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精)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1、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机构,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实现监督全覆盖,加强监督范围的拓展,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无法腐。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使用制度,规范
管理行为。
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在领导干部任期内要进行财产公示和财产申报,若发现财产增长异常要进行调查和追究责任等。
3、推行“领导责任制”、“问责制”,严格按照职责和管辖制度,做到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4、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使监督人员具有科学、合理、公正的监督方法和手段。
5、加强对官员家属和亲属的监督,建立官员家属财产公示制度,防止利用亲属牟利,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
6、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领
导干部进行严厉处罚和法律制裁,将其绳之以法,发挥其震慑作用,切实实现持续打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
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
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
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
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
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
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
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
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
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
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内“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确保县内政治风清气正,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县纪委特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一、完善案件受理、查处机制针对县内“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县纪委将完善案件受理和查处机制,实现从案件受理到查处的全过程监督。
同时建立网络化举报平台和举报投诉热线,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加强市民监督力量。
二、加强审计工作审计是对行政权力运用和财产管理的监督。
县纪委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审计工作,对县内各个领域的政策、资源、权益的合理使用进行审计,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职权等情况的发生。
三、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监督制度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监督制度,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个人报告财产的机制,并实行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财产变化进行定期公示,杜绝贪腐行为的发生,遏制不正之风。
四、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考核机制,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和权威性,同时,对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加强信息公开县纪委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计划、决策、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经济和人事等方面的信息,方便社会舆论和市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七、实行“问责制度”县纪委建立问责机制,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
以上为县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我们将深入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维护县内的政治清明和社会安宁。
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的监督工作,确保其履行职责和权力的合法、合规行使,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1. 建立监督机制:制定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明确一把手及班子监督的任务、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建立监督机构或专门小组,负责监督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完善规章制度:编制关于一把手及班子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一把手及班子的权责、工作范围和职责等,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的自我约束。
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的廉洁从政教育,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3. 强化监督措施: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机制,对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开展定期的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重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励一把手及班子为民谋利、勤勉工作。
4. 推动信息透明化:建立及时公开与信息公开制度,督促一把手及班子及时公布工作内容、决策依据、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增加其透明度。
建立起民意反馈和投诉机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的责任感和威信。
5. 提升监督能力:加强监督机构与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监督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法律支撑,确保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以上是加强一把手及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措施、推动信息透明化和提升监督能力等措施,形成对一把手及班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提高一把手及班子的责任感和执行力,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组织部门如何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组织部门如何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不仅担负有选拔任用和培养教育干部的重要责任,而且负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的重要职责。
目前组织部门监督“一把手”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普遍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中、事前监督。
偏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疏于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监督。
二是干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不够配套,有章不循、执纪不严问题比较突出。
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目前还不完善,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追究措施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规定少,使监督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
同时,组织部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
没有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往往把他们与班子其他成员等量齐观,“一把手”权力运作缺乏规范,决策往往处于封闭运行状态,透明度很低,外部无法监督。
三是对“一把手”赋权过重,导致组织部门难以监督。
从我国现行权力配置分配体制看,普遍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权力过大。
由于“一把手”在本单位、本部门处于支配地位,结果成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死角”。
四是监督内容单一,措施滞后。
现行的监督内容基本停留在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等方面,忽视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导致监督失灵。
但从近年来披露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仍然占较高的比例,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辜负了组织部门多年来的教育培养。
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健康成长,建功立业,既是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关心,也是组织上更进一步和更高层次培养的需要。
第一,完善“一把手”选任制度,提高选拔任用的准确性,确保任用“一把手”的质量作为党委培养选拔和管理干部的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同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在地委、行署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班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旅游旺市、南园北牧、安居富民发展战略,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三化进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全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政府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现将一年来政府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围绕政府班子建设,着力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市政府班子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执政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法治政府。
(一)加强理论学习,打牢理论基础今年以来,市政府班子及成员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领导班子目标,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方法的改进提高相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区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抓,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第三次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在新疆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八次党的代表大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
