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理案件承办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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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登记表

案件来源登记表

案件来源登记表本表一式二份,承办机构和初始登记部门各一份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检查人员:执法证件号码:检查人员:执法证件号码:当事人:(个人的,填写姓名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单位应填写名称、联系地址和电话、邮政编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情况:告知情况:见证人: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调查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续页)检查情况:当事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调查(查询)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地点:调查(询问)人:、被调查(询问)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调查(询问)人:我们是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编号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调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续页)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尾页)被调查(询问)人:本调查(询问)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已向本人宣读),无误。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职务:联系电话: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因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类制度(3篇)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类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

第三条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及时、高效、便民原则;3. 责任明确、权责一致原则;4. 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3. 对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4. 负责对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核和上报;5. 对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第六条法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接受和处理法律纠纷案件;2. 组织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3. 指导案件代理人进行诉讼或仲裁活动;4. 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案件处理结果;5. 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第三章案件受理与登记第七条法务部门负责受理法律纠纷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登记。

第八条案件登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案件名称;2. 当事人信息;3. 争议事项;4. 受理日期;5. 案件类别;6. 案件进展情况。

第九条法务部门应当在收到案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

第四章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第十一条调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全面;2. 依法、依规、依程序;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证据收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当事人陈述;2. 证人证言;3. 物证;4. 书证;5. 视听资料;6. 电子数据。

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细则(3篇)

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细则(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工作。

第三条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法评查、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评查范围第四条下列法律援助案件应当纳入评查范围:(一)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案件;(二)民事、行政案件;(三)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案件;(四)其他应当评查的法律援助案件。

第五条下列法律援助案件不纳入评查范围:(一)法律援助机构认为不宜评查的案件;(二)受援人明确表示不要求评查的案件;(三)法律援助机构认为评查无实际意义的案件。

三、评查内容第六条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受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案件指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承办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情况;(五)案件办理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六)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七)其他需要评查的内容。

四、评查方式第七条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案件承办律师自评;(二)法律援助机构组织评查;(三)委托第三方机构评查;(四)其他评查方式。

第八条法律援助机构组织评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一)成立评查小组,明确评查任务和责任;(二)制定评查方案,明确评查标准、程序和方法;(三)收集评查材料,包括案件受理登记表、案件承办记录、法律文书等;(四)对案件进行评查,提出评查意见;(五)将评查意见反馈给承办律师和受援人。

五、评查标准第九条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如下:(一)程序合法。

案件受理、指派、办理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证据充分。

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充分、合法,能够支持案件事实。

(三)法律适用正确。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准确,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目录一、综合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2.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3.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4.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6.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制度7.律师执业风险控制和责任赔偿实施办法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9.青年律师扶持培养制度二、业务管理制度1.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2.律师业务学习培训制度3.收案、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4.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和借阅制度5.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6.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7.投诉查处制度8.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制度三、行政管理制度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2.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3.办公设施使用管理制度4.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5.信息调研和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和分配制度1.财务人员岗位职责2.财务管理和分配办法3.印章公函管理制度一、综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一、所务会议由所内全体人员参加,旨在沟通信息,讨论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焦点,提高办案质量。

所务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主持。

二、所务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二十日召开,特殊原因可以提前或者推后。

三、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汇报各律师一月来的收案、结案情况及在办案和所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下月的工作计划、安排。

四、参加所务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汇报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主任请假。

六、参加会议人员均有权发表意见。

七、所务会议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1、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必须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领导的安排。

3、本所律师或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1)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履行职务中受到好评的;(3)刻苦钻研业务,执业水平有明显提高的;(4)撰写业务论文有获奖的;(5)主持正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6)其他应予表彰、奖励的。

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法律顾问和其他非诉讼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仲裁)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案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三、其他律师事务所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信息登记表精选3篇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信息登记表精选3篇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信息登记表(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信息登记表时间:*年***月***日,地点:******,填写人:****。

一、当事人基本状况1:己方当事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名族:******,身份证号:******,职业:*****。

工作单位:******,户籍地:******,实际住宅地:***。

手机号:******,微信号:******,邮箱地址:****。

2、对方当事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名族:******,身份证号:******,职业:*****。

