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 专业课 往年考题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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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法学综合历年真题试题(1997-2014)共18套经典试卷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法学综合历年真题试题(1997-2014)共18套经典试卷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综合考研历年真题法学院法学综合试题(1997-2014)目录199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199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6)199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9)200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12)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15)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19)200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21)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23)200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25)200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27)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29)200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1)200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3)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4)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6)201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8)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39)201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 (41)199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综合考研试题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1、间接故意2、想象竞合犯3、刑事责任4、自首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1、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2、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民法学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平等原则)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解除)。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卷真题(回忆版)业务课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试述国际商事惯例的含义,并阐述我国法律和CISG 有关国际商事惯例的规定。

(50分)
二、试结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评述我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40分)
三、试述无人船对海商法制度的挑战及可能的应对措施。

(30分)
四、请列出所得税领域中的三种国际避税方式,并阐述相应的反避税规则。

(30 分)。

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卷(A卷和B卷)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及分析

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卷(A卷和B卷)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及分析

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卷(A卷和B卷)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及分析A卷:宪法20分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10)2.辨析: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10)行政法30分3.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10)4.辨析: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10)5.案例10分王某认为A县政府作出的撤消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侵犯自己权益,多次到县政府上访。

县政府认为王扰乱公务,口头对其宣告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

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A县政府行为是否合法?(2)王欲诉讼,可向哪级法院提起?刑法40分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

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

问此案如何定性?国际公法30分9.请简述时效和先占制度的不同点(10)10.我国法院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吗(10)11.外国军用飞机能否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进行侦察(10)刑事诉讼法30分12.(理论)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和157条的规定,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续(10)B卷法理学20分1.法治和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10)2.请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谈谈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对市场经济的作用(10)民法45分3.物权与债权在效力上有何不同(10)4.请比较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概念不同(10)5.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它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10)6.案例甲与乙签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考北大法学必备)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考北大法学必备)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by 凯程教育独家稿件,欢迎转载,请勿修改!北大法学考试方式变化历史说明:学院统考时代:2004年到2008年,为“十项全能时代”,考察科目为A卷公法卷: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B卷私法卷: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考试特点:科目多,学生复习复旦极重,而且出题风格多变,经常出现偏题怪题。

六加一时代:2009年至今,北大考察方式改为“综合卷+专业卷”模式,其中综合卷所有法学同学都要考察,科目内容包含:宪法、行政法、民法、民诉、刑法和刑诉。

专业卷各法学细分专业自主命题考察。

考试特点:综合卷题目偏基础,难度较之前略有降低,但是由于招生人数锐减,考试对答题的要求有了极大提高,看似很基础的题目,只有答的非常专业很深入,才可以得高分,拿到高分,才能获取宝贵的复试名额;专业卷风格各异,但整体偏重于宏观考察。

考虑到真题的重要性,凯程教育专业团队依据“科目”而分科汇编了2005-2013的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卷内容。

关于每科的考试重点和难点,凯程将会在相关课程中详细讲授。

刑法2013年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2、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2012年1、《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法条所涉及的罪名的构成要件?2、案例分析题:章某骗王某吴甲欠钱不还,绑架吴甲之子吴乙,将其拘禁于某处。

分析本案中的法律关系。

(主要涉及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2011年1、自首犯的量刑原则2、王某,1975年生,2004年5月因为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5月,因为抢劫罪被逮捕,同为被告的有姚某和张某,两人均为成年人。

经查明,2006年的2到3月间,王某伙同姚某、张某抢劫8次,共劫得23万元。

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北大法学试题终极版目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10 法理学 10-13 国际法学 13-16 刑法学 16-25 刑事诉讼法学 25-29 经济法学 29-32 民商法学 32-39 民事诉讼法学 39-41 国际经济法学与国际私法学 41-4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996宪法学一、宪法为何要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并简述其内容。

(25分)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经济制度?(25分)三、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5分)四、试述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

(25分)1997宪法学一、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哪些主要修改?(25分)二、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5分)三、根据我国国籍法,什么人具有中国国籍?(25分)四、我国宪法如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5分)1998宪法学一、试述我国宪法惯例的内容。

二、我国宪法为什么规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三、试述我国国家元首制的特征。

四、试举例说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五、我国宪法如何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6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4*51. 行政关系2. 国家公务员3. 规章4. 行政程序5. 行政复议二简答题10*31. 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与区别2.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3. 英国现代法治(The Rule Of Law)原则的主要内容三论述题20论行政法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四案例分析30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吴成接到公民甲举报,指控公民乙私人开办的海天餐馆收费高,且食品卫生(米饭是用变质米所做)。

