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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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资源税所有知识点全方位解读(年度分享)

最新最全!资源税所有知识点全方位解读(年度分享)

最新最全!资源税所有知识点全方位解读(年度分享)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以及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

2.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收购已税产品不扣缴)扣缴单位: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含个体户,不含其他个人。

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征收范围:一、税目(8个)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

不含人造石油、成品油。

2.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

不含煤炭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瓦斯)3.煤炭:包括原煤和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不含煤矸石,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及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

5.黑色金属矿。

6.有色金属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卤水)。

8.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提示1】应税资源属于境内天然资源【提示2】开采和生产单一环节计税【提示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提示4】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其他征税规定1.伴生矿: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2.伴采矿:量大的,由省级政府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税。

3.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4.岩金矿:统计核算和堆放同应税原矿明确区分,不再征收资源税;划分不清的,按原矿征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制定的《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2023年3月26日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爱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法〉的通知》(财税[2023]8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法的通知》(京政发[2023]3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税务征管、水务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原则共同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本方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根据本方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三)国家及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平安和生产平安必需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五)为消退对公共平安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需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五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方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单位计税依据为实际售水量。

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根据实际取用水量和非居民水资源税适用税额征收水资源税。

第六条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第七条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了解)一、 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 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 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2.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 3.具有级差收入税 的特点三、基本原则—— 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第二节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 资源税的纳税人。

(对出口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

(除原油、天然气、 煤外)第三节 征税范围★一、矿产品(一) 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 天然气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 煤炭: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石、煤炭制品) 。

(四)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金锭,如铝土矿、铁矿、金矿等)(五)非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如石灰石、 井矿盐、湖盐、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海盐 、 煤层气、粘土砂石等)(六)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是否征收资源税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 利用的成分)伴采矿 征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 不征岩金矿(已纳资源税)的尾矿再利用 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仍缴纳资源税)第四节 税率★ 6%-10% 2%-10% 1%-20% 粘土、砂石原矿 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0.4 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1.5 元 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非金属 水资源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固定税额 不征(不单独征收) 矿产资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一般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一)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 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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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
地表水
水库
水资源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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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镇公共供水 的单位的纳税人
城镇公共供水是指城镇自来水供水单位通 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 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从事自建设施 供水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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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军
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 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 资源税情形

冬奥会
用于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场馆(场地) 建设以及试运营、测 试赛和赛事期间的取 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免征水资源税
part
4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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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 对。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税务机 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VS
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请输入您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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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山西
宁夏
北京、天津 山东
河南
陕西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川
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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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
水资源税纳税人: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 单位和个人、从事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及从事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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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水利纳税实务知识点总结

水利纳税实务知识点总结

水利纳税实务知识点总结一、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包括: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水资源捕捞、饲养水生生物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水资源进行娱乐、观赏的单位和个人;在水域内进行开采、钻探、畅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水资源的各种利用方式和行为,相应的纳税人群也比较多样。

二、水资源税的计税方式水资源税的计税方式一般包括计量税和定额税两种方式。

计量税是根据实际使用的水量来确定税额,税率一般按照吨水计算;定额税是按照单位时间或者单位产量来确定税额,税率一般按照吨水或者立方米来计算。

不同的计税方式对应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三、水资源税的税率水资源税的税率是根据水资源的等级和用途来确定的。

水资源的等级一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不同类型的水资源,不同类型的水资源对应的税率也有所不同;水资源的用途一般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工程用水、环保用水等不同用途的水资源利用方式,不同用途的水资源对应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水资源税的税率设置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稀缺性、价值性和重要性,合理确定税率水平。

四、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规定,对于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相配套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利用节约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对于重大水灾或者水资源短缺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暂缓或免征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有利于鼓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利用的合理化,促进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五、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表,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和监督,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宽限原则,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开征水资源税税制设计分析

开征水资源税税制设计分析

开征水资源税税制设计分析
水资源税是指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向国家使用水资源的行为征收的税费,是一种环保税。

