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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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总体规划方案

江陵总体规划方案

江陵总体规划方案背景介绍江陵市位于中国湖北省南部,是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江陵市的人口和经济规模快速增长,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规划随之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

为了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江陵市政府制定了全面、科学、可行的总体规划方案,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规划目标本次总体规划旨在实现江陵市城市姿态的升级和重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江陵市成为生态宜居、文化繁荣、科技创新的现代化城市。

具体目标包括:1.通过城市空间重构,提高江陵市城市品质和魅力;2.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江陵市的城市功能;3.通过城市环境绿化和提升,增强江陵市的丰富生态资源;4.增强江陵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交流和展示多样文化;5.开拓科技创新发展,增强江陵市经济发展实力。

规划内容江陵市的总体规划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道路交通是一个城市最基础,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江陵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方面,江陵市要求逐步实现城市内部各区域的交通流畅,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此外,江陵市还要统筹规划城市机场和港口等航空水运交通设施,以更好地服务区域内和周边的经济社会发展。

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逐年增长,江陵市需要开发大批高品质的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和公共服务需求。

在此,将改善江陵市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设置更高水平的市政、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设施,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公共交通设施等。

生态环境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江陵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江陵市将通过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和城市绿化,提高江陵市生态环境品质。

一方面,城市将着力减少人类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推进生态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提高生态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将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增强绿地、花坛、花园等城市绿色美化设施,同时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中国水文区划及水文分区方法综述

中国水文区划及水文分区方法综述

第 1 期水 利 水 运 工 程 学 报No. 1 2024 年 2 月HYDRO-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eb. 2024 DOI:10.12170/20221028003孙周亮,王婕,刘艳丽,等. 中国水文区划及水文分区方法综述[J]. 水利水运工程学报,2024(1):77-86. (SUN Zhouliang, WANG Jie, LIU Yanli, et al. Evaluation of hydrological zoning technique and its utilization in China[J]. Hydro-Science and Engineering, 2024(1): 77-86. (in Chinese))中国水文区划及水文分区方法综述孙周亮1, 2,王婕1,刘艳丽1, 3, 4,陈鑫1,刘翠善1, 3, 4,王国庆1, 3, 4(1.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 210029; 2. 水资源工程与调度全国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 3. 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江苏南京 210029; 4. 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98)摘要: 水文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无资料地区水文研究的有效手段。

中国早期的水文区划工作主要是适应水资源规划的需求,全国性的水文区划主要出现在1950s,20世纪末集中出现了更精细、完善的省级水文区划研究。

水文分区是水文区划工作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分区指标和分区方法的确定。

当前采用的水文分区指标主要包括气候、水文、下垫面三类,水文分区方法以聚类方法为主。

目前主要用于解决水文缺资料问题,同时也发展出生态水文分区方法,提高了生态性评价的合理性。

基于当前研究进展,提出未来研究重点如下:(1)在水文分区中纳入水文相似理论;(2)水文区域性规律研究及其在水资源、环境、生态等领域的应用;(3)水文分区结果的检验与科学解释。

关于划分调整巫溪县地表水适用功能类别的批复

关于划分调整巫溪县地表水适用功能类别的批复
关于划分调整巫溪县地表水适用功能类别的批复
巫溪府函〔2006〕161号
巫溪县环保局:
你局《关于划分调整巫溪县地表水适用功能类别请示》(巫溪环保文〔2006〕69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巫溪县地表水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方案》,请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巫溪县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调整方案
序号
水域名称
水系
辖区内流域面积(km2)
水域范围
使用功能
原适用功能类别
调整后适用功能类别
备注
1
柏杨河
大宁河-长江
38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域
Ⅱ类
Ⅲ类
兼农业用水水域
2
小溪河
大宁河-长江
221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域
Ⅲ类
兼农业用水水域
3
湾滩河
汤溪河-长江
543.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域
Ⅲ类
兼农业用水水域
4
龙潭河
大宁河-长江
277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域
Ⅱ类
兼农业用水水域
5
汤家坝河
大宁河-长江
191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域
Ⅱ类兼农业用ຫໍສະໝຸດ 水域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0•【字号】宜府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7〕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0日长江大保护宜昌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2017年底编制完成长江宜昌段两岸生态修复、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批生态治理项目,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三峡枢纽港管委会〔筹〕、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二、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发〔2017〕15号),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产业布局合理、技术管理先进、比较优势明显的现代化工业产业示范基地。

2017年底以前,沿江化工企业关停20家以上,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要求的限期整改或关停。

2018年底以前,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2019年底以前,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装置坚决依法关停或搬离;“整治关停区”符合入园标准的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宜都、枝江园区,不符合标准的依法关停或转产。