吴即赶到该餐馆,对餐馆收费价格和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经检查,吴确认公民甲举报的问题属实,于是对公民乙予以处罚。

吴因对公民乙早有私怨,故故意给予其很重的处罚:罚款5000元。

公民乙不服,与之争执,吴又借机打了公民乙,致其轻微伤害。

1.吴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为什么?2.吴成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3.公民乙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应由吴成本人承担责任?为什么?1997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一简述题10*31. 行政主体的涵义与特征2. 行政行为的分类与各种分类的意义3. 行政复议的范围二辨析题10*31.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2.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与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区别3. 美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与法国行政诉讼的区别三问答题10*21. 现代行政程序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有哪些体现?2. 我国哪些国家机关有权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怎样监督?四论述题20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998年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一简述题8*31.行政法的渊源2.对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和监督方式3.行政合同的特征二辨析题12*31.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参照规章。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必考知识点归纳系列之法理法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必考知识点归纳系列之法理法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必考知识点归纳系列之法理法课时,3小时。

一,考试特点,近三年来,本科目出题比较基础,考察对法理学基本而且重要的知识的掌握,但是不会只考法理本身的古老的问题,而是要结合其它部门法的相关内容,考察有点时事性的题目。

因此在复习的时候,本着一个原则,把重点的基础知识掌握好,并试着与其它部门法相联系着思考。

二,方法上以重点记忆个别知识点为主。

三,复习用书,周旺生《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并同时参考张文显的书。

四,时间安排,在复习每一遍的时候用两天时间就可以。

法的运行尤其是其中的法制与法治。

七,历年真题:2005年考题,1,论述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对法制建设的特殊重大意义(20)2006年考题,1,根据人民法院报去年8月份的一篇文章,关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实行先例判决制度改革,结合法理学,来分析自己看法。

如今到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在介入诉讼前可以通过查阅这里的汇编成册的大量先例判决安全,了解自己案件类似的判决结果。

此间法学界人士认为,中原区法院试行的先例判决制度,是推进审判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不仅有利于增加法院审判的透明度和权威性,而且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审判效率。

中原区试行的先例判决制度,是指经过某种程序被确认的先例生效判决对本院今后处理同类案件有一定的拘束力,其他合议庭或独任审判人员在处理同一类型案情基本相同的案件时,应当遵循先例作出大体一致辞的判决。

在前期先例判决的制作方面,中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或专业小组对判例的类型,程序和实体的处理,判例的形式和内容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认后严格规范先例判决文书,定期汇编成册,予以公布。

据悉,中原区法院试行先例判决制度一年来,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法官办案更加透明了,法院审判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了,当事人上诉的少了,案件被改判或发还重审现象基本杜绝。

2民主和法治的关系,陪审制度是连接两者的重要点。

请谈谈陪审制度如何在民主与法治之间进行互动。

北京大学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复试指导(1996-2003)

北京大学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复试指导(1996-2003)

北京大学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复试指导(1996-2003)北大96刑法试题一、试述我国刑法对人的适用。

(20分)二、简述转化犯的基本特征、成立条件。

(15分)三、试述我国刑法总则对从轻、减轻情节的规定。

(20分)四、简述行贿罪的构成特征及对行贿罪的刑事处罚原则。

(15分)五、案例分析1.被告人:金某,男,22岁,农民;赵某,男,19岁,农民;申某,男,18岁,农民;关某,男,17岁,农民;沈某,男,20岁,农民;韩某,男,21岁,农民。

1989年1月某日,赵某去金某家议论要偷木头。

后赵某又纠集了关某、韩某、申某、沈某于第二晚10时许,六被告骑三轮车到英山检查站。

金某带着钢丝鞭,同申某去检查站听动静,见屋内亮着灯,没发现来人。

金告诉说:现在可以装车了,其余四人在赵某的指挥下,用两辆三轮车各装数根红松,拉回村子卸在河边上。

当第二趟去盗拉时,被检查站管林员孙某、蒋某发现,正要出屋制止,申某即拿圆木把门顶住,并用脚踩着,金某也找一圆木顶住门。

孙、蒋二人出不来,用钎子撬门没撬开,便砸坏门心板向外泼水,孙蒋二人又用电话报警。

金某即转到房后将电话线拉断,其他案犯抢拉四车圆木卸在河边。

因已被人发现,不想再拉。

金某告诉申某去叫其他案犯再来拉一趟。

因房门被顶住,窗户上又安有钢筋护栏,孙、蒋二管林员眼看着价值5000多元的圆木被拉走。

对本案中的各被告人应如何定罪判刑(判刑只答处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

(20分)2.被告人高某,男,28岁,汽车司机;被告人刘某,男,32岁,汽车司机。

某日,高某驾驶大轿车由西往东行驶,行人何某由南往北横过马路。

高某由于和坐在驾驶室的朋友说话,未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待汽车行至临近何某时,因躲避不及,致使汽车左前方将何撞倒。