特别是在十八大会议召开后,市政府班子多次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对贯彻会议精神,分析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总结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和新办法,并对政府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贯穿于今年任务的完成和20xx年工作的思考,进行了认真深入地讨论,并结合XX市实际,认真谋划20xx年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
通过学习,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念,增强了发展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班子及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力维护市委的权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行为。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方案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方案
1. 背景
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一把手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常是组织的领导者,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负责组织的整体运作。
由于其权力和责任的集中,一把手也容易成为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嫌疑对象。
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尤为重要,这对于组织的廉洁、透明和稳定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方案
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我们可以制定以下方案:
(1) 完善制度
完善监督制度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步骤。
制定一套严格的监督评估标准和流程,并设立监督小组或机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在组织的规章制度中加入专门针对一把手的监督规定和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2) 强化监督力度
监督小组或机构应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包括对其行为进行审核,对其财务收支进行核查,对其工作效能进行评估等。
此外,通过举报机制、巡视制度、监察等方式,加强监督力度。
(3) 保证监督公正和独立性
为了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公正和独立性,可以将监督小组或机构的成员从其他组织成员中独立选出,确保其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
(4)对监督结果进行实施和评估
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合法合规、廉洁透明运营。
因此,一旦发现一把手有违规行为,应该开展相应的调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追责。
同时,对监督结果的实施和评估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可以为下一步的监督提供宝贵的经验和依据。
3. 结语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维护组织稳定、健康和声誉的必要措施。
通过制定和完善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公正和独立性以及对监督结果进行实施和评估等方式,可以有效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27•【文号】•【施行日期】2021.03.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1年3月27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各地已经积极探索了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的方法,但是仍然存在难题。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在选拔任用时,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建立科学的提名制度,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并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由于“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
不能选为“一把手”的领导干部必须在德方面达标。
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选人程序,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
此外,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避免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
最后,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要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总之,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需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这包括建立科学的提名制度、规范交流轮岗制度以及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
二、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合理分权,减少权力滥用为了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需要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
要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
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
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
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一把手,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担任最高职务的人,通常是指国家、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如国家主席、总理、省级市市长等。
作为领导者,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权力,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是确保国家良好治理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监督机制建设、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内部监督等方面,探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有效廉洁治理。
这一机制可以包括开展年度政绩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等。
首先,开展年度政绩考核是对一把手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手段。
政绩考核应当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通过对政绩的客观评估,实现领导干部的激励和约束。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政策执行情况、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稳定和改革进展等方面,既要注重考核结果,又要重视考核过程。
其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是对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
该会议应当由多个领导组成,对一把手的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
在会上,可以对一把手的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一把手的工作更加科学、务实。
最后,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保障。
该机构可以由议会、监察机关、纪委等组成,独立运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监督机构应当有权力对一把手的工作实施监督和调查,以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二、加强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加强舆论监督,可以推动一把手更加注重民意、公众需求,防止个别官员滥用职权。
首先,在加强舆论监督中,媒体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媒体应当积极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通过报道一把手的工作情况、政策决策的理由和过程等,促进舆论监督的广泛参与。
其次,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制度是加强舆论监督的有效手段。
公众可以通过实名举报的方式向监察机关、纪委、媒体等渠道举报一把手的不当行为,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同时迅速反应予以处理。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12条措施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12条措施1.强化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
党委、纪检机构、党的工作部门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驻点调研、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述责述廉、专项检查、派驻监督、党建督查、党内巡察、审查调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以及内部审计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全面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重点盯住“一把手”是否履行了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的氛围。
2.加强对“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定期督查责任落实情况。
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纪检机构、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强化对所属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管。
3.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实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全覆盖。