2020年底以前,长江沿线1公里内化工企业原则上“清零”,不再新上任何工业企业。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武汉鑫华夏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2)第二节规划原则 (2)第三节规划依据 (3)第四节规划期限和范围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4)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9)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9)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0)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3)第一节落实耕地保有量 (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14)第三节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4)第四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15)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17)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17)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17)第四节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18)第六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20)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 (20)第七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2)第一节农业产业布局 (22)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 (22)第三节建设用地布局 (23)第八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27)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 (27)第二节分区管制规则 (27)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 (32)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32)第二节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33)第三节规划实施的弹性管理措施 (33)第四节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34)第五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5)第六节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35)附表 (37)附表1 江陵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37)附表2 江陵县1996年与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对比表 (38)附表3 江陵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39)附表4 江陵县土地规划耕地平衡表 (40)附表5 江陵县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表 (40)附表6 江陵县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表 (40)附表7 江陵县中心城区发展规模表 (41)附表8 江陵县建设用地新增新减规模表 (41)附表9 江陵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表 (42)附表10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测算指标表 (43)附图 (45)前言江陵县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西部,长江荆江河段北岸,位于荆州城区东南郊,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2′52″—112°44′22″,北纬29°54′36″—30°16′45″,海拔25.3—31.0米。

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

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00]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制定的《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环保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一日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省环保局 2000年1月25日制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是正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提,是实现水环境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是强化环境目标管理的体现。

为了贯彻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和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确保水资源的持续利用,结合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划定了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1、适用范围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湖北省境内主要江河、湖泊、水库的地表水水域。

1.2没有跨行政区域,河长小于50km的河流,容积小于1000万m3以下的湖泊、容积小于5000万m3的水库,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市、州、县(区)、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2、引用法律及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2.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2.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2.6《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荆政办函〔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30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结合《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拓展区,南至长江,东至荆州沙市机场、沙公高速、浩吉铁路,北至沪汉蓉铁路、318国道,西至428省道。

区划面积约480平方公里。

二、区划原则(一)规划指导原则。

区划方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二)有效控制原则。

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三)便于管理原则。

区划范围明确,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并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适时调整原则。

