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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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分级检查的时间及参加人员
1、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百分大检查,参加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部成员、分公司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等。
2、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人员:分公司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施工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零工负责人)。
4、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每天进行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的检查,参加人员:施工现场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
5、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①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纠正。
②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③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④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同布置、同检查、同讲评、同总结、同奖罚)。
⑤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
二、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及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措施
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季一次,平时不定期巡查或专项检查,由安全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季度通报由安全部汇总上报公司办公会或总经理,审定后,给予批评、处罚或奖励。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照职责和管理制度进行自查,自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每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每月汇总书面上报安全部。
3、检查应结合工程情况,对暴露出来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或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等情况做好记录,对一般问题或隐患当即口头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做到边查、边改、定期复查,并按制度奖罚。
4、要建立并保持相应的检查记录,公司采用规定格式和内容的双百分检查记录评分表格。
5、对核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视危险程度和严重性按标准(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
6、隐患处理后复查验证: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工程项目部门、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好记录,只有当险情排除,采取了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使用或施工。
7、安全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由分公司项目部或厂、站等单位制定措施,实施整改,在限期内自查合格报公司主管部门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