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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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范围内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

设项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应遵循结构体系合理、装配方案科学、设计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附件1)和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在各个设计阶段编制相应深度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审批立项之前组织开展前期装配

式建筑技术策划专项工作,对项目定位、技术路线、成本控制、效率目标等做出明确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构件生产能力、施工装配能力、现场运输与吊装条件等进行初步技术评估。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编写《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在设计方案正式报审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从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组应当由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内装等方面至少5名(含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专家组中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专家组人数

的3/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

技术方案应满足套型设计的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采用适宜的结构技术体系,对预制构件类型、连接技术提出设计方案,并对构件加工制作、施工装配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建设单位应统筹协调设计、构件制作、施工等各方需求,加强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应形成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通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或其它政策性住房项目,可不另行组织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

第六条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报审材料应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计算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其它应送审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附件4)以及国家和我市相关规范或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设计文件落实规划审批文件中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情况,以及预制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情况进行复核。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构方可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结论。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等重大变

更的,需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在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过程中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积极推进项目设计、构件生产及施工建造等环节实施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内容

PC深化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书 我们对PC项目提供从方案设计开始的PC深化设计及技术咨询顾问服务,其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如下: 第一阶段:装配式方案设计阶段 提供装配式体系选择建议,初步确定装配式构件种类及分布,计算装配式面积分布,满足预制率要求,确定主要构件连接方式,并对建筑方案平立面布置及结构布置提出装配式方面的优化建议。 提供方案说明各专业含装配式部分的说明内容。 第二阶段:总体施工图装配式设计 1)总体设计阶段 详细确定装配式构件及分布,根据装配式工艺特点针对结构布置进行优化; 根据建筑、结构总体图纸计算单体预制装配率; 提供装配式构件分布图及装配式连接大样图,检查所有装配式构件的连接合理性,如外墙有混凝土装配式构件时,含外墙接缝防水保温大样。 满足总体及施工图图审及专项评审要求,负责与各专业相关协调工作。 2)施工图设计阶段 区分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的各专业图纸,含大样节点表达; 提供装配式设计说明; 结构图纸中包含装配式构件拆分图,装配式构件连接详图,装配式构件连接用预埋件布置及详图; 提供单体预制装配率详细计算书; 提供装配式构件相关计算书。

