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矿大徐海学字[2005]19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校园内严禁酗酒1.在校园内酗酒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对饮酒过量,酒后闹事或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学生在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电教馆、科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
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因抽烟引起火灾或造成其它事故者,除追究相关责任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严格宿舍管理1.学生晚上必须在学院规定的宿舍楼关门时间之前回宿舍就寝,迟归者须在值班室交验证件,并登记迟归原因。
2.学生不得擅自夜不归宿,不准外出通宵上网及在其它娱乐场所过夜。
3.在学院作息时间表规定的上课、自习、学生活动时间内,学生不得在宿舍打牌、下棋、拍球、放音响;不得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
4.严禁异性及外来人员进入女生宿舍楼;在男生宿舍楼会客,只能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异性及外来人员进楼必须在值班室押证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
5.严禁学生在宿舍楼内做饭,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电饭锅、热得快等),注意安全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
6.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校园内男女同学交往要得体1.学校是一个文明场所,男女同学交往应自尊、自爱、文明得体、举止大方。
2.在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严禁谈情说爱。
3.在校园里及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允许男女同学勾肩搭背、搂抱接吻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4.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严禁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1.学生在校园内应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得穿拖鞋或只穿背心进入教室、图书馆及其它公共场所。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定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
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安全管理50条
《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和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学校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后勤、基建、保卫、学生管理、团队等有关机构,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学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应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七条学校校长(园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游泳安全教育;(三)消防安全教育;(四)饮食卫生安全教育;(五)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六)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七)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八)网络安全教育;(九)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十)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10.25•【字号】筑教发[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筑教发〔2010〕118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近期,我市部分学校及周边地区发生多起突发性事件,特别是在部分民办学校发生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安全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特作出以下规定:第一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三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五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安全教育及管理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系统性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部门及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应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六条学生安全教育应针对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特别要抓好节假日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抓好经常性、制度化安全教育,适时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九条教育形式及内容:1、入学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安全教育,了解学校的安全规定和要求,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自我安全教育:学生须认真学习《**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汇编》以及其它安全知识读本,全面掌握高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阶段性安全宣传:学校保卫部门应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及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阶段性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浅谈大学校园安全教育的论文2000字
浅谈大学校园安全教育的论文2000字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对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大学安全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大学安全教育的论文2000字篇一《谈大学生安全教育》【摘要】大学生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
利用学生在高校就读时期适时开展安全教育观的培养工作,以弥补在中小学时期因追求升学率而遗留的安全教育缺陷,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大学生走上社会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正值妙龄的女大学生跳楼,结果全部当场丧生。
几天后,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起火,火警设备却毫无反应。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新浪教育频道,对千名大学生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72.1%的人对自己所在高校的安全保障情况不满意,53.9%的大学生表示不会使用灭火器,71.0%的大学生没有接受过安全自救知识培训。
这些事故和数据怎能不引发了我们对于校园安全的深思。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校园治安和大学生安全问题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
因此,如何把握好大学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安全观培养问题,如何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是摆在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面前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1、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一些高校存在领导机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有的高校没有成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领导机构,没有制定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任务不明确,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在学校管理体制上没有形成一定的合力。
大学生安全教育也一直被摆在不重要、可有可无的位置。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2.25•【字号】深教[2008]441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教〔2008〕441号2008年12月25日)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人员密集的场所,也是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学生宿舍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创新安全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管理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一)严格实行学生宿舍管理责任制度与问责办法。
要确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
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生宿舍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做到见人知岗位责任,见设施、岗位知责任人。
制定和实行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严格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二)认真落实学生宿舍值班与安全检查制度。
一是实行学生宿舍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校医、司机、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等。
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防范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在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对在工作中因不履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酿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依据。
第二章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第六条学院始终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第七条学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要协助院领导抓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保卫处是学院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园安全防范、安全设施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生处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行为管理,并参与学生安全事故处理。
财务处负责办理学生人身保险。
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教学中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教学主管部门和教学实施部门负责。