这时正有刘某驾驶小轿车紧跟着高某的大轿车同方向驶来(车速和路线正常),正在超车,突然发现何某倒在马路中间,因车已行至何某跟前,来不及刹车,致使汽车从何某身上轧过,何某当即死亡。

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_民法

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_民法

民法Lywen*沥血整理20120718 ~ 20120726一、总论1、【2008,15分】什么是诚实信用原则?其在我国民法中的主要体现有哪些?答:一、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

从法律上看,诚实信用源于罗马法中的善意(善良诚实之意),这种善意是被用来为未受法律调整的交易行为产生的诉讼说明理由。

学者对诚实信用原则论说不一:一是认为是人类社会的理想;二是认为是交易的道德基础;三是认为与罗马法上的一般的恶意抗辩的意义相同;四是认为是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较量。

较多的学者赞成第四说。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弄虚作假、欺骗他人、损人利已的行为而形成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侧重于对民事主体主观要求,但是衡量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需要客观地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来认定。

二、在民法中的体现1、在设立或者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不仅要求当事人诚实,不隐瞒真相,不做假,不欺诈,还应当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2、民事法律关系建立后,当事人应当恪守诺言,履行义务,维护对方的礼仪,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后段)。

3、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护对方的利益,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9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婚姻法》第42条前段)。

2、【2007,15分】(法条评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确认,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确认,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请从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入手,评析前述法条。

北大法学院神一样的期末考试题

北大法学院神一样的期末考试题

【 - 话题作文】第一篇北大法学院神一样的期末考试题《北京大学2015-2016年度期末测试法理学考试试题》北京大学2015-2016年度期末测试《法理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10分)1.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这一规定属于( )A.义务性规范B.准用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A.统治阶级的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历史传统3.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出现在( )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伊斯兰法系4.较早出现的商法是( )A.票据法B.海商法C.保险法D.公司法5.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A.欧洲封建割据时期作为统一象征的教会法B.在欧洲大陆通行的罗马法C.英格兰各地的习惯法D.公元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6.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称之为( )A.法规体系B.立法体系C.法律部门D.法律体系7.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A.权力机关的干涉B.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8.就狭义而言,执法的主体仅限于(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D.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9.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 )A.法律事实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关系10.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在法学上就称之为( )A.法律关系的内容B.法律关系的客体C.法律事实D.法律事件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将所有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考研真题汇总(综合卷)[1][1][1].doc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考研真题汇总(综合卷)[1][1][1].doc

大法学院2010年研究生考试法学综合试题2010年法学综合卷考了14道题,其中宪法1道热点案例分析,行政法2到简答题,民法2道简答题,刑法2道简答、2道论述、1道案例分析,刑诉法2道简答,民诉法2道简答题。

二、关于其他考题的说明1、刑诉法刑诉法考两道题,其中一道题是关于律师会见权在律师法与刑诉法中的不同,这个问题在《讲义》第27页第5题、第30页第9题中有论述。

但是该论述是针对辩护权和辩护制度而展开的,包含但不限于会见权。

但是,我们在冲刺班中讲到了刑诉的解题模式——找出原理,阐述原理,结合案例(法条或制度)找体现及不足,探讨原因,寻求对策。

这个考题明着是问二者不同,实质是问会见权的保障及不足。

2、宪法我们多次强调宪法考两道题,一道是封闭性考题,即立法权特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委有那几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由哪几项、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提案的主体有那几个等,我们押的都是这类题型。

另一类是热点案例分析,如07年的洛阳种子案,08年的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冲突,以及10年的考题就属于这个类型。

这类考题是开放性考题,属于考察考生熟练运用宪法思维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

每个考生都能得分,但是,要得高分,却很难,因为这需要很高的宪法素养。

我们在强化班、百题冲刺班上多次说过,热点案例分析题,主要集中在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一部分,且主要是张千帆老师的宪法思路、解题框架。