参与装配式相关的技术评审会、招投标答疑会,协助解答各专业提出的问题。 第三阶段:装配式详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阶段 1)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 根据建筑、结构、机电及室内相关正式施工图绘制构件加工详图。 详图主要内容: ①装配式加工图设计说明。 ②装配式构件平立面布置图及剖面图。 ③装配式构件预埋件布置图,包括结构连接及施工辅助用。 ④构件加工图,含各装配式构件、外墙预制墙板、外阳台、凸窗、空调板、连廊、楼梯梯段等所有预制构件。具体范围需根据施工图中确定的预制构件。 ⑤装配式构件详图,包括结构连接详图、加工工艺及施工工艺用连接详图。 ⑥主要材料统计表。 ⑦脱模、运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验算。 ⑧作为阶段性工作成果,乙方进行装配式深化详图设计技术交底汇报,经甲方评审认可。 2)后期设计配合阶段 协助预制构件生产厂掌握质量主控项及解决技术问题。 协助施工方制定预制构件进场工期、卸车与堆场方案、成品保护措施、吊装施工等。 协助施工方协调脚手架、模板、钢筋绑扎等与预制构件吊装施工相关工序及解决技术问题。 协助督查预制构件相关的施工质量。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一、标准特点: 一个概念:装配率,综合反映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两种评价方式: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 两种评价方法:预评价与项目评价 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详见) 装配率评价体系三大评价指标: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 四大基本标准: 装配率---综合评价50%; 主体结构—最低得分20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最低得分10分; 全装修—全面实施100% 五类结构:混凝土、钢、木、组合、混合 十分差值: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之间至少存在十分差值。满足四大基本标准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时,可进行等级评价。 二、标准细则 标准包括以下几部分的计算: 1.竖向承重构件:详见与节 2.水平构件:详见与节 3.围护墙和内隔墙非砌筑:详见与节 4.围护墙和内隔墙集成:详见与节 5.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详见与节 6.集成厨房和集成卫生间:详见与节 三、术语集合 (1)以下术语释义来自于本标准 1.装配式建筑: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厂装配而成的建筑。 2.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3.全装修: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4.集成厨房: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当采用干式工法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厨房;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厨房。 5.集成卫生间: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当采用干式工法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卫生间;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卫生间。 (3)以下术语释义来自于《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1.外围护系统: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成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设备与管线系统: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3.干式工法: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4.部品: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位的统称。 5.部件: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6.管线分离: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7.集成设计: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 (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马涛会议PPT 非砌筑墙体类型:大中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骨架复合墙、新型砌体 非砌筑墙体特征: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适合产品集成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概述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概述 摘要本文针对现在装配式建筑的常见问题,介绍装配式建筑的基本设计方法,以及本人在实际项目中取得的设计经验,以实际案例分析装配式建筑设计的方法。 关键词装配式;保障房;设计方法 1 概述 伴随着1999年国务院发布72号文件《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各地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政策陆续发布,极大的促进各地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的规范、图集陆续发布实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参与单位长期以来设计实施传统混凝土建筑形成的思维惯性,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法跟不上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甚至最终设计结果不利于装配式建筑的生产与实施,本文将介绍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 2 设计方法 装配式建筑与传统混凝土建筑不同,装配式建筑是工厂内生产预制墙板、预制楼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等构件,然后运到项目现场拼装,浇捣混凝土,使预制构件与现浇部分形成整体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有个明显的特征“技术前置”,相对于传统混凝土建筑的建造方式而言,约束条件更多、更复杂,对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设计需从策划阶段介入,必须考虑项目的造價和经济效益、预制构件厂的技术和生产规模、运输道路情况、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装配式建筑设计力求功能布局方便合理、结构规整受力简明,在适应预制构件的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应采用“一体化”、“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的设计方法,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在标准化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和多样化。减少预制构件种类,提高相对应模具的重复利用率,为构件工厂与项目现场的降耗提效提供便利[1]。 3 总图设计阶段 装配式建筑总图设计除了功能布局方面的考虑,还需考虑到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情况,譬如吊装机械的选择与布置,构件运输车辆的出入口与运输道路的设置,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等问题。正确处理好预制构件的吊装、运输和堆放的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吊装机械的效能。 设计中应考虑到项目选用的吊装机械选用的是塔吊,还是起重机;吊装机械的起吊重量预制构件的重量相匹配;吊装机械的工作半径是否覆盖建筑物与构件存放场地。塔吊的布置一般沿建筑纵向一侧布置。起重机的行进线路一般沿建筑纵向一侧或两侧布置[2]。

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的基础方向与原则总结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512G32B-/2T016于今年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两本标准的主要编制专家刘东卫具体从“四个基础、五个方向、六个原则“深度解读了标准。 1 、四个基础一是强调装配式建筑建造是系统组合的特点。 二是解决四大系统之间的协同问题。 三是解决各系统内部的协同问题。

四是突出体现装配式建筑的整体性能和可持续性。 装配式建筑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与集成设计、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及运输、施工与安装、验收及其使用与维护等组成。 2 、五个方向全建 筑 提倡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建造,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集成化部品,倡导进行装配式装修。 全寿命 减少建筑后期维修维护费用,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应满足建筑全生命期的使用维护要求,装配式建筑提倡主体结构与设备管线分离的方式。 全协同

充分发挥建筑专业的龙头作用,解决了以往一些装配式建筑规范强调结构单专 业,专业间的衔接较差,重结构、轻建筑、轻机电设计等问题。全环 节 装配式建筑按照模数协调,模块化、标准化设计,统一接口,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全过程 在项目前期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强调装配式建筑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 )技术,实现全专业与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 、六个原则 全面完善生产建造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规范体系、推动建造方式创新。 是创新集成建筑设计 以国际先进的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为基础,统筹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模数化、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 优化部品部件生产 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全面发展,推动部品部件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管理

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 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 一、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一)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应将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并进行发包,中标后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基本义务,并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按质按期进行工程建设的基本义务,对其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合同约定等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并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挂靠方式,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等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设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造价、设备和材料等主要管理部

