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说明及示例-文档资料
卫生间 (10)
评价内容 干式工法地面 集成管线和吊顶
厨房 (10)
干式工法地面 集成管线和吊顶
管线与支撑体分离 (12)
BIM应用(4)
电气管、线、盒与支撑 体分离
给(排)水管与支撑体 分离
采暖管线与支撑体分离 设计阶段
评价要求
70%≤应用比例<90% 应用比例≥90%
70%≤应用比例<90% 应用比例≥90%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 率计算说明及示例
—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17年08月04日
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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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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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 2017年2月22日 京政办发[2017]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评价分值
外围护墙 (22)
非砌筑★
墙体与保温、装饰一体 化
内隔墙 (22)
非砌筑★
墙体与管线、饰面一体 化
全装修(10)★
公共区域装配化装 修
(10)
干式工法地面 集成管线和吊顶
应用比例≥80% 50%≤应用比例<80%
应用比例≥80% 应用比例≥50% 50%≤应用比例<80% 应用比例≥80%
建筑的实施意见》 ➢ 2017年5月22日 京装配联办发[2017]2号
《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 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率应≥50% 2.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XX 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
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 - 采购 - 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或 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北京
2 术语和符号 ..................................................................................................................................... 4 2.1 术语 .............................................................................................................................................. 4 2.2 符号 ............................................................................................................................................... 5 3 基本规定 ......................................................................................................................................... 7 4 材料 ................................................................................................................................................. 8 4.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 8 4.2 连接材料 ...................................................................................................................................... 8 5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 10 5.1 一般规定 ..................................................................................................................................... 10 5.2 作用及作用组合 ........................................................................................................................ 14 5.3 结构分析 .................................................................................................................................... 14 5.4 预制构件设计 ............................................................................................................................ 15 5.5 连接设计 .................................................................................................................................... 20 5.6 楼盖设计 .................................................................................................................................... 23 6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 26 6.1 一般规定................................................................................................................................... 26 6.2 预制墙板设计........................................................................................................................... 26 6.3 连接设计................................................................................................................................... 33 7 圆孔板剪力墙结构设计 ............................................................................................................... 38 7.1 一般规定 .................................................................................................................................... 38 7.2 预制圆孔墙板设计 .................................................................................................................... 39 7.3 连接设计 .................................................................................................................................... 40 8 装配式型钢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 ........................................................................................... 43 8.1 一般规定 .................................................................................................................................... 43
北京市政府、北京市规划局关于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暂行办法-[87]城规发字第226号
北京市政府、北京市规划局关于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暂行办法正文:---------------------------------------------------------------------------------------------------------------------------------------------------- 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暂行办法(1987年9月10日(87)城规发字第226号)第一条为使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都必须按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一、确定建设地址;二、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三、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四、审定设计方案;五、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市政工程,除市政厂、站和园林绿化等工程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其它工程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以上程序视建设工程繁简、难易等具体情况,可简化或合并执行。