健全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示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4.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认真贯彻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加强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要责成纪检机构负责人按照制度和相关程序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做深做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3.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实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全覆盖。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精)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2012/11/14 19:5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和保护干部,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和大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强化监督,全面提高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第三条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包括负责人)的监督。
第四条监督工作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内容第一节决策和执行第五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内部决策规则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在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然后作出决定。
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对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不得实施。
第六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对涉及民生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利用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防止“一言堂”问题发生。
第八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理论研讨小组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
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
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
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
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
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
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
一些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
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
㈡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
《对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
《对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一把手能够正确、规范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省关于干部监督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防范一把手滥用职权,监控一把手权力的运行机制,增强一把手拒腐防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三条要通过有效的监督,使一把手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勤政,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监督的对象和主要内容第四条监督的主要对象是指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党政一把手。
第五条监督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的情况;坚持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遵守学习、工作纪律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情况;履行职责的情况;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机构编制纪律情况;按照《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抓队伍建设情况等。
第三章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第六条建立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及述廉评廉制度。
党政一把手在年末要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对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
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可以和年度考核或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并把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的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如实地向本人反馈。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调研铁岭市规划局杨阳“一把手”在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思维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涵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起着抉择性的影响。
“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
当前虽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肯定的,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领导自身不愿监督。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2.上级不会监督。
我们的工作就要求监督无处不在,让上级的监督不远,让同级的监督不软这样的模式使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存在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所改善。
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权力特有的腐蚀性认识不足。
如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出于担心挫伤下级的工作积极性,下级出了问题会损害地区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出现问题的“一把手”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批评了之,甚至包庇护短。
在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
基于此,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逐渐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级不便监督。
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会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
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其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均掌握在同级党委或政府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关系。
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方案
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方案前言作为组织机构的一把手,其在监督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下属部门的监督,可以避免工作中出现问题,为组织机构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是保证组织机构顺利运行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需要不断优化的工作。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的方案。
一、加强沟通交流作为一把手,必须保持与下属部门、员工的良好沟通交流。
通过沟通交流,可以了解下属部门的工作进展,及时解决下属部门遇到的问题。
同时,还可以向下属部门传递组织机构的方针政策,确保各部门目标一致。
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加强沟通交流:1.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2.定期召开员工代表会议,讲解组织机构方针政策,听取员工反馈,及时解决问题;3.坚持走访各部门,与下属员工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和问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必须以考核评价为依据。
一把手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价,合理分配经费和资源,确保所有部门都能充分发挥作用,为组织机构的稳定运行做出贡献。
1.定期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且跟踪监督其完成情况;2.对部门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价进行量化和分级,以便更精细地考核评价;3.对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和激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组织纪律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还必须强化组织纪律。
一把手要严格要求下属部门和员工遵守组织机构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部门的正常运行。
强化组织纪律的具体措施如下:1.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2.针对违规行为,加强惩处措施,避免违纪事件的发生;3.对组织机构内部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防范和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组织机构的稳定运行。
四、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关键。
一把手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组织机构,为组织机构的发展打好基础。
1.多读书,多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水平;2.提高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加强危机管理和解决问题能力;3.不断提升学术水平,提高战略规划和决策能力。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措施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措施嘿,各位朋友!今天咱就来好好聊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措施。
为啥要特别关注这个呢?你想啊,一把手那可是关键人物,权力大着呢,如果监督不到位,那可容易出问题呀,就像火车头要是跑偏了,后面的车厢不都得跟着遭殃嘛!首先呢,得强化制度建设。
这就好比给一把手戴上一个“紧箍咒”,让他们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
具体咋操作呢?那就是制定详细又明确的规章制度,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比如说,明确规定一把手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和权限,不能让他们随心所欲地拍板。
这样一来,他们就得按规矩办事,不能乱来啦。
预期效果嘛,那就是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
然后呢,咱得加强民主监督。
这可不能只是嘴上说说,得落到实处。
可以多搞些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啥的,让大家都有机会发言,给一把手提提意见。
就像家里开个家庭会议一样,大家畅所欲言,有啥说啥。