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的变化情况,原划定结果可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类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目录1总则 (1)1.1目的和意义 (1)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2)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6)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6)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9)2.1自然环境 (9)2.1.1地形地貌 (9)2.1.2气象水文 (9)2.1.3土壤植被 (9)2.1.4矿产旅游资源 (11)2.1.5河流湖泊与水土流失情况 (11)2.2社会经济和发展 (11)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3)3.1水资源量 (13)3.1.1全省水资源总量 (13)3.1.2199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 (14)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4)3.2.1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4)3.2.2供水量 (14)3.2.3用水量 (14)3.2.4水资源利用概况 (14)3.3全省水资源供需预测 (15)3.3.1需水量预测 (15)3.3.2供需平衡分析 (15)4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7)4.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17)4.2 水质现状评价 (17)4.3 入河废污水排放量 (18)4.4 水污染损害 (19)4.4.1 淮河流域 (19)5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20)5.1水功能区划程序和方法 (20)5.2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概况 (22)6淮河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28)6.1淮河干流 (28)6.1.1缓冲区 (28)6.1.2开发利用区 (28)6.2淮河支流 (29)6.2.1洪河 (29)6.2.2谷河 (29)6.2.3颍河水系 (30)6.2.4西淝河 (30)6.2.5茨淮新河 (31)6.2.6黑茨河 (31)6.2.7芡河 (31)6.2.8涡河水系 (31)6.2.9史河 (32)6.2.10史河灌区总干渠 (32)6.2.11沣河 (32)6.2.12汲河 (33)6.2.13淠河 (33)6.2.14淠河灌区总干渠 (33)6.2.15濠河 (34)6.2.16池河 (34)6.3洪泽湖水系 (34)6.3.1怀洪新河 (34)6.3.2浍河 (34)6.3.3新沱河 (35)6.3.4新汴河 (35)6.3.5沱河 (35)6.3.6萧濉新河 (36)6.3.7新濉河 (36)6.3.8奎河 (36)6.4入江水道 (36)6.4.1白塔河 (36)6.5湖泊 (37)6.5.1八里湖 (37)6.5.3四方湖 (37)6.5.4沱湖 (37)6.5.5天井湖 (38)6.5.6城西湖 (38)6.5.7城东湖 (38)6.5.8东淝河瓦埠湖 (38)6.5.9高塘湖 (38)6.5.10天河湖 (39)6.5.11女山湖 (39)6.5.12七里湖 (39)6.6大型水库 (39)6.6.1佛子岭磨子潭水库 (40)6.6.2响洪甸水库 (40)6.6.3梅山水库 (40)7淮河流域二级功能区划 (41)7.1淮河干流 (41)7.1.1淮河干流阜阳六安滁州开发利用区 (41)7.2淮河支流 (42)7.2.1谷河阜南开发利用区 (42)7.2.2颍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3泉河临泉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4西淝河(上段)利辛开发利用区 (43)7.2.5西淝河(下段)凤台开发利用区 (44)7.2.6茨淮新河阜阳怀远开发利用区 (44)7.2.7黑茨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4)7.2.8涡河亳州怀远开发利用区 (45)7.2.9小洪河亳州开发利用区 (45)7.2.10史河金寨开发利用区 (45)7.2.11史河总干渠金寨开发利用区 (46)7.2.12沣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3汲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4淠河东源霍山裕安开发利用区 (46)7.2.15淠河六安霍邱寿县开发利用区 (47)7.2.16淠河总干渠六安合肥开发利用区 (47)7.2.17濠河凤阳开发利用区 (47)7.2.18池河定远明光开发利用区 (48)7.3洪泽湖水系 (48)7.3.1浍河濉溪固镇开发利用区 (48)7.3.2新沱河濉溪埇桥开发利用区 (48)7.3.3新汴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4沱河埇桥固镇开发利用区 (49)7.3.5萧濉新河淮北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6新濉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50)7.4入江水道 (50)7.4.1白塔河天长开发利用区 (50)7.5湖泊 (50)7.5.1八里湖颍上开发利用区 (50)7.5.2焦岗湖凤台颍上开发利用区 (51)7.5.3四方湖怀远开发利用区 (51)7.5.4天井湖五河开发利用区 (51)7.5.5高塘湖淮南滁州合肥开发利用区 (51)7.5.6天河湖蚌埠开发利用区 (52)7.5.7女山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7.5.8七里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8长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53)8.1长江下游干流 (53)8.1.1保护区 (53)8.1.2缓冲区 (54)8.1.3保留区 (54)8.1.4开发利用区 (55)8.2长江支流 (56)8.2.1皖河 (56)8.2.2裕溪河 (56)8.2.3西河 (57)8.2.4得胜河 (57)8.2.5滁河 (57)8.2.6前河 (58)8.2.7秋浦河 (58)8.2.8九华河 (58)8.2.9青通河 (58)8.2.10青弋江水阳江水系 (58)8.3环巢湖支流 (60)8.3.1杭埠河 (60)8.3.2丰乐水 (60)8.3.3杭埠河灌区干渠 (61)8.3.4派河 (61)8.3.5十五里河 (61)8.3.7柘皋河 (62)8.3.8双桥河 (62)8.3.9兆河 (62)8.3.10白石天河 (62)8.4鄱阳湖水系 (62)8.4.1阊江 (62)8.5湖泊 (63)8.5.1华阳河湖群 (63)8.5.2武昌湖 (63)8.5.3菜子湖 (63)8.5.4巢湖 (64)8.5.5升金湖 (64)8.5.6南漪湖 (65)8.6大型水库 (65)8.6.1花凉亭水库 (65)8.6.2龙河口水库 (65)8.6.3董铺水库 (65)8.6.4大房郢水库 (66)8.6.5黄栗树水库 (66)8.6.6沙河集水库 (66)8.6.7陈村水库 (66)8.6.8港口湾水库 (66)9长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67)9.1长江下游干流 (67)9.1.1长江左岸安庆开发利用区 (67)9.1.2长江左岸无为二坝裕溪口开发利用区 (67)9.1.3长江右岸池州开发利用区 (68)9.1.4长江右岸铜陵开发利用区 (68)9.1.5长江右岸芜湖开发利用区 (68)9.1.6长江右岸马鞍山开发利用区 (69)9.2长江支流 (70)9.2.1裕溪河居巢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2西河无为开发利用区 (70)9.2.3得胜河含山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4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0)9.2.5襄河全椒开发利用区 (71)9.2.6清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1)9.2.7来安河来安开发利用区 (71)9.2.9漳河南陵开发利用区 (72)9.2.10青弋江泾县芜湖开发利用区 (72)9.2.11西津河东津河宁国开发利用区 (72)9.2.12水阳江宣城开发利用区 (73)9.2.13水阳江当涂开发利用区 (73)9.3环巢湖支流 (74)9.3.1杭埠河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2丰乐河肥西舒城开发利用区 (74)9.3.3舒庐干渠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4杭北干渠舒城金安开发利用区 (74)9.3.5十五里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6南淝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7店埠河肥东开发利用区 (75)9.3.8柘皋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9双桥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10兆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3.11白石天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4湖泊 (77)9.4.1华阳河湖群宿松开发利用区 (77)9.4.2武昌湖望江开发利用区 (77)9.4.3巢湖合肥开发利用区 (77)9.4.4巢湖中庙开发利用区 (77)9.4.5巢湖巢湖市开发利用区 (78)9.4.6南漪湖宣州郎溪开发利用区 (78)10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79)10.1新安江干流 (79)10.1.1保留区 (79)10.1.2缓冲区 (79)10.1.3开发利用区 (79)10.2新安江支流 (80)10.2.1率水 (80)10.2.2横江 (80)10.3练江 (81)10.3.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1)10.3.2扬之水 (81)10.3.3丰乐水 (81)10.3.4富资水 (82)10.3.5布射水 (82)11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83)11.1新安江干流 (83)11.1.1新安江屯溪开发利用区 (83)11.1.2新安江歙县深渡开发利用区 (83)11.2率水 (84)11.2.1率水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3横江 (84)11.3.1横江休宁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4练江 (84)11.4.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4)11.5扬之水 (85)11.5.1扬之水绩溪开发利用区 (85)11.5.2扬之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5)11.6丰乐水 (85)11.6.1丰乐水徽州开发利用区 (85)11.7富资水 (86)11.7.1富资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6)12管理与建议 (87)12.1管理措施 (87)12.2建议 (87)附件 (88)1总则1.1目的和意义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7•【字号】荆政办发〔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6〕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7日荆州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库长划分方案为进一步加大长江流域荆州段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原则全市共有长江干支流6条,湖泊184个,各类水库119座。