第三条确定建设地址,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单位持计划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文件(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地址申请书,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申请确定建设地址。
重要或复杂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地址申请书,应附有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选址研究报告或建设工程规划方案。
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提出建设地址建议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的要求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
三、不需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工程,由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确定建设地址后,向建设单位发确定建设地址通知书。
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申领建设用地许可证。
第四条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建设用地的文件,由城市规划管理机关会同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按规定分别报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2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2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1•【字号】京建发[2021]103号•【施行日期】202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2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103号各有关单位: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主编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施工现场装配式路面技术规程》、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部分: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3部分:混凝土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4部分:砌体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8部分:照明系统工程》《地下室防水技术规程》、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盾构法隧道修复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门式和桥式起重机安全应用技术规程》、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主编的《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操作规程》、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编的《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主编的《幕墙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主编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编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模型细度标准》等2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已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批准发布。
工程技术创新与发展(2020)继续教育答案
工程技术创新与发展(2020)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1 .()承载着工业机理、工业原理、工业知识、工业经验,是未来工业运行体系的核心。
•A.工业数据••B.工业网络••C.工业软件••D.工业平台•2 .本课程提到,细胞上的蛋白分子可以用()看到。
•A.放大镜••B.望远镜••C.电子显微镜••D.显微镜•3 .第三代信息平台的典型体系结构是()。
•A.端—网—云••B.端—网—大数据••C.大数据—网—云••D.端—大数据—云•4 .根据本课程,()项目组织国内26家部品生产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内装部品技术整合及集成装配技术实践,并共同协商统一各类部品设计规则。
•A.温泉C03公租房项目••B.住博会“明日之家”••C.北京市公租房体验馆••D.骊住LIXIL-巨型承建商•5 .本课程提到,2016年10月,美国主要域名服务商“动态网络服务”公司遭到大规模DDoS攻击,攻击者使用了()形成僵尸网络。
•A.大数据••B.恶意程序•C.木马病毒邮件••D.物联网设备•6 .采用“人单合一”模式的企业是()。
•A.尚品宅配••B.红领集团••C.海尔••D.GE•7 .本课程提到,网络化协同制造主要呈现出协同研发和()等类型。
•A.协同生产••B.协同服务••C.协同销售••D.协同云制造8 .()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
•A.云计算••B.移动互联网••C.物联网••D.区块链•9 .根据本课程,模块化原理和方法中将套型空间的内装部品从空间模块中剥离出来形成()。
•A.套型模块••B.部品模块••C.单位空间模块••D.单一空间模块•10 .传统互联网工作机制存在“三重绑定”限制,造成“使得尽力而为传输,实时可靠性差”的原因是()。
•A.资源与位置绑定••B.控制与数据绑定••C.用户与网络绑定••D.控制与资源绑定•11 .人们通常把物联网应用冠以“智能”的名称,如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建筑等,其中的智慧来自()。
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四版
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委托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12月前言受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公司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并邀请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的专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DB 11/1003-2013)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制定原则和内容,在广泛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及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刘宗宝陈才堡姜学诗田玉香沈娅萍张守峰蒋媛苗桂彬马敏宿秀明王小明赵继豪陈英选谢京红张晔赵秋华罗仲雷班利生。
主要审查人员:蒋勤俭张惠江苗启松田春雨朱茜任庆英樊则森张晋勋目录前言目录2~3一、总则4~5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62.1 法规 6 2.2 材料 6 2.3 立面、外墙 62.4 接缝 6三、结构专业审查要点73.1 强制性条文7~8 3.2 法规8 3.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8 3.3.1 结构设计说明8 3.3.2结构施工图8 3.4 材料8~9 3.5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9 3.5.1 适用高度9~10 3.5.2 现浇混凝土要求10 3.5.3 计算规定11~12 3.5.4 接缝材料要求12 3.5.5 耐久性12 3.5.6 位移限值13 3.5.7 连接规定13~14 3.5.8 楼梯153.5.9 叠合板15~17 3.6 框架结构设计17 3.6.1 一般规定17 3.6.2 接缝计算17~18 3.6.3 叠合梁18~19 3.6.4 预制柱19~20 3.6.5 接缝和节点20~22 3.7 剪力墙结构设计22 3.7.1 一般规定22~23 3.7.2 连接构造23~31 3.7.3 接缝计算32 3.8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32 3.8.1 一般规定32 3.8.2 连接构造32~33 3.8.3 接缝计算33 3.9 预制园孔板剪力墙结构设计34 3.9.1 一般规定34 3.9.2 设计要求34~35 3.9.3 连接构造35~36 3.10 装配式型钢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36 3.10.1 一般规定36 3.10.2 设计要求36~37 3.10.3 连接构造37~38一、总则1.0.1 为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统一审查内容和审查尺度,根据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DB11/1003-2013(以下简称DB11/1003-20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以下简称JGJ 1-2014)编制本要点。