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规范
2024年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2024年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2024年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流调度和协调1. 负责交通路口的指挥调度和交通流的协调,确保交通流畅,减少交通拥堵。
2. 根据交通状况和实时数据,灵活调整交通信号灯时间,以满足不同时间段和路段的交通需求。
二、交通事故处理和安全保障1. 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处理和记录,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救援和清理工作,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和通行畅顺。
三、交通指挥和疏导1. 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拥堵区域进行指挥和疏导,减少交通压力,提高路段通行能力。
2. 对重要道路、交叉口和出入口进行交通疏导,确保交通流畅和交通安全。
四、交通设施维护和设备操作1. 定期检查和维护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2. 熟练运用交通设备,比如交通信号灯控制器、手持设备等,进行交通指挥和疏导操作。
五、交通信息搜集和分析1. 收集并整理交通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交通流量、交通事故、交通事件等,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2.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交通信息的分析和预测,提供交通管理决策的依据。
六、交通宣传和教育1. 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向行人、骑车人和驾驶员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2. 指导和引导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素养。
七、交通巡逻和执法1. 定期巡逻交通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2. 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保障交通法规的执行。
八、协助应急救援和交通运输组织1. 在交通事故、道路故障等应急情况下,协助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伤者及时救治和道路畅通。
2. 参与大型活动和突发事件的交通组织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顺畅。
九、交通管理数据和报表1. 统计和整理交通管理数据和报表,汇总交通运输情况和改进建议,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两站两员”工作实施方案
“两站两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有关精神,为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快推进我乡“两站两员”工作的开展,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站两员”工作的开展,将交通安全管理延伸到农村边角,实现全覆盖。
要充分认识到“两站两员”建设的利民性。
交通安全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维系群众幸福生活。
建好“两站”,发挥好“两员”作用,预防、预警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带来的伤亡,就是保障群众幸福生活。
二、机构设置成立XX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领导小组,XX为组长。
下设10个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
两站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如下:1、XX乡交通安全管理站领导小组组长:XXX组员:XXX、XXX、XXX2、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全乡10个行政村设立10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各劝导服务站设置在村部,劝导员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经乡审核确定。
三、实施内容(一)工作内容1、乡交通安全管理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隐患,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工作。
2、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的指导下,对所辖行政村内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好,做到底数明、情况清。
要督促本村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审验。
劝导本村村民不乘坐运营黑车、超员车辆、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不超速行驶,切实从源头抓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检查过往车辆,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重点对酒后驾驶,农村客运车和面包车超员、非法运营、摩托车(含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帽、超载,运输拖拉机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记录。
4、遇到交通事故时,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及时报告,并在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前积极做好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劝阻围观人员,对过往车辆做好安全提示,避免二次事故,处置人员到达后要配合后继的处置工作。
交通安全协管执勤规范
双流县交通安全协管大队籍田中队
执勤规范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对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任务必须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按规定时间、路段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漏岗、串岗、旷工和消极怠工。
三、积极参见大队、中队组织的回忆、学习、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
四、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五、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公安机密。
六、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七、严禁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
八、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超越职责权限自行扣留、收缴
违法人员的证件、车辆和其他物品。
九、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态度和蔼,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
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开去原则玩笑影响团结,或者发生打架、骂架现象。
十一、对大队、中队领导和民警安排的工作,必须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协管员规范车辆管理方案
协管员规范车辆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车辆数量也越来越多,因此规范车辆管理和保障交通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管理交通秩序的一种力量,协管员不仅要具备执法能力,而且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车辆管理的相关知识。
本文将介绍一套协管员规范车辆管理方案。
一、基本要求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基本要求:1.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2.执法时需佩戴工作证,主动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
3.勤勉工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4.保守交通保密,不泄露任何机密。
二、规范执法1.协管员要求严格遵循规定的执法程序,保证执法结果准确、公正。
2.在执法前,协管员需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执法规定,掌握正确的执法方法和技能。
3.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文明执法,不得出现违法行为和执法不当情况。
4.协管员在处置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在行驶证、驾驶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上进行记录,并固定证据。
三、技术规范1.协管员要熟悉地理位置,了解所管辖区域的道路状况,掌握常见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执法设备时,协管员需要遵守规定,正确操作,并严格保密。
3.合理使用执法设备,规范执法过程,不利用执法权力获取利益。
四、人际沟通1.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以礼待人,与当事人和谐相处,不得辱骂、羞辱或恐吓当事人。
2.协管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与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主动宣传法律,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3.协管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耐心细致,如实记录,保持冷静,控制场面,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五、总结协管员是在城市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支队伍,要求协管员在管理过程中,遵循奉公守法、文明执法的原则,以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
因此,对于协管员而言,培养好自己的专业素养,掌握好车辆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将是非常重要的。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本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本交通协管员是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负责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下面是一个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本:一、交通疏导1. 根据现场交通情况,判断交通流量和交通状况,合理调度交通,确保道路通畅。
2. 根据现场需要,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和交通指示牌,引导车辆和行人按照规定通行。