现对其中国家和省考核我市的14个断面涉及的河流湖泊、水域面积大于5平方公里且具有综合功能的湖泊和城区黑臭水体涉及的河流、湖泊及大中型水库,设置河湖库长。

“河长”“湖长”“库长”均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黑臭水体按照住建部门确定的河湖长设置。

(一)重点河流:长江荆江段、四湖总干渠、西干渠、豉湖渠、沮漳河、东荆河、松滋河、藕池河、虎渡河、护城河、荆沙河、荆襄内河。

(二)重点湖泊:洪湖(洪湖市、监利县)、长湖(荆州市)、菱角湖(荆州区)、小南海(松滋市)、王家大湖(松滋市)、崇湖(公安县)、淤泥湖(公安县)、牛浪湖(公安县)、玉湖(公安县)、陆逊湖(公安县)、天鹅湖(石首市)、上津湖(石首市)、天星湖(石首市)、中湖(石首市)、鸭子湖(石首市)、老江湖(监利县)、东港湖(监利县)、西湖(监利县)、太师渊(沙市区)、范家渊(荆州开发区)。

(三)重点水库:洈水(松滋市)、太湖港(荆州区)、北河(松滋市)、南河(松滋市)、文家河(松滋市)、卷桥(公安县)、沙港(荆州区)、张家山(荆州区)等水库。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带。浙北、浙西和西南山地植被良好,中部和东部受人类活动影响, 森林砍伐多,植被较差,尤以曹娥江、飞云江、鳌江上游水土流失 严重,侵蚀模数较高。
1.1.6 河流水系 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中部,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全省有 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八大主要 水系,除苕溪运河属太湖水系外,其它均独流入海。 我省大部分河流有以下共同特点:①汛期洪水峰高量大;主要 河流比降在 2~10‰之间,大多在 4‰以上,汇流速度快,水位涨幅 大,防汛任务十分艰巨。②枯水期流量小;由于河流的集水面积相 对较小,河流枯水流量较小。遇特殊干旱年份,中、小河流甚至断 流。③潮汐影响大;浙江省位于我国潮汐最大的地带,7 条入海河 流受潮汐影响的河段长度,平均占了 38%,潮差大,潮区界距离长, 对防潮、防洪和淡水资源利用极为不利。 1.2 社会经济 1.2.1 人口、耕地及农业经济概况 2002 年全省总人口 4535.98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3438.76 万人, 占总人口的 75.8%,非农业人口 1097.22 万人,占 24.2%。人口密 度每平方公里 446 人。2002 年底,全省总耕地面积为 2398.67 万亩, 人均占有耕地 0.53 亩。2002 年全省粮食总产量 942.27 万吨。主要 粮食作物有稻谷、小麦、大麦、蕃薯和玉米等。主要经济作物有豆 类、棉花、油料、蚕桑、茶叶、络麻、柑桔等。2002 年农林牧渔总 产值为 1101.86 亿元,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我省雨量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 1604 毫米,其中,70%以上的 降雨量集中在 3 月~7 月。7 月~8 月为盛夏,干旱少雨,唯沿海偶 有台风带来降雨;入秋后,9 月份有一短暂秋雨期;10 月至翌年 2 月降水最少,多以晴冷天气为主。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1•【字号】南府办函〔2017〕95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95号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1日目录第一章概况第二章水源地环境现状第三章水源水量水质要求第四章保护区建设方案第五章保护区整治方案第六章监控能力建设方案第七章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方案第八章管理措施要求第九章实施计划与建议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第一章概况1.1 工作背景南充市处在四川省东北部、嘉陵江中游,是四川省第二人口大市。

南充市现有水源地嘉陵江清泉寺饮用水水源地于1994年确定,到现在已连续服务23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源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矛盾日益显现。

首先,随着主城区规模不断扩张,现有水源地被城区包围,水源地受到污染日益加剧,风险不断加大,国家、省上督查组检查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时,多次要求整改;其次,由于清泉寺饮用水源保护区处于城市中心,严重影响城区的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城市发展与现有水源地保护矛盾,提高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性,根据《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将现有水源地取水口上移至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并新建江西和江东两个取水口,为南充市城区供水,江西、江东取水口分别位于嘉陵江右岸搬罾镇小河坝村和左岸江陵镇石盘村。

