们可以通过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噪音水平和土壤质量等指标,来评估漓江地区的生态环境负荷情况。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能力,以及人为保护和修复的措施。

最后,要提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分析(及修编)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分析(及修编)
风景旅游城市之一,地处东经 109°45'-104°40',北纬24°18'-
24°48'之间。
自然资源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拥有丰富的 自然资源,包括山水、岩溶、森 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众多
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
文化背景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有着悠久的 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是中国 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众多的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 划分析(及修编)
目录 CONTENT
• 引言 • 规划背景与目标 • 规划内容与方案 • 规划实施与效果 • 规划修编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风景名胜区概述
风景名胜区定义
风景名胜区分类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 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 中,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 文化活动的地区。
规划目标
保护自然环境
确保风景名胜区的自然 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 性,防止过度开发和破
坏。
传承历史文化
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 产,弘扬民族文化,提
高景区的人文价值。
促进旅游发展
合理规划景区布局,提 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 体验,吸引更多游客前
来游览。
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 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景
区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规划强调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在保护环境、传承文 化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管理体制和法规建设得到完善
规划推动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相关法规的完善,为景 区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展望
深入挖掘文化内涵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进一步挖掘漓江风景名胜区 的文化内涵,提升景区文化品质,增强游客的文 化体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市政办〔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1日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一、基础条件与形势分析(一)区域特征1.区位优势明显桂林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桂林—阳朔岩溶盆地北端中部,地处成渝经济区、中部经济试验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交汇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中心城市,泛珠三角、西南、东盟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沟通国内西南与华南沿海经济的桥梁,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交汇的重要节点城市,是贯通国内与东盟的枢纽,拥有立体化、国际化的交通大动脉,铁路北接京广黄金线,南接黔桂、高昆动脉,贵广高铁、湘桂铁路贯通全境。

60余条国内外航线、7条水运航线、与泉南高速、包茂高速、桂林绕城高速等共同构成了桂林市连接国内外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2.生态基底独特桂林生态资源禀赋突出,沿桂江与湘江两岸分布有典型岩溶石山与河流谷地、峰林平原,是世界岩溶峰林景观发育最完善的典型,山清、水秀、洞奇、石美,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

境内江河纵横、溪流遍布,漓江穿城而过,形成千峰环抱、山环水绕、奇峰倒影的独特景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4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47家,“桂林山水甲天下”名扬海内外。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分析(及修编)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分析(及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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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通设施与交通组织现状分析及改造
漓江景区无证经 营的排筏、游船 等交通运输工具 扰乱景区旅游秩 序。 改造方案:统一 规划码头设施, 对水上交通运输 工具的停泊、路 线以及营运实行 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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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交通方式主要有: 各种旅游巴士、的士。 长期以来成熟的旅游线 路几乎一成不变,缺乏 创新。 改造方案:积极利用现 状乡村道路开展自行车 游览和徒步游览,突出 风景区自助休闲旅游特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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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景区管理方面的建议
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条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加强风 景区基础设施共享。 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风景区总体规划,控制协调规划区内的 居民点建设,保护基本农田和田园风光,加强封山育林,提高绿化覆 盖率,为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住宿餐饮等设施,但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区内应 限制机动交通进入,加强游览组织,控制游客容量,并严格禁止与风 景保护与游览无关的设施建设。 特级保护区应严格保持自然状态,禁止各类人工设施建设,除必要的 通过性道路外,不开放游客进入游览。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应逐步实 施生态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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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过海
右岸八个山头,光头大肚的象 铁拐李,铁拐李旁边是曹国舅 ,曹国舅下来戴帽的是何仙姑 ,还有韩湘子、吕洞宾、汉钟 离、蓝采和、张果老,名八仙 过江。八仙又像威武的将军, 名将军升帐。漓江风光,自古 有名,八仙或将军们慕名而来 ,留连忘返。相传,漓江风光 自古名声响亮,住在蓬莱岛的 八仙慕名而来,觉得这里赛过 仙境,不愿再回去了,各自互 相吹了一口气,化作了8座山峰 ,长住漓江。陈毅同志“愿做 桂林人,不愿做神仙”的诗句 ,就是对这民间传说的艺术概 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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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本研究报告旨在探讨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案例的分析,本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措施,以促进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3 研究方法第二章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现状分析2.1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2.2 风景名胜区开发现状分析2.3 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国内外案例分析3.1 国内案例分析3.2 国外案例分析3.3 案例总结及启示第四章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的原则4.1 生态保护原则4.2 风景名胜区开发原则第五章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整合策略5.1 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整合模式5.2 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的整合策略第六章推动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6.1 领导角色6.2 市场角色6.3 公众参与角色6.4 法律法规建设第七章结论7.1 研究结论总结7.2 研究局限性和展望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需求的增加,风景名胜区成为人们休闲度假和旅游观光的热门目的地。