而且呀,还可以设置专门的监督渠道,比如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让大家随时能反映问题。
这样一把手就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啦,可不敢乱来。
这一招的预期效果就是让一把手感受到群众的力量,知道自己不是“山大王”,得接受大家的监督。
还有啊,上级部门的监督也不能少。
上级得经常下来看看,看看一把手工作干得咋样,有没有违规操作。
这就好像老师检查学生作业一样,得认真负责。
上级可以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给一把手打打分。
要是表现不好,那就得批评教育,甚至是处分。
这样一来,一把手就得努力工作,争取好成绩啦。
再就是要发挥审计的作用。
审计就像是个“侦探”,专门查找问题。
定期对一把手所在单位进行审计,看看财务有没有问题,项目有没有猫腻。
要是发现问题,那可不能放过,得一查到底。
这一招能让那些想动点歪心思的一把手不敢轻举妄动。
另外呀,媒体的监督也很重要。
媒体就像是个大喇叭,把事情都给宣扬出去。
要是一把手干了啥不好的事,媒体一曝光,那可就出名啦。
这样他们就得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可不能干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方法
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方法加强一把手监督对于提高组织效能和防范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手是组织内部的核心领导,对组织的方向、决策和执行都起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加强一把手监督是一项复杂而又关键的工作。
下面是一些可以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方法:1.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一把手监督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建立有效的内部监察机构和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职责和权限,确保监察的独立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报告和处理系统,及时处理和反馈监察结果。
2.提高一把手的初心和责任感:一把手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时刻保持对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他们应当时刻谨记自身的使命和责任,并始终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3.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将监督结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并与其他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评估。
同时,要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
4.强化对一把手的培训和教育:加强一把手监督要强化其职业道德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他们要了解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公务员纪律和行为规范,提高管理和决策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推行阳光办公:一把手应该建立开放透明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组织内外公开工作信息和决策原因,接受外界的监督和评价。
他们要通过公开接待群众,个别约见群众代表,组织听证和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解决群众诉求。
6.加强内部监察和审计:通过加强内部监察和审计,对一把手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督。
内部监察和审计应当从组织的各个角度对一把手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其管理绩效进行评估。
7.加强对一把手的惩处力度:对于一把手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启动检察和审判程序,绝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党的纪律和组织形象。
总之,加强一把手监督是提高组织效能和防范腐败的重要保障。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全文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近年来,在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推动下,一些高级别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被曝光。
这些案例表明,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非常重要。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下面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纪律监督1.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纪律监督职责,对自己和下属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纪检组织。
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纪律处分工作公正、严肃、有效。
3.强化日常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经济监督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违规使用公款。
2.加强资产管理。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
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公款公用、公开透明。
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人事监督1.严格执行人事制度。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人事制度,不得违规任用、提拔、调整干部。
2.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能力过硬、品德高尚。
3.实行公开透明的干部任免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实行公开透明的干部任免制度,确保干部任免过程公正、透明。
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监督1.加强工作考核。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考核,确保工作目标得到实现。
2.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报告职责,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加强舆情监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关注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引起舆情风险。
总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非常重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坚决纠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不当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度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03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机 制的完善
监督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的监督机制在对“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上存在明显的 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腐败、不作
为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制度漏洞
监督机制存在一些制度上的漏洞, 容易被一些人利用,规避监督。
监督手段单一
现有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缺乏多 样性和灵活性,不能适应复杂多变 的监督环境。
目的
通过开展政治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政治立 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他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 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谈话的制度设计
谈话主体
政治谈话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谈话主体应当是上 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有关负责人。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 ,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 措施,为今后工作提供 借鉴和参考。
结合评估结果和总结经 验,展望未来工作方向 和目标,为进一步完善 和强化政治谈话制度提 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持 。
THANKS
感谢观看
时间表
各级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一般来说,可以在每 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时间和谈话方式等。同时 ,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题政治谈话。
02
政治谈话制度的建立
政治谈话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政治谈话是指党组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的以政治为主题的谈话 ,旨在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他们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向纵深发展。
定期政治谈话:定期 开展与“一把手”和 领导班子的政治谈话 ,深入了解其思想动 态、工作情况,及时 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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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2012/11/14 19:5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和保护干部,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和大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强化监督,全面提高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第三条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包括负责人)的监督。
第四条监督工作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内容第一节决策和执行第五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内部决策规则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在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然后作出决定。
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对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不得实施。
第六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对涉及民生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利用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防止“一言堂”问题发生。
