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合同规范管理工作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级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强化贯彻落实《通州区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某某镇关于村级合同管理规定》,针对各村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07年9月-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合同规范完善工作,现就加强村级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目前集体经济合同存在的问题

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不合规、不合法合同的发生,是化解农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条件,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保障。

当前,全镇村级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但是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有:

1、决策不民主、不透明。有的在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没有经过“两委会”、“代表会”讨论通过,而是少数人说了算,因此引发干群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2、经济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表述不清,经营范围没有限制,经营时限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缺乏违规条款约定等问题,这些都给集体资产带来潜在的风险。

3、经济合同履约不到位。村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力度不够,

出现拖欠承包费、租金的现象比较多,有些甚至造成呆帐、死帐,给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有章不循、制度不健全。村级缺少合同专职管理人员,缺少对合同的审查把关,没有做到统一登记备案、统一合同编号、统一监管,造成了合同遗失和随意更改合同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各类集体经济合同完善和规范工作

1、摸清历史上形成的不规范的各类经济合同。各村要重点对历史上形成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清理,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在认真进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找准不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具有共性的问题,为进行完善和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2、对不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完善与规范。各村要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据某某镇《关于村级合同的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不规范经济合同进行完善和规范,使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迈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做好合同分类、登记、备案及存档工作。各村要全面、系统地对9月1日以前的合同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农村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五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规范存档。

三、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加强新签订经济合同的规范管理

集体经济合同规范管理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认真组织、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依法维护村集体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各村经济合同包括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村政建设新增资产的建筑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二三产业企业租赁土地合同、村集体与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合同。各村自2007年9月1日后对于新签订的经济合同要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各村对所要签订合同的经济事项,要经过村两委会民主讨论,在形成统一意见的基础上,报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和镇主管部门审核。

2、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和镇主管部门要认真对村级上报的经济事项所需签订合同,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承包(租赁)年限、价格、土地使用性质、经营范围、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指导和监督村级工作的进展。村级企业招商经济事项合同由镇经济发展科负责审核。村级农业承包(租赁)经济事项合同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村级资产资金经济事项合同由镇经管站负责审核,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由镇新农村办公室负责审核。

3、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经济各项合同,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讨论,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可以签订合同。

4、镇经管站出具各类合同范本,各村签订合同要结合本村

实际,充分借鉴运用合同范本。

5、各村在认真考察承租方经营资质、经营能力的基础上,确定承租方。

6、各村在与承包(租赁)方签订合同之前,要将所拟定的合同到镇司法所或请律师进行审核鉴证。

7、各村要将集体经济合同所获资金收益全部纳入“村级大额资金专储帐户”管理。

8、各村建立“季报告”制度,及时将新签订的各类合同报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备案。并将签订合同复印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年底必须将合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以确保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9、各村新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生效:(1)当事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方是个人的要本人签字。(2)村委会必须统一加盖“合同专用章”。经济合同原则上不少于四份,当事各方各执一份,合同鉴证单位一份,镇财务服务中心备案一份。(3)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0、各村如果出现因某种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解除或终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则要有法院裁判文书。承包(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转包(转租)必须经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并有书面证明,否则无效。

四、实施村级经济合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各村统一刻制“合同专用章”一枚,“合同专用章”由镇经管站、农村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镇经管站对涉及农村经济项事的合同制定范本,并下发到村供各村参照使用。11月31日前各村将所有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集体经济合同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及时登记和录入相关信息。统一建立台帐、统一合同编号、统一登记备案、统一信息登录、统一监管措施。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事求是地落实集体经济合同规范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有效措施。为此,镇政府成立以裴志刚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成礼、刘鹏、成海涛。成员杨跃方、梁士强、邓长荣、赵林星、吴振明、乔瑞海。各村也要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包括合同专管员、报帐员、两委干部、理财小组长。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及合同专管员名单报镇经管站。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和管理村级经济合同

各村工作组要严格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经济合同规范管理工作。镇审计科将定期对各村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签订合同;少数干部说了算或口头合同;新签订合同不备案;没有专职合同管理员;合同档案保存不齐全等情况,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