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记分册
学生成绩记分册
总分 人数 0-29 % 30-59 % 60-79 % 80-100 % 及格率 优秀率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成绩记分册
姓 学科 八 年级 三 班 任课教师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姓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李晓鹏 宁海丽 孙翼生 于 群 李雅琳 王 欣 贾雅琪 金多 赵 艺 张 敏 吴欣雨 张永逸 吴金柱 张 悦 王虹雪 李 悦 高石林 李 妍 韩 冰 陶明嘉 苏美琳 郎 雪 李宗悦 姜莹莹 丛珊珊 柴 媛 张宇鑫 刘欣茹 孙 鹏 王 佳 邵魁生 齐文陈 刘 迪 赵可心 王琪唯 林发棠 王 崇 王海月 夏吉檬 张 颖
总分 人数 0-29 % 30-59 % 60-79 % 80-100 % 及格率 优秀率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成绩记分册
姓 学科 八年级 二 班 任课教师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姓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姜呈霖 金明达 芦翠雯 池万佳 刘春雪 邢如意 刘秦 邵涵书 周雪 宁尚鹏 李雯莉 李隆辉 于海鹏 冉旭 郜宏利 哈佳慧 惠心悦 夏英慧 张蕊 张雯雯 黄思思 李壮怀 王涛 余洋 高鸿扬 单永鑫 王琳琳 张硕 臧新宇 邢文瑞 郭欲含 王可 盛垚 毛宇欣 吴晨 卢钰 刘友鹏 仲崇瑞 高海 董玉程 邱宇彤
总分 人数 0-29 % 30-59 % 60-79 % 80-100 % 及格率 优秀率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成绩记分册
姓 学科 七 年级 二 班 任课教师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姓 名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 成 绩
许铎 王琦 冯铭坤 曲垠霖 马骏 宁雪辰 曹雪莹 刘祺 吴云鸽 刁晨卉 霍路军 徐蕾 盛旭 孙兆佳 李先博 王可岩 侯保成 曲桂炎 都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杜佳骏 曲涵 徐文雅 孟祥辉 刘莹 庄涛 张旭 史雅茹 王戬 唐思岩 杨阔 赵晴 吕昕洋 贾玉凤 张梦闯 吴志强 常炳山 祝福 齐跃
关于学生成绩评定的规定
关于学生成绩评定的规定
一、成绩评定方法:
1、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总评成
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出勤、作业、平时的测验、课堂表现等,平时成绩由授课教师评定、期末成绩严格按照百
分比进行换算。
2、有实作课的科目成绩必须加上实际操作的成绩。
3、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用平时成绩调节。
4、期中不进行统一考试,由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要求及教学进度组
织随堂测验(或作业),以此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按平时成
绩的要求记入《学生成绩记分册》,教务处进行检查。
5、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严格按照百分比相加,成为学生一学期最
终的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记分册》,授课教师在学期结束时
将《学生成绩记分册》(电子档和纸质档)交到教务处存档案
备案。
6、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成绩表》,填写《评
语表》并告知家长学生成绩。
二、补考规定
1、学生上一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科目,下一学期安排一次补
考,补考不及格的,毕业时进行第二次补考,任何一门科目
经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毕业证。
2、不进行笔试的科目以及上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的科目由授
课教师自行出题考试,不参加期末统考,但仍然按照成绩评
定方法进行评定,不及格的科目仍然按照补考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发布单位】国家教委【发布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日期】1990-01-20【生效日期】1990-01-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疗。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教务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本科生)一、学制1、七年制本硕连读其学制为7年,可允许在9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l0年完成学业。
2、五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5年,可允许在7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8年完成学业。
3、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4年,可允许在6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7年完成学业。
4、学习比较优秀的学生,按课程选修原则的有关规定,可增选一定数量的学分,提前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给予提前毕业。
二、学期每学年设置三个教学学期,其中两个大学期一般各为15周(其中14周进行理论教学,1周复习考试,详见每学年校历),一个小学期为9周(其中4周集中安排各种社会实践、实习活动,4周安排选修课、实验课和部分重修课,1周机动)。
三、学分的计算1、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参见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2、理论课教学:一般每14个学时计一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1)实验课与分散进行的见习课一般每14—28学时计1个学分(由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
(2)集中进行的毕业实习、毕业课题设计以每周计1个学分。
(3)其它集中的教学实践、实习以每周计2个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以每周计1个学分。
4、体育课:每年6个学分,3年共计18个学分。
学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
四、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1、学生参加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后所得的成绩和学分载入学生成绩记分册及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必修课、限选课实行课程淘汰制,用以严格地控制课程的教学质量,淘汰率为不低于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数的5%。
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施课程内PBL教学法的课程(经学校认定)以及辅修课程不实行5%淘汰。
2、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质和量两方面的绩点评定方法。
绩点评定方法如下:成绩考核采用A、B、C、D、F五级制进行登入,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小学教务处第一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结
小学教务处第一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结小学教务处第一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结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慢慢地消逝了,回顾坚强地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何不赶紧对过去工作做一个总结,以往后的工作做参照。
你知道领导和老板想要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教学总结吗?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小学教务处第一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小学教务处第一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总结篇1本学期,教务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吴江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以“重实际、抓实事、求实效”为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落实课程计划,抓好教学监控,大面积进步教学质量,从而加速了学校发展。
同时,指导教师加强学生作业训练管理,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现将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如下:一、以制度为准绳,切实抓好课堂教学教学常规是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加强教学制度的建设,强化教学常规的落实,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
因此,本学期我们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好规定课程,严格依照课表上课。
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建立课堂巡查制度,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差异发展和可延续发展,使每位学生能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和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1、实施分层管理,强化检查制度。
为使常规管理落到实处,我们采取教务处和教研组两个层次对教学工作实行有序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校总的教学活动的监控调度,主要抓下属的各教研组,各教研组组长负责日常管理,落实具体的教学目标及各项任务的完成。
