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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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A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的收入额(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组成。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扣除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征收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因此:保险员允许扣除的税费=收入额*40%+其他允许扣除的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

B费用扣除标准

收入额<4000元,费用扣除标准=800;

收入额>=4000,费用扣除标准=收入额*20%。

C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1、实际捐赠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30%

则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

2、实际捐赠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30%

则默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30%

备注:按照规定当纳税人向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

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青少年活动场所、老年服务机构,以及通过非营利机构向教育事业的捐赠等的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实际捐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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