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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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篇一: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统计工作仍由生产部统一兼管。

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的统计管理工作。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整理统计、收集信息、调查分析,实行统计监督,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内容包括:一是生产信息;二是财务信息;三是市场信息;四是人事管理信息;五是企业资产信息等。

3.公司统计工作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按统计业务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生产部职责就是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保证统计信息完整和准确。

4.根据各职能部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兼职统计员。

公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要求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整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生产技术部的意见,并要有合适的工作人员接替其工作。

第二章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5.凡国家统计部门颁发的所有报表,由生产部根据公司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则由生产部派人参与,并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召集共同协商编制,报出的报表必须报生产部备案。

6.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生产部审查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生产部制订“报表目录”(见附件),颁布下发全公司各单位。

未经安排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以拒绝填报。

7.公司内部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的业务部门可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生产部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8.统计报表口径要明确,统计表格要完整,统计报表要方便汇总。

所有定期统计报表,均由生产部和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公司办负责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4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4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统计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加强统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执行统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统计部门和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统计职责,确保统计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歪曲、隐瞒、篡改统计数据。

第五条统计数据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搜集、处理、发布和使用,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统计部门和人员应当加强对数据质量的控制和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三章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的统计数据管理系统,明确统计工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八条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工作的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搜集和录入第十条统计数据的搜集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统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和程序进行数据的搜集和录入。

第十二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录入模板和数据库,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比较性。

第五章统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当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可靠。

第十四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处理流程和标准,保障数据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五条统计部门应当运用适当的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和意义。

第六章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发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发布机制和渠道,确保数据的广泛传播和使用。

第十八条统计数据的使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七章统计部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统计部门和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处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科技统计报告制度是一种对科技活动进行系统性、全面性、连续性的统计和分析,以便为科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科技活动的统计和分析,了解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为科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也为企业、科研机构等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科技发展趋势,把握科技发展机遇。

二、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内容科技统计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科技活动统计:包括科技人员数量、科技经费投入、科技项目数量、科技成果数量等。

2. 科技活动分析:包括科技活动的规模分析、结构分析、效益分析等。

3. 科技发展趋势预测:根据科技活动的现状和趋势,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科技发展的趋势。

4. 科技政策评估:对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科技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三、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步骤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科技统计报告制度:根据国家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需要,制定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2. 建立科技统计信息系统:建立科技统计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存储科技统计数据。

3. 进行科技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科技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

4. 编制科技统计报告:根据科技统计分析结果,编制科技统计报告。

5. 发布科技统计报告:将编制好的科技统计报告发布给相关部门和单位,为他们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四、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的作用科技统计报告制度对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科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科技统计报告,可以了解科技活动的实际情况,为科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为企业、科研机构等提供科技信息服务:通过科技统计报告,可以帮助企业、科研机构等了解科技发展趋势,把握科技发展机遇。

高校统计管理制度

高校统计管理制度

高校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高校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高校科学发展和决策的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管理机构高校统计管理机构是高校统计工作的专职机构。

机构领导由高校领导任命,机构设置相应的人员、岗位和经费。

统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校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三、统计工作的范围高校统计工作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后勤等各个方面。

统计数据包括基本数据、动态数据、专题数据和报表数据。

统计范围应涵盖全校所有学生、教职工和设施设备。

四、统计工作的主体高校统计工作的主体为各个学院、部门和单位。

学院、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报送。

高校统计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协调各学院、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

五、统计数据的收集高校统计数据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数据原始性:数据应当来自真实的、可靠的来源。

学院、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保障和核查。

2.全面性:应当尽可能地收集全校所有相关数据。

各学院、部门和单位不能遗漏任何数据。

3.时效性:数据应当及时收集,及时更新。

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应当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4.一致性:数据应当在定义、标准、计量单位等方面保持一致性。

六、统计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学院、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统计表格和要求,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核对。