门及岗位,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应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的综合协调和统筹安排。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质量、安全等负责。 二、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全过程应用 (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应全过程应用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其他装配式建筑项目鼓励采用BIM 技术。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的具体要求,包括BIM技术应用目标、应用范围、应用内容、参建单位BIM应用能力、软硬件配置、信息交换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内容。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BIM技术应用的组织和具体实施,确定设计、施工装配、构件制作等阶段BIM应用目标和内容,统筹协调项目各阶段的BIM模型创建、应用、管理以及各参与方的数据交换,推进建设各环节实施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建立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消防等多专业信息的设计BIM模型,并为后续的施工、构件生产等阶段提供必要的设计信息。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设计BIM模型基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最新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 目的 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 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第 1.0.2 条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 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 政区 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建制的镇 )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 1.0.3 条 与其它规范的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 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 设计标准、 规范和 规定。 第 1.0.4 条 建筑耐久年限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 100 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 年限 15 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 1.0.5 条 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 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 1 ? 3层为低层 ;4 ? 6层为多层 ;7 ? 9层为中高层 ;10 层以 上 为高层。 二、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为高层 (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主体 建筑 )。 三、 建筑物高度超过 100m 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 1.0.6 条 建筑热工设计 分为下列四个地区: 第 1.0.7 条 设计基本原则 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 原则: 一、 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实施条例 ; 二、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 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性建筑 ; 四、 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提高和改造的可 能; 五、 节约建筑能耗,保证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 六、 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应与多样化结合 ; 七、 体现对残疾人、 老年人的关怀, 为他们的生活、 工作和社会活动提供无障碍的 室内外环境 ; 八、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 ; 九、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 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条例和保护规划进行。 第1.0.8条 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一、 建筑物除有固定座席或有尺寸排列并标明使用人数外, 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均 应按有关专项建筑的设计规范核算并标明人数。 二、 公共建筑中为主体使用部分配置的辅助面积, 当其面积与主体使用部分相接近, 安全、 卫生等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 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全国划 严寒地区(I 区) 寒冷地区(H 区) 温暖地区(川区) 炎热地区("区) 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w -10 C 的地区。 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10C 、w 0C 的地区。 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0 C,最热月平均温度 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 +28C 的地区。 <+28 C 的地区。

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

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1.装配式建筑主要设计依据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 ?《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 ?《装配式混凝土表示方法及示例》(15G107-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1~2)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15G366-1)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258-20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2012)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外墙板》(15G365-1) ?《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技术规程》(JGJ289-2012)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 ?《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2016.01浙江省住房和城建设厅)二、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 1.设计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杭州市相关规范、规定,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要求。满足业主对 设计方面的基本要求及希望达到的目标。 (2)解决本工程中必须解决的一系列技术问题。使工程的建设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技 术先进等方面能得到综合体现。 (3)充分发挥建筑工业化的相对优势,尽量减小预制构件建筑结构整体性的不利影响,预制装 配式建筑拆分原则是优先选用非抗侧移构件,便于模数协调,易于标准化生产和安装的建筑部品。 2.设计目标 (1)实现建筑设计的标准化。 (2)与构件生产、施工工艺形成配套设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形成符合模数数列的标准化模块。 (4)在标准化套型基础上,充分发挥生产和施工工艺的特点,满足里面多样性和创新性的要 求。 3.工业化分析 (1)工业化实现目标 根据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的预制率不低于 20%,预制率可按下式计算: K预=(V预+ 0.5V叠)/ V总 V预──预制构件混凝土体积; V叠──叠合构件现浇混凝土体积; 1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1一般规定 1.1.1装配整体式建筑电气设计,应做到电气系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设备布置整体美观。 1.1.2装配整体式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结构形式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布线方式。 1.2供配电系统设计 1.2.1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在室外设置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C-S或TN-S系统。配电干线穿结构实体墙进入室内,应在进线处结构实体墙上预埋防水套管。 1.2.2 变电所在室内设置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S系统。 1.2.3 进入各住宅单元的配电干线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并应采取防范电气火灾发生的措施。 1.2.4 电表箱的配出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1.2.5 分户箱的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相线和中性线的保护 电器。并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可自动恢复的过、欠电压保护器。 1.2.6 户内的插座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除挂墙式空调机外,尚应设置剩余电流(30mA)动作保护;厨房、卫生间和空调机的插座回路应独立设置。 1.2.7 户内的照明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并应独立设置,不可与插座回路共用。 1.3电气设备选择与安装 1.3.1 住宅的总电源箱宜选择供电部门认可的箱体,当供电部门无特殊要求时,可选用XL-21或GGD型箱体,落地安装于高出架空地板150mm的混凝土台上。 1.3.2电表箱应选择符合电力公司要求的产品,挂装于首层或其他楼层电气竖井或公共部位的实体墙上,在竖井内安装时,底边距地不宜小于0.5m;在公共部位安装时,底边距架空地板不宜小于1.1m。

