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公司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前言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行为规范及组织规则,是公司和股东权利义务的根据。
公司章程应该根据公司的需要、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制定,同时需要制定和变更的程序严格遵循有关法规。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充分发扬民主,形成集思广益,达成共识,保障公司与股东的共同利益,现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内容公布如下。
决议内容第一条1.公司章程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股东大会。
2.本次修改的章程内容经股东大会决策通过,将在生效后完全代替原章程生效。
第二条1.增加董事长裁量权: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对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否决,并在决议通过后三日内予以提出;如对决议不予否决,则予以执行。
2.增设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表决方式:提议股东大会的会议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所有股东。
股东大会投票时,除了股权比例超过30%或多少个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远程投票。
所有资料通过网络存储,交换原则上采用数字化方式。
3.修改公司股权结构:增设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员工持股的股份不得转让或者处分。
4.增加理事会成员:增设独立董事和监事等理事会成员,有效实现公司股东、监事及公司的有效制度分离。
第三条1.理事会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制定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董事长是公司的代表,负责召开和主持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1.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及其相关的资料经全体股东确认,因此生效。
2.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作为公司的最终权威文件,对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及组织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结论本次修改的章程内容经过充分协商和广泛讨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修改的章程内容将对公司整体的发展尽力举重若轻,为提升公司整体的规范和发展水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规范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规范一、公司概述本公司为一家新兴的科技企业,重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供给。
公司创建于2015年,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心商业区。
目前公司员工400余人,拥有多个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供给商,并在全球范围内扩大影响力。
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1.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重要负责确定公司的进展方向、订立公司的战略计划以及审议公司的重点事项。
董事会由公司的执董、股东代表以及独立董事构成。
执董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负责日常管理和公司战略的实施。
2.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
总裁办公室包括总裁、副总裁和行政主管三个职位。
总裁是公司的高层领导,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副总裁负责公司的商务进展和市场营销工作,行政主管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拥有数量浩繁、专业化程度高的研发人员。
研发中心负责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和相关软件产品,同时也承当着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研发中心由若干个具备特定技能或专业学问的部门构成,包括软件开发部、技术支持部和产品规划部等。
4.市场部市场部是公司的另一个紧要部门,重要负责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的工作。
市场部的职能包括市场讨论、市场策划、推广方案订立、商业合作等。
市场部由市场策划、市场营销和公关部门等职能部门构成。
5.财务部财务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工作。
实在职能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掌控、账户管理、审计、报税等。
财务部包括财务策划、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等职能部门。
6.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员工聘请和管理的部门,职能包括人力资源规划、聘请、培训、福利和绩效评估等。
人力资源部由聘请、培训、绩效管理等职能部门构成。
三、职能规范1.董事会成员职责董事会成员应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全面参加公司决策,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2篇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2篇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3、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表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对公司员工严格管理,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权对公司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领导应及时回复和落实。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第二章公司工作制度第八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排班表和上班时间准时上班,并按时打卡。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安排,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保护公司资料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办公室纪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通讯规定,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电话和网络设备。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因病无法上班时应准时请假,不得擅自旷工。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接待朋友或家属。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公司政策,私自在网上购物或娱乐。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非公司相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吸烟,不得饮酒,不得聚赌。
第三章公司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表现优秀,公司将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表现不良,公司将会给予警告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严重违纪,公司将会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章公司保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应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复制或外传公司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公司机密信息应做好保护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对于公司商业秘密应保持严密保密。
第五章公司安全制度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上班时应遵守公司安全规定,确保办公室安全。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_3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篇1)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1.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5.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关权利。
智力成果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20XX公司章程修正案(精选25篇)20XX公司章程修正案篇1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X年5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手续,并于X年5月11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如下:一、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80万元。
二、第十八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一般股,每股面值1元。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XXX80万股,均为一般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X年5月12日20XX公司章程修正案篇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一、原章程第四条规定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二、原章程第六条规定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8,789,602元。
修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2,986,746元。
三、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如下: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详细工程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运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管理和经济信息询问。
(以上各项不含限制工程)公司可以依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扩大经营范围。
修改如下:投资兴办实业(详细工程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运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文艺创作与表演,创意设计,电影制片,电影发行,电影摄制,播送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化艺术沟通活动策划,影视装备、物联网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询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资产管理,商务信息询问。
以技术出资入股公司章程怎么写
以技术出资入股公司章程怎么写技术入股公司章程的艺术化编撰在这个数字化浪潮翻涌的时代,以技术出资入股已不再是新鲜事,而是许多初创企业及科技创新型公司的重要融资途径。