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应当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统计数据的报送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统计数据报送给高校统计管理机构。

高校统计管理机构应当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统计数据的利用高校统计管理机构应当将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

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为高校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统计数据的利用应当遵循信息保密的原则,并且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出数据的真实情况。

九、统计数据的保密高校统计管理机构和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应当严格保密。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3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3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一、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我司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的统计工作。

二、统计工作的责任与义务1. 统计工作的责任分工(1)总经理: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公司的统计工作,确保各部门遵守统计制度和相关规定。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制定统计计划、采集数据、核实数据的准确性。

(3)统计员:负责系统化的数据采集、整理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统计工作的义务(1)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统计标准和方法采集和整理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员工应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三、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整理1. 数据采集的方法(1)通过公司内部各部门系统的自动化数据采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通过员工填写统计表格或报告表的方式采集数据。

2. 数据整理的方法(1)采用专业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2)建立标准统计报告模板,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四、统计数据的保密与权限管理1. 统计数据的保密(1)统计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员工应对统计数据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机密数据,应严格遵守相关机密事项的保密协议。

2. 权限管理(1)制定统计数据管理权限制度,明确各部门员工对统计数据的使用权限。

(2)定期检查和修改员工的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统计数据的报告与分析1. 数据报告的形式(1)制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和标准,确保报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报告应简明扼要、准确清晰,以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2. 数据分析的方法(1)针对不同的统计问题和目的,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工具进行数据分析。

(2)对异常数据和偏差进行解释和分析,及时纠正数据错误。

六、统计数据的监督与检查1. 统计数据的监督责任(1)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数字资料的总称。

统计人员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现状,为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建立生产、收费、财务、燃料储备四个方面的信息平台。

(一)生产方面的信息数据供热分(子)公司检修期信息包括:1、设备中小修完成情况;2、技术改造工程完成进度;3、设备更新情况;4、锅炉大修工程;5、锅炉清洗工程;6、基建工程。

供热分(子)公司运行期信息包括:1、锅炉运行情况;2、设备完好率;3、系统失水率;4、运行事故率;5、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6、用户室温合格率;7、煤消耗情况;8、水消耗情况;9、电消耗情况;10、供回水温度;11、循环压力;12、灰渣含碳量;13、水质化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述各种信息项目可随时调整。

(二)热费收缴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各供热分(子)公司的供热面积;2、本期应收额;3、当日收入额(其中抹账收入额、陈尾欠收入额);4、月收入额;5、累计收入额(其中累计陈尾欠收入额);6、累计完成率(其中本期累计完成率)。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及集团附属单位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当日收入;2、当日支出;3、累计支出;4、当日余额。

支出项目包括。

燃料费支出;电费支出;水费支出;工资及附加费支出;运费支出;修理费支出;工程款支出;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其它支出。

(四)燃料储备方面的信息数据供应公司定期提供如下信息:1、采购单位;2、采购单价;3、周进煤量;4、采暖期累计进煤量;5、应付款金额;6、已付款金额;7、欠付款金额;8、库存量。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各种统计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数字资料的总称。

统计人员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现状,为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建立生产、收费、财务、燃料储备四个方面的信息平台。

(一)生产方面的信息数据供热分(子)公司检修期信息包括:1、设备中小修完成情况;2、技术改造工程完成进度;3、设备更新情况;4、锅炉大修工程;5、锅炉清洗工程;6、基建工程。

供热分(子)公司运行期信息包括:1、锅炉运行情况;2、设备完好率;3、系统失水率;4、运行事故率;5、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6、用户室温合格率;7、煤消耗情况;8、水消耗情况;9、电消耗情况;10、供回水温度;11、循环压力;12、灰渣含碳量;13、水质化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述各种信息项目可随时调整。