水是生命之本,饮用水源地保护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政府职能的大事,对提高全民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观念有积极作用,是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4•【字号】宜府办文〔2014〕61号•【施行日期】2014.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水运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4〕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4日宜昌市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整治方案为加强长江岸线资源管理与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宜昌港总体规划》、《三峡枢纽港发展规划》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整治、疏堵结合,加强规划管控,打击各类违法利用岸线行为,保护和恢复优良岸线资源环境,实现“审批科学、建设有序、管控有力、集约高效、环境优美、经营规范”的整治目标,全力推进宜昌区域内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生态建设,提升宜昌旅游城市形象。

二、整治措施(一)规范一批。

规范港口项目建设程序,鼓励大型公用码头建设,控制企业专用码头建设,严禁乱占乱用岸线、未批先建码头的行为。

(二)取缔一批。

对违规占用航道岸线、非法从事港口经营、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不符合规划要求、多年废弃闲置的码头,依法逐步予以取缔。

(三)提升一批。

归并整合功能重复的小、散码头,美化改造设施落后、效率低下、影响旅游城市形象的码头。

三、整治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主要完成以下整治任务:(一)三峡枢纽港管委会和西陵区政府负责在2014年底完成长江北岸西陵一路至夷陵长江大桥岸线整治。

(二)点军区政府负责在2015-2016年拆除长江南岸葛洲坝至罗镜滩砂石码头,恢复岸线原貌。

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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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 《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2003-2010) 《江苏省沿江地区”十一五”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06-2010)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2-2020)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10) 《江苏省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2011) 《南京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3-2010) 《南京市长江段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 《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 《南京港总体规划》(2006-2020) 《长江南京段岸线开发利用研究与整治规划报告》(2006-2020) 《南京主城滨江南北两岸概念性城市设计》(2008) 《南京市船舶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2010-2015)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
与此同时,规划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长江 12.5 米深 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的实施,将使 5 万吨级海轮直达南京,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 中心的建设发展带来重大契机;新一轮江苏省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对 南京市过江通道布局方案作了新的调整;长江岸线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 其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因此现有的十年规划年限偏短;深水 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港口与城市的协调发展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理顺。基于此,现 行部分规划方案在指导岸线开发利用中逐步显示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此,需要 重新审视长江岸线规划。基于以上背景,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 展新形势,修订编制《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6.1 岸线功能分类及控制标准.........................................................................31 6.2 各类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布局 .............................................................33 6.3 各段岸线的规划布局.................................................................................42 6.4 重点岸线规划方案的优化建议 ..................................................................56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05•【字号】江政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湖、六合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江陵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已经2019年9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5日“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目录序言第一章总体战略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战略目标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一节普及健康生活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二、全民科学健身行动第二节优化健康服务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四、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第三节完善健康保障五、健康保障完善行动六、药品供应保障促进行动七、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第四节建设健康环境八、健康城镇建设行动九、健康环境治理行动第五节发展健康产业十、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第三章健全支撑与保障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二节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第三节推动健康科技创新第四节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第五节加强健康法治建设第六节完善健康筹资机制第四章强化组织实施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营造良好氛围第三节强化责任落实序言人民健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

健康江陵建设是事关江陵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开启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健康荆州2030”行动纲要》精神,全力推进健康江陵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并举,完善服务体系与深化医疗改革并重,改善保障民生与推进产业发展并进,实现了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跨越发展。

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

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

编号 区县名称 河流名称
1 合川区
南溪河
水域范围 起始—终止地名
合川河段
河段长 (km)
35
2 合川区
渠 江 香龙镇瓦厂沟—云门镇渠河口 73
3—1 潼南县
涪江
潼南江段
81
3—2 铜梁县
涪江
铜梁段
41
3—3 合川区
涪江
合川段
30
4—1 璧山县
璧北河
璧山段
35
4—2 北碚区
璧北河
北碚段
25
5—1 合川区 土主河(柏水溪)
928
186
编号 区县名称
20—1 石柱县 20—2 石柱县
河流名称
龙河 龙河
水域范围
起始—终止地名
河段长 (km)
源头—藤子沟水库
60
藤子沟水库—下路镇牛栏口 电站出口
45
20—3 丰都县
龙河
丰都河段
71
21—1 梁平县
黄金河
梁平河段
20
21—2 忠 县
黄金河
忠县河段
40
22—1 石柱县
东溪河
石柱河段
编号 区县名称 河流名称
水域范围 起始—终止地名
河段长 (km)
31—1 万州区
磨刀溪
赶场镇—向家
67
31—2 云阳县磨刀溪ຫໍສະໝຸດ 向家—新津河口70
32—1 云阳县
长滩河
云阳河段
58
32—2 奉节县 长滩河(甲高溪)
奉节河段
28
33 奉节县
朱衣河
全河段
35
巫溪县 34 奉节县
梅溪河
奉节河段(平安乡向子村— 永安镇河口)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1)规划名称: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流域规划范围涉及永川、江津、九龙坡、沙坪坝、大渡口、巴南、綦江、渝北、江北、南岸、万盛、南川、长寿、涪陵、忠县、丰都等16个区县部分乡镇,涉及长江干流(江津-涪陵)及39条支流,39条支流分别为大陆溪、大河溪、临江河、圣水河、大竹溪、驴子溪、鹅公溪、黄塅溪、石板溪、桥溪河、大溪河、跳蹬河、安家溪、一品河、跳石河、花溪河、双溪河、朝阳河、苦溪河、鱼溪河、朝阳溪、五布河、二圣河、朝溪河、芦沟河、双河、鱼藏河、晏家河、桃花溪、梨香溪、油江河、同乐河、清溪沟、上桥河、渠溪河、双龙河、飞龙河、大林沟和碧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水利局(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3)联系人:曾老师(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1)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9号(3)联系人:彭工(4)联系电话:136****8465(5)电子邮箱:****************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