然而,随着旅游业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出现了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如何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旅游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案例的分析,本报告旨在提出一系列建议和措施,以促进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的良性互动。

1.3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出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二章生态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开发现状分析2.1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当前,我国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建设方案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

建设方案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

建设方案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随着人们对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的重视,风景名胜区成为了人们休闲度假和旅游观光的热门选择。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风景名胜区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环境破坏、文化遗产保护不足等问题。

为了保护和发展风景名胜区,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

一、保护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建设方案中最重要的一环。

首先,应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植被,保护水源地,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其次,要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严禁非法猎捕和买卖野生动物。

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二、保护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不仅有着独特的自然景观,还承载着丰富的文化遗产。

保护文化遗产是保护风景名胜区的重要任务之一。

首先,要加强对历史建筑和古迹的保护。

修缮古建筑,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同时,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此外,要加强对民俗文化的保护。

保护和传承民间艺术,丰富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内涵。

三、合理规划和开发合理规划和开发是保护和发展风景名胜区的关键。

首先,要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和资源,确定合理的开发模式和规模。

同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其次,要加强对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建设便捷的交通网络,提供舒适的住宿和餐饮条件。

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此外,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开发和推广。

开展多样化的旅游活动,吸引更多的游客。

四、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管理和监督是保护和发展风景名胜区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其次,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和文化遗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目录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2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4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8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10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3第一节分级保护规划 14第二节分类保护规划 19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24第一节景区规划 24第二节游览方式 30第三节游线组织 31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33第一节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33 第二节植物景观规划 37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 40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43第十一章环境影响篇章说明 47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50第十三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54 第十四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58 第十五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59 第十六章近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61 第十七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61第十八章附则 63规划图纸01 区位分析图02 流域卫星影像图03 岩溶地貌分析图04 综合现状图05 风景单元分布图06 风景单元评价图07 规划界线图08 桂林总图09 规划结构图10 风景保护规划图11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穿山至禄坊洲12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马山至碧岩阁13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碧岩阁至杨堤14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杨堤至渔村15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渔村至阳朔16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阳朔至留公17 植物景观规划图18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19 道路交通规划图20 给水工程规划图21 排水工程规划图22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23 环卫工程规划图24 农村居民点调控规划图25 城镇发展规划图2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规划目的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为了加强对风景区的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特编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本规划以《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宗教事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为依据。

关于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研究

关于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研究

关于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研究摘要:国家提出要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而且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旅游方式开始从走马观花转变为享受静谧环境。

因此生态水利、绿色水利成为了现代水利的重要目标。

文中结合相关实例,对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提出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原则、主题定位、功能设计、空间分区、项目拟建区的景观及建设项目规划内容等。

本文对提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水平、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关键词:项目拟建区;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研究;生态水利;景观前言:中国提出要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水利风景区作为集优美的水利风景资源、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水文化于一体的区域,已成为反映民生水利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和体现现代水利发展模式的重要标志,成为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而且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大多数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游览名胜古迹,即使出行,也是走马观花、疲于奔波,更多的人开始将短暂的休闲时光转向享受静谧环境。

因此生态水利、绿色水利成为了现代水利的重要目标。

结合山东省滨州市灌区现有的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通过科学、深入、长远的分析,竭力把水利风景区打造成以自然观光、人文追寻、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为主导性功能、以水利风景区交流与会议接待和娱乐餐饮为辅助性功能、以生态旅游为主体的商务会展、自然休闲、度假旅游的综合水利风景区。