1.3.3 电表箱内安装的电度表数量不应超过12块,公共部位的用电应独立设置电度表。 1.3.4 分户配电箱应选择暗装箱体,宜安装于进户处实体墙上,底边标高距架空地板或地坪1.6m,并用工业化内隔墙板封闭。 1.3.5户内插座的选择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源插座宜在工业化内隔墙板上开孔暗装,不宜安装在可装配的实体墙上; 2厨房、卫生间应选择单相三孔插座,防护等级应满足IP54要求。厨房电炊插座、卫生间剃须插座和洗衣机插座安装标高,底边距架空地板1.1m~1.5m; 3 有淋浴和浴盆的卫生间,当电热水器挂墙安装于1区之内时,其电源插座安装不应低于2.3m。挂墙式空调机插座不宜低于1.8m; 4 其他用途的插座应选择单相三孔插座,底边距地板0.3m~0.5m。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范围内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应遵循结构体系合理、装配方案科学、设计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附件1)和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在各个设计阶段编制相应深度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审批立项之前组织开展前期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专项工作,对项目定位、技术路线、成本控制、效率目标等做出明确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构件生产能力、施工装配能力、现场运输与吊装条件等进行初步技术评估。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编写《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在设计方案正式报审前组

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从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组应当由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内装等方面至少5名(含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专家组中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3/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 技术方案应满足套型设计的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采用适宜的结构技术体系,对预制构件类型、连接技术提出设计方案,并对构件加工制作、施工装配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建设单位应统筹协调设计、构件制作、施工等各方需求,加强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应形成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通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或其它政策性住房项目,可不另行组织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 第六条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报审材料应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计算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其它应送审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附件4)以及国家和我市相关规范或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设计文件落实规划审批文件中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情况,以及预制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情况进行复核。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构方可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结论。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新旧的区别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新旧的区别 (一)关于栏杆:(旧版) 第4、2、4条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新版)6、6、3 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24m,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24m(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从楼地面及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5、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园林

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的场所,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其间距也不应>0、11m。 (二)关于使用年限(旧版)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 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 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新版)表3、2、1 民用建筑使用年限类别设计使用年限适用范围1 :5年临 时性建筑2:25 年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3 :50年普通建筑和构筑物4 :10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三)热工分区(新版)Ⅰ ⅠA Ⅰ B、Ⅰ C、ⅠD 严寒地区Ⅱ、Ⅱ A、ⅡB 寒冷地区Ⅲ、Ⅲ A、Ⅲ B、ⅢC 夏热冬冷地区Ⅳ 、Ⅳ A、ⅣB 夏热冬暖地区Ⅴ、Ⅴ A、ⅤB 温和地区Ⅵ、Ⅵ A、ⅥB 严寒地区ⅥC 寒冷地区Ⅶ、Ⅶ A、Ⅶ B、ⅦC 严寒地区、ⅦD 寒冷地区(旧版)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寒冷地区(Ⅱ