第八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九条党政“一把手”必须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被一票否决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第十条党政“一把手”应当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节人事管理第十一条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应当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第十二条调整、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十三条推荐科级和科级后备干部,要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延发〔2006〕7号),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党委(党组、总支)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副股级以上干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原则上应当竞争上岗并实行差额考察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试用期制。
第十五条讨论任免干部应当由党政“一把手”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并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职介绍拟任免人选的情况,充分讨论酝酿后,当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拟任免人选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形成任免决定;对拟任免人选得不同意票超过半数的,一年内不得再以同一拟任职务提名推荐。
第十六条单位空编需要选聘工作人员,要提出用人计划上报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考或者其他组织程序选聘。
严禁超编进人和自行选聘工作人员。
单位之间严禁互相借调人员,严禁单位雇用临时人员,已用的一律清退,特殊需要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加强干部交流。
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一般应当轮岗;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轮岗。
第十八条调整、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选聘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强化监督。
第三节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党政“一把手”(乡镇除外)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应当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第二十条乡镇财务支出实行行政“一把手”审批、党委“一把手”审核制度,每张支出票据应当标明用途,由经手人或证明人、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乡(镇)长、党委书记签字后,财政所方可付款入账,否则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管领导审批、“一把手”审核制度,每张支出票据必须标明用途,由经手人或证明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一把手”签字后,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预留的领导签字字模必须是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和印鉴,没有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和“一把手”审核,支付中心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实行财务预算制。
党政“一把手”年初要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单位全年财务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特殊情况下出现非预算支出,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存储、支付和清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应当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部门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等规定的程序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应当使用财政部门指定的专用票据,严禁不开票据或者不开具正规票据。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服务性收入、变价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捐赠、资产资源发包等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要根据资金总量和流量大小决定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限额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超过限额或非预算支出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每季度要将财务收支情况在班子会上通报。
第四节工程及项目建设第二十七条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及项目建设,应当明确一名或几名副职分别分管。
第二十八条在申报、争取项目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争取项目、资金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
第二十九条工程及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十条工程及项目建设应当建立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并加强监督检查,按照预算标准严格把关,严禁借工程及项目建设之机谋取私利。
第三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标准验收,相关人员把关签字,出现质量问题,严肃追究“一把手”、分管领导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发生追加预算等重大问题时,应由分管领导提出,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十二条工程及项目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每笔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支付,严禁挤占、挪用。
第五节物品采购及资产处置第三十三条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品采购及资产处置,应当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第三十四条物品采购前要向县采购办申报,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采购物品价值超过分管领导审批限额的,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五条需新增固定资产要按照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固定资产应当分类编号,建账登记。
第三十六条处置房屋、车辆、大型设施、设备等资产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批,严禁随意、擅自处置或者借机以权谋私。
第三十七条资产处置或者出租所得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第三十八条党政“一把手”调离,要按照规定移交所有公用资产。
第三章监督方式第一节组织监督第三十九条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县委《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发〔2006〕10号),对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审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如实上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四十条县纪委应当对党政“一把手”定期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新提拔任职或调整岗位的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第四十一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节班子内部监督第四十二条党政“一把手”应当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
按照权力分解的要求,分管副职应为领导班子的不同成员。
第四十三条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班子成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要敢于对“一把手”提出批评意见,确保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节专门机关监督第四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单位决策和执行、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第四十五条县审计局应当强化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的审计,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审计局报告情况。
县审计局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六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根据职责权限,对党政“一把手”离任时有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和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侵占公共财物等问题进行离任审查。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四十八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对涉及党政“一把手”的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依法严肃查办,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通报查处情况。
第四节人大、政协监督第四十九条县人大通过法定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依法任命的“一把手”实施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第五十条县政协通过调研、视察、提案、专题协商等多种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有重点地对党政“一把手”实施民主监督。
第五节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第五十一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的作用,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反映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和问题,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电视台应当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发生的重要情况跟踪报道,对党政“一把手”顶风违纪案件公开曝光。
第四章监督处理方式第五十三条党政“一把手”违反本办法规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构成纪律处分的,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补充规定处理;应当问责的,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监督保障第五十四条实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有组织人事、政法、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和人大办、政协办、统战部、工商联等参加的监督联席会议,对党政“一把手”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汇总,实现监督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