1规划建设原则对水利风景区时进行规划建设前,要综合分析项目区的水利风景资源环境、区位背景、交通条件、经济水平、文化传统等各方面因素,遵循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生态修复保护优先、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协调、统筹景区建设和管理与水工程功能之间关系、讲求效率的规划建设原则,对水利风景区内的水文景观、地文景观、天象景观、生物景观、工程景观、文化景观等进行主题定位、功能设计、空间分区,从而做好景观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规划第三章植被保护第四章水资源保护第五章景观保护第六章开发利用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附件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漓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从事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开发建设、旅游观光、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四至为:北至漓江源头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端,南至平乐三江口,东至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西至青狮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具体保护范围见附件。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确定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界线,设置保护区域标志。

第三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协调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和桂林市人民政府,解决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

第六条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在开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中,可以依法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2.11.08•【文号】•【施行日期】1982.11.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八日)国务院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城建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38号文)和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风景名胜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城建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38号文)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对重点风景名胜区进行了调查、评价和鉴定,己有二十二个省、市、自治区提出了五十五处,要求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今年三月到四月期间,全国政协城建组、文化组和原城建总局分别邀请部分在京政协委员和有关园林、建筑、城市规划、地理、美术、文物、旅游、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开会,讨论加强风景名胜的保护问题并评议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大家一致认为,我国山河壮丽,历史悠久,自然风景和名胜古迹遍布全国。

一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重要风景名胜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一些风景区的开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应尽早确定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制订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体制,使我国一些世所罕见的壮丽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切实得保护。

经过讨论和评定,提出了四十四处风景名胜区(名单附后),作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台湾省的风景名胜区待台湾回归祖国后另定),请审定。

当前,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3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景观设计与生态调控方法 ——以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为例

风景名胜区景观设计与生态调控方法 ——以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为例

规划与设计gui hua yu she ji111风景名胜区景观设计与生态调控方法——以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为例◎赵松摘要:利用景观生态学原理旅游区进行生态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文从景观结构的构成要素分析,并在景观生态设计和景观生态调控两方面探讨了如何对旅游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以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

本文以湖南隆回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为例,研究区域内少数民族与原生态景观结合。

提出通过景观设计和生态调控的方法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开发和保护。

关键词:风景名胜;生态景观;生态调控;文化保护中华民族建筑景观与园林深受传统人地思想史上的重要主张影响,即自然与人之美互相完善和成就,纯自然不能尽人之美,风景名胜区作为中国山水文化和壮美自然景观的代表,承载了中华文明起源、发展的大量信息,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不同于其他国际的生态保护地,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保护地类型。

风景名胜区,一般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其并非单一自然、文化属性的区域,而是自然和人文文化高度契合的地域,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留给我们的原生博物馆。

作为我国现有保护地体系中唯一一个首要目标为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融合保护进行保护的保护地类型,其传承了中国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不仅是对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贡献,也是对全球文明传承的重要贡献。

同时,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农业旅游开发的大背景下,历史村落的样貌也逐渐被现代审美统一,效率和网红追求使得千村一面而村落原貌尽失。

导致少数民族历史村落文化与民族元素的削弱,整体景观特色的区分度下降。

因此,如何在景观生态为主的历史文化村落区域内,自然元素为生态本底,村落为评价保护因素,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村落需求和景观特色并对其保护,对于历史村落的特色生命意义的延续、景观的文化效应和经济推动的稳步支持、对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和规划意义重大。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市政办〔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桂林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桂林市开展“城市双修”试点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桂林市“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助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抓紧治理城市病,抓紧补齐城市短板,抓紧推进生态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塑造风貌特色,加快打造现代化山水历史文化名城和品位休闲之都。

二、工作目标在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市“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建设。

通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和城市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品质较大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风貌特色得到彰显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桂林市“城市双修”工作,成立桂林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11.27•【文号】建城函[2012]250号•【施行日期】2012.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建城函[2012]25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今年5至10月,各地按照我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我部组织8个检查组对48个风景名胜区进行抽查。

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一、安徽黄山等16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优秀等级,予以表扬。

二、北京八达岭-十三陵等27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不满90分,为达标或良好等级。

其中,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等15处风景名胜区存在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山西五台山等5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低于60分,保护管理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