那么,如何将这份满载科技智慧的“无形资产”在公司章程中生动且严谨地描绘出来,无疑是一门需要独特创意与人性化表达的艺术。
下面,我们就来畅谈一下,如何撰写一份富含情感、通俗易懂且独一无二的技术出资入股公司章程。
首先,章程开篇不妨以一种饱含激情和期待的方式描绘公司的创新愿景和对技术力量的深深信仰:“诸位股东,让我们共同见证一场由技术创新驱动的价值盛宴!本章程旨在明确并规范以技术成果作为出资入股的流程与权益分配,旨在激励每一位掌握核心科技的伙伴,以智慧之光点燃企业的引擎,共创辉煌未来!”接下来,在阐述技术出资的具体条款时,要兼顾法律条文的严谨性与口语化的亲和力。
例如,“技术评估环节(Tech Valuation Stage),我们强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行业公认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确保所有股东对此结果心服口服,无任何后顾之忧。
”此句中,通过“心服口服”、“无后顾之忧”的表达,赋予冰冷的法规以人文关怀,使得阅读者能够更易于理解和接受。
在规定技术股的权益保障方面,可采用成语或者俗语增加感染力。
“技术出资方所持有的‘智慧股份’,犹如公司的灵魂支柱,其权益神圣不可侵犯,我们将确保其分红权、表决权以及未来可能的股权转让权益,如同明珠般珍视,实实在在地体现‘知识就是财富’的理念。
”这样的表述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充满生活气息,使得章程内容更具人情味。
再者,在涉及技术转让、保密协议等相关内容时,务必以细腻而坚定的笔触书写:“对于技术出资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本公司承诺严防死守,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一旦发生技术泄露,必将依法依规严惩不贷,切实维护每位技术出资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智慧结晶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结尾部分,不妨借用展望未来的口吻,鼓励全体股东团结一致,共同迎接挑战:“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这条科技赋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用技术和智慧铸造明天的辉煌。
公司章程重大融资的界定 概述及解释说明
公司章程重大融资的界定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公司章程中重大融资的界定,并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
重大融资对于公司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理解和正确应用相关规定变得尤为必要。
文章将介绍融资界定的重要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融资规定并详细阐述这些内容。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讨论。
引言部分即本节,首先对文章全文进行概述,然后介绍了整个文章的结构安排,最后明确了文章的目的。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深入研究和解析公司章程中关于重大融资的界定。
我们希望通过这篇长文,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融资界定问题及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所扮演的角色。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一些与公司融资决策相关的建议,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以上是“1. 引言”部分内容,请继续提问完成接下来各部分的撰写工作。
2. 正文正文部分将重点关注公司章程重大融资的界定,包括相关的概念、原则和规定等方面内容。
引言部分已经提到了我们将深入探讨公司章程中有关重大融资的具体规定。
在正文中,我们将对此展开详细的说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一家公司内部设立的文件,用于规范和管理公司运营和决策的基本法律文件。
它是一份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力分配、成员权益等核心要素的文件。
接下来,在处理“重大融资”的问题时,确定适用于这一概念的定义和解释至关重要。
重大融资通常指涉及巨额资金或可能对公司影响重大的融资活动。
这种融资可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如股权投资、债务融资或其他金融工具。
理解与澄清“融资界定”的原则也非常必要。
其中一个原则是识别哪些类型的交易应被归类为“重大”而受到特殊制约与监管。
此外,审查与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立法中对“重大融资”的定义和要求也是有益的。
关键是为了在公司章程中确立一个清晰、可操作的界定。
此外,相关法律规定也对公司章程重大融资的界定产生影响。
例如,法律可能规定特定交易金额或业务规模等条件,从而约束公司进行特定规模的融资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程序和报告要求。
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z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Jingdong Digits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 座2层221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
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精选)
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精选)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科学化管理程度,有效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公司和各股室制定制度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工作特点,把握总体方向,制定便操作,易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各股室的制度应与公司制度相结合,不能与公司制定相冲突。
二、具体办法1、公司制度由办公室整理完成,具体人员:曾志敏组织,3月20日前完成。
2、公司制度制定的有关要求。
②公司制度制定一个原则性的制度,并对各股室制定制度起到一个指导性作用,原则上不设立处罚项目和标准。
2、各股室内部管理办法由各股室自行制定。
具体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时间要求:3月25日前完成。
①各股室制度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便操作的股室内部管理的制度。
②各股室制度应包括考勤、劳动纪律、形象与效能建设管理的有关做法、内务管理、有关股室的用工管理、施工工作要求、物料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同时制定相关的奖罚标准。
③各股室的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公司管理制度,应提出一些具有开创性的管理办法。
④各股室负责人在制定制度前,应收集其他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务虚会的提议,拟定内部管理办法,并组织本股室人员讨论后,交办公室曾志敏处。
三、有关要求1、各股室负责人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该项工作,不能应付了事。
2、各股室负责人制定内部制度过程中,应广泛听取他人意见,确保内部管理制度是一项对事不对人、公平公正的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则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鄂改办[1990]4 号《关于同意成立黄石市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鄂银发[1990]21 号《关于同意黄石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文的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0 年4 月5 日在湖北省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 4200001000352。
公司根据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于1997 年4 月5 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 1990 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1 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 万股,经七年的发展,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认购的内资股为17984000股,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 6 号小区公司办公地: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杭州西路91 号金山大楼三楼邮政编码:435003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38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最新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依据《公司章程》、《上市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股权事务、秘书等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备较强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七条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下列人士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现任监事;(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所事务所的律师以及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员;(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五)《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六)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七)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权范围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公司与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成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以及董事会印章,保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五)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六)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七)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八)公司股权管理;(九)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十)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科技公司股份出资协议书(精选3篇)
科技公司股份出资协议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1、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业务范围:***。
2、为适应经营进展需要,“目标公司”原股东(共*人,分别为:***)各方打算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伙伴,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
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乙方)具有向“目标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格与力量,并情愿根据本协议商定条件,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份。