3. 当有交通堵塞或事故发生时,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交通拥堵并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交通安全管理1. 引导和监督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2. 当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及时制止和劝导违法行为,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3. 协助警方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现场秩序,迅速疏导交通,并提供现场交通信息。
三、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执行交通减速措施1. 协助安装、维修和拆除交通减速设施,如减速带等,确保交通减速设施的有效性。
2. 当发现交通减速设施存在问题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修复,确保交通安全。
四、维护交通设施和道路环境1. 定期检查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性和工作状况,如交通信号灯、护栏等,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协调相关部门维修和维护道路环境,保持道路整洁和交通设施完好。
五、提供交通信息和咨询服务1. 协助制作和发布交通信息,如道路施工信息、交通流量状况等,提供给驾驶员和行人。
2.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记录和报告1. 记录交通事故和交通违规行为,如车辆违规停放、酒驾、超速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收集交通数据和统计信息,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自我学习和提升1. 不断学习和了解相关交通法规、政策和新技术,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实际工作中,交通协管员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职责以实际岗位要求为准。
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
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一、引言交通协管员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负责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为了提高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交通协管员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交通安全性:协管员要通过指挥车辆、疏导交通等方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2. 优化交通流量:协管员要科学合理地引导车辆行驶,减少拥堵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缩短交通时间。
3. 提升服务质量:协管员要热情、耐心地为市民提供交通咨询和帮助,解答疑问,帮助解决交通问题,提升市民对交通协管员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1. 交通指挥:协管员要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安排交通信号灯的开启和关闭,协调车辆通行,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2. 疏导交通:协管员要根据道路拥堵情况,及时疏导交通,引导车辆绕行或选择其他道路,减少交通拥堵,保持道路畅通。
3. 事故处理:协管员要及时处置交通事故,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并协助交警进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4. 交通巡查:协管员要定期巡查所负责区域,检查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好性,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确保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
5. 服务指导:协管员要主动为市民提供交通咨询和指导,解答疑问,帮助市民解决交通问题,提高市民对交通协管员的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协管员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以身作则,为市民树立良好榜样。
2. 熟悉道路情况:协管员要熟悉所负责区域的道路情况,了解道路交通流量、拥堵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交通指挥和疏导。
3. 快速反应能力:协管员要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突发交通事件,如交通事故、道路拥堵等,确保交通秩序的快速恢复。
4. 良好的沟通能力:协管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解答疑问,传递交通信息,提高服务质量。
5. 团队合作精神:协管员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与交通警察、其他协管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交通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交通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交通形象的问题,经支队研究决定,特修订此制度:一、协管人员工作职权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交通执法人员带领下履行职责。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纠正违反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管人员纪律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秘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严格执行《五个规范》内容。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遵守支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
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通执法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支队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管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交通执法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1、协管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交通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交通执法标志。
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3、协管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服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协管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制度法规
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制度法规
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规遵守:交通安全管理员要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行为。
2.廉洁自律:交通安全管理员要自觉恪守廉洁自律,不能接受贿赂,不能以权谋私,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作风规范:交通安全管理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办事,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严禁辱骂、恐吓、体罚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信息保密:交通安全管理员要保守交通管理秘密,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交通管理机密。
5.执法公正:交通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正当程序,不得私自罚款、拘留或违法限制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自由。
6.服务及时:交通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响应交通参与者的求助,尽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7.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管理员要以身作则,亲自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注意仪容仪表,讲究礼节。
8.文书规范:交通安全管理员要准确填写相关文书,如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等,确保条理清晰、内容准确。
9.岗位责任:交通安全管理员要热心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10.学习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员要不断学习新的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制度法规的制定,旨在规范交通安全管理员的行为,为保障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提供指导和保障。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交通协管员是指负责指挥和协调道路交通的人员,他们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指挥交通:交通协管员需要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交通信号灯,合理安排和指挥交通流量,保证交通有序进行。
2. 引导行车流量:交通协管员需要在道路交叉口或交通繁忙路段设立临时交通标志、路障等,引导和分流车辆,确保交通流畅。
3. 协助事故处理: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协管员需要协助交警部门或救援人员处理现场,保证交通安全和迅速疏导交通。
4. 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协管员需要向过往车辆和行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5. 维护交通设施:交通协管员需要定期巡查交通设施,检查信号灯、交通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上报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