各系和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本系、本班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1.安全教育:学校应该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出勤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出勤管理制度,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
课,如有缺勤情况要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3.校园安全:学校应确保校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维护
校内建筑、体育器材、电器设备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食品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管
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
5.交通安全:学校要制定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要求
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6.课外活动安全:学校组织课外活动时,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学
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7.安全应急管理:学校要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心理健康安全: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咨询制度,
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9.信息安全: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学生信息泄露。
10.安全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要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精选14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精选14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精选14篇)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非学历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落实、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安全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四条学校在安全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 健全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善后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对安全工作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实行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四)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若干意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温政办[2004]84号【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5.25【实施日期】2004.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04〕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二○○四年五月十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安全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群体性、潜隐性、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对安全工作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是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遏制、过程监管”的方针,各司职责,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的态势,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一)加强饮食及卫生安全。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规范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学校群体性疾病的发生。
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赤政发[2014]003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赤政发[2014]00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赤峰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2014年1月11日赤峰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内政发〔200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遵循“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以旗县区为主、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做到“时间上全天候,无间断;空间上全方位,无死角;环节上全过程,无缝隙;措施上全覆盖,无漏洞”。
第四条学校举办者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教育、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住建(城管)、质监、交通、安监、文化、工商、发改、财政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职责。
学校履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第五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一)保证学校选址安全;保证学校符合办学标准;保证学校校舍、围墙、场地和饮用水源等教学、生活设施的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生必须自觉学习安全知识,主动接受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各类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自身、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自觉履行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学生安全管理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保护学生、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的活动,不能有损害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淫秽书刊、封建迷信宣传物等非法出版物,不参与酗酒、打架斗殴和赌博,禁止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禁止制贩、吸食毒品,自觉维护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学生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饮食店、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第九条学生在各项教学活动和其它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一)在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发现和发生实验设备工作不正常和其它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
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厦门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1.教育机构与要求。
学校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学校完善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职责、经费,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领导。
以学院(直属系、研究所)为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漳州校区以园区为单位进行。
各单位应成立以行政领导和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当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制订相应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应当在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公共场所设置安全标识和必要的安全宣传栏。
各单位应制订详细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方案,并组织学习、演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应当设立本单位安全教育与管理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主要记录本单位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各类安全教育活动纪要、各类安全教育与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本单位安全事故情况等。
2.教育内容与形式。
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易发事故特点,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治安灾害、防自然灾害、防饮食卫生事故等教育。
安全教育与管理应当针对学生特点,渗透到各类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
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要充分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构建安全教育活动有效体系的活动平台。
各单位应加强在新生中进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周、“五一”“十一”长假、寒暑假等时机,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游泳、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应善于利用典型安全事故教育学生,用身边事,讲身边人,现身说法,防患于未然。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心理辅导,教育学生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时期。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_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_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_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为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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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篇1中学生课间活动的内容一般有:处理作业或预习、上厕所、身体活动、交流谈心和自娱自乐。
构成安全隐患的主要是中学生自发进行的身体活动。
中学生课间活动的伤害事故主要表现在拥挤踩踏伤害、追逐打闹伤害、危险游戏伤害等方面。
课间适量的运动,不仅是人体健康的需要,也是心理健康的需要。
适当的课间活动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和友谊,调节学生的精神面貌,促进他们更好地成长与发展。
课间活动同时也是校园安全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
下课铃声一响,安静的校园顿时沸腾起来了,这沸腾也成了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高发时段。
在安全管理日益成为学校管理重中之重的今天,关注学生课间十分钟安全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课间活动的不安全成因1、拥挤。
一下课,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冲出教室,急着去小便、做游戏、打球;还有个别不自觉的学生会聚集在教室外.楼梯间嬉戏上课了同学们又一窝蜂似的涌进教室。
2、追逐。