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送审稿

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送审稿

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功能区的划分对防止地表水污染,科学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是对地表水进行科学化、定量化、目标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近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自然演化,长江(江陵县段)的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质量随之发生了变化。

按照《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关于“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状使用功能的需要,也考虑区域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要求”的基本原则,今年9月,我局就调整该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有关事宜书面征求了湖北省环保厅、荆州市环保局、江陵县政府等部门的意见。

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我局组织人员对长江(江陵县段)的基本概况、污染现状、环境质量、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调整该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2000年由湖北省政府批准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环境状况、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明显不能满足县环保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适时地对长江(江陵段)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已非常必要。

课题承担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课题协作单位: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陵县人民政府、江陵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课题下达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局课题负责人:宁斌报告编写人:宁斌、竺叶青报告审定人:邓楚洲课题参加人员:江陵县环保局相关部门人员目录1、前言 (5)2、长江(江陵县段)河段概况 (7)2.1长江(江陵县段)河段的地理位置 (7)2.2长江(江陵县段)地形、地貌、气象、气候 (7)2.3长江(江陵县段)基本水文参数 (8)2.4 江陵县境内其它河渠的水流状态 (11)2.5长江(江陵县段)左岸的社会、经济情况 (12)3.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现状及规划使用功能调查 (15)4.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 (18)4.1长江(江陵县段)饮用取水及向长江排水情况 (18)4.2 污染源分析 (20)4.3 长江(江陵县段)污染负荷分析 (20)4.4 2010年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22)5.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及评价 (23)5.1现状水质监测 (23)5.2环境水质评价 (24)5.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25)5.4长江(江陵县段)水质变化趋势 (27)6.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容量计算 (30)6.1、水环境容量定义 (30)6.2、容量计算模型 (30)6.3、水环境容量计算系数的确定 (31)6.4、容量计算模型适用范围 (32)6.5、水环境容量计算 (32)7. 结论 (35)7.1长江(江陵县段)使用功能变化分析 (35)7.2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35)7.3 调整后的长江(江陵县段)执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36)7.4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对整个荆江河段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41)附图一江陵县所在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江陵县水系图附图三江陵县长江水功能调整前饮用水源保护区示意图附图四江陵县长江水功能调整后饮用水源保护区示意图1、前言江陵县地处长江上荆江下段,过境江段全长47.5公里,河道弯曲,水面宽窄相间。

长江岸线生态整治修复方案范文

长江岸线生态整治修复方案范文

长江岸线生态整治修复方案背景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水利资源,流经多个省市。

但随着人类的活动和工业发展,长江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水质变差,湿地和河岸的生态系统遭受了破坏。

为修复长江岸线的生态环境,提高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质量,需要制定长江岸线生态整治修复方案。

方案1. 生态保护区的建立针对长江流域的生态问题,可以在必要的区域建立生态保护区,保护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

对于生态保护区内的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的管理一旦确定,将会基本进行固定和保护,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稳定和整体环境安全。

生态保护区划分后,建议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保障区内的生态安全。

2. 生态防护工程的建设长江岸线和湿地的破坏主要来自于海堤建设、采砂等人工活动或长期的自然波动和侵蚀,因此应加强对长江岸线的生态防护,通过工程建设来保障环境的稳定。

首先,长江岸线和湿地应当进行简化和分类,分成各个小片区进行生态修复和防护。

其次,根据长江岸线和湿地的不同状况,采取不同的生态防护措施。

例如,长江沿岸洪水泛滥的问题较为严重,可以在不同的水位高度进行防护区建设,做好洪水预警和疏散工作。

对于长期暴露在水中的海堤和地铁,可以采用护岸工程进行修缮,防止沿岸腐蚀和倒塌。

3.水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是长江流域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障长江流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必须加强水污染的治理。