对于此类考题,我们当时给大家的意见是,只要不是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公民之间的权利发生冲突时,一般不要说那方绝对错了,那方绝对是正确的,应当运用平衡论的角度分析问题,学会为各个主体的行为寻找宪法根据。

解题的主要步骤是结合案例,提出案件中涉及到的宪法权利和自由,详细阐述各项权利和自由的内容、意义、限制等等内容,结合案例,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看法。

三、关于百题冲刺班中押中的刑法专业卷试题情况的说明——原题押中两题虽然押题是针对综合卷的,但是,还是有好几道考题出现在了刑法专业卷中,如简答题第3题累犯的概念、种类、条件、刑事责任(20分),详见《讲义》第23页第19题;论述题第二题,即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异同点(25分),详见《讲义》第22页第17题。

北大、法大民商法历年考研、保研试题

北大、法大民商法历年考研、保研试题

北大、法大民商法历年考研、保研试题总则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民法的法律渊源第四节法律关系第五节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概述1、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相互关系【北大2005】第四节:1、案例分析题: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

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再与车管所协调。

没过多久,7月15日,天降大雨,将甲停放在路面上的该汽车严重损坏,价值减损到15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北大2013】2、甲在国外出资委托朋友乙购置商品房一套,并告知以乙的名义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由乙代为保管。

甲在儿子结婚时,将房屋赠给了儿子丙。

两年后,丙与其妻乙离婚,约定住房归丁所有。

乙得悉后将房屋转售给戊,且双方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戊购房后以自己为房屋产权人要求丁迁出。

丁与戊形成法律纷争。

请就本案分析以下问题:(1)试分析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政法2009·初试·案例分析】第二节意思自治原则论述意思自治原则及其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体系中的体现【法大,期末,03-04,民总(A),论述】第三节过错责任原则第四节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第五节权利本位原则第六节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第七节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意义【法大,期末,05-06,民原(A),简答】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北大2008】第三章民事权利通论第一节民事权利概述第二节民事权利的分类《担保法》50条【法大,期末,99-20,民总,法条分析】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异同【法大,期末,03-04,民总(A),简答】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主要区别及其划分意义【法大,期末,05-06,民原(A),简答】结合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原理对《合同法》51条进行评析【法大,期末,05-06,民原(A),论述】论述什么是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划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意义何在?【法大,期末,06-07,民原(A),论述】1、以内容为标准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北大2007】2、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政法2014·简答】第三节请求权体系第四节抗辩权体系第五节支配权体系第六节形成权体系第七节权利主体、权利得到取得与丧失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法大,期末,01-02,民法(上),简答】第八节民事权利的限制第九节权利的实现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北大1998】第二编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第四章民事主体概述第一节民事主体概念及形成结构第二节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北大1999】2、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政法2008·面试】3、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本质区别【政法2011·面试】第三节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大,期末,01-02,民法(上),概念辨析】第五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第二节自然人的人格权1、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NEW)北京大学法学院646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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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第二部分 兄弟院校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4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试题(答案请务必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一、级别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制度之间有何关系。

该关系反映了哪项(些)确定管辖的原则?(加分)答:1.(1)级别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人民法院在管辖上的分工,即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在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确定,哪些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概括地说,也就是要在法院系统内部从纵向上对不同级别的法院进行管辖上的分工。

(2)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实现管辖权的转移,目的是为了便于或者有利于对案件的审理,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进行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律规定应当有管辖权;移送应当有必要,即有实际意义;移进应当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的转移有下列几种情况:①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认为由自己审理为宜,而决定调上来由自己审理,从而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上级人民法院。

②上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管辖的案件.认为由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为宜,而决定送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因此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下级人民法院。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大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回忆版)
业务课名称:法学
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ChatGPT 等人工智能大模型需要海量数据的投喂来训练,有人认为,导致对作为训练集的原本的绘画、音乐等作品的版权人造成侵权。

有人认为,算数平台更加精确需要大量的数据,不构成侵权结合相关理论,说明你认为司法机关应该采取什么立场?为什么?(25分)立法机关应该采取什么立场?为什么?(25分)
二、请简述洛克的自然法思想(10 分) 以及科斯定理的主要内容(10(30分)分) 。

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三、一些人认为,在我国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没有采用诉讼或司法途径解决,这说明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你认为这观点合理吗?并说明理由。

(50分)。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历年试题(按部门分)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历年试题(按部门分)