水资源税的征收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就水资源税税制设计进行分析。

一、征收的税率
水资源税的税率应该根据用水的流量和水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的税率,以便达到税收公平和水资源节约的目的。

对于生活用水可以适当减免税费,而对于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则可以加收较高的税率,以便推动节约用水和防止水土流失。

二、征收标准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应该根据用水情况和地区来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水资源丰富的地区或者农村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征收标准以减轻农民和居民经济负担;对于用水量较大或者对水质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者地区,可以加大征税力度,推动用水的减少和水环境保护。

三、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可以是各个地区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农业、居民等。

但应当对不同的征收对象给予不同的税收政策,以便使税制更加合理和公正。

四、资金使用
水资源税征收的资金应该用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比如加强国家对水资源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工程和科技支持等。

总之,水资源税的税制设计应该考虑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标,以及税制的适应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同时,还应该对税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制,以逐步推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率的通知文号:京财税[2016]1130号被转发文件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的通知被转发文件文号:财税[2016]53号、财税[2016]54号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关规费: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法律救济:税种:资源税公布日期:2016-06-30结束日期: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16]1130号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备案,我市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改革,现对我市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明确如下:一、铁矿、石灰石、大理岩、叶蜡石、石英岩和矿泉水资源税均由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其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铁矿3.5%;石灰石5%;大理岩5%;叶蜡石3%;石英岩8.5%;矿泉水4%。

其中,铁矿的征税对象为精矿,其余税目的征税对象为原矿。

二、地下热水继续从量计征,其中:一般用途地下热水资源税8.5元/立方米;特殊行业地下热水资源税30元/立方米。

特殊行业是指洗浴业、公共娱乐业。

对实行地热尾水回灌的,以扣除回灌量后的用量计征资源税;采取梯级利用地热进行采暖和洗浴、公共娱乐经营的,可按用途享受对应类别的税率标准;对无法分别计量,从高标准计征。

三、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

四、请跟踪了解资源税改革实施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讲解及填报案例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讲解及填报案例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地源热泵”,即地源热泵取用水,是指利用 地球表面浅层水源(如地下水)中水的热量或冷 量,实现既可供热又可制冷的节能空调系统。 “农村集中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 1000立方米/天或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业 事业单位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2. 根据有无减免税事项选择是否填报附表 有减免税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无减免税
不需填此表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五)纳税申报前应完成的流程 税务登记 税源信息登记 税种认定
纳税申报
纳税人首次申报前应办理税务登记,并填报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税务机关根据此表 进行税源登记和税种认定,做好税目、子目、税率、 纳税期限、预算级次等配置工作。
配合实施扩大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的需要 满足水资源费改税“税费平移”的需要 统一试点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需要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借鉴去年资源税改革申报表设计模式 综合十个试点省份水资源税设置要求 增加申报附表便于水资源税减免申报 满足城镇公共供水按售水量计税填报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二)主要内容 概括为:两张主表,一张附表
□ 未办理
必填
取水口所在地、取水地点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取水许可证号”,填写完整格式,如取水 ××字20××第×××号。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按售 水量计税的,如有多个取水许可证,可只填写其中 一个取水许可证信息,其它取水许可证信息在附送 资料中说明。 “取水口所在地”, 市 县/区 乡/镇/街 道,必须填写完整,否则金三系统无法选填。 “取水地点”,取水地点是对取水口所在地的 具体化,应填写取水口详细地址,尽量不要只填 写“公司内”或“院内”等模糊地址。

《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一、日取水能力为1000立方米以下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日取水能力超过1000立方米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在内。
第七条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2.05.29
【字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第12号
【施行日期】1992.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第12号)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违反《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凿机井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开凿的机井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未经批准直接从河流取水的,根据取水设施的日取水能力,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22页PPT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22页PPT
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资源税法有关政策讲解