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解析--北京--2018-06-20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马涛20182018年年0606月月2020日日· · 北京北京依据文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2017年2月22日发布,3月15日实施—2020年之前我市工作的指导总纲2《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京装配联办发[2017]2号—2017年5月22日发布—8号文系列配套文件之一3《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2017年12月12日发布,2018年2月1日实施—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全国术1依据文件重点解读8号文—✓总体要求—高难紧—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全方位,实质!)—全面提升建设水平(规划、设计、建造、管理等)(规划设计建造管理等)—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建造?全寿命期!)—促进本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工作目标—数量(10%?→20%→30%)企业(规模化总承包专业化)两率)、技术体系(混凝土、钢结构)✓实施范围(广)、标准(两率✓重点任务(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设计优化生产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全装修绿色建材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政府层面:健全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大政策支持专家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形成合力:加强科技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引导?2文件解读—重点解读2017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数量上达到新开工面积的10%以上?初步形成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产业能力—初步形成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产业能力?✓实施范围—总体内容同8号文—增加工业建筑,补充了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三类具体情况及实施办法实率算✓实施标准—两率及计算说明✓其他(略)总体成果✓开局良好!深度欠缺深度欠缺,,后劲不足后劲不足??✓对照住建部“一体两翼,两大支撑”的发展思路找差距建筑体系—完善完善、、成熟和可复制成熟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推广的建筑体系建筑体系,,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EPC )和信息化技术信息化技术((BIM ),创新体制机制管理和促进产业发展3技术要求解析1目前北京市的实施标准:2017工作计划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建筑高度≤60米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40%✓建筑高度>60米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20%—是政策的延续,而非技术体系的不足—发展的重点内容允许根据建筑的特征而有所差别总体要求的精神,并应持续发展、完善—试点示范项目必须符合8号文总体要求③水平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构件(砼)或免支模(钢)的比例应≥70%—投影面积,符合国标最低要求,可按国标方法计算④装单建筑制率装率要求装配率的要求预制率和装配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应同时满足预制率装配率的要求钢结构单体建筑应满足装配率4技术要求解析2对象:单体建筑单体建筑的地上部分地上部分①主楼与裙房可分开计算与评价✓裙房面积较大✓主楼与裙房在建筑功能建筑功能、结构形式结构形式、工程做法工程做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分与合的基本原则是便于操作和准确评价—与国标做法一致如:大底盘多塔,主楼是酒店、办公、公寓等,裙房是商业或主楼是混凝土结构,裙房是钢结构②地上部分一般是指✓建筑地下室楼盖结构顶面以上,包括首层建筑地面✓按层计算,地下室高出地面部分可不计算5技术要求解析3预制率的定义和计算:主体结构①预制率定义: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用量占全部混凝土用量的体积比②预制率计算:预制率=V1/(V1+V2)×100%—结构构件包括:剪力墙延性墙板柱支撑梁桁架屋架楼板楼梯阳台板空调板女儿墙雨棚等文件列举的,也包括文件以外的—外叶墙—与结构构件一体化生产的非结构部分,如复合外墙板的外叶墙—包覆在结构构件内部的非预制砼部分,如轻质填充材料、灌孔砼0000✓建筑高度是指建筑±0.000标高至建筑檐口标高的垂直距离✓不代表只在地上用预制构件,如预制楼梯等✓与国标(主体结构竖向构件评价项)的比较米与国标竖向构件—≤60米:与国标竖向构件≥35%的标准大体相当—>60米:明显低于国标!如果进行等级评价,需要同时满足国标要求6技术要求解析4钢混组合结构的判定说明:主体结构-①型钢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结构—主体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计算②钢管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结构—当采用钢梁且钢管为结构构件时,主体结构可按钢结构计算—当采用混凝土梁或型钢混凝土梁时,主体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计算—当钢管仅作为施工模板时,主体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计算③钢框架-现浇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延性墙板、支撑)结构—主体结构可按钢结构计算—需要合理设置过渡层方案合理的基本原则!审查重点★采用钢钢-混组合结构混组合结构的参评项目必须坚持方案合理审查重点7技术要求解析5装配率的定义和计算:除主体结构以外的建筑各系统①装配率定义: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围护和分隔墙体、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装配率率=∑Q i/(100-q)×100%②装配率计算:装配—q:单体建筑中建筑功能不存在的评价项分数之和公共区域装配化装修卫生间厨房各算项(包含2小项)厨房各算一项(包含一般情况下,项次应≤2项如:在学校的试验楼中,一般不存在厨房的建筑功能,则“整体厨房”评价项的分数计入q项—Q i:各指标实际得分值,具体要求详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低于最低标准不得分,高于最高标准得满分,中间按线性插值低于最低标准不得分高于最高标准得满分中间按线性插值—装配率计算结果:应按“四舍五入”取整数8技术要求解析评价内容评价要求评价分值非砌筑★应用比例≥80%11应比例6装配率评分表外围护墙(22)墙体与保温、装饰一体化50%≤应用比例<80%5~10*应用比例≥80%11内隔墙非砌筑★应用比例≥50%11墙体与管线饰面一体10*(22)墙体与管线、饰面一体化50%≤应用比例<80%5~10应用比例≥80%11全装修(10)★—10公共区域装配化装60%≤应用比例<80%1~5*修(10)干式工法地面应用比例≥80%6集成管线和吊顶60%≤应用比例<80%1~3*应用比例≥80%4注1表中带“★”的评价内容评价时应满足该项最低分值的要求9注:1.表中带“★”的评价内容,评价时应满足该项最低分值的要求。
装配式建筑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
装配式建筑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环境下对建筑结构进行设计、制造和装配,并在现场将预制构件组装成完整的建筑。
随着我国建筑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装配式建筑成为了当前建筑领域的热门话题。
为了促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以规范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一、《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建筑法规,其中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了相关规定。
该法规明确了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和范围,强调了装配式建筑的可行性和优势,并鼓励和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对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的要求,为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领域的重要法规之一,对于装配式建筑的质量管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该条例要求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装配式建筑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从政策支持、技术推广、市场培育等方面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了系列规划和指导。