装配式建筑设计策略分析

装配式建筑设计策略分析 装配式建筑设计策略分析 摘要 :c。装配式建筑只要将所需构件运到工地进行拼装即可,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现代装配式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等特征,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基于此点,笔者根据实践研究,就现代装配式建筑设计进 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策略方法。 关键词:现代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策略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中对生态环境造 成破坏,于是人们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筑行业开始逐渐涉足于生态环保 建筑施工中,而装配式建筑符合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得到了支持发展,国家提倡大力发展 装配式建筑。 1装配式建筑分析 1.1装配式建筑发展 如今,随着绿色、生态环保理念的深入,建筑行业开始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设计,这 种建筑设计与工程生产相吻合,同时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发展,使我国建筑设计更为先进化。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部件部品,在施工现场以可靠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建筑。其构 件要符合安全化、规范化等要求。这种建筑方式工期较短、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在节能、节材和减排方面的成效已在实际项目中得到证明,是现阶段我国大力推行的产业化建筑方式。17世纪美洲移民时期,使用木材拼装房屋,这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前身。1851年伦 敦用铁骨架嵌玻璃水晶宫,这也是国际史上第一个大型装配式建筑。二战后,欧洲等国家 房屋被大量破坏,因此,住房成为当时最需要的物品,这就要求很快生产出质量好的房子,从而推动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装配式建筑结构、升版体系、 大板等得到发展,实现了工业化的进步。不过当时由于我国技术水平、经济基础上的不足,使得装配式结构体系未能得到推广。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现阶段我国多数区域开始应用预制产品,但是在预制装配式建筑研究上仍然涉及不足,主要体现在:科研成果上缺少理论依据,使得装配式建筑发展未能得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设计具有稳定性强、安 全性高、效率高、绿色环保等特点,能够确保结构构件质量,施工工期短、无需较高的技术水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并且提高了建筑工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1.2装配式建筑特点 ①装配式建筑中建筑材料全部可以在车间生产制造,构件包含:阳台、空调板、外墙板、楼梯、内墙板等;②施工场地装配作业从而降低传统现浇作业;③实行一体化的建筑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10.3第4条——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以此为依据,您所叙述的情况中,应该在550毫米高的窗台上做0.9米(住宅)或0.8米(其他建筑)高的栏杆。之所以出现混淆,可能和下面这本书的相关条款有关,请参阅。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第121页中,10.5.4条规定: 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应不小于0.8米(住宅应不小于0.9米)。 1 低窗台的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低窗台高度低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 2)低窗台高度高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但护栏下部0.5米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3)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米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

护措施。 2 凸窗(飘窗)的低窗台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凸窗范围内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 2)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且护栏紧贴凸窗内墙面设置时,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 本人之前遇到过类似问题,非常棘手。因为在0.45米~0.55米高的窗台上安装0.9米高的栏杆后,栏杆距地面1.35米~1.45米,刚好是普通人眼睛的高度,遮挡视线,实在是很难处理。 至于“栏杆高1.05米、1.10米”之说,源自《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6.3条“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该条适用于“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室内窗台不在其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解析--北京--2018年-06-20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马涛 20182018年年0606月月2020日日· · 北京北京

依据文件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17]8号 —2017年2月22日发布,3月15日实施 —2020年之前我市工作的指导总纲 2《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 —京装配联办发[2017]2号 —2017年5月22日发布 —8号文系列配套文件之一 3《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2017年12月12日发布,2018年2月1日实施 —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 全国术 1

依据文件 重点解读8号文 — ?总体要求—高难紧 —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全方位,实质!) —全面提升建设水平(规划、设计、建造、管理等) (规划设计建造管理等)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建造?全寿命期!) —促进本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全产业链) ?工作目标—数量(10%?→20%→30%)企业(规模化总承包专业化) 两率)、技术体系(混凝土、钢结构) ?实施范围(广)、标准(两率 ?重点任务(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设计优化生产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全装修绿色建材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保障措施 政府层面:健全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大政策支持专家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 —形成合力:加强科技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引导? 2

文件解读 —重点解读2017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数量上达到新开工面积的10%以上? 初步形成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产业能力—初步形成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产业能力? ?实施范围—总体内容同8号文 —增加工业建筑,补充了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三类具体情况及实施办法实率算 ?实施标准—两率及计算说明?其他(略) 总体成果?开局良好!深度欠缺深度欠缺,,后劲不足后劲不足?? ?对照住建部“一体两翼,两大支撑”的发展思路找差距 建筑体系—完善完善、、成熟和可复制成熟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推广的建筑体系建筑体系,,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EPC )和信息化技术信息化技术((BIM ),创新体制机制管理和促进产业发展 3