资源税法有关政策讲解

提高
平移现行税率,其他粘土为从量计征,选矿体积 小于原矿,选矿税率应高于原矿。
提高
如平移现行原矿税率,选矿税率将低于税法规定 下限。为保护生态环境,采纳自然资源厅建议,
适当上调税率
提高
如平移现行原矿税率,选矿税率将低于税法规定 下限。为保护生态环境,采纳自然资源厅建议,
适当上调税率。
福建省资源税使用税率等有关事项介绍
资源税法确立的资源税税制有哪些重要变化
三是规范了减免税管理。现行减免税政策既有长期性政策,也有阶段 性政策。对长期实行且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减免税政策,资源税法做出了明 确规定。比如,对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煤成(层)气免征资源 税;低丰度油气田等减征资源税等。对阶段性优惠政策,则授权国务院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是否继续执行。
资源税法确立的资源税税制有哪些重要变化
一是拓展了征税范围。资源税法将征税范围的表述由原来的“开采矿 产品和生产盐”改为“开发应税资源”,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需要,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水 资源税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改革的空间。这种做法符合“重大 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为改革决策预留空间”的法治要求,一定程度上 确保了资源税法的稳定性和前瞻性。
开采尾矿,尾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免征资源税。
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内部信
04
息共享。税收征管过程中涉及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认定
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提供信息或提供信息获取途径。
总结一下
谢谢
资源税法有关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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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起9地开征水资源税,究竟如何征税

2022年12月起9地开征水资源税,究竟如何征税

2022年12⽉起9地开征⽔资源税,究竟如何征税税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在我国,有各种各样的税,这些税收最后也是取之于民⽤之于民,近年来,为了更⽅便纳税⼈和征收⼈,税收法律在不断的更新改⾰,近⽇,官⽅宣布下⽉起,将在九地开征⽔资源税,那么⽔资源税究竟是如何的呢?下⾯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关资料。

在河北省试点⽔资源税改⾰⼀年半后,12⽉1⽇起北京、天津、⼭西、内蒙古、河南、⼭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资源税改⾰试点,⽤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利部28⽇联合发⽂,宣布⽔资源税改⾰试点扩围,并表⽰试点旨在为全⾯推开改⾰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推开改⾰。

⽔资源税并⾮我国新设税种,⽽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个税⽬。

根据三部门《扩⼤⽔资源税改⾰试点实施办法》,⽔资源税实⾏从量计征,征税对象为江、河、湖泊(含⽔库)等地表⽔和地下⽔。

⽔资源税账单征税对象:江、河、湖泊(含⽔库)等地表⽔和地下⽔。

纳税⼈:直接取⽤地表⽔、地下⽔的单位和个⼈。

但包括家庭⽣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等少量取⽤⽔在内,有六种情形可不缴纳资源税。

纳税原则: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产⽣活⽤⽔负担。

但按不同取⽤⽔性质实⾏差别税额,地下⽔税额要⾼于地表⽔,超采区地下⽔税额要⾼于⾮超采区,超采区取⽤地下⽔税额加征1⾄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加征1⾄3倍;对特种⾏业从⾼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产取⽤⽔、农村⽣活集中式饮⽔⼯程取⽤⽔等从低征税。

同时,办法规定了限额内农业⽣产取⽤⽔免税、对取⽤污⽔处理再⽣⽔免税等六种税收减免情形。

征收⽅:⽔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利部门负责核准取⽤⽔量,纳税⼈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试点期⽔资源税收⼊全部留归地⽅。

税费标准平移我家⽤⽔会多掏钱吗“⽔资源税要⼤范围开征了,我家⽔费要多缴了吗?”“以后浇地灌溉,养猪养鸡,多⽤⽔要多花钱吗?”⽔资源税改⾰试点扩围,对⽼百姓⽣活带来的影响,⽆疑最受关注。

水资源税总结汇报

水资源税总结汇报

水资源税总结汇报水资源税是指通过对水资源的利用来征取税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水资源税的征收旨在调节和限制水资源的使用,减少浪费和滥用,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对水资源税的背景、征收方式、政策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汇报。