我部将重点督查。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力度,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优秀单位名单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单位名单及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7日附件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优秀单位名单(共16处,以得分高低为序)1.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2.四川九寨沟-黄龙寺风景名胜区3.浙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4.福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5.云南路南石林风景名胜区6.福建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7.山东泰山风景名胜区8.甘肃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9.广东西樵山风景名胜区10.宁夏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11.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12.江西庐山风景名胜区13.河南云台山风景名胜区14.湖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15.重庆芙蓉江风景名胜区16.湖南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附件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单位名单及存在的问题一、抽查基本达标但存在突出问题的风景名胜区(共15处)(一)河北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无法实施统一有效管理;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未按规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

漓江污染整治工程方案最新

漓江污染整治工程方案最新

漓江污染整治工程方案最新一、工程背景及意义漓江是中国著名的风景区,素有“漓江山水甲天下”之美誉,游客络绎不绝。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漓江水质逐渐受到污染,给其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为了保护漓江的生态环境和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对漓江进行污染整治工程。

这不仅是对漓江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对漓江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当地经济的持续增长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污染原因分析1. 工业排污:漓江上下游有一些工业企业,它们的废水排放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漓江,导致了水质的恶化。

2.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漓江周边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直排漓江,使得漓江的水质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3. 垃圾污染:游客带来的垃圾乱丢乱扔,也对漓江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4. 化肥农药的使用:农村地区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这些化学物质径直流入漓江,对水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整治目标1. 提高漓江的水质,保护漓江的生态环境。

2. 减少工业排污对漓江的影响,提升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

3.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阻止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漓江。

4. 完善漓江周边的环境卫生设施,减少垃圾对漓江环境的影响。

5. 促进农村地区绿色发展,减少化肥和农药对漓江环境的影响。

四、整治措施1. 工业排污治理(1)严格控制工业排污标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所有排放的废水经过合法的处理设施后才能排入漓江。

(2)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保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环保意识,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减少对漓江的污染。

(3)投入资金建设漓江上下游的工业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工业废水不直接排入漓江。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1)对漓江周边的农村地区进行排查,逐一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漓江的直接排放。

(2)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减少对漓江的污染。

(3)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环保督查,对于违反污水处理规定的农村地区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整改。

山水城市的“城市双修”规划实践

山水城市的“城市双修”规划实践

山水城市的“城市双修”规划实践The Practice of Urban Renovation and Restoration in Landscape City林兵I Lin Bing赵静I Zhao Jing丁玲I Ding Ling王建宁I Wang Jianning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39X(2021)05-0010-06收稿日期2019-12-31摘要桂林作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其老城区因城景交融的传统格局成为中国“山水城市”的典范。

山水城市强调自然景观与城市建设的和谐统一,对生态环境和城市品质有较高诉求,而多年来城市髙强度发展扩张带来的各类“城市病”问题,在山水城市中尤为凸显。

在城市建设由“增量发展”向“存量发展”转变的今天,“城市双修”为山水城市的转型发展提供了一种有效手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该文以桂林老城区为研究对象,结合桂林“城市双修”的规划实践,探索山水城市在“新常态”下的发展路径,以期为其他类似城市提供借鉴。

关键词山水城市城市双修老城区生态环境城市品质Abstract As a famous tourism city,the old town of Guilin has become a model of China's"scenery city"due to its traditional combination of natural landscape and buildings.As the scenery cities focus more on the harmony combination of natural landscape and urban construction, they demand more considerations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urban quality.The problems of various types of"urban defects"brought about by the high-intensity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of cities over the decades are particularly prominent in some scenery cities.Recently when the orienta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e changed from"incremental development"to"stock development",the theory of"urban renovation and restoration"provides an effective means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cenery cities,and also raise higher requirements to the city builders.Taking the old town of Guilin as the research object,combining the planning practice of Guilin's"urban renovation and restoration",we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landscape city under the"new normality",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other cities with similar requirements.Keywords Landscape city,Urban renovation and restoration,Old town,Ecological environment,Urban quality1概述山水城市是指自然山水与城市发展格局融为一体的城市形态,强调自然环境与人工建筑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古典哲学思想卜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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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审事项审核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项目规划前置审核工作,强化风景区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风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漓江总规》)赋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权限,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漓管委)依法对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和规划活动等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审事项审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审核事项受理
第四条提交漓管委进行审核的事项范围:《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活动;涉及风景区的城镇规划、乡村规划、土地规划编制和修编等规划类活动。