20本国家装配式建筑标准和图集都在这里了,赶紧来收藏

20本国家装配式建筑标准和图集都在这里了,赶紧来收藏! 上周央视报道了装配式建筑将成为我国未来建筑模式!好激动好激动~那么国家现行装配式建筑政策有哪些 小编将20本国家现行标准图集整理好前方干货来袭 国家现行标准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规程》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国近年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研究成果和全国各地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 2、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首次给出了诸如'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装配率'、'建筑部品'等术语和定义。由于经验不多,《标准》暂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要求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 3、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规程 此《规程》主要介绍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结构设计、构造要求、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4、木结构设计规范 《规范》内容涵盖基本木结构构件计算、木结构连接计算,普通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防火、木结构防护等。

5、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适用于木结构的制作安装、木结构的防护,以及木结构的防火施工。 6、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内容主要分为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的防护、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7、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主要内容是胶合木基本设计规定、构件设计、连接设计、构件防火设计、构造要求、构件制作与安装、防护与维护。8、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 适用于在建筑工程中采用金属齿板进行节点连接的轻型木 析架及相关结构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管理。 9、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主要技术内容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本规定、框架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外挂墙板设计、构件制作与运输、结构施工、工程验收。10、木骨架型组合墙体技术规范 此《规范》对木骨架组合墙体设计、施工和生产、质量和验收、维护管理进行了规定。国家现行图集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表示方法及示例(剪力墙结 构)(15G107-1)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 (15G310-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2)4、