(二)热费收缴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各供热分(子)公司的供热面积;2、本期应收额;3、当日收入额(其中抹账收入额、陈尾欠收入额);4、月收入额;5、累计收入额(其中累计陈尾欠收入额);6、累计完成率(其中本期累计完成率)。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信息数据各供热分(子)公司及集团附属单位日报如下信息数据:1、当日收入;2、当日支出;3、累计支出;4、当日余额。

支出项目包括:燃料费支出;电费支出;水费支出;工资及附加费支出;运费支出;修理费支出;工程款支出;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其它支出。

(四)燃料储备方面的信息数据供应公司定期提供如下信息:1、采购单位;2、采购单价;3、周进煤量;4、采暖期累计进煤量;5、应付款金额;6、已付款金额;7、欠付款金额;8、库存量。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管理第四条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各种统计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

综合统计管理规定

综合统计管理规定

综合统计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对统计工作和公司现代管理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及时、准确、全面、系统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

为公司领导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公司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为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基础工作为了及时准确的搜集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数据,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加速票据传递,避免遗漏和重复统计,为规范各级生产经营活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必须对基层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统计基础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1、原始记录的登记与传递原始记录是一切核算工作的基础,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内部控制提供控制依据和控制手段,是形成统计报表的基础资料。

公司统计原始记录主要包括:(1)、领料单领料单是产品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

由物资管理部按领料单位、部门签发,月末由财务部统一签收,每月25日将物资收发情况汇总报送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与考核监督的依据。

(2)、产品入库单产品入库由车间和验收部门共同开具,并交生产安全部签收,每月25日盘点结束后将产品入库情况,按产品品种分类汇总报财务部。

(3)、中间在产品转移记录中间在产品转移记录是车间成本核算的基础资料,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各工序之间原材料投入及中间在产品转移记录。

每日由班组、工段根据生产情况按批登记,并形成产品生产日报表,每日15点前报生产安全部,作为生产调度依据。

每月25日盘点结束后将当月生产情况报送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安全部报财务部。

(4)、产品销售发货清单产品销售发出由市场营销部开具产品销售发货清单,每月末市场销售部根据产品销售发货清单,按产品品种、销售方式汇总报财务部。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篇)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篇)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篇)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

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

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

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

第八条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统计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要遵循“科学、客观、真实、及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由学校统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统计工作的范围包括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统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等内容。

第六条学校统计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学校统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效率,优化统计流程。

第二章统计工作流程第八条学校统计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数据: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二)整理数据:统计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和统计。

(三)分析数据: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关报表。

(四)编制报表:根据分析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并上报相关部门。

(五)数据存档:对统计数据进行存档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统计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统计文件和数据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统计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统计工作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学校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要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篡改、捏造数据。

第十三条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四条统计工作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统计工作要保密,对于敏感数据要加强安全保护。

第十六条统计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统计工作监督第十七条学校领导要对统计工作负责,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内设立统计工作督导组,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和数据不真实的情况,要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统计管理制度5篇

统计管理制度5篇

统计管理制度5篇质量统计管理制度篇一质量统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使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生产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FB各种生产统计报表。

分工与授权第四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统计汇总及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实施与执行第六条统计报表的填写要求(一)统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应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对外提供的报表,必须由填报人盖章,本部门领导审查并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人员要根据报表时间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报表要认真填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出。

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留有存根以便备查。

第七条各车间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一)《月生产计划》有生产计划部负责每月月末下达,用OA发到各车间和相关部门。

(二)ERP《月产品工时报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各车间记录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三)《在产品月当产量表》由各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四)《月产品工时报表》、《在产品月当产量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汇总,并于本月27日前上报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五)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销售部负责于27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六)《国有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有财务管理部负责与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第八条对外月份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一)《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月末30日前上报机械局。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0日前上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大中型企业产、销、存月报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6日前上报省机械厅。

第九条对外年报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一)《机械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机械局、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学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是学校对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遵循面向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侧重于学科发展、师资建设、学生成长等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强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四条学校统计管理以科学、合理、规范、保密为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贯彻信息化和数字化统计原则,采取先进的统计方法、手段和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强调信息共享和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统计数据的公开和公正。