这样的“分层管理”做到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有效地稳定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同时结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和分阶段普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每位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等,总结通报,达到规范教学各环节的目的。
教务处需要二级学院部提供或自我保存的资料签单
序号
资料描述
资料要求
备注
1
诊改复核汇报专业确定
确定:汇报专业、汇报人(职称)
8月30日前
2
诊改复核汇报课程确定
确定:课程名称、所属专业、汇报人(职称)
8月30日前
3
二级学院部管理机构情况
上报、确定:院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学生科长、教务科长、团总支书记、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人员信息
保存到二级学院部教务科
6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专家记录
分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内容;论证记录及专家签字表等
保存到二级学院部教务科
7
师资团队建设
分年度:各专业团队教师信息统计(各专业建设团队人员清单,含团队成员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主讲课程、研究方向、双师性质、岗位类别等);各专业团队开展科研创新、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成果统计;专业带头人在推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统计。
保存到二级学院部教务科
10
课程建设
分年度:各门专业课主要授课教师信息统计;校内各类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清单;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清单;各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等信息统计;各专业教材开发及课程选用情况统计。
保存到二级学院部教务科
11
课程内容
各门专业课课程标准(含课程内容);各门课程授课计划、教案、实训课程实训指导书(提供2017-2018年开发信息,原始材料部门备查)
保存到二级学院部教务科
12
教学实施与考核
分年度:教学课表;教务日志、教师工作手册;教师调停课情况统计;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查课课程考核方案(提供2017-2018年开课信息,原始材料部门备查);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将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合并的试点课程统计等
二年级学科成绩记分册1
合格
吴追
1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邱绍徽
1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姚文秀
1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郑致鹏
1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郑海霞
1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2
郑琴
1
67
77
84
83
75.3
15
83
24.9
86
43
82.9
2
尚以海
1
83
84
93
90.
87.5
17.5
84
25.2
84
42
84.7
2
郑玉平
1
57
62
28
68
53.8
11
62
19.6
60
30
60.4
2
邱云
1
22
20
13
20
18.75
3.75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新生,须持“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部门请假,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部门将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注册学生学籍,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学院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可向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
(一)因病:经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院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因其他因素无法入学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规章守则1.doc
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勤奋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护公物。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师着装端庄得体,女教师化淡妆(严禁染指甲、带大耳环、穿短漏服装和拖鞋上班),严禁在楼道说笑,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教书育人,对学生负责。
不歧视、不嘲笑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有违反教育原则的行为,书面检查,在校内批评并根据情节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或解除聘用合同。
4、教师要尊重家长,建立平等关系,不得训斥和抱怨。
与家长谈话时注意用礼貌用语,,达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
5、教师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力争做到百问不烦,百教不厌。
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要及时给与治疗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根据学生受害程度和情节,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6、工作时间不干私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在上课时提前十分钟到校,课后十分钟方可离校。
正常上课期间如有学生请假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7、同事之间要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凡搬弄是非、公开冲突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8、各任课教师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履行岗位责任制,不迟到、不早退,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临时假自己如实登记。
9、对本学校的一切教务活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爱好本学校的一切教学用具,无损害行为。
10、对本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事物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动须报告相关负责人。
1、各科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学习《课程标准方案》,明确本科的任务及要求。
2、各年级各科任课教师都要根据《课程标准方案》及本册教材的要求进行备课。
3、上课前必须修改好教案,要有余粮课。
4、备课时必须做到:(一)领会教材编排意图,明确教学目的、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
(二)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确定课堂类型结构。
5、教师的教案修改要认真,做到书面整洁,讲课后有反思。
一、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应站在教室门口,等待上课。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01.20•【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施行日期】1990.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5年3月29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废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中心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等)
教学工作常规及量化管理考评细则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中心学校二OO九年九月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中心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办法一、总则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
教学工作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有关法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
在教学工作中,教师要把教学和育人和谐统一起来,不仅要指导学生学习“双基”、“发展智能”,而且要促进学生思想、兴趣、意志、情感、品德行为习惯的健康发展,发挥教学过程的多功能作用。
3、教学是教师的教授和学生学习的双边活动。
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既面向全体学生,又注重培养英才,既保证全面发展,又注重培养特长。
4、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考核、评价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应环环扣紧,环环落实,与此相关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要认真抓好。
中心校对教师教学过程在各个环节上实行奖惩制度。
5、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避免过量的课业负担。
6、要按国家制订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教师要按课程标准教学。
二、备课7、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得上课,不备课而上课的应作渎职行为处理,对全年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
不认真备课的应予批评和处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备课,应重新备课。
8、各学科一律实行超前一周备课,不准多备,也不准少备。