该文件提出了加强装配式建筑领域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动工程设计院、施工单位和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协同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在土地利用、建筑用地和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装配式建筑一定的支持和倾斜。
四、《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快推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也做出了具体规划和举措。
该文件明确指出要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模式,提高建筑产业的装配化水平,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装配式建筑和评价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
以下是可能的内容: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需求的不断增长,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快速、高效、环保的建筑方式,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建筑构件、材料在工厂进行加工制造,然后在现场进行组装安装的建筑方式。
与传统施工方法相比,装配式建筑具有工期短、成本低、质量可控、能耗低等诸多优势。
然而,随着装配式建筑在北京市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着如何评价和规范这些建筑的问题。
为了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北京市急需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只有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才能更好地引导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通过对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和特点的介绍,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的分析,我们将深入了解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本文希望能够为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促进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整篇长文的组织结构,帮助读者了解本文的主要内容和逻辑顺序。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首先,我们将简要介绍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
接着,我们会详细说明本文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和顺序。
最后,我们会明确阐述本文的目的,即为了推动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制定合理可行的评价标准。
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包括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和特点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两个小节。
在“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和特点”一节中,我们会解释什么是装配式建筑,以及它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在“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一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现状,包括发展情况、政策支持和面临的挑战。
结论部分是对整篇文章的总结和展望,包括对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建议和展望两个小节。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范围内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第三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应遵循结构体系合理、装配方案科学、设计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附件1)和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在各个设计阶段编制相应深度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审批立项之前组织开展前期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专项工作,对项目定位、技术路线、成本控制、效率目标等做出明确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构件生产能力、施工装配能力、现场运输与吊装条件等进行初步技术评估.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编写《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在设计方案正式报审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从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
专家组应当由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内装等方面至少5名(含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专家组中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3/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
技术方案应满足套型设计的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采用适宜的结构技术体系,对预制构件类型、连接技术提出设计方案,并对构件加工制作、施工装配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建设单位应统筹协调设计、构件制作、施工等各方需求,加强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
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20年工作要点
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20年工作要点为全面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首都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十三五”的收官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二)实施范围1.各类保障性住房无论是否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除外)。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按照《关于加强北京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暂行意见》(京住保〔2018〕14号)要求,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
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按照土地招拍挂文件的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2.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3.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商品房开发项目地上建筑规模以土地招拍挂文件明确的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准。
4.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厂房(机房、车间)和仓库。
5.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说明及示例--2017-08-04
地上27层,地下2层
一级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8度(第一组,III类场地) 二级 HRB400,Q235B
DESIGN 项目设计介绍
II 结构设计依据
标准名称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 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率应≥50%
2.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高度≤60米时,预制率应≥40% 建筑高度>60米时,预制率应≥20%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