第七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注重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统计数据分析和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加强统计数据的监督和审计,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加强统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保障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益。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标准和统计期限,确保收集的数据准确、真实和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遵循规范的统计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整理的统计数据清晰、准确和具有完整性。

第十三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采用先进的统计技术和工具,提高整理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注重数据的积累和更新,确保整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加强数据的归档和备份,确保整理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分析与报告第十六条学校统计数据的分析应当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分析的数据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提供信息、参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报表分工与审核:1、公司统计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2、统计员应协调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及时准确的完成统计报表,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妥善保管、调用和移交。

3、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生产部统计填报并签名,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2、重大错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下,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三、统计纪律:1、统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任何人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必须如实报送各种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

3、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统计工作的交接:1、统计人员协调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列出清单移交。

五、统计资料归档管理统计员应及时整理统计资料,加强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对于各种报表统计员应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同时备份同期电子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质资料数据一致。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辽宁科技大学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辽宁科技大学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辽宁科技大学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挥统计工作在学校管理和领导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学校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各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信息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统计工作。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计信息人员责任制,统计信息人员应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责,及时、准确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第六条学校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现代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开发统计数据库,在校园网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统计信息自动化,不断提高学校的统计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学校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定期考核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拒报、迟报、虚报、瞒报、错报、漏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二章学校统计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第八条学校成立综合统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组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构成,综合统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党政办公室配备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全校综合统计工作;各校直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兼职统计信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统计信息工作,形成学校统计信息网络。

第十条党政办公室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全校综合统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组织填报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下达的各类综合统计调查表;二、会同有关单位建立与健全学校统计工作制度;三、建立全校专、兼职统计信息人员队伍,组织统计业务学习,对全校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四、对学校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和决策支持服务;五、利用现有的校园网络环境,积极开发统计数据库,实现统计信息自动化,提高教育统计工作水平和效率。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辽科院教字[2007]9号《辽宁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与管理规范》(试行)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课程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类课程,包括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等各类实践环节。

第二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内容要求,在教学计划中加以规定。

课程考核方式应按学期执行教学进程表执行,并在教学任务书中予以标注。

第三条课程考核形式可分别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

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及特点采用适宜的考核形式,以保证考核效果。

第四条考试课只能是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均为考查课。

跨学期开设的同名课程,每一开课学期都应进行考核。

第五条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核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应根据学生考勤、考纪,学习态度,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综合评定。

第七条考试课成绩构成1.考试课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记分。

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2.经教务处批准,安排有期中考试的课程,期中考试占20%,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60%。

第八条考查课成绩构成考查课总评成绩一般按五级分制记分,但鼓励教师按百分制记分,部分考查课应按两级分制记分。

1.按两级分制记分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健康教育、文献检索、大学生就业指导、军事理论、公益劳动、军事训练,以及不满20学时的公共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2.原则上,不安排“期中测验”的课程,平时成绩占40%,课程结束前综合考试成绩占60%;安排有“期中测验”的课程,平时总评成绩占20%,期中考试占20%,期末考试占60%;3.考查课是否安排期中测验,可由主讲教师自行确定。

第九条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考核方式、考核形式、成绩评定办法和平时成绩考核细则,并严格履行考核工作。

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

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

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学校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评审费、讲学费发放管理,参照《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23号)要求,制定了《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经2016年7月1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7月19日辽宁科技大学评审费、讲学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我校各类评审费、讲学费的发放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评审费,是指学校各单位聘请专家进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及专项项目评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各类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审、招投标评审、奖助学金评审、学生活动或竞赛评审、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平台、评估验收以及学校重大成果、项目的申报评审、鉴定、咨询等而给予的评审报酬(以下统称评审费)。

专家讲学费,是指学校各单位邀请校内外专家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校内外专家评审费;校内外专家讲学费。

