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普查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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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普查及排查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做好新生普查和重点学生群体心理排査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跟踪干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1.心理健康咨询室做好对各班负责心理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各班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室做好普查工作
(1)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好时间、地点,组织学生在教室集中进行测试,不可让学生代为施测,不可让学生离开教室作答,心理咨询室依据安排进行指导与检查
(3)试题册不得遗失。试卷要重复利用,不要在试题册上做答
(4)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测试题交心理咨询室。
3,由心理咨询室根据测试结果向各班主任反馈。
4.学校对筛查出的学生进行约谈并填写心理测评约谈情况记录单,及时上报心理咨询室。
5.心理咨询室根据測试结果及访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6.心理咨询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评
估,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二.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制度
1.学校每年对以下几类重点学生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1)入学新生
(2)特殊家庭等需要关注、帮助的学生
(3)学习困难的学生
(4)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各班主任把排查结果及时上报。
3.心理咨询室对排查出的重点学生进行约谈并采取必要干预措施
心理健康咨询室
二0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