一、简述法的规范作用。

(5分)二、谈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法制的主要发展变化。

(5分)三、怎样理解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和法规的区别。

(5分)四、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5分)1997年:一、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20分)二、阐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并用法律事实的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0分)1998年:一、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社会化"现象。

(10分)二、试述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法律与法规。

(15分)三、试述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15分)1999年: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4题)1、法的概括性2、法的制定3、法律责任4、法律编纂二、简答题(3小题,共28分)1、简述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

(9分)2、简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11分)3、简述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的区别。

(8分)2000年:一、评述当代中国的法与宗教的关系。

(10分)二、评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意义。

(10分)三、论依法治国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20分)2001年:简要论述下列问题:1、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0分)2、法与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

(10分)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10分)4、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

(10分)2002年:简要论述下列问题(每小题10分)一、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

二、理想的法与现实的法。

三、法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

2003年:一、试述法的普遍性、确定性和肯定性。

(10分)二、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10分)2004年:1、法治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10分)2、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论述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在推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0分)一、向全国人大有权提出议案的有哪些单位?(10分)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10分)1997年:一、试比较美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15分)二、我国法律规定戒严的决定权属于谁?谁执行戒严任务?(15分)1998年:一、我国如何规定宗教信仰的政策?二、试述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组成。

育明考研: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真题 (专业卷)

育明考研: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真题 (专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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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
(一)名词解释 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 名词解释一般都比较简单,是送分的题目。在复习的时候要把重点名词夯实。育明考研专 业课每个科目都有总结的重要名词,不妨作为复习的参考。 很多高校考研名词解释会重复,这就要考生在复习的同时要具备一套权威的、完整的近 5 年的真题,有近 10 年的最好。 2.育明考研答题攻略:名词解释三段论答题法 定义——》背景、特征、概念类比、案例——》总结/评价 第一,回答出名词本身的含义。一般都可以在书本找到。 第二,从名词的提出的背景、它的特征、相似概念比较等方面进行简述。 第三,总结,可以做一下简短的个人评价。 3.育明教育答题示范 例如: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什么是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这是答案的核心) 第二,它的几个特征,并简单做一下解释。 第三,和职能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等进行对比。 4.危机应对 如果出现没有遇到的名词解释, 或者不是很熟悉的名词解释,则尽量把相关的能够想到的 有条理的放上去,把最有把握的放在第一部分,不要拘泥于以上的答案框架。 5.育明考研温馨提示 第一,名词解释一般位于试卷的第一部分,很多考上刚上考场非常的兴奋,一兴奋就容易下笔 如流水,一不小心就把名词解释当成了简答题。结果后面的题目答题时间非常紧张。 第二,育明考研咨询师提醒大家,在回答名词解释的时候以 150-200 字为佳。如果是 A4 的纸, 以 5-8 行为佳。按照每个人写字的速度,一般需要 5 分钟左右。 (二)简答题 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 简答题一般来说位于试题的第二部分,基本考察对某些重要问题的掌握程度。难度中等偏 低。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把课本重要问题梳理清楚,要比较扎实的记忆。一般来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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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
某年
选择略过 20分
名词解释无罪推定控审分离强制措施上诉不加刑鉴定结论 10分
简答 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区别 2.简述延期审理的情形 10分
案例分析就是一挑错题 15分
论述我国两个抗诉的相同与不同 15分
--
某年
一:解释
1“任何人不得担任自案件的法官”
2 “谁主张谁举证”
二: 简答
1 什么叫不告不理?它和告诉才处理什么不同?
2 简述上诉和抗诉的区别
3 刑事诉讼法142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该条规定不起诉的性质和后果是什么
4 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分配
三:论述
试以口供为例,论述证据材料转化为定案依据的条件
四:案例
就是一个违背公开审判原则被撤销原判发挥重审最后得出相同结论的案子。

让分析二审法院的做法并对支持和反对观点评述
大概就是考公开审判和程序性制裁了~~
标题: 06春亲属法与继承法期末试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6年06月15日21:36:58 星期四) , 站内信件
一简答题8*4:
1.何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我国婚姻法如何规定.
2.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法定理由的例示性规定.
3.我国婚姻法如何保护非婚生子女.
4.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规定.
二论述题14*2:
1.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试论述是否应该规定夫妻忠实义务以及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责任.
2.试论述婚姻家庭法领域中财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标题: 08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期末试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8年06月09日21:28:55 星期一) , 站内信件
08年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期末试题
一、简答题(6*3=18分)
1、简述婚姻撤销的原因、程序和请求权人
2、简述离婚时财产侵占的行为及法律对策
3、简述离婚时关于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权
二、论述题(12*2=24分)
1、论收养的法律特征和收养的法律效力
2、论我国继承法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
三、评论题(28分)
1、评述当代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
标题: 05年婚姻法考试试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5年06月16日21:24:59 星期四) , 站内信件
三种题型:简答,三道,8×4。

