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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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JL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制度 Q/HNJL-AS-12-2015
发电运行管理办法
2015-08-01发布 2015-08-01实施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发电运行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实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电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运行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落实各级责任制,提高公司的发电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1.3 发电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挥,保证发电、供热生产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电力、热力供应。
1.4 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为基础,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节能、环保政策,调动和发挥发电企业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切实做到安全、节能、环保运行,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满足社会用电、用热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1.5 运行管理工作应结合电厂具体情况,发扬严、勤、细、实的优良作风,充分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科技手段,进一步实现运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1.6 运行管理要在认真总结运行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是总结各发电厂实际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应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逐步形成一套具有公司特色的运行管理模式。
1.7 运行管理要重视同国内相同企业的信息交流,特别是公司各电厂之间的经验交流。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及探讨运行管理中的问题,使公司的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9 运行管理要贯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把经济运行管理工
作放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各项经济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利用计算机进行机组热效率在线监测和热偏差分析,探索机组最佳经济运行方式。
1.10 运行人员的素质是实现安全、经济、文明生产安全目标的根本保证。运行管理要高度重视运行人员培训,要建立并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要重视从运行人员队伍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发电厂运行管理岗位。
1.11 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1.11.1 建立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1.11.2 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1.11.3 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文化技术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及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1.11.4 建设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工作和生活秩序环境。
1.11.5 运行生产各项安全、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设计值,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1.12 公司推行运行集控操作规程。
1.13 公司组织同类型电厂之间的竞赛活动。
2运行管理系统
2.1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有关规定和发电企业运行通用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参加集团燃煤发电企业全能值班员资格认证的管理。
2.2 公司安生部负责制定本公司运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其辖区内各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审查、分析和上报相
关生产信息,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厂际发电机组优化运行工作。
2.3 发电企业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发电运行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政令畅通、协调统一的运行管理机构和调度系统;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负责建设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生产技能精湛的运行队伍;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政策,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环保和稳定。
2.4 各发电厂厂长对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2.4.1 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2.4.2 掌握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
2.4.3 参加生产调度会,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人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解决运行人员的实际问题,调动运行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2.5 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要集中主要精力和时间加强对运行管理工作的领导,其职责是:
2.5.1 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审批各级运行管理的责任考核制度和全厂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5.2 加强对各级运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根据生产需要提出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调配的意见,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及聘任。
2.5.3 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每天至少检查值长工作一次。
2.5.4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指挥协调各生产部门的工作,解决运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5.5 以身作责,深入现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整顿生产值班纪律,搞好文明生产。
2.5.6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厂级运行分析会,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分析总结运行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3 安全运行管理
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以安全作业规程、运行规程和各项运行管理标准为准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规范运行人员行为,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办法。
3.2 完善机组寿命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做好机组启、停记录及安全性评价分析。
3.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和本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认真制定、切实落实反事故措施和相关技术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与考核。
3.4发电企业应加强对运行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安全学习时间和效果,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3.5发电企业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4 运行调度管理
4.1发电企业(包括水电区域公司的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发电运行调度系统,包括值长负责制的运行指挥系统,并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2发电企业重要设备的启、停及重大操作、试验和事故处理等实行全厂统一调度指挥,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运行操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4.3涉网设备的调度和运行操作,值长应依据电网调度规程和本企业的授权,