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8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938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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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 投保举例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和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选择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5年交,年交100,000元保险费,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并与本公司约定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产生的每笔生存保险金、年金以及满期保险金作为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账户。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其他保单信息如下: 鑫如意(白金版)基本保险利益演示图 一份投入领取终身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以下简称为鑫如意(白金版))和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为金账户),在鑫如意(白金版)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转入金账户,实现定期的鑫如意(白金版)与终身的金账户相结合,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两次增值双份借款

客户同时投保鑫如意(白金版)和金账户,在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转入金账户,实现资金两次增值;同时客户享有鑫如意(白金版)保单借款和金账户保单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财富传承 鑫如意(白金版)80周岁保险期满,若被保险人生存,满期保险金进入金账户,根据客户需要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财富管理,称“鑫”如意。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利益条款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0%,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二、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的年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次给付的年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平安人寿险种业绩佣金折算表版.doc

现行各险种的佣金标准 说明: 数据由寿险产品部提供 , 仅供参考 , 最终折算率以 LCS系统折算为准 . 如有发现与现行系统折算不一致, 请立即反馈至总部 , 我们会予以核实与修正. 长期险 险种名称险种 交费期间业绩换算系数 保单年度 代杩1年2年3年4年5年6年及以821 首6000元期交部分74.29% 26.0% 12.5% 5.0% 5.0% 5.0% - 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超过6000元期交部分7.14% 2.5% 2.5% 2.5% 2.5% 2.5% - 追加保费 5.71% 2.0% - - - - - 823 首12000元期交部分28.57% 10.0% 4.5% 3.0% 3.0% 3.0% - 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超过12000元期交部分7.14% 2.5% 2.5% 2.5% 2.5% 2.5% - 追加保费 5.71% 2.0% - - - - - 首5000元期交部分68.57% 24.0% 5.0% 5.0% 3.0% 3.0% -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32 5000-7000期交部分42.86% 15.0% 2.5% 2.5% 2.5% 2.5% - 超过7000元期交部分7.14% 2.5% 2.5% 2.5% 2.5% 2.5% - 追加保费 5.71% 2.0% - - - - -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 ( 分红型) 936 5年交37.14% 13.0% 3.0% 3.0% 2.0% 2.0% - 10年交62.86% 22.0% 5.0% 5.0% 3.0% 3.0% - 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39 15年交77.14% 27.0% 5.0% 5.0% 3.0% 3.0% - 20年及以上100.00% 35.0% 7.5% 5.0% 4.0% 4.0% - 趸交 5.71% 2.00% - - - - -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 012)996 10年交91.43% 32.00% 5.0% 5.0% 4.0% 4.0% -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40 15年交100.00% 35.00% 10.0% 10.0% 8.0% 8.0% - 20年及以上114.29% 40.00% 12.0% 12.0% 10.0% 10.0% -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938 5年交28.57% 10.0% 3.0% 3.0% - - - 10年交62.86% 22.0% 5.0% 5.0% 2.0% 2.0% - 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41 20年交85.71% 30.0% 7.5% 5.0% 4.0% 4.0% - 平安财富尊崇两全保险(分红型)999 3年交14.29% 5.0% 1.0% 1.0% - - - 3年交25.71% 9.0% 2.0% 2.0% - - - 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1140 5年交34.29% 12.0% 5.0% 4.0% 3.0% - - 1106 10年交62.86% 22.0% 5.0% 5.0% 3.0% 3.0% -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10年交91.43% 32.0% 5.0% 5.0% 4.0% 4.0% - 平安附加护身福重大疾病保险1107 15年交100.00% 35.0% 10.0% 10.0% 8.0% 8.0% -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3)1108 20/30 年交114.29% 40.0% 12.0% 12.0% 10.0% 10.0% - 趸交11.43% 4.0% - - - - - 10年交114.29% 40.0% 5.0% 5.0% 4.0% 4.0% - 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 1118 15年交128.57% 45.0% 10.0% 10.0% 8.0% 