3. 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预制率和装配率的 要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对预制率不做要求,装配率应满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
【说明】
预制率最低指标选择的界限是建筑高度—60m 建筑高度是指建筑±0.000标高至建筑檐口标高,与女儿墙、建筑 屋面构架、屋面局部突出物等高度无关 建筑±0.000标高 泛指建筑室外地坪以上首层建筑地面标高的部位 缺少的评价内容—q项取值范围 是建筑不存在的功能,不是没做的评价项内容 如:在学校教学楼中,无厨房这种建筑功能,则q=10;卫生间没有 采用干式工法地面,则该项评分为 0,但不能在“q”中扣除该项分 数
足相关的规定。 4.水平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构件或免支模现浇楼盖做法 的应用比例应≥70%。— 该比例是指投影面积比 5.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当裙房规模较大时,主楼和 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主楼与裙 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建筑功能、结构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说明及示例
DESIGN
提纲
1 2 3
DESIGN
项目设计介绍
? 某普通商品住宅楼
项目
位置
? 建筑面积约12,000m2
? 建筑高度80米,地上27层,层高2.9m
?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按公式二计算:
? 装配率 ?
Q i ? 100 %
100 ? q
(公式二)
式中:Qi──各指标实际得分值,具体要求详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
分表; q ──单体建筑中缺少的评价内容的分值总和。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
【说明】
? 预制率最低指标选择的界限是建筑高度—60m 建筑高度是指建筑± 0.000标高至建筑檐口标高,与女儿墙、建筑 屋面构架、屋面局部突出物等高度无关 ? 建筑±0.000标高 泛指建筑室外地坪以上首层建筑地面标高的部位 ? 缺少的评价内容—q项取值范围 是建筑不存在的功能,不是没做的评价项内容 如:在学校教学楼中,无厨房这种建筑功能,则q=10;卫生间没有 采用干式工法地面,则该项评分为0,但不能在“q”中扣除该项分 数
1~3* 4
1~5* 6
1~3* 4
1~3* 4
1~3* 4
1~4* 4
DESIGN
项目评价依据
【说明】
? 外围护墙中的“非砌筑”计算 针对非承重的建筑外墙 “非砌筑”泛指所有以“干法”施工为主要方式的墙体技术和产品 如:在剪力墙结构建筑中,现浇墙体部分不属于非砌筑墙体 又如:在剪力墙结构建筑中,所有外墙均由 剪力墙结构受力的预制 构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标准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标准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标准是指对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规范和要求。
该标准涵盖了项目的组织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设计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施工管理: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查,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材料采购、施工人员配备、施工现场管理等。
4.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进度管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跟踪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 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变更、索赔
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同时,也为相关参与方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依据,促进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管理经验分享
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管理经验分享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兴的建筑方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与认可。
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有效的项目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四个方面分享一些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的经验。
一、规划阶段在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规划阶段,以下几点是需要考虑和注意的:1.了解并分析市场需求:在开始装配式建筑项目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目标市场对于该类型建筑的需求情况。
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定位项目目标,并且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制定明确的计划:确保在规划阶段制定一个清晰、详细而合理的项目计划。
这包括确定时间节点、资源分配、质量控制等重要事项。
同时,还应与相关部门以及合作伙伴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对项目目标和任务有明确共识。
3.风险评估与控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如零部件供应延误、技术问题等,要提前做好预案以减少潜在影响。
二、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特别重视:1.与专业团队合作:选择经验丰富的设计师和顾问团队,并确保他们对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原理和技术细节非常熟悉。
与专业团队密切合作,可以获得更创新的设计方案,并解决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
2.模块化与标准化设计:模块化与标准化是装配式建筑的核心概念。
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如何将各个模块尽可能标准化并优化相关设计细节。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减少施工现场的变动和调整,从而提高整体质量。
3.技术可行性评估: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各种技术可行性因素,包括运输手段、材料供应、施工方法等。
必要时可以进行模拟或者样品检测,以验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三、施工阶段在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阶段,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供应链管理: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各个零部件的供应是重要而复杂的。
确保供应链的畅通和稳定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与供应商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和交付时间表。
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委托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12月前言受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公司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并邀请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的专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DB 11/1003-2013)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制定原则和内容,在广泛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及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刘宗宝陈才堡姜学诗田玉香沈娅萍张守峰蒋媛苗桂彬马敏宿秀明王小明赵继豪陈英选谢京红张晔赵秋华罗仲雷班利生。
