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培训的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育婴师培训方案
本次培训方案主要针对失业失地妇女,首先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学员的文化结构基础、个人道德修养及社会责任感,通过对学员文化结构基础的掌握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制定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计划,个人道德修养是展现个人素质最重要的方面,在这点上每个学员是参差不齐并急需提高的,因此需要各个班主任及老师逐个交流,重点引导,社会责任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工作实践中体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是来自于个人事业成就中的一种自我认识的提升,是需要在拥有了过硬专业技能后,并有较高的自我道德认识才能具备的。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培训之前做出一个评估了解,并把其于培训后作出比对,从而了解到培训对每个学员产生的影响情况。
通过观察了解,我发现这些失业失地妇女绝大多数在35岁以上,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小学到初中之间,有的甚至没有学习经历,充分考虑这个特点的情况下,每个课程都要深入浅出、浅显易懂、实用、但更必须强调专业理论要点,多采用举例说明的方法,虽然学员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是都有较丰富的生活经历,也非常愿意说,因此应该多引导学员说自己体会的例子,并把对的用理论依据加以肯定;错的用理论依据说明错处。采用这种通过自身体会的方法来教学,就更容易让学员接受了。由于学员的归纳能力非常有限,因此老师在课前应归纳出重点要点,在课堂上提醒学员笔记。学员对实践的兴趣相对理论较浓,但理论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单一的理论课或没有非常鲜明的实践内容性的理论课程只会让学员觉得像听天书,对此必须采取理论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时时用理论说明实践内容。
再来就是课程的联系性,刚刚提到学员的归纳总结能力有限,因此也就很难把每个课程的联系性总结出来,所以各个课程的老师应该多交流沟通,看看每个课程需要对其他课程的辅助作用和其他课程对该课程建立的引导作用以及每个课程之间的共通性,比如学员的自我定位,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就应该在每一堂课中都慎重的提出并给予正确的引导等。各专业老师共同制定出主体教学计划。
学员信心的树立在本次培训中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文化程度低,多年从事家政保姆工作甚至没有从事工作,因此大多数对自己的信心还是很缺乏的,觉得自己就是个保姆,有的甚至认为雇主说什么就是什么,而这恰恰违背了我们的专业态度:首先育婴师的定位是“主动教育全过程”的教育工作者,而不是简单的家政服务人员。其次保姆作为一种职业,不是专业的0-3岁婴幼儿的护理人员。学员主要从事家政方面的工作。再来月嫂并不是一种国家认可的职业,没有明确的职业范围、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是一个历史时期中为解决下岗女工再就业问题而开始被社会熟知的称谓。但后来由于没有规范的职业培训和鉴定标准,已逐渐变成了对高级保姆的一种称谓。而育婴师经过专业的营养、保健、日常护理、教育、心理、意外伤害预防等全方位的专业培训,为孩子提供的是类似于牙科医生或家教一样的专业服务。因此,随着育婴师职业标准的实施和普及,在0-3岁婴幼儿领域将只有育婴师这样通过严格标准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的从业人员,才能为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的服务。那么我们在教育培训时就要多注意强调其培训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告诉学员掌握好每个专业技能,从而达到用专业技能说话的水平,提升学员的自信心。
对育婴师鉴定的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
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育婴员、育婴师和高级育婴师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丁宗一、万燕、王练、王书荃、王丽瑛、吴凤岗、杜丽蓉、张斌、张立中、陈英、陈蕾、陈学锋、胡红星。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育婴员
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3)鉴定方式: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取抽签方式,每人操作四个工作内容。
(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实际操作训练场地。
通过培训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育婴师职业道德与修养
①热爱儿童,尊重儿童。②爱岗敬业,优质服务。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育婴师工作守则
2、基础知识
(1)0—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