装配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管理及要点分析

装配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管理及要点分析 发表时间:2018-10-19T18:51:31.79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6期作者:张玉静[导读] 世界人口的迅速增长,住宅产业化进程也在加快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筑设计研究分院天津 300171 摘要:世界人口的迅速增长,住宅产业化进程也在加快。装配式住宅建筑是一种新型高效绿色绿色建筑,它在未来建筑市场肯定是辉煌的,在电气设计和电气配套部分的专业人员需要研究,以满足住宅建筑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装配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管理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产能严重过剩,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国家开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为建筑业带来了一场重大变革。 1装配式住宅建筑内涵与特征预制装配式建筑的主要材料是预制构件,以预制构件为基础,将其按照一套完整的工业化生产技术进行装配和连接,最终完成该建筑。预制构件的生产与一般构件不同,工厂采用模式化的生产方式对其进行生产设计。该建筑的大部分构件甚至全部构件被分为多个模块,先在工厂中完成各个模块单元的生产,然后直接运输到建筑场地并对其进行搭建则可完成施工。这种建筑方式的速度比一般建筑方式的速度快的多,节约时间,成本也比较低,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广泛使用这个技术。 2装配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关键点 2.1变配电部分 首先要明确该建筑的占地面积和用途,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用电性质和供电容量。该片区域的建筑用电须由一个电网总线提供,由多分支的供电线路引入各建筑进行供电,在建筑群内必须设置配电总箱,采取放射式的方式将电分配入各个建筑单元的配电箱内,然后再由这些配电箱引出线路,将电流引入每个楼层的电表箱。在设置变电站时需注意,其位置必须在负荷中心附近,并设置合理的供电半径。当高压配电时,必须采用电缆或者是密集型母线并通过电缆桥架进行输电,当低压配电时,则同时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配电方式。 2.2照明部分 设计照明时,应该在参考国家现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设计,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场所不同照明强度不同、照明功率不同、视觉不同等规范要求。在照明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要采用高光效的光源,尽量减少光能的浪费,将光能彻底的利用起来,要采用以下一些节能措施。选择照明强度和照明功率密度值时要严格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若有自然光源时,应充分利用。当自然光源比较充足时,可以采用导光或者反光的方式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如果有靠近墙体或者是窗户一侧无法进行天然光照射的器具,则应该单独设置电源线路进行控制。设置灯具要合理。在设置建筑的灯具时,应充分考虑设置灯具地点的采光情况和灯光用途。比如在建筑的常用走廊、楼梯上、大厅等公共场所需要照明时,可以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对此类地点的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分组进行控制;如果建筑的某些地点采光较好,就可以采用手动控制型的开关,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最好采用高光效的LED节能灯代替传统灯。与传统光源相比,LED灯具有诸多优点,体积较小、耗能少、寿命比较长、环保无污染等等。LED灯正常工作时,其不会产生热量损耗,不会产生辐射,而且如果长时间使用废弃后,还可以对其进行回收,它不含汞元素,是一种冷光源,可以随意触摸,被称为绿色照明光源。LED灯的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范要求,并且灯内装有补偿电容器,功率因数大于90%。选择灯具时参考《建筑照明设计规范》规范要求。首先要选择满足眩光条件的灯具,其次选用开启式灯具,且灯具的电能转换效率要高于75%,综合考虑建筑室内空间大小,并要求配光合理,则选用LED灯,这种灯管光效高、寿命长的特点,并且配备一个与之匹配的镇流器,最终功率因数可以超过95%,节约了成本,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选用智能照明控制器,可以随时动态追踪动态系统的情况并实时反馈信息,能够实现公共区域照片的控制,节约能源。并且在晚上时可以适当降低走廊大厅的照明强度,在每个房间都设置一个节能控制开关。 3装配式建筑中的电气设计管理 3.1装配式的深化设计管理 不同于传统的施工图设计,在装配式建筑中,我们需要更严谨更具体的装配式的深化设计,需要我们设计管理人员协调好施工图设计和装配式深化设计之间的衔接。这是一个非黑即白的环节,也是在装配式建筑里至关重要的环节。以往的BIM技术,我们在民用建筑中很少用到,住宅建筑那就更少了,即使用到也只是运用在地下车库的综合管线设计。然而在对尺寸距离有很高要求的装配式住宅中,BIM技术将更合理,更先进地优化我们在施工图纸上摸棱两可的地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也是从对人的管理,进而更直观地上升到了对技术的管理。虽然预制装配式建筑在某种程度上缩短了施工的周期,但是也同时大大压缩了设计的周期,对设计前期要求将会更高,设计人员的抗性也会更大,对交接面的分隔将会要求更细致。 3.2装配式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管理 其实对于设备专业来说,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影响还是有限的。特别是精装修住宅,在装配式的精装修住宅建筑,只是把装饰专业的深化设计大大提前了。如果装饰专业的深化设计提前到位,那么对于设备专业来说,只是相当于点位提资完善的完整施工图了。所以装配式住宅的问题更多的在于毛胚交付的产品上。我们不能保证每个楼盘的产品定位都是精装修住宅,对于消费者对自己的住宅有自己不同的想法的可能也是大大存在着的。那么对于毛胚交付的装配式住宅,我们也应该有着更合理更人性的设计考虑,从而来方便小业主的自主装修。这其实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在享受到装配式给我们带来的便捷的同时,这些因人而异的多样性问题也随之而来。 结束语 装配式建筑的形式多种多样,预制率高低不同,设计难度大小有别,本文仅通过笔者的实际工程设计经验介绍了几种比较常见的装配式住宅电气设计中应该注意的要点,希望对电气设计人员在今后的装配式住宅设计中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不足之处还望指正。参考文献:

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要点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我部组织相关单位依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15日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

2016 年12月

前言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组织本公司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并邀请中国建筑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的专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制定原则和容,在广泛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 主要编写人员:宗宝才堡学诗田玉香娅萍守峰媛 苗桂彬马敏宿秀明王小明继豪英选京红晔秋华罗仲雷班利生。 主要审查人员:晓明勤俭惠江苗启松朱茜余正维吴彦明 重周祥茵

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规定

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 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附件: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范围内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应遵循结构体系合理、装配方案科学、设计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附件1)和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在各个设计阶段编制相应深度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审批立项之前组织开展前期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专项工作,对项目定位、技术路线、成本控制、效率目标等做出明确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构件生产能力、施工装配能力、现场运输与吊装条件等进行初步技术评估。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编写《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在设计方案正式报审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从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组应当由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内装等方面至少5名(含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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