首先,可以加大对长江流域内不合格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强化污染企业的治理和整改。

其次,设置长江流域污染物排放计量站,对污染物进行监测和计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量。

对于已经污染的地区,在生态防护工程的基础上加强地下水的污染治理,防止污染物沉积到地下水中。

此外,可以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多种污染治理技术,将污染物分解,清除湖泊和江流污染。

最终,通过多种方法对水质进行持续监测来验证治理成果。

实施1.政策宣传针对这些生态保护工程的建立,政府应当发布对应的政策文件,比如《关于加强我国湿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法》等,出台配套的法规和政策来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

长江委向长江流域片有关省(市、自治区)征求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意见

长江委向长江流域片有关省(市、自治区)征求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意见

长江委向长江流域片有关省(市、自治区)征求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意见长江【期刊名称】《人民长江》【年(卷),期】2011(42)18【摘要】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水利部水规总院关于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定工作的任务分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在分析已有资料和开展补充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江流域片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向任务分工涉及的青海、西藏、云南、四川、重庆、甘肃、湖北、湖南、江西、陕西、河南、安徽、浙江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下一步将在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长江流域片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方案。

【总页数】1页(P37-37)【关键词】水土保持;长江流域;自治区;区划;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编制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任务分工【作者】长江【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23.393【相关文献】1.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J],2."《风力发电机组球墨铸铁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锡召开/中国铸协成立汽车铸件分会/『第十届21省(市、自治区)4市铸造学术会议』在南昌召开[J],3.长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分区历程及三级区划成果的应用 [J], 张玉华;冯明汉;张勇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求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J],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召开会议征求有关方面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发展应用条例》的意见 [J], 赵小勇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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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功能区的划分对防止地表水污染,科学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是对地表水进行科学化、定量化、目标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近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自然演化,长江(江陵县段)的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质量随之发生了变化。

按照《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关于“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状使用功能的需要,也考虑区域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要求”的基本原则,今年9月,我局就调整该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有关事宜书面征求了湖北省环保厅、荆州市环保局、江陵县政府等部门的意见。

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我局组织人员对长江(江陵县段)的基本概况、污染现状、环境质量、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调整该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2000年由湖北省政府批准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环境状况、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明显不能满足县环保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适时地对长江(江陵段)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已非常必要。

课题承担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课题协作单位: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陵县人民政府、江陵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课题下达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局课题负责人:宁斌报告编写人:宁斌、竺叶青报告审定人:邓楚洲课题参加人员:江陵县环保局相关部门人员目录1、前言 (5)2、长江(江陵县段)河段概况 (7)2.1长江(江陵县段)河段的地理位置 (7)2.2长江(江陵县段)地形、地貌、气象、气候 (7)2.3长江(江陵县段)基本水文参数 (8)2.4 江陵县境内其它河渠的水流状态 (11)2.5长江(江陵县段)左岸的社会、经济情况 (12)3.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现状及规划使用功能调查 (15)4.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 (18)4.1长江(江陵县段)饮用取水及向长江排水情况 (18)4.2 污染源分析 (20)4.3 长江(江陵县段)污染负荷分析 (20)4.4 2010年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22)5.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及评价 (23)5.1现状水质监测 (23)5.2环境水质评价 (24)5.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25)5.4长江(江陵县段)水质变化趋势 (27)6.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容量计算 (30)6.1、水环境容量定义 (30)6.2、容量计算模型 (30)6.3、水环境容量计算系数的确定 (31)6.4、容量计算模型适用范围 (32)6.5、水环境容量计算 (32)7. 结论 (35)7.1长江(江陵县段)使用功能变化分析 (35)7.2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35)7.3 调整后的长江(江陵县段)执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36)7.4 长江(江陵县段)水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对整个荆江河段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41)附图一江陵县所在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江陵县水系图附图三江陵县长江水功能调整前饮用水源保护区示意图附图四江陵县长江水功能调整后饮用水源保护区示意图1、前言江陵县地处长江上荆江下段,过境江段全长47.5公里,河道弯曲,水面宽窄相间。

以平滩水位为准,平均河宽1380米,最宽处南兴洲3000米,最窄处郝穴、祁家渊,仅700至900米;平均水深12.7米。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10号)和1998年11月荆州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荆州市城区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的规定》,长江(江陵县段)的水环境功能被确定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近年以来,随着荆州市及江陵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自然演化,长江(江陵县段)的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质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原有的长江(江陵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明显不能满足江陵县环保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适时地对长江(江陵段)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已非常必要。

本着“从实际出发,便于管理,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不低于现状水质,突出重点,优先保护”的指导思想,按照《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关于“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状使用功能的需要,又考虑区域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要求”的基本原则,为适应当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形势,结合长江(江陵县段)的水环境现状及现实使用功能,荆州市环保局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了对其水环境功能类别作适当调整的请求,将长江(江陵县段)所适用的水环境功能调整为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相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在征求了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江陵县人民政府、荆州市水务局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决定对其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此项工作委托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完成。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分对防止地表水污染,科学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所组织技术人员对该段河流水域使用功能、水质现状、周边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及必要监测,编制完成了本论证方案,现提交专家组评审。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及实施细则;《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湖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湖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荆州市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10号)。