8.0% -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30 年交主险保额【 15,20) 万128.57% 45.0% 12.0% 12.0% 10.0% 10.0% - 1131 (2014)20/30 年交主险保额【 20,30) 万142.86% 50.0% 12.0% 12.0% 10.0% 10.0% - 1120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3)20/30 年交主险保额【 30,100) 157.14% 55.0% 12.0% 12.0% 10.0% 10.0% - 万 20/30 年交主险保额 100万及以上171.43% 60.0% 12.0% 12.0% 10.0% 10.0% - 1113 10-14 年交65.71% 23.0% 5.0% 5.0% 3.0% 3.0% 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5-18 年交80.00% 28.0% 5.0% 5.0% 3.0% 3.0% 20年交105.71% 37.0% 7.5% 5.0% 4.0% 4.0% 10年交,年保费 >=6000 74.29% 26.0% 5.0% 5.0% 3.0% 3.0% - 10年交,年保费 >=7000 77.14% 27.0% 5.0% 5.0% 3.0% 3.0% - 平安守护星少儿两全保险 ( 分红型) 1126 10年交,年保费 >=8000 80.00% 28.0% 5.0% 5.0% 3.0% 3.0% - 10年交,年保费 >=9000 82.86% 29.0% 5.0% 5.0% 3.0% 3.0% - 10年交,年保费 >=10000 85.71% 30.0% 5.0% 5.0% 3.0% 3.0% - 20年交105.71% 37.0% 7.5% 5.0% 4.0% 4.0% - 平安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27 10-14 年交85.71% 30.0% 5.0% 5.0% 3.0% 3.0% - 15-18 年交85.71% 30.0% 5.0% 5.0% 3.0% 3.0% - 20年交105.71% 37.0% 7.5% 5.0% 4.0% 4.0% -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1年 5.71% 2.0% - - - - - 2年22.86% 8.0% 1.0% - - - - 2012)1103 3-5 年28.57% 10.0% 2.0% 2.0% - - - 平安附加少儿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1117 6-9 年57.14% 20.0% 3.0% 3.0% 1.0% 1.0% -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A,2014)1124 10-14 年91.43% 32.0% 5.0% 5.0% 4.0% 4.0% -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1125 15-19 年100.00% 35.0% 10.0% 10.0% 8.0% 8.0% - 2014) 20年及以上114.29% 40.0% 12.0% 12.0% 10.0% 10.0% - 短期险 险种名称险种 交费期间业绩换算系数 保单年度 6年及以代杩1年2年3年4年5年 后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A)507 57.14% 20.0% 20.0% 20.0% 20.0% 20.0% -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B)508 57.14% 20.0% 20.0% 20.0% 20.0% 20.0% -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2007)516 57.14% 20.0% 20.0% 20.0% 20.0% 20.0%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2008)518 57.14% 20.0% 15.0% 15.0% 15.0% 15.0% -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 万能型 钻石版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助 ....您.(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理解条款 ....,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 您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第十六条 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二十二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二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四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五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 第五条保险责任 第六条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费 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 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 第十条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第十二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三条受益人第十四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五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六条借款 第十七条欠款扣除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九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第二十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二十二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现金价值 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释义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 据了解,鑫如意(白金版)组合计划由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等多款产品组合而成。另外,国寿瑞鑫(典藏版)可选择投保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那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小编表示,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如下: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自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两者之和的105%;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适合谁买?