第五条提交漓管委审核事项的内容需符合《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审事项审核提交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所列明的各项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漓管委业务部门一次性告知报审单位。

第六条(一)建设活动类事项由业主向辖区县、区政府申请转报漓管委审核。

灵川、阳朔、七星、雁山四县区的审核事项须由该县区漓管委兼职副主任签批转报;其余县区由该县区政府办或漓管办签批转报;中直、区直、市直单位的报审事项,在取得所在地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后直报漓管委。

(二)风景区内村民自建房报审事项,按本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三)规划编制类事项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直报漓管委。

(四)其他需报审的活动事项可由活动组织者经活动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报漓管委。

第七条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县、区人民政府、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在依据自身职责做出行政许可时,应先行了解许可事项是否符合风景区的相关规划,可咨询漓管委业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漓管委业务部门收件后应迅速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如报审事项突破相关法规规定或缺少材料,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告知书给报审单位,报审单位应根据告知书进行调整、补充再行报审或不再报审;再次报审后,按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审事项审核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受理办理。

(一)报审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级重大项目的,漓管委业务部门需及时报告漓管委分管领导和工委管委主要领导。

(二)来文事项属于重大项目,该项目与相关法规有较大冲突的,由漓管委及时召集本单位业务部门、报审事项涉及的县区政府、部门、业主、城乡规划督察员等多方召开协调会,寻求解决办法,报审事项进行调整并原则符合相关法规后,再受理办理。

(三)如经协调会仍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事项的决策权超越漓管委职权范围,漓管委积极配合报审单位和业主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管理部门等上级部门上报专项请示。

第九条风景区规划范围内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应认真研究拟引进项目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漓江总规》的规定,不符合的不予引进,如需进一步核实项目是否可行,应及时征求漓管委的初步意见,再确定是否纳入招商项目。

第三章审核
第十条漓管委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漓江总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定规划对上述报审事项进行审核;并
对报审事项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报审事项受理后,漓管委业务部门按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审事项审核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建设活动事项报审单位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请县级以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报审事项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由漓管委牵头组织专家论证会,依据论证会结果出具审核意见,并经县、市规划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自治区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风景区内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管理设施建设事项以及抢险救灾活动事项(中强级地震、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和其他公共危机事件等),漓管委应予以及时审核,报审单位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县、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规划编制类报审事项在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依照法定程序逐级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需报审的活动事项在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风景区规划范围内村民自建房(包括改建、重建、新建)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一户一宅”、“危房重建”等相关村民自建房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一)风景区内的县、区政府应做好乡镇、村庄规划,规划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据相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风景区内自建房符合已批准的有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由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审批,报漓管委备案,县、区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二)自建房所在区域没有乡镇、村庄规划或未完成法定程序批准的,自建房需符合有关上位规划和规定,由辖区政府负责核实、初审,明确符合“一户一宅”、“危房重建”等政策后,提出初审意见,定期集中报漓管委审核;县、区政府依据漓管委审核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备案
第十八条建设活动报审事项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业主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施工设计时不得突破审核意见的要求。

第十九条建设活动报审项目的业主在完成相关部门的建设项目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方案和图件等)审批后,需同时向漓管委提交相关文本、图件进行备案。

第二十条规划编制类报审事项在取得上级部门的审批后报漓管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其他需报审的活动事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报漓管委备案。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漓管委业务部门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漓江总规》和本办法进行审核,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报审事项取得漓管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后,业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漓管委业务部门将建设活动、其他活动审核意见和相关图件及时送达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依据审核意见对报审事项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

如发现实际施工和实施超出审核意见的相关要求时,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及时制止并要求业主进行停工整改。

第二十五条漓管委与相关县区建立风景区报审事项日常巡查、监管的联动机制。

业主在开始实施时应及时告知漓管委和涉及的县区相关执法部门,接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和业务部门、涉及的县区相关执法部门的共同监管。

第二十六条相关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应报审而未报审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应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风景区内涉及县区应每年12月底向漓管委报告辖区内经漓管委审核的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事项的执行情况;依据报告,漓管委会同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于次年1月初对风景区建设活动事项和《漓江总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漓管委业务部门对规划编制类报审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xx施行
附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生态景观类报
审事项审核提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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