第二章发放原则第四条评审费分为校外专家评审费和校内专家评审费。

校外专家评审费采取按次发放的原则,每次发放总额不能超过学校标准。

校内专家评审费采取定酬不定量的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执行相关评审的权利和义务,人事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定期发放评审报酬。

第五条专家讲学费分为校外专家讲学费和校内专家讲学费。

校外专家讲学费发放原则依据职称、工作量、工作内容等在学校制定标准范围内发放。

校内专家讲学费发放原则及标准参照校外专家执行。

第六条 对于其他未列入的评审费、专家讲学费可参照相近项目经审批后发放。

第三章 发放项目及标准第七条 校外专家评审、讲学费的发放项目、标准如下表:第四章 审批程序第八条 校外专家讲学、评审费由经办人签字,经费负责人签批,主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负责人核批。

统计综合管理制度

统计综合管理制度

统计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综合管理,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在统计工作中的活动。

第三条统计工作是指为了了解和反映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处理和发布以及统计分析、解释、应用的一切活动。

第四条统计数据是指对统计对象的某一属性的数值观测结果,也可指通过取样统计、普查统计等方法所形成的统计数字、表格、图表等表述形式的资料。

第五条统计综合管理是指对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和保密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统计工作应当以真实、客观和准确为原则,保证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统计基础第七条统计法规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严格统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统计基础资料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更新、归档等制度,确保统计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统计数据权威性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可比和稳定。

第十条统计质量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质量评价制度,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价和检验。

第三章统计管理第十一条统计工作领导本单位应当建立统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统计工作组织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统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统计工作计划本单位应当制定统计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明确统计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实施步骤。

第十四条统计工作协调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的统计数据和信息的协调一致。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保密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保密管理制度,保护统计数据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一、概述综合统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的流程与行为,从而达到便于企业管理决策、推动业务发展的目的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流程标准。

此制度主要适用于企业各部门的数据监控和信息管理,以保证企业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并促进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与优化。

二、制定目的1.标准化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可信。

2.确立数据传递的流程,并加强数据收集与反馈,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更新。

3.加强企业内部的各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决策的准确性。

三、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风险管理部等。

四、制度内容1. 数据收集1.1. 各部门需在指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更新数据并上报。

1.2. 各部门负责将自部门相关数据编制报表,并及时交由数据整合部门,进行数据汇总。

1.3. 每个数据报表需附加数据来源、编制时间、负责人信息等必要说明。

2. 数据汇总2.1. 数据整合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制定的规范对各部门报表进行汇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2. 待数据汇总完成后,可以进行数据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3. 数据整合部门应及时通报各部门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同时负责保护企业数据的安全。

3. 数据管理3.1. 数据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企业内部的所有数据进行管理,并制定规范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更新和提交数据,并遵守企业内部的相关规范,确保数据安全。

3.3. 数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整理、数据归档和存储。

4. 数据分享和反馈4.1. 各部门间要及时进行数据的沟通和分享,以免造成信息孤岛。

4.2. 数据沟通要坚持及时性,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4.3. 数据反馈部门应及时把部门修改意见传达给数据管理部门和整合部门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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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1、综合统计工作通过反映和掌握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以满足学校宏观决策和管理需要,为学校制定发展改革和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2、学校成立综合统计工作组,党政办公室为组长单位,下设部分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组织实施试为校办统筹管理,部门分工协作,条块相互结合的方式。

3、统计内容包括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全面工作。

4、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设置基础数据库,集中存储反映学校基本情况的重要数据指标,并作为学校综合统计数据体系和重要组成部分。

5、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统计报表、统计数据的调查、综合和汇总。

6、各相关部门需按要求明确单位统计责任人,及时、准确上报数据报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不得弄虚作假。

7、校办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基础数据,统计数据的综合与汇总。

8、校办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9、校办负责对学校各部门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的同志定期进行统计培训,以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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