中学生精力旺盛,好运动,特别是男同学,有的喜欢拿班里的扫把、椅子、小棒在班里班外追逐;有的常为了芝麻大的事,满教学楼追逐打闹;有的喜欢满教室追进追出,关门、踢门。
3、玩耍。
有的喜欢叫同学的别名;有的喜欢给同学取外号叫喊;有的喜欢爬高爬低;有的喜欢向同学丢东西;有的在玩纸牌中争得脸红耳赤4、打球。
男同学喜欢在课间打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特别是打篮球,撞伤、摔伤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经常为了一件小事而争执起来,甚至打起架来了。
5、开溜。
有的同学会借买学习用品、假装生病溜出学校。
二、课间安全管理的策略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加强班主任对中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
班主任老师要本着对学生终身负责的态度,细致、耐心、严格地做好班级安全的管理工作。
学校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校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学校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肩负着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责任。
那么,学校应当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呢?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基础。
学校应制定一系列详细、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校园安全巡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等。
这些制度要涵盖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明确责任划分,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同时,制度不是制定出来就完事了,还要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让大家熟悉并严格遵守。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学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比如利用主题班会、校会、校园广播等方式,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还可以邀请交警、消防员等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讲座和演示,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
此外,设置安全宣传栏,张贴安全标语和图片,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也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安全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教师可以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巧妙地将安全知识融入到教学内容中。
比如,在地理课上讲自然灾害的防范,在体育课上讲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
同时,学校要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确保学生系统地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且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硬件设施的安全保障同样不容忽视。
学校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建筑物、体育器材、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比如,检查教学楼的楼梯扶手是否牢固,体育器材是否有损坏,电线是否老化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还要确保校园内的消防设施齐全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也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
学校要与当地的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合作,对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网吧、游戏厅等进行规范管理,减少不良因素对学生的影响。
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五条学校应当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安全管理的要求。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学生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
第八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卫生机构的联络与协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立即报告。
1.学校应当在___小时内向学生家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伤害事故。
2.学校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
1.学校应当依法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等。
2.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伤害事故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解。
1.学校应当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___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将协议书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赔偿制度,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赔偿。
1.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学校应当在___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到被损害人账户上。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伤害事故处理档案,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档案管理。
1.学校应当建立并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档案,将学生伤害事故报告、登记、调解、赔偿等相关材料存放于档案室。
校园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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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TRIP PROJECT PLAN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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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 育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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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日的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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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日的全教育
校园安全教育日是为了提高 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加强校 园安全教育,维护校园安全 稳定而设立的节日
以下是关于校园安全教育日 的一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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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日的 背景和意义
校园安全教育日的背景和意义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宣传教育:让师生了解各种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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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日的 内容和形式
校园安全教育日的内容和形式
校园安全教育日的主要 内容和形式包括
校园安全教育日的内容和形式
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校园安全知识,提 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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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在校园内播放关 于校园安全的短片或警示片,
提醒师生时刻保持警惕并注 意人身安全
讲座报告:邀请专家学者前来开展 校园安全知识讲座和报告,向师生 传授实用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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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竞赛: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校园 安全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丰富 多彩的活动,激发师生参与校园安 全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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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教育:利用校园网、微 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安 全教育,向师生普及网络安 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互动体验:设置安全体验区, 让师生亲身体验各种危险情况 并学习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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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党总支书记、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检查、督促全校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实行全员管理,并逐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杜绝安全真空,对学生中午、晚自习、周六日活动课期间安排值班和检查人员,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时段。
三、学校行政办公室作为安全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安排全校安全工作,检查全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学校安全工作经验,收集反馈安全信息,同时加强对学校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安全工作、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教学楼管理员、保洁员管理,与工会一道督促、教育全校教职员工遵守学校安全规定。
四、学校政教处、团委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对广播室、校医、宿管员、班主任及学生的安全工作督导,做好各种学生集会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班主任和家长做好违纪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总务处、基建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学生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检查维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财务室、保管室、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以及教学楼门、窗和全校师生用电、用水安全,督促所辖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规定,定期检查校园水管网络,电线线路以及电插座、热水器等电器设施,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加强校园基建和维修的安全管理。