工作单位:******,户籍地:******,实际住宅地:***。

手机号:******,微信号:******,邮箱地址:****。

二、当事人婚姻缔结信息我们是年***月***日,通过(自由恋爱/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于*年***月***日育有(子/女),孩子名字。

三、当事人感情演化进展状况1、结婚初始,我们感情(好/一般/不好),后来由于(性格不合、长期争吵/家暴/有外遇/对方有不良嗜好/长期分居/与对方父母关系不睦/对方有特别癖好等),致使我们感情裂开。

2、对于离婚的事宜双方(是否)签署过协议。

签署时间:****。

3、关于夫妻感情裂开的责任,我认为在(我/对方/双方均有/第三方),我的有如下证据:**。

四、当事人财产状况1、不动产,房屋状况,坐落:面积:*****价值约:****取得时间:****贷款状况出资状况:**登记产权人:2、车辆:价值约:**取得时间:****贷款状况出资状况:**登记产权人:3、存款状况:4、其他财产状况:五、托付人意愿1、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对方)2、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3、是否在诉讼前情愿让律师居中协调:(是/否),期限,如若协调后双方协议离婚,则律师的托付代理工作完成。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一)接待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

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

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

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

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

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

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案件登记管理规定(3篇)

案件登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案件登记管理工作,确保案件登记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

第三条案件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及时准确原则;3. 安全保密原则;4. 规范统一原则。

第二章案件登记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案件登记的范围包括:1. 受理的案件;2. 交办、转办、移送的案件;3. 结案的案件;4. 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案件;5. 申诉、控告、举报的案件;6. 其他需要登记的案件。

第五条案件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1. 案件名称;2. 案件编号;3. 案件类别;4. 受理时间;5. 受理部门;6. 受理人;7. 案件来源;8. 被告(或原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9. 代理律师(如有)的基本情况;10. 案件性质;11. 案件进展情况;12. 案件处理结果;13. 案件归档时间;14. 其他需要登记的内容。

第三章案件登记的程序第六条案件登记应当由案件受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受理案件后,案件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填写《案件登记表》;2. 《案件登记表》应当由案件受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 《案件登记表》经审核无误后,由案件受理部门负责人审批;4. 案件受理部门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登记工作。

第七条案件登记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或补充:1. 案件信息有误;2. 案件进展情况发生变化;3. 案件处理结果发生变化;4. 其他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第八条案件登记完成后,应当将《案件登记表》存档备查。

第四章案件登记的监督与管理第九条本机关设立案件登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案件登记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案件登记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案件登记管理制度;2. 监督案件登记工作的开展;3. 调查处理案件登记工作中的违规行为;4. 定期对案件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装订(3篇)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装订(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是记录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下是对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装订的详细说明。

二、档案装订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1)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方便法律援助机构内部和外部查阅、利用档案。

(3)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总结提供依据。

2. 意义(1)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发展。

(3)增强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档案装订的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任何一份文件。

2.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 规范性原则:遵循档案装订规范,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档案,严格保密。

四、档案装订的步骤1. 档案收集(1)收集案件原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判决书等。

(2)收集法律援助机构内部文件,如工作记录、会议纪要、汇报材料等。

2. 档案整理(1)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分为文书类、证据类、内部文件类等。

(2)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装订(1)选择合适的装订材料,如档案袋、夹子、线等。

(2)按照编号顺序将档案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3)在档案封面注明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装订日期等。

4. 档案归档(1)将装订好的档案按照案件类别和编号顺序放入档案柜。

(2)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装订的具体要求1. 文书类档案(1)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类档案,应按照案件发展顺序装订。

(2)文书类档案应注明文件名称、日期、页数等信息。

2. 证据类档案(1)证据类档案应按照证据种类、证明对象等进行分类装订。

民事案件登记表格

民事案件登记表格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登记表
(原告版)
案由收案时间
份数:

合同情况合同编号
盖章:
收费额及发票开具和件
收费方式发票编号

备注

原告被告
委托人联系电话
地址
其他联系人联系电话案
地址件



案情介绍

备注
1/3
受理法院
(管辖原因)
案号联系电话地址

诉讼费金额缴费期限
案是否保全及
保全金额
举证期限
缴费期限
需补交的
材料承办人联系方式
备注
审理程序
转换程序
时间主审法官联系方式
书记员联系方式
其他法官联系方式