2、长江(江陵县段)河段概况2.1长江(江陵县段)河段的地理位置荆江,唐宋时多称“蜀江”,指长江中游自今湖北枝城市(原宜都县)东南之枝城街市(在焦枝铁路桥北面不远)至城陵矶(今属湖南)河段,全长423公里的河道。

荆江河道呈西北至东南(偏南)流向,以藕池口(位于今公安县东南,宋属石首县)为界,以上称“上荆江”,为顺直微曲性河段,水流枝分,汊河发育;以下为“下荆江”,河道蜿蜒曲折,素有“九曲回肠”之称,长江(江陵县段)河段位于长江荆江段的“下荆江”,长江荆江中段南傍江陵城区而过,上游来水由西北入境,于木沉渊进入江陵,经观音寺、祁家渊、郝穴、至江陵市蛟子渊出境,全长69.5km,河道弯曲。

2.2长江(江陵县段)地形、地貌、气象、气候2.2.1地形、地貌江陵县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

境内地质构造一是沙市—资福寺—赤岸街隆起;二是金家场构造带,该构造带位于资福寺亚凹陷的南缘,为北西走向,包括金家场隆起、魏家场隆起和郝穴隆起。

江陵地势平坦,属长江冲积平源和四湖滨湖平原并列地带。

其地貌有洲滩平地、淤沙平地、中间平地、低湿平地四类。

全县海拔高程在25.3(沙岗九家湖电排站)~40米(马家寨乡文新村王家河)之间,相对高差14.7米。

2.2.2气象、气候荆沙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侯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

荆州气象台位于荆州市南门郊外,观测场海拔高度32.6m。

江陵县距荆州气象台最远距离不超过45km ,同处荆沙平原,属同一气候区,气象条件可直接采用荆州气象台资料来代表,由1954~2000年实测资料统计得:(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6℃~16.4℃历年最高气温39.2℃历年最低气温-19.0℃(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184.3mm历年年最大降水量1658.7mm (1980年)历年年最小降雨量639.5mm (1971年)历年日最大降水量251mm (2001年6月8日)(3)风况多年平均风速 2.4m/s最大风速24.0m/s冬季主风向NW夏季主风向SE(4)雾多年平均雾日:37.7年最多雾日:62年最少雾日:26(5)相对湿度(%)历年平均湿度:80年平均最大湿度:83(1964年)年平均最小湿度:77(1956年)极端最小湿度:5(1956年7月18日)2.3长江(江陵县段)基本水文参数长江荆江中段南傍江陵城区而过,上游来水由西北入境,于木沉渊进入江陵,经观音寺、祁家渊、郝穴、至江陵市蛟子渊出境,全长69.5km。

郝穴水位站设立于1937年11月,1938年11月~1941年3月中断测验,1942 年11月停测,1954年4月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恢复观测水位至今。

水尺断面位于江陵县郝穴镇渡船矶上游74m的卡口段,大堤桩号708 + 470km ,顺直长度约3km 。

高洪期近岸流速较大,有回流发生。

河床由沙质组成,岸坡为块石浆砌。

左岸上游约1km为铁牛矶,下游约5km为颜家台,右岸南五洲上游约10km的杨家厂高水期有小股分流,至下游15km的黄水套汇入长江。

根据多年水文统计资料统计:1、水位特征主要水位特征值见表2-1。

表2-1 沙市、郝穴站水位特征值表单位:m以上高程为56黄海基面,以下均同。

设防水位:39.79m(沙市站)警戒水位:40.79m(同上)保证水位:42.79m(同上)2、水文特征年平均水位34.02 m,历史最高水位45.22m;江面平均宽度1950m,最大宽度2880m,最小宽度1035m;平均水深10.5m,最深42.2m;平均流速1.48m/s,最大流速4.33m/s;平均流量14129m3/s,最大流量71900m3/s,最小流量2900m3/s;平均水温17.830C,最高290C,最低3.70C。

平水期(4-6月,10-12月)平均水位32.22m,平均流速1.18m/s,平均流量1020m3/s;丰水期(7-9月)平均水位36.28m,平均流速1.69m/s,平均流量24210m3/s;枯水期(1- 3 月)平均水位28. 72m,平均流速0.87m/s,平均流量4130m3/s。

3、洪水特性长江流域面积大,按暴雨地区分布和移动情况,长江洪水可分为全流域性大洪水和区域性大洪水两种类型。

区域性大洪水是由一、两次区域性暴雨形成,发生在某些支流或干流某一河段的大洪水,洪峰高,短时间洪量很大,洪水过程历时较短,在长江上、中、下游均可发生,造成某些支流或干流局部河段的洪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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