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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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指定本章程,本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登记机关注册后,其经营活动,合法公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和姓名

第六条本公司的股东有******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议并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权;

3.按其出资比例已发享有分取红利权;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权;

5.转让出资权,股东相互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并有优先购买其他股

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权;

7.公司解散后,依法享有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

1.缴纳所认购的出资;

2.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注册登记后,不抽回出资。

第七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九条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自****年**月**日起**年内缴齐。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出资时间自****年**月**日起**年内缴齐。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和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如股东不同意其转让,即应当购买其转让的部分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定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式;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理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

2.股东会议应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3.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4.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章程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定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议事规则执行董事必须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十九条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条公司经理向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除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章财务、会议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议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已发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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