中国人寿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险

中国人寿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险 篇一: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中国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中国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产品,根据保障的不同,中国人寿可以分为商业养老保险,少儿保险,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意外保险等等。中国人寿保险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是不一样的,下面就对不同的中国人寿保险险种做下简单介绍。商业养老保险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险种推荐: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最大特点是低投入、高保障,特别适合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险种推荐:国寿安鑫两全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国寿祥泰定期寿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绿舟定期寿险少儿保险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如何给少儿投保险种推荐: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A款/B款)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险种推荐: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珍爱一生住院医疗终身保险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国寿长久呵护住

中国人寿保险品种推荐

中国人寿保险品种推荐 1.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保障期限:10/20年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提供关爱年金、身故、满期保障。 保障项目: ? 1.满期保险金:有 ? 2.身故保险金:有 ? 3.关爱年金:有 2.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您提供高达三倍保额的重疾保障及身故保障,还可保单借款 保障项目: ?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 2.身故保险金:有 ? 3.保单借款:有 3.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至8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三金呵护: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人生提供周全保障。定期返还:生存... 保障项目: ? 1.生存保险金:9000元 ? 2.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3.满期保险金:15万元 4.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0-16周岁 保障期限:至3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少儿 ?产品特色: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 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保障项目: ? 1.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80% ? 2.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60% ? 3.成长教育金:基本保额50% ? 4.身故保险金:有 ? 5.豁免保险费:有 5.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长寿是金,终身受益;资产保全,彰显品质;生命保障,身价体现;高额返还,尊享一生。 保障项目: ? 1.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1,110,180元的10% ? 2.身故保险金:有 6.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限:至75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保证收益、节节稳当;领取自由、事事省心;弹性支取、面面灵活;意外双倍、多多呵护;... 保障项目: ?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有 ? 2.满期保险金:有 ? 3.疾病身故保险金:有 7.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16年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保障范围广:老少皆可投保。人性关爱浓: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20%的关爱金。人身... 保障项目: ? 1.满期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

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 继“平安福”获市场热捧后,“平安福”组合再度升级,很多人都想购买此产品,但是,平安福保险真的有这么好吗?小编为大家介绍平安福的优点和缺点如下: 【平安福的优点】市场上大型保险公司中第一款预定利率高达4%的纯保障型产品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太保迟迟未有推出首款费改产品,而已经推出费改产品的中小寿险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了3.5%的预定利率。根据后者测算,预定利率从2.5%-3.5%,意味着同等保额下保费下降20%-30%,最大甚至可达40%。 有分析人士估算,按照4%的预定利率,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的主险(终身寿险)费率降幅约高达40%,至于附加了重大疾病和意外保障保险之后的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整体的费率降幅则在20%左右。 【平安福的缺点】任何产品都有优缺点,此产品最大的缺点就是: 你得持续交费至少20年以上 中途最好不要退保 其实缺点就是优点,天下没有一款可以满足所有需求的保险产品,如同天下没有一件衣服可以春夏秋冬任何季节,任何场合穿的,但可以有适合的风险规划和财务规划! 【小贴士】 平安保险保障型险种有哪些? 平安保险的人身保障型的险种非常丰富,并且很多都是深受市场追捧的保险产品。在营销渠道上通过个险、银保、电销等三大销售渠道实现了各类产品的全方面覆盖。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等人寿保险产品在消费者人群中都有着相当高的人气。 相关阅读: 1.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567241963.html,/zt/baoxiangongsipaiming/ 2.最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_热门地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沃保保险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67241963.html,/zt/yanglaobaoxianjiaofeibili/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祝福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 祝福金领取年龄分为四十周岁、四十五周岁、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八十周岁和八十五周岁十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祝福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福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福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祝福金领取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 险金 一份投入领取终身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理财险与终身的“鑫账户”相结合,免费享受日结息月复利,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两次增值双份借款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资金两次增值、成倍增长;同时客户享有理财险保单借款和“鑫账户”保单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灵活领取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财富传承在生存收益进入“鑫账户”后,根据需要,“鑫账户”可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大连医保住院门槛费】,财富管理,“鑫”满“利”足。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特色详细介绍,本公司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的120%,但须扣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利益条款(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含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1.猝死; 2.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3.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

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从规模保费来衡量,是目前国内第二大寿险公司。 简介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Ping 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于2002年成立。中国平安人寿与国内保险事业同步成长,历经十余年发展,业务规模和业务品质位居国内寿险公司前列。 中国平安人寿首开国内个人寿险营销之先河,凭籍先进的体制、优秀的经营理念、富有魅力的企业文化培养和建设了专业化内外勤队伍。目前拥有个险、银保、电销等三大销售渠道,产品体系清晰完整,涵盖从传统的储蓄型、保障型产品,到非传统的分红型、投资型产品,为客户提供“一个帐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与客户充分分享中国平安综合金融优势。 中国平安人寿还引进多名海内外资深保险专家进入管理高层,实现了将国际管理经验和本土实际情况的有机契合,保持和增强了在销售(包括E 行销)、精算、产品、品牌、培训、后援及IT等诸多领域的优势地位。 发展 中国平安人寿首开国内个人寿险营销之先河,凭籍先进的体制、优秀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的经营理念、富有魅力的企业文化培养和建设了专业化员工队伍,目前拥有超过18万人的代理人队伍。在业务发展中,还建立了后援、培训、IT支持平台,个险、团险、银行代理三大渠道系统和完整的产品体系满足客户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从传统的储蓄型、保障型产品,到非传统的分红型、投资型产品,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 中国平安人寿还引进多名海内外资深保险专家进入管理高层,实现了将国际化的管理经验和本土实际的有机契合,保持和增强了平安寿险在销售、精算、产品、品牌、培训等领域的优势地位。 目前,中国平安人寿在国内共设有35家分公司,超过2600个营业网点,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平安寿险开通第一家全国集成的呼叫中心95511,首创一年一度的客户服务节活动,在业内率先推出国内外急难援助服务,