9、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以个人备课为主。
个人备课要做到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备教法、备学法指导、备教师语言、备时间分配、备板书设计、备练习、备作业设计,在此基础上,设计教学过程,写好教案,要求教师一律写详案。
10、在教师个人超前一周备课的基础上,由教研组长每周周五召集同教研组教师集体备课研究教材,其内容主要是:检查本周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下周超周备课的教案,并签字加检查日期,研究下周教学重点、难点,研究双基、双边,研究教法、学法,统一教学目标,统一作业量,统一测试内容。
中小学学生成绩记分册(模版带公试只需输入考试成绩,自动生成其它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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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只需粘贴姓名,输入成绩(输入成绩时 只需输入白色格子里的成绩,灰色的格子里的成绩不 要动,不然公式破坏了要重新设置公式),灰色成绩 自动生成。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学生姓名是错位的, 千万别对错位子。打印的时候一定要选中打印,否则 会浪费纸。如是第学期只需选中第一学期打印即可; 如果是第二学期先选中第一学期打印后,反面第一学 打印好的,再选中第二学期打印即可,然后沿边剪切 装订成册就可以了(装订时建议用双面胶更美观)。
期末
40%
上期 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下期 6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学年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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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学 期 成 绩
1 2 3 4 5 6 7 平时 平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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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年 成 绩
学期 成绩
9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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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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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记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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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上 47 下 上 48 下 上 49 下 上 50 下 上 51 下 上 52 下 上 53 下 上 54 下 上 55 下 上 56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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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规定
学分制实施规定一.学制1.“5+3”八年一贯制其学制为8年,可允许在12年内完成学业。
2.五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5年,可允许在7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8年完成学业。
3.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其学制为4年,可允许在6年内完成学业。
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7年完成学业。
4.学习比较优秀的学生,按课程选修原则的有关规定,可增选一定数量的学分,提前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给予提前毕业。
二.学期每学年设置三个教学学期,其中两个大学期一般各为15周(其中14周进行理论教学,1周复习考试,详见每学年校历),一个小学期为9周(其中4周集中安排各种社会实践、实习活动,4周安排选修课、试验课和部分重修课,1周机动)。
三.学分的计算1.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参见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2.理论课教学:一般每14个学时计1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1)实验课与分散进行的见习课一般每14—28学时计1个学分(由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
(2)集中进行的毕业实习、毕业课题设计以每周计1个学分。
(3)其它集中的教学实践、实习以每周计2个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以每周计1个学分。
4.体育课:每年6个学分,3年共计18个学分。
学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
12四.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1.学生参加课程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后所得的成绩和学分载入学生成绩记分册及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必修课、限选课实行课程淘汰制,用以严格地控制课程的教学质量,淘汰率为不低于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数的5%。
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施课程内PBL 教学法的课程(经学校认定)以及辅修课程不实行5%淘汰。
2.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质和量两方面的绩点评定方法。
绩点评定方法如下:成绩考核采用A 、B 、C 、D 、F 五级制进行登入,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育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人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人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第五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成绩载人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每学期考试课程的门数,由各校从严掌握,自行确定。
第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考试成绩评分,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比重,由各校自行确定。
考查成绩是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的综合评定。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学完某门课程,考核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
大学高校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学生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主要依据,是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状况的综合反映。
为了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成绩考核方式(一)学生成绩的考核,可以根据课程讲授安排,采用集中或分散两种形式。
1、凡培养方案规定的考核课程或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可以是开卷、闭卷或实验操作,也可以是笔试或口试,或者教学大纲计划的综合考核方式。
3、任课教师提出的考核方法应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记载,并经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学院(副院长)负责人批准,上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考核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课程考核原则上由教务处安排在学校规定的考核周内进行。
提前结束的课程,须经教务处同意后,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进行考核。
(三)课程最终记载的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或)阶段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考核成绩如采用百分制,以60 分为及格标准;如采取五级制,则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四)考查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均须按百分制评定成绩,以60 分为及格标准。
(五)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教学的,每学期都应进行考核,该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学分和成绩。
(六)课程最终记载成绩的方式应在开课前向学生说明。
课程综合改革或者进行阶段性考核的课程也应开课前明确各个阶段的考核标准和其所占总成绩的比例,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平时成绩的考核平时成绩的组成及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教学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主要考查以下内容:1、课程的平时作业、实践环节、阶段论文的成绩;2、课堂回答问题的成绩;3、平时单元测验、技能测试、面试或其它平时成绩;4、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成绩,如是否按时上课、是否扰乱课堂秩序、是否遵守请假制度等。
5、对于未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
6、对缺课超过规定课时1/3 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上报学生处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