6. 防范交通事故:交通协管员需要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及时发现交通隐患并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总的来说,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疏导交通流量,预防交通事故,维护交通设施,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他们通过指挥交通、引导行车流量、协助事故处理等工作,为交通部门提供支持和协助,保障交通顺畅,并维护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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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安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交安人员,包括交通安全检查员、交通警察、交通协管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交安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二章日常管理要求第四条交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交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交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警帽、警服、警徽等标志,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六条交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交安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交安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交安人员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条交安人员应密切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报告和处置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交安人员应严格执行车辆、装备和设施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交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第十三条交安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交安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第十五条交安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宴请、馈赠。
第十六条交安人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七条交安人员不得在执行公务时,擅自发表与职务无关的言论。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本单位对交安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第十九条对考核优秀的交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调离或辞退。
第二十条交安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交安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讨论稿为加强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使用,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辅助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畅通,有力推进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厅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交通协管员必须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参与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第二条交通协管员职责:1、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报告;3、在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协助拦截检查车辆,教育违法行为人;4、发现或制止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5、积极救助交通事故遇险、受伤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的人民群众;积极稳妥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6、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通行;7、执行上级机关或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命令;第四条交通协管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名交通协管员都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民警,并且对该民警实行“捆绑制”考核,交通协管员的表现和民警的业务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第五条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交通协管员,用人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由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六条交通协管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各用人单位,参加本单位的组织生活;第七条出现以下行为被查实的,给予警告处分;被处于两次警告处分的,予以辞退:1、工作时间没有佩戴“交通协管员证”的;2、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的;3、不按规定请假销假,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溜岗、串岗的;4、不服从命令,情节轻微的;5、工作方法不当,语言不文明,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和群众发生争执,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6、对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不积极提供帮助,造成一定影响的;第八条交通协管员有以下情形的,予以开除:1、不服从命令的;2、违规着制式警服或佩戴警衔警号等警用标识的;3、私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私自扣留当事人车辆、证件的;4、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造成较坏影响的;5、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利用职务之便,向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行为提供方便的;6、无故脱岗、旷工的;7、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8、因执勤不规范被上级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一定影响的;9、违反规定驾驶警用车辆的;非执行公务期间擅自使用警灯警笛或驾驶警用车辆随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一定影响的;10、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第九条支队各级政工部门要加强交通协管员的考勤工作,政治处每月对交通协管员考勤情况进行公示:1、一年内病、事假累计满30天,再请假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工资;正常上班后,恢复发放;2、一年内病、事假累计满60天,再请假的,按照试用期工资360元/月的标准发基本生活费;正常上班后,恢复发放;3、对于一年内病、事假累计满90天的,予以辞退;4、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政治处要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定期开展交通协管员评优评先活动,树立先进典型;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协管员队伍的素质,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严守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交通协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应当严格执行交通指挥命令,服从交通指挥指挥员的工作安排,做到服从指挥,严守岗位。
第六条交通协管员应当保持工作形象整洁,不得穿着超出规定范围的服装上岗,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擅自离岗。
第七条交通协管员应当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能够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和纠纷,保证交通秩序。
第九条交通协管员应当保护交通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不得损坏或者私自使用交通管理部门的设备。
第十条交通协管员应当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应当接受纪律处分。
第二章交通协管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交通协管员有权利根据交通指挥员的指挥进行交通指挥工作,有权利对违反交通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劝阻和批评。
第十二条交通协管员有义务保护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对于交通事故和纠纷能够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交通协管员有义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交通协管员有义务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交通协管员有义务文明礼貌地对待交通参与者,不得粗暴对待交通参与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交通协管员有义务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交通协管员有权利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有权利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交通管理方面的问题。
交管人员_工作制度
交通管理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三)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执法资格;(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交通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交通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持证执法;(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尊重当事人;(三)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四)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不得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得酒后执法,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七)不得擅离岗位,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三、执法行为规范第六条交通管理人员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处罚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
第七条交通管理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勘查现场,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作出事故认定。
第八条交通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交通疏导,尽量避免交通拥堵,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第九条交通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培训和考核第十条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第十一条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路政管理协管员规章制度
