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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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调查研究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为进一步了解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以及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状况,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我县联社由业务发展部牵头、各信用社参与,组成了联合调查组,选取了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当前我县金融政策措施现状

(一)、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对农村信用社不合理的限制性政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落实效果并不理想,一些专项资金的存管依然延续着对县级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歧视,对专项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设置重重障碍。例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存放,不少部门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不能将此类资金存放在农村信用社,甚至还有不少地方政府对于农村信用社拓展对公存款业务也不予支持,造成了农村信用社无处创新的困境。如今各项政策壁垒的磕碰严重影响了湘潭县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的筹集和信贷支农的投放力度,给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和压力。其次,我国农村信用社未能与商业银行同等享受储蓄保质利息补贴,资金组织上的行业限制准入等“歧视政策”使农村信用社在同业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不得不以无偿提供代理业务为代价来换取业务发展,耽搁了自身业务的创新。

(二)政策措施协调配合不到位。一是农业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配合不到位。表现为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国家的产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能有效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扶优限劣,促进新农村可持续发展。二是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配合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承贷主体缺位,缺乏信贷配合财政投入的平台;信用担保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完备,缺乏必要的保障平台;激励措施不到位,公共财政对信贷投入引导作用不足

二、我县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变化,农村金融需求也随之出现了规模扩大化、内容多样化、多层次化、周期长期化等特征。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农村资金需求总量刚性扩张趋势明显

近年来,我线农村经济融资面不断扩大,融资额持续增加,周期长趋势明显。从调查情况看,农户资金需求面由2010年的28%扩大到2011年的52%,其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面占比由24%提高到46%,贷款满足率由75%提高到95%以上,农户户均贷款额由2010年的2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3万元;农业贷款的用途由传统的小户种植、养殖业向规模农业、高效农业和二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

转变,由单一的生产经营向生产经营、生活消费领域转变。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户用于传统种植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求逐步减低,而农村规模种养户和特种养殖经营户、产业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需求数额大、时间长,如种植林果、饲养奶牛等项目生产周期一般为2-3年,甚至更长,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相对较多,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而购买大型农用、运输、建筑机械一次性资金需求在3—40万元之间。融资需求正由分散小额向集中大额的方向转变,刚性增长态势明显。

(二)农村金融需求领域呈现多业态趋势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随着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对农村道路、水利、电网、通信、教育、卫生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迫切需要发挥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合力效应,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出现并迅猛发展,已成为农村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到2011年10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需贷款一般具有小额、分散、灵活、短期等特点,需要金融部门提供灵活多元的资金需求。三是农民工创业贷款。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出现了农民工集中返乡现象,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引导农民工重新就业创业已成为当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主要任务。调查中发现,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对金融需求率高和对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大的特点。

三)农民消费信贷需求成为一大亮点

目前,许多农民为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引发了较为强烈的购买小型农机具以及汽车摩托车的愿望,而国家相继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小型农机具下乡等活动,让部分农民看到了希望。但欣喜之余,部分农民也表示了忧虑,主要是这些下乡的产品价格较高,依靠农民自身积累根本无法购置。因此,他们衷心希望出台相关的消费信贷措施,在进行“农机具下乡”、“汽车下乡”的同时,让消费信贷也跟着“下乡”。

三、提升农村金融创新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满足农村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方式,选准切入点,实行分类支农的信贷政策,着力满足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多元化需求,力求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一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创新中长期贷款方式,满足小城镇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农村电网、路网、通讯网建设改造等信贷需求;二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流通体系建设、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三要适应农村中小企业和小企业集群发展的需要,扩大农户联保的贷款范围,延长贷款期限,寻求适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新方法、新措施;四要适应农户融资需求的变化,放宽农户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和期限,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五要推动住房、汽车、农机具、助学

等消费贷款业务在农村开展,启动农村消费市场,逐步改变农村居民传统消费习惯,提高农村居民使用现代金融工具和产品的能力。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性

一是贷款品种的创新。目前信用贷款占的比重不高,联保贷款的覆盖面较低,把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作为品种创新的主攻方向。二是担保方式的创新。担保方式创新的核心就是要扩大有效担保的范围。三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基于订单,通过支持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形成共担贷款风险的行业集群担保机制。如“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订单信贷+订单农业”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基于保单,如“信贷+保险”这种合作模式,既有利于银行业减少贷款风险,也有利于各家保险公司拓展市场,是双方互利、互惠的平台。四是融资渠道的创新。要从过去单纯以间接融资为主,转变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等都要大力争取。五是服务方式的创新。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六是金融组织的创新。要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受农民欢迎的“自助合作式银行”;要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尽快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增加服务主体,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保持竞争又充满生机和活力;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设立服务于农村经济的专业金融部门。七是监管机制的创新。就各家商业银行本身讲,对三农、中小企业的创新贷款要实行有区别的考核政策,为各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人民银行应结合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大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督导力度。一是加快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搜集、整理、交流和信用评价机制,以“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评定为依托,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二是推动建立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缓解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建议成立全市中小企业担保协会,对全市中小企业和农户进行联合担保,增强担保实力,这也是帮助金融机构化解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针对目前涉农贷款风险较大、营销成本较高、缺乏担保等问题,应从政府投入、信用环境建设、分散风险、建立担保机制等方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四是支持金融机构化解信贷不良资产。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在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不良资产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放宽放松。五是切实改进融资服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对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的手续要进一步简化,如抵押和登记的问题等。

(四)做好金融与政府“藕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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