一、背景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污染等原因,全球水危机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其中水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应用。

二、征收方式水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因国家而异,但主要有三种方式:按污染排放量征收税、按实际用水量征收税和按照水资源价值征收税。

按污染排放量征税的方式主要是对工业企业等进行征收,鼓励减少排放和治理污染。

按实际用水量征税的方式主要是对农业、城市和个人用水进行征收,鼓励节约用水和管控用水。

按照水资源价值征税的方式主要是对各类水资源进行定价,征收相应的税费。

三、政策效果实施水资源税对于调控和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征收水资源税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加大用水成本的压力,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其次,征收水资源税可以促进水资源的保护。

通过征收税收,可以为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水环境的改善。

再次,征收水资源税也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征收税收,可以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四、存在问题然而,目前水资源税的征收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征收标准和税收比例不统一,导致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税负差异较大。

其次,水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征收效果不理想。

再次,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力,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逃税和偷漏税的问题。

此外,水资源税在一些地区和行业的推行力度较小,影响了其发挥的效应。

综上所述,水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对于调控和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征收税收,可以促使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目前水资源税的征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水务税务知识点总结大全

水务税务知识点总结大全

水务税务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水务税务的概念水务税务是指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关的税收政策及税务管理措施。

水务税务的目的是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税收的征收管理,调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水环境的保护,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务税务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水资源的保护、水务税收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责任,并对水环境污染税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环境税收管理的基本法律,对水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定》的权限,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对水务税务进行规定。

三、水务税务的税种和税率1. 水资源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了对水资源的征收税种和税率。

根据资源税法的规定,对水资源的征收是按照水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来进行的,不同的水源征收的税率不同。

2. 污水处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污水排放者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污水处理费按照排放量和排放标准来确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将按照一定倍数进行罚款。

3. 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对水环境污染排放者的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

环境保护税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来确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将按照一定倍数进行罚款。

四、水务税务的征收管理1. 税基的确定水资源税的税基主要是根据水资源的等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主要包括水资源的类型、用水性质、用水量、水价等。

2. 纳税人的确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取水、排放、余留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水库、水文站、取水口等。

3. 征收标准的确定征收标准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对水资源的征收标准来进行的,包括征收的税率和用水量计量标准等。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

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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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军
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 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 资源税情形

冬奥会
用于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场馆(场地) 建设以及试运营、测 试赛和赛事期间的取 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免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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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征收管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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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 对。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税务机 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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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水资源税——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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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或个人,水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处理处罚 并核定取水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取水量追缴税款。
2、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 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取水 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吊销许可证。 限期内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或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 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此类行为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涉嫌 偷漏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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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水具体适用税额详见 《北京市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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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 洗车、高档洗浴场所、 纯净水业、高尔夫球场、 滑雪场等取用水。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 对超出规定计划(定额)20% (含)以下、20%至40%(含)、 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 源税适用税额的2倍、2.5倍、3 倍标准加征。

明天起用水要征税了!但农民真不用担心,专门的支持和补贴都准备好了!

明天起用水要征税了!但农民真不用担心,专门的支持和补贴都准备好了!

明天起用水要征税了!但农民真不用担心,专门的支持和补贴都准备好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印发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从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在河北首个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水资源税改革,通俗来讲就是把之前的“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

对于农业用水和农民生活用水来说,费改税会有哪些影响?农民的水费以后会涨吗?今天就为您全面分析一下!农民用水要缴纳水资源税吗?总的来说,农业生产取用水是要征税的。

不过,农业方面的水资源税改革,又有这样三个倾向:限额内不收税,限额外从低收税,不增加农民负担。

下面咱们具体来看看《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水是怎么规定的。

下面咱们具体来看看《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水是怎么规定的。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十三条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

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

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事业单位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第十八条除农业生产取用水外,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水资源税可按年征收。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这些规定统筹考虑了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

