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区2018年小升初招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区2018年“小升初”招生指南

今年徐州市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启动了,家长们要注意:就近入学是主流,省时省钱还长远;择校报名要慎重,适合教育促发展;招生骗局勿中招,远离中介别谈钱;招生政策要掌握,按时依规少麻烦。

《徐州市2018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徐教规〔2018〕2号)已经发布,可登录徐州市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这里就一些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民办初中报名。①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民办初中就读的,6月15日在就读小学领取《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6月19日完成上报。②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中选择到民

办初中就读的,6月18-19日直接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名。

2.电脑派位报名。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初中电脑派位,不需另外报名,直接从民办初中报名库中电脑派位。②符合条件并选报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5日到撷秀初中报名。③符合条件并选报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5日到对应学校进行报名。

3.公办初中报名。①选报市区公办初中择校生的,6月18-19日到有择校生计划的学校报名。②申请在施教区公办初中入学的,7月4-5日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内公办初中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④学生小学毕业证。

2.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父母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三)报名要求

1.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学校报名。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的,须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

2.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择校生,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择校生不能兼报。

3.被电脑派位录取的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其他学校报名。

4.未被民办初中、公办初中择校生招生录取的,回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二、招生录取

(一)民办初中电脑派位。6月24日下午3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公示录取名单。

(二)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6月27日下午3点,撷秀初中面向新城区电脑派位招生,公示录取名单。

(三)部分公办初中电脑派位。6月27日下午3点,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部电脑派位招生,公示录取名单。

(四)公办初中择校生招生。7月1日公办初中择校生招生,7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五)民办初中自主招生。7月1-2日民办初中自主招生,7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六)公办初中施教区内招生。7月6-7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7月8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市直属初中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和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1-12日可以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到徐州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C108室登记,经审核后统筹安排。区属初中施教区审定的特殊情况学生由各区教体局统一登记协调。

三、市区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从2016年起,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部分学校招生说明

(一)2018年有择校生计划的学校:欣欣中学(徐高北)、十中、十三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王杰中学、西苑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开发区中学、开发区大黄山中学、开发区大庙中学。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

(二)各民办初中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安排不低于30%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其余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各校电脑派位办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在主城区有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爱登堡国际学校、百川学校、常青藤外国语学校、华顿国际中学、华杰实验学校、黄山外国语学校、侯集实验学校、培栋实验学校、京师未来实验学校、金榜国际学校、嘉治剑桥公学、矿大实验学校、启星中学、树德中学、树恩中学(高铁校区)、树恩中学(复兴路校区)、树人中学、树人中学(云龙校区)、撷秀中学、英杰学校(学校名称按音序排序,不分先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