论述,两道,12×2。

案例,两道,第一道10分第二道14分。

满分80分。

简答:
1、结婚登记的条件。

2、离婚和无效婚的区别。

3、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

4、遗产的法律特征。

(版务注:另一个版本这里写的是遗嘱的法律特征。


二、论述:
1、论述我国法律关于法院判决离婚理由的规定。

2、论述我国法律关于法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的规定。

三、案例分析
1、关于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以及收养关系解除之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2、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比较简单)
标题: 07级亲属法与继承法试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9年06月04日16:48:24 星期四), 站内信件
案例评论题
1、16岁少女生子暴露我国监护制度缺失
2、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和受害人维权
论述题
1、国际视野下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发展趋势
2、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看法
开卷,还有两道案例简单题,一会补上。

发信人: hmalan (YP08→law 学术and减肥), 信区: Law
标题: 08级亲属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10年06月17日17:44:01 星期四), 转信
1。

案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问房屋属于谁和房屋增值收益的部分的归属。

2论述:(1)司法解释3(未出台,但是马老师给了原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夫妻一方有如下重大理由的,可以请求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及债权、债务:
(一)另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
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父母因患病需要紧急支付医药费的,一方不同意支付的。

(2)《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列举了5中情形,要你选择那些可以继承。

(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异性,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未办理收养手续但是有事实抚养关系的养子女,
其他情况)
3 评述题:虚假离婚的效力和应对的法律制度的构建。

(案例是说拆迁过程中老夫妇协议离婚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标题: 2011亲属期末~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11年06月21日18:19:17 星期二), 站内信件
1、案例分析
张江和刘丽婚前协议,
张江婚前有一套100W房子,还有40W贷款没还。

婚姻存续期间张江把工资8000交给刘丽,拿出了20%用于平时花费和人际交往啥的。

如果张江提出离婚要把房子给刘丽并且贷款还是张江来还、两年内工资的70%给刘丽并赔
偿5万元;反之刘丽净身出户,不要抚养费啥的。

一审判的是协议有效,张江的房子是个人的财产。

张江反对~
问二审怎么判= =
2、婚前财产公证的各种地方性立法对此作出评论
3、从董姗姗案或者其他案件谈遭受家庭暴力时的救济途径
4、为他人写一份代书遗嘱
后面三道都在公邮里面发过资料= =
标题: 2011春湛中乐老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11年06月20日20:36:4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一名词解释(3*5=15)
1 行政权限
2 代履行
3 行政裁决
4 行政补偿
5 司法审查
二辨析题(25)
1 行政合同其实就是民事合同的翻版,根本没有什么特性。

所以对于行政合同纠纷应该适
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世界各国莫不如此。

(8)
2 行政立法是一种准立法,所以行政立法就根本不是什么行政行为,而是一种立法行为。

(8)
3 我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范围极广,而且只要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就必须举行。

(9

三论述题(2*10=20)
1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2 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制度
标题: 侵权归来发考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9年01月01日23:58:02 星期四) , 站内信件
只有一道:案例分析
大致是说,
原告牛立秋诉金厦公司称,其在x年x月x日海淀x地,被一面倒塌的墙砸伤,那面墙属于被
告管理,本是一面完整的墙,后被部分拆除,石块已经斑驳裸露在外,但管理者并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被砸伤后,原告失去部分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来工作,遂索赔。

被告金厦公司,承认那面墙是自己管理的物业,并且确实是那面墙砸伤原告,没有异议。

但同时辩称,被告已经多次重申不能在那面墙在停车,原告违章停自行车(对于这一点,原告辩称,自己车不是自己放在墙下的,至于是谁放的并不清楚),应当自负责任。

且当天刮了罕见的大风,属于不可抗力;而且,拆除那堵墙是因为消防设施用途的需要。

故原告受伤对被告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双方所述事项基本属实,对于当日的大风天气,北京市气象局出具了公证的证据,说明当日大风9级,会给墙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当天也确实发生了多起树木折断阻塞交通,广告牌脱落等事故。

要求,写一份判决书,要明确当事各方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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