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简析中国保险产品的演变发展状况

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简析中国保险产品的演变发展状况——以中国平安寿险产品从传统储蓄型到投资型为例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保险市场也随之迅速发展。居民收入的增长变化、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以及对保险要求的提高等影响了保险产品的演变。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产品逐渐从传统储蓄型向投资型发展,但转变过程中亦有诸多的问题和不完善之处。本文以中国平安保险产品转变为例来进行浅析。 【关键词】保险产品中国平安储蓄型保险投资型保险 一、研究背景 投资型保险是人寿保险下面一个分支,这类保险是属于创新型寿险,最初是西方国家为防止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造成损失而设计的,之后演变为客户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投资型保险分为三类: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险。投资型保险在20世纪50年代萌芽,80年代迅速发展,现已是欧美国家人寿保险主流险种之一。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逐渐加强,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加入WTO之后,中国投资型保险也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1999年10月23日,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国内第一份投资型连结保险,引起了很大反响。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保险业作为三大金融市场之一,也在中国经济中快速发展。由于中国经历改革开放,促进了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上升,并使人们的保险知识和意识不断增长,人们对保险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满足于传统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居民由“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并逐渐开始向“投资保险挣钱“转变。再者,经济全球化、加入WTO,使中

国银行、证券、股票等迅速发展,特别是中国股票这种高风险投资的发展对投资型保险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是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在中国寿险行业处于艰难之时,学习欧美保险企业的经验,敢于打破常规,创新新的保险产品,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平安拥有超过79.8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和约24.6万名正式雇员,集团总资产达4.63万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311.90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中国平安在2015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32位;美国《财富》杂志“全球领先企业500强”名列第96位,并蝉联中国内地非国有企业第一。 二、平安保险产品从储蓄型到投资型简介 (一)储蓄型 储蓄型保险是保险公司设计的一种把保险功能和储蓄功能相结合,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还有储蓄功能,如果在保险期内不出事,在约定时间,保险公司会返还一笔钱给保险收益人,就好像逐年零存保费,到期后进行整取,与银行的零存整取相类似。如目前常见的两全寿险、养老金、教育金保险。 表1储蓄型保险产品代表 (二)投资型

鑫利加鑫祥

平安综合保障计划敬呈先生先生 代理人刘婷 业务代码1260272668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资格证号 设计日期2011-06-07

您投保的产品   被保险人宝宝 先生 0 岁 性别 男 产品名称基本保险金额 /档次/份数保险 期间 首年保险费交费年期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15000至80岁1702.5020年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3份1年162.001年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100001年14.001年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100001年104.001年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66.33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1000020年1661.0010年 首年保险费总计:3709.83  我们提供的保险利益   分红 您可以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假定低、中、高三种分红水平下的红利测算见《保险利益和分红测算图表》。 生存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20000第20保单年度末 30000第80保单年度末 生存保险金1050每满2周年 身故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13448-70139因意外身故 3448-60139因疾病身故 医疗保险利益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住院日额保险金 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30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减3日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30意外伤害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180日。 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30重大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每一保单年度内重大疾病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90日。 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相应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保险期间为一年,每五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我们会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客户符合续保条件,在此后的5年内,只要客户按时支付保险费,则该附加保险合同将延续有效,但按条款约定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情况除外。 郑重声明:本保障计划单位为人民币元,假定被保险人为标准体,所列产品、费率、基本保险金额等与保险合同不一定一致,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本保障计划标识号为S-425884-BE2B86-768549-28A7AB-FBA65A-0165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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