对方当事
联系方式件


反诉时间举证期限


追加
举证期限理
当事人

情况
第一次
开庭时间
庭审纪要
第二次
开庭时间
庭审纪要结案方式
判决或裁
定是时间是否上诉上诉期限
2/3
受理法院案号
立案时间审理方式
主审法官联系方式
书记员联系方式案

其他法官联系方式


对方当事

联系方式



情序
第一次开
庭时间
庭审纪要

第二次开
庭审纪要
庭时间
结案方式判决或裁定是时间
是否申请
强制执行
申请期限受理法院案号
承办法官联系方式

强制措施


财产线索

备注
3/3。

民事案件登记表格完整

民事案件登记表格完整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
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
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水污染责任纠纷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
纠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物权保护
纠纷
物权确认纠纷
所有权确认纠纷
返还原物纠纷
排除妨害纠纷
消除危险纠纷
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恢复原状纠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所有权纠纷
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业主专有权纠纷
业主共有权纠纷
车位纠纷
车库纠纷
业主撤销权纠纷
业主知情权纠纷
遗失物返还纠纷
漂流物返还纠纷
埋藏物返还纠纷
隐藏物返还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行政执法系列表单样本

行政执法系列表单样本

一、行政案件备案登记表二、行政案件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调查人(单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件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被调查人意见: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记录员签名:三、行政案件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案件现场检查笔录共页第页被检查人:性别:出生年月: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件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被检查单位代表人:职务:证件号:见证人:职业:证件号: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场合:检查状况:被检查单位(人)对检查状况意见:被检查单位(人)签名:见证人意见:签名:检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四、行政惩罚备案审批表××××××行政惩罚备案审批表发文字号五、行政惩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惩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发文字号案由:受案时间:当事人基本状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案件调查人员及调查通过:查明重要违法事实及证据:解决根据:解决意见和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五、行政惩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惩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发文字号案由:受案时间:当事人基本状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案件调查人员及调查通过:查明重要违法事实及证据:解决根据:解决意见和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六、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发文字号七、行政惩罚事先告知书×××××××××行政惩罚事先告知书发文字号:经调查确认,你(单位)如下行为,违背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条第款和第条第款。

涉黑案件报备登记表

涉黑案件报备登记表
郑州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
报备登记表(试行)
序号:
受理案件时间:
案件管辖地:
报备单位:
电话:
承办律师:
电话:
涉嫌罪名:
简要案情:
委托代理事项:
请填写清楚具体代理哪几个阶段,哪些事项。
律师事务所意见:
(律师事务所印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协会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填报,A4纸双面打印,由律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所印章后,报市律师协会备案。
2、报备后由本律师事务所、市律师协会各存档一份。
3、其他另有情况需说明,请填写情况说明栏。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为规范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受理。

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

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

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

查询项目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

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

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馈。

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则上不通过电话反馈查询结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一、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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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一般代理案件承办登记表
内部分配办法说明:
1、一般代理的提成基数为全部代理费的100%;风险代理费的提成基数不高于全额代理费
的70%,不低于全额代理费的50%,由事务所在案件分配之初,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其他费用的概算预先设定。

2、案件承办费比例,不高于案件提成基数的30%,不低于20%,由事务所在案件分配之初,
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其他综合因素预先设定。

3、主承办人占全部承办费的比例不高于70%,不低于40%,由事务所根据承办人在案件承
办过程中的具体贡献和作用综合确定。

多位主承办人的,各主承办人在主承办总额内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但主承办的个人承办费总额不低于一般承办人;主承办人因故无法履行主承办职责或严重失职的,按一般承办人身份参与分配或取消分配资格。

4、各普通承办人的提成分配比例由事务所与主承办人协商确定。

5、风险代理案件原则上须全案结案后方能提取承办代理费,特殊情况下,主承办人可以向
事务所申请预先借支部分代理费,但比例不得超过可提取费用的20%;非诉讼案件承办费的提取由事务所依据承办事务的进展程度按比例分期支付。

6、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作为承办人参与案件办理的,作为单独承办主体参与案件考核分配,
但其名下应提取的承办费由服务所收取,服务所根据授薪法律工作者的工资管理办法,以月奖、季奖和年终奖的多种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奖励。

承办人签名: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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