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启示”的写法让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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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远:申论“启示”的写法让
人震惊
公务员申论考试中“启示”的写法,历来是让人困惑的难点。许多童鞋分不清“启示”与“经验”、“教训”、“正确做法”乃至“对策”的区别,抓不住作答要领,往往陷入一头雾水的困境。同时,各大论坛包括一些大型门户网站流传的关于历年公考真题中“启示”类题目的“权威答案”也是不知所云,其水平之低让人震惊。童鞋们纷纷传来在网络上搜集的答案,表达自己的困惑,强烈要求我作出点评。
下面,我以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A类)第二题为例,
对“启示”的写法作一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A类)第二题
(二)“给定资料5”提到国外治理超限超载的一些做法。请简要分析这些做法对我国治超工作的启示。(20分)
要求:分析到位,言简意赅,具有针对性;不超过350字。
给定资料5: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有关专家曾形象地将超限超载车辆比喻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许多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超限超载问题,也相应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如美国出台多部法律治超,1913年通过第一部限制车重的法律,随后又出台了多部联邦法律,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美国的超限超载车辆约占被检测货运车辆总数的3.5%。处理超限超载车辆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向违章车辆发出违章传票,确定罚款金额,并辅以其他惩罚措施,如交付路产补偿金、被列入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不良记录档案等。二是卸载或均载(移动货物直到轴载不超限)。三是对严重超限超载或屡次违章者采取司法行动,包括刑事诉讼、短期拘留和多达1年以上的监禁。韩国从1973年7月开始对重车实行重点检查。1994年10月,超限超载车辆过多导致圣水大桥坍塌后,韩国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在全国设立了400余个超限超载检测站
(点)。目前,韩国超限超载车辆仅占被检测货运车辆的1.5%。韩国法律规定,对超限行驶者或强迫驾驶员超限运营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2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车辆或妨碍检测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7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5.2万元)罚款。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引导至法院接受法律惩处。德国在110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共设有700多个超限超载检查站。德国对超限运输驾驶员的处罚办法中规定,第一次超限的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1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南非非常重视车辆自动称重技术的研究工作,将电子秤应用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电子秤可以对时速不低于10公里的重载车辆进行自动称重,并显示在重载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上,管理部门据此对这些超重车辆进行卸载和处罚。这一技术系统在近10年来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目前南非超限超载车辆的比例已下降到10%以下。日本使用固定或移动称重设备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电子秤测量超载,大型货车还要安装货物自动测重仪。日本还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即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超过行驶证最大载重量的,处6个月以下徒刑,10万元罚款(约合人民币7400元);超过车辆总重量一般限值20吨的,处以30万元罚款(约合人民币2.2万元);禁止货运企业接受超载运输业务或指示驾驶员进行超载运输等。
【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传答案】
一、出台详细法律法规,明确治超范围和具体措施,使治理有法可依。美国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处罚金、记入档案、拘留与监禁等多项处罚规定。
二、重点检查重车,加大治理力度,执法必严。韩国在全国设有多处检查站,依法对超限行驶者或强迫驾驶员超限运营者处以有期徒刑或高额罚金。一经发现超限车辆,直接引至法院惩处。
三、设置密集的超限超载检查站,严控超限超载车辆。德国在高速公路上广设站点,分别对违法次数不一的超限驾驶员由轻到重处罚,甚至吊销执照,终身禁驾。
四、将电子设备广泛应用于治超工作中,提高检测效率。南非的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电子秤对超重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罚,控超作用明显。
五、实行“一超三罚”制度,扩大处罚范围,提高违法成本。日本的“一超三罚”制度,将超限超载的货主、运输企业和司机一并处罚。
【批评】这个答案的错误,典型的属于把“分析启示”与“概括正确做法”混为一谈。其中每个要点后半的“某国……做法”,显得尤为错误和多余。
亲爱的童鞋们,你必须知道,作答“启示”决不是简单地概括正确做法,其关键在于透过正确做法进一步引申出一些对人们有益的道理。
【网传答案2】
由于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检测站数量有限、布局不合理,技术设备落后等,导致超限超载问题屡禁不止,国外的成功做法对我国的治超工作带来如下启示:
1、完善法律法规:出台专门法律,对超限超载车辆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2、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一超三罚”制度,根据超载情况采取不同处罚措施,如警告批评教育、罚款、交付路产赔偿金、记入不良档案记录、吊销驾驶证、剥夺从业资格、判处监禁、有期徒刑等。
3、设置检查站点:增加检查站数量,并合理布局。
4、提升科技水平:加大车辆自动称重技术研究,使用固定或移动称重设备进行检测,搭建车辆监管信息化平台。
【批评】这个答案的错误,典型的属于把分析“启示”与“提出对策”混为一谈。
下面是我对这道题的详细作答解析,请童鞋们对比分析。
(二)“给定资料5”提到国外治理超限超载的一些做法。请简要分析这些做法对我国治超工作的启示。(20分)
要求:分析到位,言简意赅,具有针对性;不超过350字。
第一步:审读作答要求
本题要求根据“给定资料5”, 简要分析国外治理超限超载的一些
做法对我国治超工作的启示。
要作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启示”。所谓启示,是指某某事对人有所开导、启发或指示,从而使人领悟到一些道理。作
答“启示”的时候很容易与经验、教训混为一谈,概括地说,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经验教训”侧重于对成功或失败做法的客观描述,而“启示”则侧重于进一步从经验教训中引申出一些对人们有益的道理;从文字表述上看,“经验”给人以正面陈述的感觉,“教训”给人以负面陈述的感觉,而“启示”则一般表述为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到的正确认识,有时流露出纠正某种错误认识的倾向。
要正确作答本题,必须紧密结合“给定资料5”的语境进行解读。只有找到了其中的正确或错误做法,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引申,揭示出对我国治超工作的启示。因此,本题属于揭示隐含(启示)型。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揭示范围:“给定资料5”。
第二,揭示内容:国外治理超限超载的做法对我国治超工作的启示。
第三,作答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不超过350字。
第二步:阅读给定资料,勾画关键信息
按照要求阅读给定资料,包括标注段落序号和勾画关键信息。见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A类)给定资料。
第三步:合并同类信息,理顺逻辑关系
通过标注段落序号、勾画关键信息可知,“给定资料5”只有有1个自然段。勾画关键信息并揭示启示为:
揭示“启示”为:出台并完善治超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是做好治超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