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考试易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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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
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
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
文件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在规定的期限
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日。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
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53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提出,规范性文件应当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有效期限定在3年至5年。
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
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
定行政许可。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联
合执法。
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分别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试点单位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
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
“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统一公示平台。
试点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确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看点一:“谁执法谁公示”
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主动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指导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
这就跟“谁执法谁普法”落实了普法责任一样,把执法信息公示的职责交给了执法机关。
执法机关既是执法主体,也是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的公开义务主体。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如果有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要求公开执法有关信息,执法人员不宜随意拒绝,起码得给个指引,告知对方如何获取信息。
看点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说“执法公示”容易,但究竟公示哪些内容,用什么载体,就是个难题。
先前各地各部门的“执法公示”五花八门。
笔者为了找些资料,常常迷失在网站中。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通过统一平台公示执法信息,规范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的内容,统一各种公示的标准、格式,同时集约化的公示也能够节省资源。
作为公示义务人的执法机关,按统一规定在公示平台公示,就不用担心哪些内容遗漏了没公示,也不用怕哪些不宜公开的信息上了网。
而围观群众,也能够更加便捷、准确地获得执法信息。
看点三: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文字记录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其中的文字记录,要求“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这个需要法律素质和文字功底,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
让人感兴趣的是对执法文书的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这样几点:一是司法部负责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
二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基础上,参考国务院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
长期以来,执法文书是个难题。
在文书种类上,必备文书太多,造成程序繁琐,影响执法效率,与务实高效原则不符;太少,又容易造成执法环节缺失,导致程序不到位。
在文书格式上,过分强调统一,就太拘泥于形式,不适应千变万化的执法实践;过于随意,既有可能使文书要素遗漏,显得不够规范。
如何既发挥格式文书的规范作用,提高效率,又避免规行矩步,作茧自缚,来个“文书制作指引”是好办法。
看点四:执法过程音像记录
信息技术的普及,让执法过程的音像记录成为可能。
正如《指导意见》所指出的,音像记录具有三方面作用:一是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二是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三是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有时音像记录还真的让执法人员又爱又怕。
笔者就曾见到一段执法人员取证的音像资料,本来可作为证据,但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举止不够规范,不适宜公开。
还有当事人以“执法全过程记录”为由,咋呼着要求拿出音像记录,认为没有音像记录就“违法”。
《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
根据三种具体情形,对音像记录的应用提出了意见:
一是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二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三是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指导意见》还提出研究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都非常好。
看点五: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不是小事。
《指导意见》因此要求“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正好,最高人民法院丢失卷宗事件闹得满城风雨。
行政执法案件不象法院审判案件那么重要,但案卷管理也该规范起来。
《指导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
可以预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今后归档的行政执法案卷主要是数字化档案。
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要适应这一趋势。
看点六: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对了,《指导意见》里的“行政执法”,包括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
那么哪些行政执法决定要经过法制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已经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作了规定。
对其他行政执法决定,《指导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执法机关以后就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执行法制审核。
看点七:法制审核责任
法制审核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与决定之间的一个重要环节。
法制审核机构和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权责分配,是个比较难理清的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执法资格、法定权限、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基准运用、执法文书等内容,根据不同情形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不是审批。
行政执法案件的决定权不在案件承办机构也不在法制审核机构,而是在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最终的责任也由这个负责人承担。
当然,这三方面的责权关系,最终可能还是要放到具体案件中看。
某一市政府行政首长对一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作出暂缓决定超过1年的,决策方案该退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听证主持人应当自听证会结束之日起10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并将听证笔录和报告一并报行政机关负责人。
听证报告应当载明听证会的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主持人的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行政机关变更行政给付范围、对象、等级、标准、期限或者废止相
应项目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除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另有规定外,行政
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由该行政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
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
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
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百三十一条
行政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违法:(一)行政
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但是责令其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行政决定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
行政决定违法,但是撤销该行政决定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四)应当确认违法的其他情形。
16、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以及可追溯的
原则。
A、合法
B、全面
C、客观
D、及时
答案:ABCD
20、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的具体()等内容。
A、程序
B、方式
C、范围
D、时限
法制审核的时间计入行政执法办理时限。
第九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勘验、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的,所
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据《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音像记录资料存储至执法信息系统或者本单位专用存储器,不得自行保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行为执行终结之日起(30)日内,将行政执法记录形成行政执法案卷,依法归档保存。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归档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满1年的,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负责实施的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进行检查时,被许可人负有的法定义务是()
A 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B 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C 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D 应当说明拒绝检查的理由
答案: BC
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行政执法争议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协调解决;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由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依法申请查阅行政执法记录的,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A、法制审核人员
B、承办机构负责人
C、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
D、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员
答案:C
[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先催告当事人
履行义务
B.行政机关催告书送达十五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
行政机关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C.行政机关应该向当事人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D.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基
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BCD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除查封、扣押时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
卖或者变卖的,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
失的,应当给予(B 补偿)。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
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错误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单选题]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涉外、涉港澳台事项时,应当()同意。
A.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
B.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C.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
D.事先请示制定机关负责人
正确答案:A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单选题] 赵某因逆行驾驶被交通警察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
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
赵某要求出具书面
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
取其申辩。
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B.该处罚决定违法
C.该处罚决定可以被撤销
D.该处罚决定无效
正确答案:A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
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