六、教务处、艺教处、电教信息中心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注重课堂教学安全,特别是艺术、体育、实验、多媒体大课、活动课等安全防范,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安全指导,督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同时对实验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天文台、多媒体室、健身房、琴房、画室、图书室、资料室、电子备课室、文印室管理员安全工作督导。
七、综治办要加强对教学楼保卫、学生宿管员、大门门卫、自行车管理员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他们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有任何失职行为,同时综治办人员要加强值班和安全巡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常检查灭火器材并能使用灭火器材,及时妥善处理危害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上班(上学)期间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配合政教处做好严重违纪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全体班主任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检查,督促学生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根据班级情况,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制定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要经常检查教室、寝室的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学生的安全意识是否到位,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上加强防范,要坚持依法治班,熟悉并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自己和学生的法律知识,确保班级学生的安全。
九、全体教职员工都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都必须立足自己的岗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不准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不负责任,在安全值班检查期间,认真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同时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室内存放各种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好各类自用办公用品,公用物品必须交有专人保管,注意关灯、关电器设备、关窗、锁门,严防失窃,防止浪费或人为的、自然的损害财物。
在室内接待来访,本人必须陪同,不得让客人单独滞留,驾驶机动车(或摩托车)的老师严禁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和学生活动场所行驶,教学区内严禁骑自行车。
十、每天安排中午安全值班人员和平时晚自习及周六日活动课检查人员,在值班、检查期间要加强值班和全校性巡查,管理督促学生遵守安全规定,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楼,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现安全事故即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和报警。
十一、校大门门卫及保安加强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坚守岗位,24小时不离人,维持学生上、放学高峰期进出校门秩序,按时开、关大门,禁止学生在放学前离校,禁止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确因有事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需履行登记手续并报告综治办,阻止外来人员在门口摆摊设点,搞好校门周边卫生。
十二、综合楼及教学楼保卫人员必须在楼内住宿,每天(含节假日、双休日)要坚守岗位,负责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楼内的电灯、铁门和楼道窗户。
负责打扫教学楼内厕所、楼道、走廊、清理垃圾桶,保持大楼及周围的卫生,负责楼内消防设施、楼内电器、过道字画的管理,保卫楼内财产,坚决制止偷盗及破坏行为,同时负责楼内四周环境的保洁。
十三、自行车管理人员坚守岗位,在规定看管时间内负责学生自行车的安全及保卫工作,督促学生按学校划定的地点停放自行车,保持自行车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学生在放学前取自行车离校,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坚决制止偷盗和破坏行为。
十四、学生宿管员,须在学生宿舍住宿,值班期间(含节假日、双休日)要坚持岗位,按学校规定时间负责开关好宿舍楼的铁门、电灯和电器,非本宿舍楼住宿人员不得入内,负责宿舍楼及宿舍内的财产安全保卫,加强巡视,严防和制止偷盗和破坏行为,关心爱护学生,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并每天做好检查记录,负责宿舍楼周围、楼内走廊、楼梯以及洗漱间、厕所的卫生。
十五、实验室、保管室管理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及其保管室,严禁吸烟,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剧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应专橱、专室保管,不能随意存放,要经常加强检查,使用实验物品要办理领用手续和使用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不能遗留在教室或教师办公室,教学仪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教师因教学需要要借用的,需经主管批准,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照章操作,实验时不得离开岗位,实验室、保管室用电线、电炉、开关、插座、灯火等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负责保管好室内外备用消防器材,并能熟悉使用,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
十六、文印室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考题、试卷,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废纸要及时处理,煤油、蜡纸、酒精、油墨、纸张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运转使用时,不得擅离职守,严守操作规程,下班时要及时断电、关窗、锁好门。
十七、计算机室、语音室、广播室、天文台、多媒体室、健身房、琴房、画室、图书馆、资料室、电子备课室管理员必须履行各自职责,保管室内财物,利用各种机会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安全,规范使用设备,严禁吸烟,学生使用本室时应坚守岗位,让学生井然有序进出和就坐,学生使用本室后搞好室内卫生(或督促学生打扫卫生),下班时(或使用完毕)要进行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
十八、校医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急诊和因安全事故导致患者的急救和转送医院工作,发现有传染疾病和因安全事故导致患者情况及时上报,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提出合理建议,做好学校疾病防疫工作,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全卡片及健康档案,对全校卫生特别是师生用水和食堂饮食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九、综合楼、教学楼管理员上下班时应与大楼保卫人员办好交接手续,工作期间坚守岗位,负责保卫教学楼安全,维持师生进出教学楼秩序,特别注意雨雪天师生进出教学楼安全,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负责教职员工上下班的考勤签到工作,上课(含自修)时及课间,禁止学生出楼,学生需外出上课应有教师带队,外人在上课(含自修)期间亦不得入内,来人确因有事需进入教学楼的需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并办理来访人登记手续。
二十、食堂管理员要加强对食堂安全监督,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督促食堂工作人员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买不卖变质食品,饮食操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同时要加结对厨房内的灶、炉等有火种的设备和电器设备管理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认真检查各个岗位的安全情况,离开时应停火、断电、关窗、锁门,保管好钥匙,食堂要有专人管理消防设施并熟练使用,遇到火情及时报警扑救。
二十一、学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规定,负责并做好学校财务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所发生的会计凭证、各种帐目、财务报表和所有财务资料不得随便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翻阅,不得遗失,严格现金管理,财务室不留现金,一切收支必须有合格凭证,及时核对帐目和银行存款保持一致,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
二十二、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不在楼内攀登栏杠,爬越门窗,追逐打闹,踢球跳绳等,不翻越校门、围墙。
2、不在室内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玩耍易燃物品。
3、未经许可,不到江河、湖、水塘游泳、洗澡或上述水边玩耍。
4、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到排队上车,文明乘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打闹,不击打、追逐或攀援行驶车辆。
5、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和个人学习生活用品,注意锁门关窗,做到人走灯熄。
6、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上下楼梯不推拽拥挤,靠右行走。
7、从事文体活动(如课外活动、看电影等)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8、注意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品,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不敲诈勒索,打架斗殴,不与校外不法团伙交往。
10、不进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不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全体住校生还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未经许可,不带外人进入学生宿舍楼,不留宿外人。
2、务必按学校统一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按时作息,不得夜不归宿。
3、学生宿舍楼落锁期间,不在寝室逗留,不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进入楼内,如有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4、离开寝室时,寝室门必须上锁,晚上就寝时必须闩寝室门。
5、不在寝室内私接电源,私自使用电器,不点蜡烛或油灯在床上看书。
6、不看黄色书刊,不吸烟,严禁赌博、偷盗、打架等各种违法活动。
7、妥善保管学校和个人财产。
8、双休日回家或外出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到宿管员处登记。
二十三、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首问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和在场人应沉着应付,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负责人。
二十四、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凡未履行本规定,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必要的教育和惩处;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当事人,学校将给予必要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