路政管理协管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路政管理协管员是指在路政管理机构工作,负责协助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路政管理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路政管理机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交通问题。
第四条路政管理协管员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法规、规章的约束,必须按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安全。
第五条路政管理协管员的任职资格和培训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职期间必须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路政管理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素养;(二)巡查道路交通情况,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三)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现场秩序,保障交通通畅;(四)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交通安全等工作,协调解决交通问题;(五)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交通管理任务。
第七条路政管理协管员在行使职责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果断处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乱纪,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作风。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路政管理协管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依规履行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二)获得相关工作所需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三)获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四)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九条路政管理协管员有以下义务:(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指挥;(二)提高业务水平,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违纪;(四)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安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路政管理协管员应参加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重新履职。
第十一条路政管理协管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法规、执法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文(二篇)
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文交通协管员是城市交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等重要责任。
本文将从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交通秩序。
交通协管员要负责指挥、疏导和控制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交通信号的使用,合理调控车辆流向,避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 保障道路安全。
交通协管员需要时刻关注道路交通状况,发现交通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疏导和处置,确保道路安全。
他们还需指挥行人过马路,禁止违法停车和非法乱穿马路等行为,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
3. 协调交通事故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协管员需要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疏导交通,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他们还需进行事故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以及协助侦破交通肇事案件。
4. 提供交通信息。
交通协管员需要了解道路情况和交通状况,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准确的交通信息。
他们要及时告知驾驶员道路施工、堵车、拥堵和交通限制等情况,并提供合理的绕行路线建议。
5. 协助重大活动交通管理。
在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协管员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管理方案,负责疏导交通,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他们还需协调安保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工作方法和技巧:1. 沟通能力。
交通协管员需要和交通参与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清晰地传达交通指示,避免产生误解和混乱。
他们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意思,保持冷静和耐心。
2. 视觉观察力。
交通协管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观察道路交通状况,发现潜在的交通风险和交通隐患。
他们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交通指示的正确性。
3. 快速反应能力。
交通协管员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和决策,迅速采取行动。
他们应对突发情况有应对预案,能够迅速疏导交通,保障现场安全。
4. 团队合作能力。
交通协管员通常需要与其他协管员、交警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合作。
道路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道路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应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
2. 协管员应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和报告。
3. 协管员应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4. 协管员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5. 协管员应定期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选拔与培训1. 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熟悉本地交通情况,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4)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
2. 协管员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2)资格审查;(3)面试、体检;(4)培训考核;(5)聘用。
3. 协管员培训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交通指挥手势;(3)交通事故现场处置;(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其他相关业务知识。
四、工作制度1. 协管员应按时到岗,着装整齐,佩戴协管员标志。
2. 协管员在岗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 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文明礼貌,依法行政,不得使用暴力。
4. 协管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
5. 协管员应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五、考核与奖惩1. 交警部门对协管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效等。
2.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协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协管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XX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协管员,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协管员、路桥协管员等。
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应当服从组织的领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规定,严守纪律,热爱岗位,恪尽职守。
第四条交通协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
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环境影响。
第六条交通协管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按照指挥原则,保障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第七条交通协管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保持形象良好。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应当及时了解交通信息,熟悉周边道路和环境,为保障出行提供便利。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交通协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协助警务人员等。
第十条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应当坚决执行指挥命令,严格执行交通规定,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一条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应当主动协助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受伤人员及时救治。
第十二条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应当熟悉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故障。
第十三条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警惕,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和危险发生。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交通协管员应当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交通协管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擅自变动岗位。
第十六条交通协管员应当按照要求接受领导的检查和考核,定期参加培训和练习,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交通协管员应当保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不得挪用或浪费。
