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九江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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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九江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计划引进13名高层次人才,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
原则的,可咨询九江职业大学,由九江职业大学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报考。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8:00至11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人事考试网
(/)。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诚信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清晰电子照片(严格要求分辨率90*120,20kb以下),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报名不收费。
4、考生网上报名期间,九江职业大学于2018年11月16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考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5、面试准考证领取。考生需携带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具体试讲科目见岗位计划表;试讲教材为九江职业大学现行使用教材)。每个考生的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总分100分。
需要加试钢琴科目的,试讲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加试钢琴时间5分钟,分值50分。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总分15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有效面试分数:试讲成绩不低于70分为有效面试分数,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资格。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拟入围体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拟入围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个人档案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
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围。
(五)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围。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