主要审查人员:张惠江蒋勤俭苗启松田春雨朱茜任庆英樊则森张晋勋目录前言目录2~3一、总则4~5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62.1 法规 6 2.2 材料 6 2.3 立面、外墙 62.4 接缝 6三、结构专业审查要点73.1 强制性条文7~8 3.2 法规8 3.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8 3.3.1 结构设计说明8 3.3.2结构施工图8 3.4 材料8~9 3.5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9 3.5.1 适用高度9~10 3.5.2 现浇混凝土要求10 3.5.3 计算规定11~12 3.5.4 接缝材料要求12 3.5.5 耐久性12 3.5.6 位移限值13 3.5.7 连接规定13~14 3.5.8 楼梯153.5.9 叠合板15~17 3.6 框架结构设计17 3.6.1 一般规定17 3.6.2 接缝计算17~18 3.6.3 叠合梁18~19 3.6.4 预制柱19~20 3.6.5 接缝和节点20~22 3.7 剪力墙结构设计22 3.7.1 一般规定22~23 3.7.2 连接构造23~31 3.7.3 接缝计算32 3.8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32 3.8.1 一般规定32 3.8.2 连接构造32~33 3.8.3 接缝计算33 3.9 预制园孔板剪力墙结构设计34 3.9.1 一般规定34 3.9.2 设计要求34~35 3.9.3 连接构造35~36 3.10 装配式型钢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36 3.10.1 一般规定36 3.10.2 设计要求36~37 3.10.3 连接构造37~38一、总则1.0.1 为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统一审查内容和审查尺度,根据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DB11/1003-2013(以下简称DB11/1003-20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以下简称JGJ 1-2014)编制本要点。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规范管理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是指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企业。
第三条产业基地的申请、评审、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产业基地优先享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章申请第五条申请产业基地的企业向当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产业基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3.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5.有一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以及与产业能力相适应的标准化水平和能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6.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产业基地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产业基地申请表;2.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评审和认定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确定各省(区、市)产业基地推荐名额。
第九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产业基地进行评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京建发〔2018〕371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18〕371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京建法〔2018〕2号)和《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京建法〔2018〕6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强化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现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如下:一、总体原则本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遵循属地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按分工承担部分重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二、基本要求(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所监管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情况,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实施差别化监管。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所监管的每个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监督抽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3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应当重点抽查构件安装与连接、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防水处理等部位或环节,加强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需要进行监督抽测的建筑材料和施工现场预制构件等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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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范围内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应遵循结构体系合理、装配方案科学、设计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附件1)和我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在各个设计阶段编制相应深度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审批立项之前组织开展前期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专项工作,对项目定位、技术路线、成本控制、效率目标等做出明确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构件生产能力、施工装配能力、现场运输与吊装条件等进行初步技术评估。
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编写《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在设计方案正式报审前组
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从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
专家组应当由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内装等方面至少5名(含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专家组中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3/5。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
技术方案应满足套型设计的标准化与系列化要求,采用适宜的结构技术体系,对预制构件类型、连接技术提出设计方案,并对构件加工制作、施工装配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建设单位应统筹协调设计、构件制作、施工等各方需求,加强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
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应形成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通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或其它政策性住房项目,可不另行组织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专家评审。
第六条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报审材料应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计算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其它应送审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附件4)以及国家和我市相关规范或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设计文件落实规划审批文件中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情况,以及预制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情况进行复核。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构方可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结论。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等重大变更的,需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在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过程中采用BIM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积极推进项目设计、构件生产及施工建造等环节实施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