第十八条交通协管员应当维护组织和同事的团结,不得散布谣言、挑拨离间。
第十九条交通协管员应当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或制止。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交通协管员违反规章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做出以下处罚: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开除。
公路交通安全岗位规范要求分析
公路交通安全岗位规范要求分析公路交通安全是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而公路交通安全岗位又是确保路面交通秩序稳定的关键。
本文将分析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规范要求,旨在提高交通安全保障的水平。
一、背景介绍公路交通安全岗位是指在道路旁或路口等交通要点处,由交通警察、交通协管员等执法人员以及路政管理人员等担任的岗位。
他们负责维护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秩序,引导交通流畅,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设立与规范要求是确保交通安全的基础。
二、岗位职责1.交通指挥: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核心职责之一是对交通进行指挥和疏导。
在车流量大的路段或者交通拥堵时,岗位人员需要站在既安全又能被交通参与者注意到的位置,利用手势、喊话等方式对交通进行指挥,确保交通的有序进行。
2.交通引导:在交叉口或重要路段,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人员需要及时引导行人和车辆,确保他们安全、快速地通过。
例如,在道路施工时,岗位人员需要引导行人绕行施工区域,确保行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交通执法: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人员还要承担一些执法任务,例如监管车辆停车违章行为、查处超速等违法行为。
他们需要了解并执行相关交通法规,保证道路上的交通秩序。
4.事故处理: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人员需要迅速处理,保护现场,指挥交通,并在需要的时候呼叫救护车和警察。
三、规范要求1.着装规范: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人员需要穿着符合规范的制服,保持整洁。
制服上应当有明显的标识,以便被识别为交通执法人员。
2.疲劳驾驶:岗位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休息和轮班,避免因疲劳导致工作效率下降或发生错误判断。
3.规范指挥:交通指挥的方式要明确、规范,并对车辆和行人给予明确的指示,以减少混乱和错误行为的发生。
4.沟通技巧:岗位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与司机、行人和其他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5.法律法规:公路交通安全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保证执法的公正和准确性。
交通协管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
交通协管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交通协管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是交通协管员的重要工作。
那么,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是什么呢?今天店铺为你整理了交通协管员岗位职责,希望对你有用。
交通协管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1一、宣传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协助交通xxx对行人、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进行纠章。
二、严格遵守大队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每天两次到所在中队签到,签到情况与工资挂钩。
三、必须统一佩戴交通协管员袖标,穿着大队配发的反光背心,并持小红旗在市区各路口协助管理交通,正确指挥行人和非机动车遵章行走。
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中队。
四、对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中队。
五、对在规定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要出示停管中心统一配发的工作证,使用中心核发的停车场定额发票,严格按标准撕票收费,不得动用停放车辆,及时提醒司机妥善存放贵重物品。
六、工作期间,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仪容严整。
不得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七、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上报中队,协助交通xxx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八、积极参加大队每月定期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加强自身对交通管理基本知识和指挥技能的提高和运用。
九、对秉公办事、成绩突出的,由大队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一经查实,予以辞退或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协助做好交通xxx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遵守交通xxx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据开政办发[2008]36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为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保证。
成立乡、村“创建交通平安畅通县”领导组织机构。
乡成立由朱建忠乡长任组长,8名乡干部组成的领导小组,村成立由主任为组长,交通协管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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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
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完善基层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X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是指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聘用的,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是指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在行政村指定的,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
管员的设置和管理遵循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定岗定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体系建设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加强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
下,在每个乡(镇、办事处)依托乡镇政府驻地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乡(镇、办事处)领导兼任。
交通管理服务站应指定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管理员应当有专门办公室场所,实行集中办公。
第五条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在每个行政村依托村(居)委会建立交通管理服务室,聘用1至2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村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可以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
第六条管委会、乡(镇、办事处)应当统筹解决交通管理服务站日常办公、人员经费,并对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及涉密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交通管理服务站主要工作:
(一)贯彻上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落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的管理;
(二)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辖区内危险路段、事故隐患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组织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各村(居委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四)协助公安、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打击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拖拉机或低速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占道打场晒粮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六)对辖区内机动车、农用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排查,督导审验、挂牌和办证;
(七)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统一建档管理,加强培训和检查考核。
第九条交通管理服务站站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落实并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定期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各项交通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三)每季度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四)每年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五)协调工作站运转所需的经费开支,确保辖区内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交通管理服务站领导下,积极维护本乡(镇、办事处)的道路交通秩序,对辖区内道路上的易堵易乱点段加强疏导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对辖区内县、乡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排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建立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台账,对辖区内各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
(四)定期向各村(居委会)下达安全教育、隐患整改等工作任务;
(五)督促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落实工作职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应当履行以下职
责:
(一)建立本村机动车辆、驾驶人、交通事故台账及宣传活动档案,及时掌握本村机动车辆、驾驶人底数及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