4、甲方已经就引进“***”及签署本协议条款内容事宜,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鉴于上述事项,本协议各方本着公平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认缴“目标公司”新增逐层资本相关事宜,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注册资本增加1、“目标公司”原股东各方全都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万元。
2、“***”以现金出资***万元占最终增资后“目标公司”***万元注册资本的**%。
其次条本次增资出资缴付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在**年**月**日之前缴付全部出资额,其中第一期出资***万元在**年**月**日之前缴付。
“目标公司”在收到“***”缴付的实际出资金额后,应马上向“***”签发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有效财务收据,并于收到该款项后1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该等出资的验资事宜。
2、“目标公司”在收到“***”的出资款后,“目标公司”原股东应与银针基金共同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本协议项下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确认新股东的股东地位,向“***”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增加“***”,依据各方提名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目标公司”依据该股东会会决议,在该股东会会议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1篇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1篇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甲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种和电子文档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每月月初第四个工作日交付乙方,并由乙方出具交货明细。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信息社会的进步,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培养优秀人才,华为公司依法设立,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华为公司是一家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核心的企业,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动全球互联网的发展。
第三条华为公司的目标是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和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数字化社会的建设。
第四条华为公司秉持着开放、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各界人士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华为公司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负责制。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工作的职责。
第七条华为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华为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华为公司设立工会,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第三章公司员工第十条华为公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十一条华为公司鼓励员工创新,提倡自主学习和自我提升。
第十二条华为公司注重员工的培养和发展,设立多样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
第十三条华为公司重视员工的福利和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四条华为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我。
第四章公司业务第十五条华为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
第十六条华为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科技进步。
第十七条华为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市场竞争,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八条华为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五章公司责任第十九条华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的开展。
第二十条华为公司注重环境保护,提倡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公司规定第二十一条华为公司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十二条华为公司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基本法由华为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
数字化公司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数字化建设,保障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数字化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数字化公司,是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决策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三条公司数字化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二)坚持安全可靠,确保公司信息安全;(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员工数字化素养;(四)坚持合作共赢,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协同。
第四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XX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整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电子商务;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等。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三)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有表决权;(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二)遵守公司章程;(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权利义务第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三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六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数字科技公司章程
数字科技公司章程第一条为了规范数字科技公司的组织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数字科技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形式为独立法人,享有与其独立法人地位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数字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科技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销售、网络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策划、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的业务。
第四条数字科技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秉承创新、务实、诚信、开放的企业精神,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条数字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数字科技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和董事;(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三)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四)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六)解散公司。
第十一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股东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开,由主席主持。
第十二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股东应当认真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三)决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四)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六)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七)解释、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数字科技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带领,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决策。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数字科技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三条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四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九条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章程发文文号格式(3篇)
第1篇发文文号:〔2023〕第X号发文单位:【公司名称】发文日期:2023年X月X日一、前言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公司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4. 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5.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6.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三、公司性质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名称】共同出资设立。
四、公司组织机构1. 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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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朱泾路58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数字科技、网络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共关系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照明设计,美术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王某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时间:2016.8.19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