解读水价调整听证

解读水价调整听证

解读水价调整听证2004年6月3日上午,就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城市排水集团提出的水价调整申请,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水价听证会。

听证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二是对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这是《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后召开的第一个价格听证会。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听证会的《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初步方案》,水资源费平均由每立方米081元调整为1.37元。

其中:地表水和供自来水公司的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60元调整为1.10元;自备井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2.00元;乡镇企业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40元调整为2.00元。

综合水价将由每立方米4.01元调整为5.14元,居民综合水价将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70元。

最终调整方案将根据听证结果确定。

最为居民关注的是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

此次水价调整,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自来水平均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01元调整为3.84元,其中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2.30元调整为2.80元。

污水处理费平均由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30元,其中居民排水由每立方米0.6元调整为0.90元,非居民排水由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50元。

新增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项合计,居民每用1立方米水增加支出0.8元。

此次水价调整还包括水利工程供水(地表水)价格。

水利工程地表水平均由每立方米1.01元调整为1.44元;园林用地表水由每立方米0.3元调整为1.30元(不含水资源费);供自来水公司的水由每立方米1.22元调整为1.72元;工业消耗水由1.27元调整为1.77元;工业循环水、工业惯流水价格不做调整。

此外,洗车业、纯净水业、洗浴业等行业用水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

北京市将对城镇范围内实现集中供水的、可单独按户计量的居民用户试行阶梯式水价,最终实施方案将在听证会后确定。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日报》2004年6月日报道整理,作者:刘浦泉殷丽娟)北京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城市排水集团提出的水价调整申请,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水价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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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征管、水务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取用水单位和 个人的取水许可、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 (定额)取用水量、违法取水处罚等水资 源管理相关信息,定期送交税务机关。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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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纳税地点: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水资源税 特殊规定: 1、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 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 (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或参考历史平均水量核 定取用水量。 2、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之间发生转售水行为的, 由最终供水单位缴纳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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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军
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 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 资源税情形

冬奥会
用于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场馆(场地) 建设以及试运营、测 试赛和赛事期间的取 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免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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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
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 对。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税务机 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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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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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山西
宁夏
北京、天津 山东
河南
陕西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川
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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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
水资源税纳税人: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 单位和个人、从事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及从事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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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计征
地源热泵按照取水量计征
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地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定 税额。 注: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
生地下涌水的活动。 地源热泵是指利用水泵抽取地下水,进行热能交换后再通 过回灌井返回地下的活动。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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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
地表水
水库
水资源税——名词解释
8
从事城镇公共供水 的单位的纳税人
城镇公共供水是指城镇自来水供水单位通 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 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从事自建设施 供水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 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 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 程,从低确认税率 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 地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 定税额。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 产取用水,免征水资 源税
取用污水处理 再生水,免征 水资源税 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 网以外,军队、武警部 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 的,免征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
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征水资 源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 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 通知 2017年12月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 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 法〉的通知》对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 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 川、宁夏、陕西9省(区、市)开始征收水资源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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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水具体适用税额详见 《北京市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14
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 洗车、高档洗浴场所、 纯净水业、高尔夫球场、 滑雪场等取用水。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 对超出规定计划(定额)20% (含)以下、20%至40%(含)、 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 源税适用税额的2倍、2.5倍、3 倍标准加征。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以自行建设的地下水取 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 或者附带向周边单位、城镇居民提供生活、 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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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 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 称,包括江、河、湖 泊(含水库)等水资 源。
地表水
地下水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 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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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水资源税——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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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或个人,水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处理处罚 并核定取水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取水量追缴税款。
2、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 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取水 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吊销许可证。 限期内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或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 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此类行为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涉嫌 偷漏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 法律责任。
注: 对地热、矿泉水按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不征收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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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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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发电取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核算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计税依据为实际售 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 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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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ntents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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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part
1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4
水资源费
时间: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自 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 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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